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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指揮司索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更新時間:2024-05-13 查看人數(shù):47

起重指揮司索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起重指揮司索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準備工作

1. 檢查設備:確保起重機、吊具、索具及附件完好無損,符合安全標準。

2. 確認環(huán)境:檢查作業(yè)區(qū)域,清除障礙物,確認地面穩(wěn)固,無滑動風險。

3. 了解負載:明確貨物重量、形狀、重心位置,選擇合適的吊裝方法。

二、作業(yè)過程

1. 指揮信號:使用標準手勢或旗語進行指揮,確保司機清晰理解指令。

2. 安全距離:保持與起重機、吊物的安全距離,避免碰撞。

3. 監(jiān)控吊運:全程觀察吊物狀態(tài),及時調整指揮,防止傾斜、搖擺。

三、應急處理

1. 緊急停機:遇險情立即發(fā)出停止信號,確保人員安全。

2. 處理故障: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應立即停機并報告,等待專業(yè)維修。

四、收尾工作

1. 清理現(xiàn)場:作業(yè)結束后,整理工具,清理現(xiàn)場,恢復原狀。

2. 記錄總結:記錄當天作業(yè)情況,包括異常和改進點,定期進行安全評估。

目的和意義

此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起重指揮司索工的操作行為,降低事故風險,提高作業(yè)效率,保障工程質量和人員安全。通過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可以減少設備損壞,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的事故,同時增強團隊協(xié)作,提升項目整體管理水平。

注意事項

1. 個人防護: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等防護裝備,遵守個人安全規(guī)定。

2. 不得超載:嚴格遵守設備的額定載荷,禁止超負荷作業(yè)。

3. 溝通協(xié)調:與起重機司機保持良好溝通,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

4. 遵守規(guī)程:不得擅自修改或偏離操作規(guī)程,任何變動需經批準。

5. 培訓教育: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升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理能力。

6. 注意休息:避免疲勞作業(yè),確保精神狀態(tài)良好,反應敏捷。

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指導,具體操作還需結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靈活應對,始終保持警惕,以確保安全為首要任務。

起重指揮司索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起重指揮司索工必須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三、80t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四、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見表1)。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xiàn)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表2)。

鋼 絲 繩 的 安 全 系 數(shù)表1

鋼 絲 繩 的 用 途

安 全 系 數(shù)

纜風繩

纜索起重機承重繩

手動起重設備

機動起重設備

作吊索無彎曲

作捆綁吊索

用于載人的升降機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鋼絲繩斷絲折減或報廢標準(一個節(jié)距內)表2

折減或報廢

鋼 絲 繩 種 類(交互捻制)

6×19+1

6×24+1

6×37+1

6×61+1

1.00

0.90

0.80

報廢

0~5

6~10

11~16

16以上

0~7

8~14

15~20

20以上

0~10

11~20

21~30

30以上

0~15

16~25

26~40

40以上

七、編結繩扣(千斤)應使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3個。

八、地錨(樁)應按施工方案確定的規(guī)格和位置設置,如發(fā)現(xiàn)有溝坑、地下管線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其應用范圍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表3)。

繩 卡 應 用 范 圍表3

繩卡型號

卡桿直徑(mm)

允許承載力(t)

適用于鋼絲繩直徑(mm)

繩卡間距(mm)

繩卡使用數(shù)量(個)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兩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應采取防止滑鉤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jié)其松緊度。

十二、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和停留在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

十四、組裝起重桅桿應用芒刺對孔。高空擰緊和拆卸螺栓應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動扳手應系安全帶。

十五、捆轉向滑車或定滑車,捆繞數(shù)不宜多,并須排列整齊、受力均勻。捆綁定滑車應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車應用吊環(huán)。

十六、纜風應合理布置,松緊均勻。纜風與桅桿頂應用卡環(huán)連接;纜風與地錨連接后,應用繩卡軋死。

十七、纜風跨越馬路時,架空高度應不低于7m。

十八、纜風與高壓線之間應有可靠的安全距離。如需跨過高壓線,應采取停電、接地、搭設防護架等安全措施。

十九、桅桿移動的傾斜幅度,當采用間歇法移動時,不宜超過桅桿高度的1/5;當采用連續(xù)法移動時,則應為桅桿高度的1/20~1/15。相鄰纜風要交錯移位。

二十、裝運易倒構件應用專用架子,卸車后應放穩(wěn)擱實,支撐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時,應先起鉤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時,應先起伸臂配合起鉤。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應擱置在道木或方木上,兩側斜撐一般不少于3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銷卡環(huán)吊構件時,卡環(huán)主體和銷子必須系牢在繩扣上,并應將繩扣收緊。嚴禁在卡環(huán)下方拉銷子。

二十四、引柱子進杯口,撬棍應反撬。臨時固定柱的楔子每邊需兩只,松鉤前應敲緊。

二十五、無纜風校正柱子應隨吊隨校。但偏心較大、細長、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長度的1/20或不足60cm時,禁止無纜風校正。

二十六、禁止將物件放在板形構件上起吊。吊裝不易放穩(wěn)的構件,應用卡環(huán),不得用吊鉤。

二十七、設備吊裝三角架(三木塔)下腳應相對固定,倒鏈應掛在正中,移動時應防止傾倒。

二十八、裝運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滾動的設備等,應合理擱置,并采取穩(wěn)固措施。

二十九、用頂升法裝車,托梁應有足夠的長度和強度。頂升速度應一致,前后應交錯進行,高差不宜過大。

三十、用滾動法裝卸車時,滾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滾道的搭設應平整、堅實,接頭錯開。滾動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時應設溜繩。在滾道一側的車體下面應用枕木墊實。

三十一、使用管子(滾杠)拖運設備,管子的粗細應一致,其長應比托板寬度長50cm。填管子,大拇指應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內,嚴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三十二、旋轉法起吊時,設備的中心線、桅桿和基礎中心應在同一平面內。采用多根主纜風時,應有調節(jié)受力的裝置。在滑車組的相反方向應有制動措施。

三十三、采用人字桅桿起板法吊裝時,桅桿兩腿鬧的夾角應不大于45°,受力方向應在兩腿的中間。桅桿的高度,應為設備長度的1/2.5~1/2。桅桿兩腿和設備絞座應放在一起。

三十四、滑行法吊裝應遵守下列各項:

(一)兩桅桿或四桅桿吊裝時,桅桿的前傾或后仰應一致,并選用同種型號同速卷揚機。

(二)設備直徑大于3m時應設兩套溜繩,其間要有平衡輪調節(jié),使滑車受力一致;設備直徑小于3m時,可設一套溜繩,但設備中心線、溜繩與基礎中心應在同一直線上。

(三)溜繩的滑車組,應有防止扭轉的措施。

(四)負載的獨腳桅桿傾斜時,應用卷揚機松纜風繩,并確保纜風繩受力均勻。

教育人(簽名):班組長(簽名):

教育日期:年月日

接受教育人(簽名):

第2篇 起重指揮司索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起重指揮司索工必須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fā)信號應事先統(tǒng)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三、80t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四、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環(huán)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huán)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huán)嚴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見表1)。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xiàn)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表2)。

鋼 絲 繩 的 安 全 系 數(shù)表1

鋼 絲 繩 的 用 途安 全 系 數(shù)
纜風繩

纜索起重機承重繩

手動起重設備

機動起重設備

作吊索無彎曲

作捆綁吊索

用于載人的升降機

3.5

3.75

4.5

5~6

6~7

8~10

14

鋼絲繩斷絲折減或報廢標準(一個節(jié)距內)表2

折減或報廢鋼 絲 繩 種 類(交互捻制)
6×19+16×24+16×37+16×61+1
1.00

0.90

0.80

報廢

0~5

6~10

11~16

16以上

0~7

8~14

15~20

20以上

0~10

11~20

21~30

30以上

0~15

16~25

26~40

40以上

七、編結繩扣(千斤)應使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3個。

八、地錨(樁)應按施工方案確定的規(guī)格和位置設置,如發(fā)現(xiàn)有溝坑、地下管線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其應用范圍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表3)。

繩 卡 應 用 范 圍表3

繩卡型號卡桿直徑(mm)允許承載力(t)適用于鋼絲繩直徑(mm)繩卡間距(mm)繩卡使用數(shù)量(個)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兩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應采取防止滑鉤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jié)其松緊度。

十二、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和停留在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應合理設置溜繩。

十四、組裝起重桅桿應用芒刺對孔。高空擰緊和拆卸螺栓應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動扳手應系安全帶。

十五、捆轉向滑車或定滑車,捆繞數(shù)不宜多,并須排列整齊、受力均勻。捆綁定滑車應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車應用吊環(huán)。

十六、纜風應合理布置,松緊均勻。纜風與桅桿頂應用卡環(huán)連接;纜風與地錨連接后,應用繩卡軋死。

十七、纜風跨越馬路時,架空高度應不低于7m。

十八、纜風與高壓線之間應有可靠的安全距離。如需跨過高壓線,應采取停電、接地、搭設防護架等安全措施。

十九、桅桿移動的傾斜幅度,當采用間歇法移動時,不宜超過桅桿高度的1/5;當采用連續(xù)法移動時,則應為桅桿高度的1/20~1/15。相鄰纜風要交錯移位。

二十、裝運易倒構件應用專用架子,卸車后應放穩(wěn)擱實,支撐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時,應先起鉤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時,應先起伸臂配合起鉤。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應擱置在道木或方木上,兩側斜撐一般不少于3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銷卡環(huán)吊構件時,卡環(huán)主體和銷子必須系牢在繩扣上,并應將繩扣收緊。嚴禁在卡環(huán)下方拉銷子。

二十四、引柱子進杯口,撬棍應反撬。臨時固定柱的楔子每邊需兩只,松鉤前應敲緊。

二十五、無纜風校正柱子應隨吊隨校。但偏心較大、細長、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長度的1/20或不足60cm時,禁止無纜風校正。

二十六、禁止將物件放在板形構件上起吊。吊裝不易放穩(wěn)的構件,應用卡環(huán),不得用吊鉤。

二十七、設備吊裝三角架(三木塔)下腳應相對固定,倒鏈應掛在正中,移動時應防止傾倒。

二十八、裝運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滾動的設備等,應合理擱置,并采取穩(wěn)固措施。

二十九、用頂升法裝車,托梁應有足夠的長度和強度。頂升速度應一致,前后應交錯進行,高差不宜過大。

三十、用滾動法裝卸車時,滾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滾道的搭設應平整、堅實,接頭錯開。滾動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時應設溜繩。在滾道一側的車體下面應用枕木墊實。

三十一、使用管子(滾杠)拖運設備,管子的粗細應一致,其長應比托板寬度長50cm。填管子,大拇指應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內,嚴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三十二、旋轉法起吊時,設備的中心線、桅桿和基礎中心應在同一平面內。采用多根主纜風時,應有調節(jié)受力的裝置。在滑車組的相反方向應有制動措施。

三十三、采用人字桅桿起板法吊裝時,桅桿兩腿鬧的夾角應不大于45°,受力方向應在兩腿的中間。桅桿的高度,應為設備長度的1/2.5~1/2。桅桿兩腿和設備絞座應放在一起。

三十四、滑行法吊裝應遵守下列各項:

(一)兩桅桿或四桅桿吊裝時,桅桿的前傾或后仰應一致,并選用同種型號同速卷揚機。

(二)設備直徑大于3m時應設兩套溜繩,其間要有平衡輪調節(jié),使滑車受力一致;設備直徑小于3m時,可設一套溜繩,但設備中心線、溜繩與基礎中心應在同一直線上。

(三)溜繩的滑車組,應有防止扭轉的措施。

(四)負載的獨腳桅桿傾斜時,應用卷揚機松纜風繩,并確保纜風繩受力均勻。

教育人(簽名):班組長(簽名):

教育日期:年月日

接受教育人(簽名):

起重指揮司索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起重指揮司索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一、準備工作1.檢查設備:確保起重機、吊具、索具及附件完好無損,符合安全標準。2.確認環(huán)境:檢查作業(yè)區(qū)域,清除障礙物,確認地面穩(wěn)固,無滑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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