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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條例8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11

干部管理條例

第1篇 班干部管理制度條例

班干部管理制度(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班級管理,促進班級建設,充分發(fā)揮學生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提高班干部管理和服務同學們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班干部是聯系院系和廣大學生的橋梁和紐帶,是我系開展學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學生工作的開展中發(fā)揮重要作用。

第三條班主任(輔導員)要重視學生班干部隊伍的建設,完善班干部管理,提高班干部素質,在班級管理上實行班委專人負責管理和服務同學的工作格局。

第四條班干部必須堅持為同學服務的宗旨,關心和維護廣大同學的利益,不允許任何學生干部脫離群眾,更不允許凌駕于學生之上。

第五條班干部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干,必須在各方面成為同學的表率;以身作則,踏實工作,在同學中樹立良好的形象。

第二章班委職責

班委會負責組織全班學生按照黨的教育方針,按照院系工作計劃實施各項活動,組織和建設好班集體,使全班同學成為合格的大學生。

班委會成員由全班同學民主選舉產生,經班主任/輔導員審議當選。班委會每學年改選一次,任期一年。

各班班委要服從院系的領導,服從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的管理,協(xié)助該部門開展相應的學生工作。班委會干部設置主要有以下職務:班長(男女各一名)、團支書、學習委員、紀律委員、生活委員、勞動委員、記錄委員、文娛委員、體育委員、心理委員(男女各一名)、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具體職責如下:

一、班長職責

1、主持班委會的工作并對班級工作負總責。

2、協(xié)調班委團支部成員之間的關系,充分調動各委員的積極性,支持各委員獨立開展工作。

3、有權召集班委會成員,定期主持召開班委會,研究班內工作和安排、布置各項任務。

4、傳達上級的各項任務,如實向上級反映班內學生情況,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發(fā)揮好橋梁作用。

5、主持召開班會,做好會議記錄。

6、做好班級各項工作的計劃與總結工作。

7、服從學生會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協(xié)助學生會開展相應的學生工作和活動。

二、學習委員職責

1、全面掌握全班同學的學習狀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為同學創(chuàng)造良好的學習環(huán)境,促進良好學風的形成。

2、積極與任課教師聯系,解決同學學習上存在的各種問題。

3、督促全體同學,獨立完成作業(yè),并按時上交。

4、適時主持班級學生召開學習經驗交流會或座談會,交流學習心得,并能幫助學習差的同學,搞好學習。

5、安排落實本班學習興趣小組的活動,并檢查小組的活動效果。

6、服從學生會學習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協(xié)助學習部組織開展學院學風建設的相關活動,如:獎學金的評定、知識競賽、學習經驗交流會等。

三、生活委員職責

1、負責班級經費管理。

2、負責調查、了解本班學生生活狀況,并負責及時將情況向班主任、輔導員反映。協(xié)助做好班級貧困生認定及資助工作,對困難學生給予必要的幫助。

3、協(xié)助學生會做好寢室的日常生活管理,積極開展文明寢室創(chuàng)建活動,創(chuàng)建良好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

4、協(xié)助學生會為校、院重要_、大型活動提供后勤保障。

四、勞動委員職責

1、負責班級勞動衛(wèi)生和必修勞動衛(wèi)生課的組織安排。

2、積極帶領各寢室開展衛(wèi)生掃除工作,組織、落實、監(jiān)督寢室衛(wèi)生的管理工作和相關的檢查評比工作;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寢室衛(wèi)生管理辦法,并嚴格落實執(zhí)行。

3、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義務勞動,努力營造干凈、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huán)境。

五、紀律委員職責

1、負責班級上課、上晚自習及各種活動組織的考勤,做好考勤記錄。

2、協(xié)助學生會定期、不定期地開展寢室安全檢查,杜絕違法亂紀現象,消除安全隱患。

3、協(xié)助學生會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知識競賽等活動。

4、協(xié)助學生會做好校、院重要_、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六、文娛委員職責

1、負責組織開展有益于學生身心健康的各類文藝、娛樂活動,豐富同學的業(yè)余文化生活。

2、服從學生會文娛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協(xié)助該部門積極組織學生參加校院組織的各種文藝比賽。

七、體育委員職責

1.結合本班實際積極開展有利于提高學生身體素質的體育活動,豐富班級學生課余生活,增強班級凝聚力。

2、服從學生會體育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協(xié)助該部門積極組織學生參加校院組織的各種體育比賽。

八、心理委員職責

1、組織班上各種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識的宣傳工作,定期在班上開展一些有關心理健康的活動,并作好相應的總結和記錄。

2、努力學習心理學相關知識,用積極樂觀的心態(tài)去引導其他同學,并運用普通的心理學知識疏導同學的不適和困惑,幫助其走出困境。

3、積極參加培訓,不斷充實自己的心理學知識,以提高其心理服務能力。

4、及時做好信息反饋。發(fā)現有心理障礙的同學,并有可能有偏激行為的同學要迅速及時地上報給學院老師,或上報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便做出有效及時的應對措施。

5、積極參加各項有關心理健康方面的活動,服從學生會心理健康部的管理,協(xié)助該部門做好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九、記錄委員職責

1、負責班主任輔導員組織開展的主題班會記錄。

2、負責班委會組織開展的會議記錄。

3、做好本班級的活動資料收集和歸類存檔工作。

十、團支書職責

1、主持團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并負全面責任。

2、傳達、貫徹黨組織、上級團組織的決議和指示,經常向上級黨團組織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并根據團員的思想問題,做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

3、主持召開團支部委員會,根據學院團總支的工作意見和安排,結合本支部實際,研究支部工作,擬定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4、主持召開團支部大會,代表支委會匯報支部工作及支部大會決議執(zhí)行情況。

5、廣泛了解團員思想、學習、工作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教育、形勢教育、成才教育等各種有益于團員身心健康的團組織生活和活動,增加團支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

6、督促、幫助、檢查、指導團支部委員做好分管工作。

7、服從團總支組織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協(xié)助該部門完成其他相應的團的工作。

十一、組織委員職責

1、了解團員的工作、學習、思想情況,提出團支部組織生活的內容和要求,指導團支部開好組織生活會。

2、掌握團員的先進事跡和遵守團的紀律的情況,建議支委會進行表揚、批評和處分。

3、協(xié)助學院團總支做好教育、培養(yǎng)、考察、推薦優(yōu)秀團員入黨工作。

4、做好團員的管理、統(tǒng)計和發(fā)展新團員工作。

5、做好團員證的頒發(fā)、使用和管理工作。

6、按時收繳團費。

7、服從團總支組織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協(xié)助該部門完成其他相應的團的工作。

十二、宣傳委員職責

1、組織團員學習馬列主義、_思想、_理論和“____”重要思想,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開展多種形式的思想、紀律、形勢政策教育。

2、從團員的思想實際出發(fā),提出團課的具體內容、方式和要求,組織團課學習,組織有關理想教育、成才教育的各種讀書報告會、討論會等。

3、通過設計制作書法繪畫作品、橫幅、海報、展板或者組織同學向校報、院系網站、學院院刊投稿等,及時宣傳院系、班級活動以及團員、團支部新人新風、優(yōu)秀事跡,協(xié)助系團總支宣傳部、記者站做好班級、院系的宣傳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一節(jié)人事責任制度和任免制度

一、責任制度:

1、寢室室長、班委成員(宣傳委員、組織委員除外)對班長負責。

2、宣傳委員、組織委員對團支書負責。

3、各班班委對系團總支、學生會相應的部門負責。具體對應如下:

班長――學生會辦公室學習委員――學生會學習部

文娛委員――學生會文娛部體育委員――學生會體育部

生活委員――學生會生活部紀律委員――學生會督查部

心理委員――學生會心理健康部

團支書、組織委員――團總支組織部

宣傳委員――系團總支宣傳部、記者站

4、各班班委根據各班建立的班委專人負責管理和服務同學體系,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實事求是辦事,做到班級管理和服務無縫銜接,為同學們服好務。

二、任免制度:

(一)任職條件

1、作為班干部必須具有正派的思想作風,自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政治思想上響應黨的號召,積極學習和宣傳黨和國家的領導方針政策。

2、必須具有高度的自覺性和紀律性,嚴格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自覺接受學院團總支、學生會的監(jiān)督。

3、具備領導工作所必須的能力,要有領導風范,具有一定的分析和決策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

4、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工作熱情。在工作中認真負責,按時保質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積極進取,勇于創(chuàng)新。

5、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以身作則,禮貌待人,誠實大方,謙虛好學,關心部員,團結同學,能和同學們融洽相處。

6、具有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精神,勇于承認錯誤,善于總結經驗。

7、有正義感,敢于提出工作中的壞人壞事,敢于同一切損害集體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做斗爭。

8、學習上能起到帶頭作用,原則上一學年內沒有出現二門(含)以上不及格的課程。能處理好學習和工作的關系,作到學習工作兩不誤,在工作中善于學習和不斷完善自我。

(二)任職程序

班干部原則上由各班召開班會民主選舉產生。選舉是一個民主的過程,是學生民主權利的集中表現。每個同學都應對自己的投票行為負責,任何違規(guī)的、不合法的手段都應追究責任。

1、每學年開學時由班主任、輔導員負責召集全班同學,進行民主選舉,若是新生入學時可由輔導員暫時直接任命班干部。

2、選舉時必須有班主任、輔導員參與,現場監(jiān)督。

3、選舉時,班會人數必須超過全班2/3(含)以上,選舉才能進行,個人選票要超過到場人數的1/2以上,選舉才有效。

4、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

5、班委確定后由班長負責寫好選舉報告,報告具體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候選人名單以及得票情況,以及確定的班委人員職務名單報給班主任輔導員。

6、經全班班會同意無異議后,新的班委正式成立。

(三)免職條件

1、思想作風不端正、不響應黨和國家號召、不服從上級的領導經教育不改者予以免職。

2、工作中作風散漫、工作拖沓、不負責任、無特殊原因但沒能完成本職工作,在上級領導兩次以上給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予以免職。

此條主要包括:

(1)未履行本職工作;

(2)不積極參與校、院組織的活動,且情況嚴重者;

(3)未積極組織本班同學參與校、院組織的活動,且情況嚴重者。

3、在學習中一學年出現兩門(含)以上不及格者予以免職。

4、出現重大問題、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損害集體利益、以權謀私、徇私舞弊者予以免職。

5、道德品質敗壞、立場不明確、沾染不良風氣、參加_組織者予以免職。

6、不團結他人,在工作中意氣用事或從事與學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動,經教育不改者予以免職。

7、不能勝任所擔任職務或玩忽職守、對本職工作不盡職盡責以及逃避責任者予以免職。

8、其他未盡事宜按類似情況處理。

(四)免職程序

1、本班同學、學生輔導員或者團總支、學生會相應部門提出免職意見,上報班主任。

2、經調查屬實,班主任和班委討論決定改選。

三、監(jiān)督制度

1、班干部受全體同學和老師監(jiān)督。

2、學期末由全班同學對班干部進行考核,對于考核成績不合格,班長、團支書不滿意超過10人的予以免職,重選;其他班委成員不滿意超過15人的予以免職,重選。

第二節(jié)紀律制度

各班委必須切實履行自身崗位職責,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的例會和工作會議,各班干部必須準時參加各項會議,準時到場,積極開展班級工作和落實執(zhí)行團總支、學生會相應部門的工作安排,及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任務,不能完成者應盡快主動向主管部門說明和闡述原因,無故不進行工作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免職等處理。

第四章附則

一、班干部在工作中,要積極征求同學們的意見,維護班級的利益,有情況要及時向學校和老師反映。

二、對工作不認真負責,并造成重大失誤的,進行教育批評,嚴重者可考慮免去班干部職位。

三、班干部嚴禁以權謀私,特別是在財務上,有盈私行為的,查證屬實,免去職務、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及參選資格,并對其公開批評。

四、班委工作和班級活動以一名班委負責,其他班委積極協(xié)作展開為主。

五、同學享有隨時檢查班干部工作情況(包括工作計劃、工作進展、工作總結等)的權利。

六、同學享有隨時調查班費收支情況的權利。

七、同學享有公開指正(或向學院團總支、學生工作辦公室舉報)班干部的權利。

八、在綜合測評中,同學有權對上學期班干部的工作情況進行評定。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試行。

_年12月12日

第2篇 師范教育學院班干部量化管理條例

1、無故不參加會議者,一次扣1分,請假、早退或找人替會者,一次扣0.5分。無故不參加次數超過兩次,請假、早退超過三次者,學工科長、輔導員或學生會主席予以談話,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會上予以通報批評。談話后仍出現類似錯誤者,給予院通報批評,扣量化分3分。

2、無故不參加學生會組織的相關活動或有關事務者,一次扣1分,請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無故不參加次數超過兩次,請假、早退超過三次者,輔導員或學生會主席予以談話,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會上予以通報批評。談話后仍出現類似錯誤者,給予院通報批評,扣量化分3分。

3、班長必須于課間操時間或其它規(guī)定時間到學生會辦公室簽到,課間操不簽到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到者,一次扣1分。

4、各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匯報制度,對本班情況尤其是校、院嚴格要求的學生違軌現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輔導員匯報,因匯報不及時帶來工作被動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關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須按時上交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及各種材料,未能及時上交者,班長一次扣1分,有關班干部一次扣0.5分。

5、各班每周至少召開一次班會,總結前周工作情況,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記錄和總結,少開班會一次班長扣2分。未作記錄和總結者,班長一次扣1分。

6、各班必須對參與校、院、學生會及本班所組織活動的同學名單、專業(yè)、班級、活動時間及活動中的表現等情況做好記錄,未作記錄或記錄錯誤者,班長一次扣1分,有關負責班干部一次扣1.5分。

7、班長必須對全班工作負責,認真組織本班同學參與校、院組織的活動,凡因本班原因而影響我院榮譽者,班長每人一次扣2——5分,有關班干部一次扣1.5——4分。凡在我院組織的活動中獲獎的班級,班長一次加0.5——2分,有關班干部一次加0.5——1.5分;在校組織的活動中獲獎的班級,班長一次加3——5分,有關班干部一次加2——4分。

8、值公勤時,不準有任何理由推脫,不到者,一次扣1分,遲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務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違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達標者,必須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9、領導老師臨時安排的任務,未按時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優(yōu)秀者,一次加1分。

10、凡違反《臨沂大學學生管理條例》受處分者,作自動離崗處理。

11、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3篇 l教育學院班干部量化管理條例

1、無故不參加會議者,一次扣1分,請假、早退或找人替會者,一次扣0.5分。無故不參加次數超過兩次,請假、早退超過三次者,學工科長、輔導員或學生會主席予以談話,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會上予以通報批評。談話后仍出現類似錯誤者,給予院通報批評,扣量化分3分。

2、無故不參加學生會組織的相關活動或有關事務者,一次扣1分,請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無故不參加次數超過兩次,請假、早退超過三次者,輔導員或學生會主席予以談話,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會上予以通報批評。談話后仍出現類似錯誤者,給予院通報批評,扣量化分3分。

3、班長必須于課間操時間或其它規(guī)定時間到學生會辦公室簽到,課間操不簽到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到者,一次扣1分。

4、各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匯報制度,對本班情況尤其是校、院嚴格要求的學生違軌現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輔導員匯報,因匯報不及時帶來工作被動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關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須按時上交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及各種材料,未能及時上交者,班長一次扣1分,有關班干部一次扣0.5分。

5、各班每周至少召開一次班會,總結前周工作情況,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記錄和總結,少開班會一次班長扣2分。未作記錄和總結者,班長一次扣1分。

6、各班必須對參與校、院、學生會及本班所組織活動的同學名單、專業(yè)、班級、活動時間及活動中的表現等情況做好記錄,未作記錄或記錄錯誤者,班長一次扣1分,有關負責班干部一次扣1.5分。

7、班長必須對全班工作負責,認真組織本班同學參與校、院組織的活動,凡因本班原因而影響我院榮譽者,班長每人一次扣2——5分,有關班干部一次扣1.5——4分。凡在我院組織的活動中獲獎的班級,班長一次加0.5——2分,有關班干部一次加0.5——1.5分;在校組織的活動中獲獎的班級,班長一次加3——5分,有關班干部一次加2——4分。

8、值公勤時,不準有任何理由推脫,不到者,一次扣1分,遲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務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違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達標者,必須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9、領導老師臨時安排的任務,未按時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優(yōu)秀者,一次加1分。

10、凡違反《臨沂大學學生管理條例》受處分者,作自動離崗處理。

11、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4篇 七中學生會干部管理條例

贛州七中學生會干部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為更好地提高校學生會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質水平,提高學生會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健全的學生會內部管理機制,充分發(fā)揮我校學生會組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真正實踐“團結進取,求實創(chuàng)新,服務七中師生”的宗旨,特制定本干部管理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學生會干部要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和良好的道德修養(yǎng);

一、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嚴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覺遵守各項國家法律法規(guī)、社會道德規(guī)范與校紀校規(guī),處處以身作則,時時率先垂范;

三、有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處處為學校的利益著想;

四、密切聯系廣大同學,傾聽廣大同學對工作的合理建議及意見,并努力在工作中不斷完善自己;

五、有“服務七中師生”的強烈意識,不允許有任何脫離或凌駕于廣大同學之上的行為。

第二條學生會干部要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風。

一、有強烈的責任心與吃苦精神,勇于承擔各項相關工作,努力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自身工作效率,以一個學生干部的要求嚴格規(guī)范自己;

二、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善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工作,勇于接受廣大同學的監(jiān)督。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要兼顧好學生會的工作與學業(yè)的關系,主動更關心與幫助成績落后的同學,力爭無補考現象出現。

第二章人事任免制度

第四條學生會干部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采取推薦、自薦及公開招聘等形式產生的,堅持“能者上,庸者讓,不能者下”的應聘原則;

第五條有下列任一種情況出現者,作自動辭退處理:

一、一學期有兩門以上(含兩門)功課不及格者;

二、一學期在各類會議、活動中無故缺席5次(含5次)以上者;

三、一學期在各類會議、活動中病假、事假累計超過10次(含10次)者;

四、違反各類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缺乏團隊合作意識,破壞團隊合作,致使工作不能順利開展者;

六、從事與學生會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動,嚴重損害學生會形象者;

第六條有下列任一種情況出現者,作免職處理:

一、政治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者;

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造成不良影響者;

三、不團結、不合作,使學生會工作不能順利開展者;

四、以職權謀私利,在同學中造成惡劣影響者;

五、不能勝任本職位,經調職仍不能勝任者;

六、從事與學生會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動,損害學生會聲譽者;

七、其余違反《學生手冊》有關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者。

贛七中北區(qū)團委

贛七中學生會

二○__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5篇 公司中層后備干部管理條例(9)

公司中層后備干部管理條例(九)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快培養(yǎng)選拔優(yōu)秀年輕干部工作步伐,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素質優(yōu)良、結構合理、專業(yè)配套的科級后備干部隊伍,根據黨委《關于加強黨政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加強科級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工作的意見》,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后備干部的選拔應堅持以下原則:

1、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2、注重實績的原則;

3、職工公認的原則;

4、優(yōu)進劣出的原則;

5、結構優(yōu)化的原則;

6、一職一備的原則。

第三條 后備干部人選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_思想的理論政策水平,掌握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2、堅決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忠實履行“____”的要求,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yè),在我縣經濟建設中艱苦創(chuàng)業(yè),開拓創(chuàng)新,做出實績;

3、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yè)知識;

4、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系群眾,堅持黨的群眾路線,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群眾的批評和監(jiān)督,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

5、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6、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身體健康。

第四條 后備干部人選應符合以下年齡要求:

1、公司科級后備干部以30歲至35歲的干部為主體,30歲以下的要有一定數量;

2、公司部門后備干部以35歲至40歲的干部為主體,30歲左右的要有一定數量。

第五條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應力求達到以下規(guī)定:

1、近期可進領導班子的后備干部不少于同級后備干部總數的三分之一;

2、女后備干部人 數 不 少 于 同級后備干部總數的20%;

3、后備干部中應有一定數量的非_黨員和少數民族干部人選。

第六條 后備干部人選推薦的范圍:

1、公司科級正職后備干部人選原則上從副職中推薦;

2、公司科級副職后備干部人選從縣鄉(xiāng)機關中的優(yōu)秀年輕干部和下屬單位正副職中推薦。

同時要注重從婦女、非黨干部和少數民族中選拔后備干部。

第七條 后備干部人選推薦的程序:

1、擬定推薦方案,組建推薦工作組;

2、公布推薦職位和推薦人選的具體條件;

3、召開民主推薦大會進行民主推薦;

4、匯總推薦結果,并報上一級黨組織審定。

第八條 后備干部的審定:

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群眾公認,注重實績,注重發(fā)展?jié)摿Φ脑瓌t,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審定:

1,公司科級正職后備干部人選由公司組織部審查,報黨委審定;

2,公司科級副職后備干部人選由各部門黨組織進行審查,報公司組織部審定。

第九條 對確定的后備干部,要按照培養(yǎng)目標,本著“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逐人采取措施,落實培養(yǎng)責任,促其健康成長。

第十條 對確定的后備干部,主要采取以下培養(yǎng)措施:

一是加強理論學習。主要是學習馬列主義_思想和_理論,同時學習掌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現代科技和歷史、法律知識。要注重把學__理論與貫徹黨的十五大精神結合起來,與實踐“____”的要求,做合格人民公仆結合起來,與改造主觀世界、增強黨性結合起來,同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指導具體工作結合起來。

二是進行實踐鍛煉。主要通過公司之間、部門之間、公司中層之間的相互交流,單位內部之間的崗位輪換,以及下派掛職鍛煉、參與中心工作、承擔專項重大任務、適當安排擔任部長助理等多種形式和途徑進行培養(yǎng),促進后備干部在實際工作中鍛煉提高,增長才干。

第十一條 對確定的后備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管理:

縣委組織部負責制定后備干部工作規(guī)劃,綜合協(xié)調,檢查指導,研究解決帶有傾向性的問題;

鄉(xiāng)鎮(zhèn)、公司部門黨委(黨組、支部)負責制定后備干部培養(yǎng)措施,落實培養(yǎng)責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對后備干部要堅持備用結合,優(yōu)勝劣汰的動態(tài)管理。每年結合年度考核,進行一次推薦、考核和調整,使后備干部隊伍始終保持一個常數。

第十三條 建立后備干部個人檔案。內容包括后備干部登記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情況和年度考核材料。后備干部工作調動時,檔案隨轉。

第十四條 公司部門黨組織要把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部署,一把手對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工作負總責。

第十五條 組織部門要認真履行牽頭抓總的職責,切實加強指導;組織,監(jiān)察,人力資源等部門要發(fā)揮各自職能作用,協(xié)助做好政法系統(tǒng)后備干部和非_黨員、婦女后備干部的選拔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公司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實行。

第6篇 (集團公司)干部管理條例

企業(yè)(集團公司)干部管理條例

一、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執(zhí)行江蘇__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干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機與活力、有利于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根據地華集團實際情況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管理江蘇__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總部各部門及內設機構(科室、外駐辦事機構等)的各級干部,各分(子)公司及內設機構(科室、外駐辦事機構)的各級干部。

第三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及其領導下的各分(子)公司人資科或各部門人事助理,負責本條例的具體組織實施。

二、干部責任制

第四條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

(一)干部要對本組織的發(fā)展負責。

(二)干部要對本組織的經營與管理績效負責。

(三)干部要對本組織員工的精神面貌及紀律行為負責。

(四)干部要對本組織的人、財、物等安全負責。

(五)干部要對本組織的一切法律行為負責。

(六)干部對本組織員工所受到的違紀處分負有連帶責任。處以違紀員工低一級的處罰。

第五條實行干部工作責任追究制

所有干部均要對自己的工作行為負責到底,不論調往何部門或分(子)公司,均要對在任期間的一切管理行為負責。對于干部管理失誤造成的損失,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相應的管理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條實行干部責任制

干部對部門的一切言行負責:對于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只要涉及到跨部門或分(子)公司的,如果因相互推諉導致無法判定具體的責任部門與責任領導,對此種行為責任的判定即為所涉及到的部門領導各負100%的責任。

第七條實行干部集體連帶責任制

對于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如果是涉及到集體行為的或無法找到具體責任人的,那么對于這種集體行為的問題,責任的判定則是依據問題的性質和范圍,判定從上到下所有涉及到的直接關聯領導共同承擔責任,其主要領導干部要承擔50%以的責任。

第八條干部培訓責任

(一)干部要經常組織本部門員工學習培訓。

(二)干部要經常組織本部門員工學習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制度。

(三)干部要經常組織本部門員工學習專業(yè)知識。

(四)干部要經常經組織本部門員工坐談和交流,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三、干部的儲備與選拔

第九條儲備與選拔干部,必須符合把管理隊伍建設成為堅持地華基本理念、基本政策和基本思想,忠誠于地華事業(yè),具有領導與協(xié)調各組織共同建設地華的能力,以及結構合理、團結奮進的管理集體的要求。

第十條儲備與選拔的干部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堅決執(zhí)行地華集團的基本理念和各項政策,在地華事業(yè)的建設中艱苦創(chuàng)業(yè),做出實績。

(二)以公司目標為自己的奮斗目標,認同公司的價值觀,能夠發(fā)揚企業(yè)精神。

(三)具備扎扎實實、踏實穩(wěn)健硬朗的工作作風,經受得起各種挫折、困難的磨練。

(四)堅持務實求真,開拓創(chuàng)新,能夠運用系統(tǒng)思維,結合本部門實際,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反對形式主義。

(五)有強烈的上進心、責任心和事業(yè)心,有實踐經驗,有勝任管理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yè)知識。

(六)在本職崗位上有良好的業(yè)績,在平時工作中能和其他部門進行有效溝通,能團結本部門的員工,充分發(fā)揮團隊的作用。

(七)控制成本,節(jié)約物料,取得良好效益。

(八)能夠熱愛企業(yè)、愛惜公物、厲行節(jié)約。

第十一條實行干部儲備與訓用結合制。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公司干部儲備與培育的總體規(guī)劃與管理。

(一)實行干部層次儲備制。采用'全方位推薦+專業(yè)化儲備+動態(tài)化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儲備人才。儲備與推薦工作中實行'責任連帶制和錯誤追究制'。

(二)實行干部成長規(guī)律儲備制。采用'成長期+鍛煉期+使用期'分層次培訓的方式儲備人才。

(三)實行干部能力積累儲備制。采用'基層崗位+關鍵崗位+崗位輪換'相結合的方式鍛煉并儲備人才。

(四)實行干部訓用結合制。實行領導干部任職期內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的方式培育人才。

(五)對儲備干部實行崗位模擬制,對儲備干部進行'崗位培訓+案例分析'相結合的方式。

四、干部的任用

第十二條干部任免原則

(一)公正、公平、公開、合理。

(二)'忠誠'、'能力'、'團隊精神'。

(三)以德為先,任人為賢。

(四)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

(五)以內部選拔為主,外部聘用為輔。

(六)以競聘上崗為主,推薦上崗為輔。

(七)干部任用堅持'六個選擇法'原則。

(八)堅決免職、保留待遇、再給機會。

對于因工作安排需要及其他原因決定免職下來并直接進入再培養(yǎng)階段的分(子)公司、部門總經理,保留原待遇三個月,三個月后其待遇按照新任職務的標準執(zhí)行。

第十三條干部任職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前任遺留下來的工作。

(二)本人在任期間的工作。

(三)下任鋪平發(fā)展的道路。

第十四條實行干部逐級晉升制度

提任各部門、分(子)公司總經理助理級(含)以上管理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兩個(含)以上下級職位任職經歷。

第十五條實行干部任職實習期制度

干部就任新職的實習期一般為六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級安排工作。

第十六條干部任用紀律

實行評委負責制和干部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用人失察失誤或違反下列用人紀律造成嚴重后果,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一)不準在后備干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的情況。

(二)不準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親,封官許愿,營私舞弊,或打擊報復。

五、干部的輪崗與考評

第十七條實行干部輪崗制度

(一)各部門、分(子)公司科助級(含)以上干部實行輪崗鍛煉與培養(yǎng),并對干部輪崗后的績效實施跟蹤考評。

(二)輪崗要求:

同一分(子)公司、部門的正副職

一般不同時易地輪崗。

干部輪崗可以在集團公司不同行業(yè)分(子)公司之間、集團總部各部門之間、分(子)公司與集團總部各部門之間進行。

第十八條實行干部分級考評制

(一)集團公司總部科級(含科長、副科長、科長助理)以上干部、各分(子)公司總經理助理級(含)以上干部及后備人才的考評工作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組織執(zhí)行。

(二)集團公司總部科級以下干部、各分(子)公司總經理助理級以下干部的考評工作由部門、各分(子)公司人資科(人事助理)負責組織執(zhí)行。

第十九條實行干部綜合考評制度。

采用3600評價方式綜合考評干部的工作態(tài)度、業(yè)績與潛力。

六、干部的異動

第二十條干部的異動管理

干部的異動管理中,新任、遷調、借調、晉升與解聘按《人事異動管理制度》執(zhí)行;免職、辭職、降職與輪崗按本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實行經營管理干部離任審計制。

各分(子)公司、在建工程、供應、銷售等經營性部門總經理離任后,由集團公司財務部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對離任人員在職期間經營管理活動進行離任審計。

第二十二條實行干部交接備案制

(一)干部在離任現職時以及就任新職前,須與續(xù)任者進行詳實的工作交接。交接內容含在職時的人、財、物、信息等各類工作事項。

(二)干部交接內容須形成正式的書面交接文件,一式三份進行正式備案;交接雙方各執(zhí)一份,第三份交由所在的分(子)公司、部門辦公室存檔備查。

各分(子)公司、部門總經理級干部及各級財務總監(jiān)的書面交接材料還應復印一份交到集團公司辦公室存檔備查。

第二十三條實行干部異動審批、備案制

(一)集團科級(含科長、副科長、科長助理)以上干部、各分(子)公司總經理助理級(含)以上干部的任命、遷調、輪崗、升(降)職、免職與解聘,須經集團董事會合議核準,并經董事長審批同意后執(zhí)行。

(二)各分(子)公司科級(含科長、副科長、科長助理)干部的任命、遷調、輪崗、升(降)職、免職與解聘,須經過集團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并經分管人事的總裁助理審批同意后執(zhí)行。

(三)各分(子)公司、部門科級以下干部的任命、升(降)職、免職與解聘,須經各分(子)公司、部門總經理審批同意后執(zhí)行,并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七、干部的掛職、降職、免職與辭職

第二十四條干部掛職制度

因工作能力較弱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集團公司下達的經營與管理線性指標的,應予以掛職考察。掛職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原職務標準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干部降職制度

因工作能力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應當降職使用。降職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職務的標準執(zhí)行。

第二十六條干部免職制度

(一)管理者瀆職或不稱職。

(二)經營嚴重虧損。

(三)關鍵管理指標未達到集團公司要求的線性指標。

(四)品德敗壞,行為有損集團公司聲譽。

(五)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集團公司財產、親自或讓他人索取(收受)賄賂。

(六)挪用集團公司資金歸個人使用或借貸給他人;擅自將集團公司資金以個人或他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擅自以集團公司財產提供擔保。

(七)未經集團公司同意,親自或授意他人從事與集團公司相競爭的業(yè)務;擅自將集團公司商標或其它知識產權轉讓給他人使用。

(八)泄露集團公司的商業(yè)秘密。

(九)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干部辭職制度

(一)自愿辭職,是指干部因個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辭去現任領導職務。

第7篇 教育學院班干部量化管理條例

1、 無故不參加會議者,一次扣1分,請假、早退或找人替會者,一次扣0.5分。無故不參加次數超過兩次,請假、早退超過三次者,學工科長、輔導員或學生會主席予以談話,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會上予以通報批評。談話后仍出現類似錯誤者,給予院通報批評,扣量化分3分。

2、 無故不參加學生會組織的相關活動或有關事務者,一次扣1分,請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無故不參加次數超過兩次,請假、早退超過三次者,輔導員或學生會主席予以談話,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會上予以通報批評。談話后仍出現類似錯誤者,給予院通報批評,扣量化分3分。

3、 班長必須于課間操時間或其它規(guī)定時間到學生會辦公室簽到,課間操不簽到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到者,一次扣1分。

4、 各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匯報制度,對本班情況尤其是校、院嚴格要求的學生違軌現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輔導員匯報,因匯報不及時帶來工作被動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關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須按時上交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及各種材料,未能及時上交者,班長一次扣1分,有關班干部一次扣0.5分。

5、 各班每周至少召開一次班會,總結前周工作情況,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記錄和總結,少開班會一次班長扣2分。未作記錄和總結者,班長一次扣1分。

6、 各班必須對參與校、院、學生會及本班所組織活動的同學名單、專業(yè)、班級、活動時間及活動中的表現等情況做好記錄,未作記錄或記錄錯誤者,班長一次扣1分,有關負責班干部一次扣

1.5 分。

7、 班長必須對全班工作負責,認真組織本班同學參與校、院組織的活動,凡因本班原因而影響我院榮譽者,班長每人一次扣2——5分,有關班干部一次扣

1.5 ——4分。凡在我院組織的活動中獲獎的班級,班長一次加0.5——2分,有關班干部一次加0.5——

1.5 分;在校組織的活動中獲獎的班級,班長一次加3——5分,有關班干部一次加2——4分。

8、 值公勤時,不準有任何理由推脫,不到者,一次扣1分,遲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務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違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達標者,必須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9、 領導老師臨時安排的任務,未按時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優(yōu)秀者,一次加1分。

10、 凡違反《臨沂大學學生管理條例》受處分者,作自動離崗處理。

11、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8篇 l教育學院學生會干部量化管理條例

1、無故不參加會議者,一次扣1分,請假、早退或找人替會者,一次扣0.5分。無故不參加次數超過兩次,請假、早退超過三次者,院相關領導、分管輔導員予以談話,扣量化分3分,并在例會上予以通報批評。談話后仍出現類似錯誤者,給予院通報批評,扣量化分5分。

2、無故不參加學生會組織的相關活動或有關事務者,一次扣1分,請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無故不參加次數超過兩次,請假、早退超過三次者,院相關領導、學生事務助理或分管輔導員予以談話,扣量化分3分,并在例會上予以通報批評。談話后仍出現類似錯誤者,給予院通報批評,扣量化分5分。

3、學生會干部必須于課間操時間或其它規(guī)定時間到學生會辦公室簽到,課間操不簽到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到者,一次扣1分。

4、學生會各部(室)必須按時上交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及各種材料,未能及時上交者,部長一次扣1.5分,副部長一次扣1分。

5、學生會各部(室)每周至少組織一次工作例會,總結前周工作情況,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記錄和總結,少開例會一次部長(主任)扣2分,副部長扣1分。未作記錄和總結者,部長一次扣1分,副部長一次扣0.5分。

6、學生會各部(室)必須樹立高度的責任感,認真組織各班同學參與校、院組織的活動,凡因工作不力原因而影響我院榮譽者,學生會有關部長每人一次扣3——5分,有關副部長一次扣2——4分。凡在校組織的活動中獲獎的工作,學生會部長一次加2——5分,有關副部長一次加1——4分。

7、學生會各部(室)必須對參與本部所組織活動的同學名單、專業(yè)、班級、活動時間及活動中的表現等情況做好記錄,并及時反饋給各班負責人,未作記錄或記錄錯誤或未作反饋者,部長一次扣1分,副部長一次扣0.5分。

8、學生會辦公室實行值班制度,每天課余時間必須有人值班,值班時不到者,一次扣1分,不準任何人請假;如確實有特殊情況,必須安排好替班人員,但代替者必須是學生會成員或干事,違者,一次扣0.5分。值班時,辦公室桌面、地面等不潔者,一次扣0.5分。

9、值公勤時,不準有任何理由推脫,不到者,一次扣2分,遲到者,一次扣1分;安排的任務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違者,一次扣2分;工作完成不達標者,必須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10、領導老師臨時安排的任務,未按時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優(yōu)秀者,一次加1分。

11、凡違反《臨沂大學學生管理條例》受處分者,作自動離崗處理。

12、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干部管理條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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