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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審批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7 查看人數:36

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審批制度

有哪些

專項施工方案是指針對特定工程項目中某一復雜或關鍵環(huán)節(jié)所制定的詳細作業(yè)計劃。它通常包括了工程的難點、風險點以及應對措施。專家論證和審批制度,則是確保這些方案科學、安全、有效的關鍵步驟。

內容是什么

1. 專項施工方案內容應涵蓋施工方法、設備選型、人員配置、工期安排、質量控制、安全預防等方面,詳細描述每一步驟的操作流程和標準。

2. 專家論證階段,由行業(yè)內有經驗的專家對方案進行評審,從技術可行性、經濟效益、環(huán)境影響等多個角度提出意見和建議,以優(yōu)化方案。

3. 審批制度則要求經過專業(yè)部門或負責人對論證后的方案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法規(guī)、標準,無重大風險后,方可批準實施。

規(guī)范

1. 施工方案的編制應遵循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規(guī)范,如《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范》等,確保方案的合規(guī)性。

2. 論證過程中,專家應獨立、公正地提出專業(yè)見解,遵循科學、公正的原則。

3. 審批制度需明確審批流程、責任人,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明確的權責劃分,避免決策失誤。

重要性

專項施工方案和專家論證、審批制度的嚴格執(zhí)行,是保障工程項目順利進行、防止安全事故、提升工程質量的關鍵。它們不僅提供了施工的指南,也起到了風險防控的作用,為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撐。這也是企業(yè)專業(yè)能力和責任意識的體現,對于提升企業(yè)形象和信譽,贏得客戶信任具有重要意義。在實際操作中,必須嚴格遵守這一制度,不容忽視。

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審批制度范文

第1篇 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審批制度

1、嚴格施工方案審批程序。根據施工項目的特點和具體要求,首先應由項目部所屬各隊提出最初的施工方案,上報項目工程部,經由項目總工、項目經理、安監(jiān)部門審議同意并簽字確認后,開始實施。

2、建立有效信息渠道,保證該渠道的順利通暢。建立與現場溝通的有效信息渠道,及時反饋施工信息,便于施工方案制定、監(jiān)督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或調整實施中的施工方案。

3、大型構造物的施工安全方案由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主持制定,經項目總工、項目經理、工程部門審議同意并簽字確認后,上報公司、建設單位工程部和監(jiān)理單位審議,批復后開始實施。

4、加強與外部協(xié)作單位和各上級管理單位的施工協(xié)作。凡是需要與外部協(xié)作單位和各上級管理單位配合施工的施工方案的制定,首先由項目部所屬各隊提出最初的施工安全防護方案,上報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經由項目總工、項目經理、工程部審議,并會同外部協(xié)作單位和各上級管理單位協(xié)商一致后,由項目總工、項目經理、安監(jiān)部門、外部協(xié)作單位、各上級管理單位簽字確認,各單位備份,開始實施。

第2篇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計劃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一、一般規(guī)定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強制性行業(yè)標準要求,工程項目部應根據工程特點編制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對專業(yè)性較強的分項工程,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2、專業(yè)性較強的分項工程包括:打樁、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吊、起重吊裝等。

3、以下幾項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必須經過專家論證

(1)? 深基礎(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工程;

(2)? 地下暗挖工程;

(3)? 高大模板工程(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8米或跨度超過18米,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tǒng)。);

(4)? 30m及以上的高空作業(yè)工程;

(5)?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yè)工程;

(6)?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的大爆破。

4、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由分公司組織編制,工程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參與編制。

5、所有工程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5.1 公司總工程師辦公室、分公司主任工程師負責審核工程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5.2 各在建工程項目部必須督促分包單位對分包范圍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審核相應的專項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報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送公司總工辦備案。

5.3 施工現場臨時圍墻(擋)、臨時用房(工棚)的搭拆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監(jiān)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簽章認可后實施。

6、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必須根據工程特點、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編寫,要能有效的指導施工。內容要求:①全面、②重點突出、③有針對性、④技術可靠。

7、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審工作必須在具體施工活動開始前完成。

二、編制的內容及要求

(一) 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1、現場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是施工組織設計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主要就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各要素如何實施提出具體方案。計劃要從總體上滿足公司體系規(guī)范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

2、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要在方法和具體控制措施上符合現場實際,突出對危險源和不利環(huán)境因素(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和重大環(huán)境因素)的控制。

3、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要求:

3.1 工程概況。包括工程概況表;本工程危險源和環(huán)境因素識別、評價、控制清單;本工程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不利環(huán)境因素清單;適用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識別、配備清單。

3.2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文件。包括適用的安全支持性文件清單;安保計劃的適用范圍;安保計劃的管理要求。

3.3 實施。包括現場安全管理目標、組織、人員安全責任制;資源配備(各類人員、安全設施、安全物資及具體費用清單等);教育與培訓;文件控制;安全物資采購和進場檢驗;分包控制;施工過程控制。

3.4 檢查與改進。包括安全檢查;糾正與預防措施;內部審核;安全評估。

3.5 安全記錄。包括明確安全記錄負責人及其職責與權限;安全記錄來源;填寫和保管要求;安全記錄清單。

(二) 專項施工方案的內容要求

1、專項工程的特點與概況。

2、專項工程安全設施、物資材料的規(guī)劃與配置。

3、根據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編寫設計計算書。

4、制訂專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5、設計專項工程平面布置圖和必要的詳圖。

第3篇 不中斷交通等專項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制度

項目部牽頭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制專項施工措施。

專項施工措施編制后,項目部經公司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后,才能實施。

防臺、防汛、防暑、防凍和夜間、不中斷交通等專業(yè)性強、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項目部編制專項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報集團公司論證審查,報監(jiān)理公司審批后實施。

專項施工措施方案的編制必須結合實際,從施工技術上采取措施保證安全,從防護技術上采取措施保證安全,對使用的機械設備,從安全保險的有效設置方面采取措施保證安全。

專項施工措施方案應根據需要進行必要的設計計算,對所引用的計算方法和數據,必須注明其來源和依據;所選用的力學模型,必須與實際構造或實際情況相符合,并應有必要的圖示說明。

項目技術負責人員必須參與措施實施的驗收和檢查。

現場安全維護人員對其所管轄的路段要不斷的巡查,對撞壞的標志、標牌要及時上報專業(yè)單位更換,對撞離的要及時歸位,并經常進行清洗,保證線形美觀、色彩醒目,以便達到警示、誘導的最佳效果。

工作區(qū)設有工程車輛專門的進口和出口。承擔材料運輸的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素質和駕駛技術,運輸車輛應覆蓋嚴密,不得拋撒滴漏。

增加反光服,確保在交通組織施工區(qū)域作業(yè)人員人人穿反光服。增加交通指揮維護人員,指揮過往車輛順利有序地通過雙向交通路段。

施工中嚴格按上報的交通維護方案設置安全標志,始終要保持各種標志的齊全、規(guī)范,不得缺漏、遺失,損壞的要及時補上。

安全人員要聽從經理部、交警及路政大隊等的指揮。必要時,項目經理部請交警、路政大隊的同志為安全維護小組成員,為各部門負責人、作業(yè)班組負責人、關鍵崗位骨干開設安全講座.增強安全維護人員在緊急狀態(tài)下的應對能力。

施工過程中應加強與氣象、水文等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氣象、風暴和汛情等預報,做好防范工作

第4篇 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施工方案審核制度

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施工方案審核制度

1、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工程監(jiān)理單位在實施監(jiān)理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監(jiān)理項目部應當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臨時用電方案。對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第5篇 專項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1、對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2、專項施工方案主要包含: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

3、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專業(yè)人員進行編制,方案應符合工程特點和實際情況,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4、專項方案編制完成后應先報公司(或分公司)相關專業(yè)部門審核,再報給公司(或分公司)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批。

5、公司審批后的方案還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報項目監(jiān)理部,經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

6、分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單位編制,分包單位在履行編制、審核、審批手續(xù)后,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再報公司(分公司)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審批。

7、對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具體要求根據建質[2009]87號文件),項目部應對專項方案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對專家組論證意見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完善,報專家組組長認可后還須履行報審手續(xù)。

8、專項施工方案變更時,還應履行報審程序,經論證審查的應經論證專家組認可。

9、專項施工方案在履行相關手續(xù)后,應由相關人員和單位簽字、蓋章。

10、補充內容:

第6篇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審批制度

為了保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有限實施規(guī)范其編制、審批行為,特制定本規(guī)定。

當施工項目中標后,施工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項目有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分階段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應根據合同工期及有關的規(guī)定進行編制,并且要廣泛征求各協(xié)作施工單位的意見。

對結構復雜、施工難度大以及采用新工藝和新技術的施工項目要進行專業(yè)性的研究,必要時組織專門會議,邀請有經驗電器的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參加,集中智慧,為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必實施打下堅實的群眾基礎。

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過程中,要充分的發(fā)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吸收他們參加編制和審定,充分利用建筑業(yè)企業(yè)的技術素質和管理素質,統(tǒng)籌安排、揚長避短,發(fā)揮建筑業(yè)企業(yè)的優(yōu)勢,合理地進行工序交叉配合的程序設計。

當比較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提出之后,要組織參加編制的人員及單位進行討論,逐項逐條地研究,修改確定,最終形成正式文件,送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必須經下部門和個人審批。 (1)技術質量部門;(2)安全生產部門;(3)設備機械部; (4)公司技術負責人;(5)工程部;(6)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核和審批人應有明確意見并簽名,職能部門蓋章。經過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不準隨意變更修改。確因客觀原因許修改時,應按審核、審批的分工與程序辦理。

重大復雜的安全技術應報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審查。

不經會簽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一律不得執(zhí)行。

專項技術方案根據國務院令第393號《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規(guī)定,對專業(yè)性強、危險性審查辦法》大的施工項目,以及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公司將根據現場的具體規(guī)定,組織專家進行論證。(1)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必須結合工程實際針對不同的工程特點從施工技術上采取措施保證安全針對所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從安全保險的有效設置方面采取保證安全。(2)安全方案審批,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應按公司規(guī)定由公司技術部門組織實施審批程序,具體程序應參照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審批。(3)安 全方案的內容專項安全技術方面應力求細致、全面、具體。并根據需要進行必要的設計計算,對所引用的計算方法和數據,必須注明其來源和依據。所選用的力學模型,必須與實際構造或實際情況相符。為了利于方案的實施,方案中除應有詳盡的文字說明外,還應有必要的構造詳圖。圖示應清晰明了,標注齊全。(4)專項安全方案交底、驗收和檢查各層次技術負責人應會同方案編制人員對方案的實施進行監(jiān)督,上級對下級的技術交底,并提出方案中所涉及的設施安裝和驗收的方法和標準。項目技術負責人和方案編制人員必須參與方案實施的驗收和檢查。(5)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監(jiān)控,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實施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的作業(yè)行為必須列入危險作業(yè)管理范圍,作業(yè)前,必須辦理作業(yè)申請,明確安全監(jiān)控人,實施監(jiān)控,并有監(jiān)控記錄。

第7篇 橋梁施工安全專項控制制度

第一條制定依據

為加強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減少各類事故,保障從業(yè)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項目的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鐵道部、集團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文件,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鐵路項目部。

第三條 橋梁工程安全方針和目標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落實質量、安全、工期、優(yōu)質、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項目施工任務,規(guī)范我標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業(yè)行為,創(chuàng)建安全生產標準工地。

二、 橋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 杜絕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責任事故。

(2) 杜絕一般火災事故;

(3) 杜絕一般機械設備事故。

第四條 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

一、為加強橋梁作業(yè)隊安全管理工作,項目經理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任組長、副經理及總工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對橋梁工程建設過程中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二、作業(yè)隊成立了隊長為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設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作業(yè)隊長是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全面責任;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日常工作,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監(jiān)督、檢查及管理責任;其他負責人及成員,按照各自分工負有相應安全責任。

第五條 安全教育和檢查

一、安全教育

1、堅持安全教育和專業(yè)技術培訓制度,加強對各級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基礎教育和技術培訓。

2、對擔負橋梁重點工程項目和重要崗位的人員如焊接、登高作業(yè)、起重等,要重點培訓、持證上崗。

3、抓好橋梁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宣傳教育,要設立固定的安全宣傳標語、安全警示和安全警告標志。

4、建立施工安全準備工作驗收制度,每項工程開工前驗收內容主要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機械設備是否符合技術和安全規(guī)定,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發(fā)生的危險情況是否有預防措施等。

二、安全檢查

1、定期安全檢查

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項目經理主持,相關人員參加。

2、不定期安全檢查

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施工任務、氣候環(huán)境等情況,要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進行日常的巡回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防洪、防火、防觸電、防物體打擊、防盜、防高空墜落等。

3、專項安全檢查

對橋梁工程不定期地進行專業(yè)性安全檢查。各部門參加,檢查的內容和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施工安全檢查

針對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術、施工安全作業(yè)等認真檢查仔細并做好記錄。對安全檢查發(fā)現的不符合規(guī)定的情況,簽發(fā)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跟蹤驗證。

第六條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基本安全要求

工地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圍護設置,入口處一般應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牌,并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2、道路運輸

工地主要道路應與主要臨時建筑物道路連通。場內運輸道路應盡量減少彎道和交叉點。頻繁交叉處,必須設有明顯警告標志。

3、材料堆放

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預制構件、施工設施構件等)都應該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規(guī)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wěn)固。各類材料堆放不得超過規(guī)定高度。

4、施工現場安全設施

安全設施如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防護罩、各種限制保險裝置都必須齊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確實需要移動時,必須經工地施工管理負責人同意,并需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復原。

第8篇 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與安全措施的審批制度

1、 項目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依據項目工程特點、施工工藝、方法和相關安全。

2、 安全措施必須包括:防高處墜落、防觸電、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坍塌、防雷擊、防環(huán)境污染以及防火、防塵、防毒、防暴、防暑、防寒、防疫等方面。

3、 項目部必須根據施工現場特點,合理劃分施工作業(yè)區(qū)、辦公區(qū)、生活區(qū),并按相關規(guī)范及地方主管部門規(guī)定,對大門、圍墻及臨時辦公、生活設施、材料堆放、供電、排水系統(tǒng)繪制總平面圖及建造方案。

4、 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必須由項目經理主持,技術負責人會同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等共同參加編制,編制完成后報公司審查。

5、 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對送審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初審,并提出審查意見,如審查意見認為需要修改完善時,應由原編制人員修改后重新報審。

6、 經公司職能部門審查確認可行時,報公司總工復審,審核通過由總工簽字批準,項目部方能將公司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交監(jiān)理或業(yè)主審核,待審查方簽字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9篇 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批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

第三條危險性較大工程是指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所指的七項分部分項工程,并應當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基坑支護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護結構施工的工程;或基坑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復雜、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土方開挖工程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

(三)模板工程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及特殊結構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1、高度超過24m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與分片式提升;

3、懸挑式腳手架;

4、門型腳手架;

5、掛腳手架;

6、吊籃腳手架;

7、卸料平臺。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機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墻的安裝施工;

2、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橋梁工程施工(含架橋);

5、特種設備施工;

6、網架和索膜結構施工;

7、6m以上的邊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導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已經行政許可,尚無技術標準的施工。

第四條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

建筑施工企業(yè)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由施工企業(yè)技術部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及監(jiān)理單位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由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m(含5m),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巖爆、涌泥、斷層等地質復雜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tǒng)。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業(yè)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yè)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六條專家論證審查

(一)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

(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企業(yè)應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

(三)專家組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應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實施過程中,施工企業(yè)應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組織施工。

第七條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和各地可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八條本辦法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10篇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的規(guī)定,對專業(yè)性較強,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為規(guī)范專項施工方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7.1 項目施工中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項工程,主要包括: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深度超過1.5米的溝槽土方施工);

3)人工挖孔樁施工;

3)各類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各類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預應力結構張拉;

8)臨時用電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

9)冬、雨季施工。

7.2 項目部須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的分部分項工程包括:

1)基坑開挖超過5米(含5米)或基坑深度未超過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huán)境復雜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8米,跨度超過18米,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10kn/m的模板支撐系統(tǒng);

4)30米及以上高空作業(yè)工程;

5)土石爆破工程。

7.3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編寫,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總工)審核,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7.4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詳細地制訂施工程序、方法及防護措施,確保該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

7.5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專業(yè)規(guī)范及標準,并附具安全驗收結果。

7.6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者,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工長及專職安全員要隨時檢查方案的執(zhí)行情況。及時糾正違反安全技術措施規(guī)定的行為,及時發(fā)現并補充其不足之處,使之更加完善,達到預防事故,保證施工安全的目的。

7.7 專項施工方案須由專職安全員備案,以便隨時檢查。

第11篇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審批制度

1 對工程施工方案編制人員的要求

施工方案的編制人員是施工工程的設計師,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從施工圖紙開始就必須認真考慮施工安全問題,盡可能地不給施工和操作人員留下隱患,編制人員應當充分掌握工程概況、施工工期、場地環(huán)境條件,根據工程的特點,科學地選擇施工方法、施工機械、變配電設施及臨時用電線路架設,合理地布置施工平面。安全施工涉及施工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因此,工程施工方案編制人員應當了解施工安全的基本規(guī)范、標準及施工現場的安全要求,如《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guī)程》、《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guī)程》等,還必須熟悉相應的專業(yè)技術知識以后,才能在編制工程施工方案時確立工程施工安全目標,使措施通過現場人員的認真貫徹達到目標要求。

施工方案編制人員,還必須了解施工工程內部及外部給施工帶來的不利因素,通過綜合分析后,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施工措施,使之起到保證施工進度,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科學、合理、有序地指導施工的作用。

2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主要內容及注意事項

(1)從施工工程整體考慮。線路架設前首先考慮工程施工期間對周圍道路、行人及鄰近居民、設施的影響,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如設立安全區(qū)域、標示牌),安全通道及高處作業(yè)隊下部和地面人員的影響;臨時用電線路的整體布置、架設方法;安裝工程中的設備、構配件吊運,起重設備的選擇和確定,起重以外安全防護范圍等。負責的吊裝工程還應考慮視角、信號、步驟等細節(jié)。

(2)季節(jié)性工程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如夏季防暑降溫、雨季施工要制定防雷防電,冬季防火、防大風等。

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內容不拘一格,按其施工項目的負責、難易程度及施工環(huán)境條件,選擇安全防范重點,但施工方案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為了進一步明確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的重點,應抓住:①防高空墜落;②防觸電;③防交通事故;④防誤操作等4種傷害的防患制定相應的措施,內容要充實,有針對性。

(3)技術措施指的是為保證人員安全施工和設備安全運行,從技術上對設備和人員操作采取的措施。制定技術措施時,應視工作對象和內容,以規(guī)程為依據,特別是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寫。編寫技術措施時,應詳細了解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掌握電網運行方式,明確帶電設備,對需要檢修和處理的設備從技術上采取安全保證,對施工人員要采用的工作方式從技術上加以防范,以保證工作的安全進行。

(4)安全措施應從人員教育、危險點預控、措施落實、安全管理等方面進行詳細的安排,尤其要進行深入的危險點分析。實行預控就是要根據作業(yè)內容、工作方法、作業(yè)環(huán)境、人員狀態(tài)(包括人員情緒)、設備實際等去分析,查找可能導致人為失誤事故的危險因素,再依據規(guī)程制度逐一制定防范措施,不得照搬規(guī)程或套用其它工程安全措施,并在生產現場實施程序化、規(guī)范化作業(yè),以達到防止人為失誤事故發(fā)生的目的。安全措施應詳細體現工程施工過程中逐級監(jiān)督、逐級管理、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的思想,責任到人,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對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的較為特殊的作業(yè)項目,在安全措施中要加以特別體現。

3.認真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檢查落實

(1)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應向參加施工的各類人員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點及各時期安全施工的要求,這是貫徹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關鍵。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核對現場安全技術措施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若存在漏洞不可開工,應對措施進行完善,直至符合要求方可開工。

(2)施工過程中,現場管理人員應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工作程序中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懂得各自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方法,這是貫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規(guī)范的過程。

(3)安全技術交底要結合規(guī)程及安全施工的規(guī)范標準進行,避免口號式,無針對性的較低。并認真履行交底簽字手續(xù),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員的責任心。同時要經常檢查安全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糾正違章,使措施方案始終得到貫徹執(zhí)行,達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標。

第12篇 專項施工方案報審制度

(1)項目監(jiān)理機構應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按規(guī)定編制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施工方案,并提交監(jiān)理審查,對于規(guī)定應通過專家論證審查的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單位按規(guī)定論證審查后,再向監(jiān)理報審。

(2)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應組織安全監(jiān)理工程師,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重點審查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否經過施工承包單位內部審查,該單位技術負責人是否簽署、審批是否已蓋施工企業(yè)印章,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項目具體條件并具有針對性。

(3)重大危險源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工程施工具體情況確定。

(4)凡因施工工藝和施工設施,施工機械等變更,需要修改專項施工方案,應重新辦理方案審批手續(xù)。

第13篇 公司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一)、編制要求

1、及時性。工程施工前要編好施工組織設計與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如特殊情況來不及編制完整的,必須編制單項的安全施工要求;

2、針對性。要針對不同工程的結構特點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針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環(huán)境等,從防護上、技術上和管理上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

3、具體化。所有安全技術措施都必須明確、具體,能指導施工。

(二)、編制與審批

1、各級正副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以及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生產的安全負技術責任。分別按照企業(yè)關于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分工規(guī)定,分級負責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2、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過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能執(zhí)行。

第14篇 危險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

總 則

1、根據建質【2009】8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編制本制度。

2、項目經理部(分公司)對工程項目的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工程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3、根據分部工程施工危險程度建立分級會審論證審查制度。

4、本制度適用八冶一公司各施工單位。

一、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險程度分為施工危險性一般、施工危險性較大、施工危險性重大三大類。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應根據本項目的工程特點,結合單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點界定施工危險程度。

2、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應建立施工危險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臺帳。

3、對具有危險性分部工程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與爆破工程、橋梁高墩施工、軟弱地質條件下隧道施工、鐵路既有線作業(yè)、橋涵頂進、橋梁懸灌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險程度界定如下:

危險性一般 危險性較大 危險性重大

基坑支護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h≤3m(含3m)

5m

h>10m

大模板工程 一次性立模面積a

a≤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積a

100m2

a>300m2

起重吊裝工程 吊裝重量g

g≤80t 吊裝重量g

80t

g>170t

腳手架工程 腳手架面積a

a≤200㎡ 腳手架面積a

200㎡

a>500㎡

拆除與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量q

q≤5000m3 爆破工程量q

5000m3

q>20000m3

橋梁高墩工程 橋梁墩身高h

h≤25m 橋梁墩身高h

25m

h>50m

5、分部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內容包括:

a、針對施工項目的特點找出危險點、危險源和重要控制環(huán)節(jié);

b、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工藝、作業(yè)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

c、附具的安全檢算詳細資料;

d、人員、機具、裝備的選用配備、保證安全的措施;

e、衛(wèi)生、環(huán)境條件、文明施工標準;

f、可能出現的危險及針對性預防措施;

6、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聯合編制,公司安環(huán)部進行協(xié)助。

二 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論證

1、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部組織論證并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人員包括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主管生產副經理、安環(huán)部、項目管理部、資產部、項目隊長、施工員,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部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并報公司工程管理口備案。

2、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工程師組織論證并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的人員包括公司工程管理口、及項目經理和項目安全員,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3、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相關部門聯合編制,完成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必要時聘請設計、質量監(jiān)督、工程監(jiān)理、安監(jiān)部門和其他有關方面專家)進行論證,經過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后再進行實施。

4、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成立,以公司總工程師為組長,工程管理口、資產管理部、各專業(yè)帶頭人,項目經理部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

三、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

1、已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不得隨意變動,實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得挪作它用。

2、認真進行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中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置、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否則不得進行作業(yè)。

3、在要害部位和危險區(qū)域,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人員巡回檢查,并設明顯標志及警示牌。

4、作業(yè)過程中需變更方案和措施,必須由原編審人員同意,并有書面簽證。

5、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旁站監(jiān)督。危險性一般的分部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項目部工地安全員必須全過程旁站監(jiān)督;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公司安環(huán)部和項目管理部隨時進行抽查監(jiān)督;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過程實施時,公司安環(huán)部和公司項目管理部必須全過程旁站監(jiān)督。公司總工程師擇時參加并隨時檢查驗證。

6、對不認真執(zhí)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fā)現,將對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第15篇 編制建立安全施工專項方案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對下列危險性較大工程編制安全施工專項方案,必要時,還應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和審查。審查會由駐地辦召集,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1)不良地質條件下有潛在危險性的土方、石方開挖;

2)滑坡和高邊坡處理;

3)樁基礎、擋墻基礎、深水基礎及圍堰工程;

4)橋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構件施工等;

5)水上工程中的施工作業(yè);

6)水下工程中的施工作業(yè);

7)大型臨時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橋的架設與拆除;橋梁、碼頭的加固與拆除;

8)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第16篇 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明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內容,規(guī)范專家論證程序,確保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積極防范和遏制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質[2009]8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和拆除等安全生產活動及安全管理。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指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作業(yè)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分部分項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見附件一。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以下簡稱“專項方案”),是指項目經理部在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基礎上,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單獨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件。

第四條 項目經理部應當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公司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見附件二。

第五條 專項方案編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

(二)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標準、規(guī)范及圖紙(國標圖集)、施工組織設計等。

(三)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四)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jiān)測監(jiān)控等。

(六)勞動力計劃: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等。

(七)計算書及相關圖紙。

第六條 每個單位工程開工前30天,由專業(yè)工程處界定及編制專項方案,并報送項目經理部。

第七條 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公司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參加專家論證會人員:

(一)專家組成員;

(二)公司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公司總工程師、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八條 專家組成員應當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關專業(yè)要求的專家組成。本項目參建各方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

第九條 專家論證的主要內容:

(一)專項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專項方案計算書和驗算依據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條件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

專項方案經論證后,專家組應當提交論證報告,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的意見,并在論證報告上簽字。該報告作為專項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導意見。

第十條 項目經理部收到分部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后,由項目經理部總工組織技術、質量、安全專業(yè)人員進行會審,提出指導性意見,三天內反饋到專業(yè)工程處。專業(yè)工程處在接到指導性意見后,立即對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再次報送項目經理部總工審查,審查完畢立即報公司專家組。不需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經公司審核合格后報監(jiān)理單位。

第十一條 公司專家組收到項目經理部專項方案后,立即組織專家組進行會審,提出指導性意見,10天內反饋到項目經理部。

第十二條 項目經理部在接到專家組的指導性意見后,對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一周內再次報送審核批準。

第十三條 項目經理部應當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

如因設計、結構、外部環(huán)境等因素發(fā)生變化確需修改的,修改后的專項方案應當重新審核。對于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方案,公司應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第十四條 專項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第十五條 項目經理部應當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jiān)督和按規(guī)定進行監(jiān)測。發(fā)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其立即整改;發(fā)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組織作業(yè)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域。

第十六條 對于按規(guī)定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經理部、監(jiān)理單位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七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按專業(yè)類別建立專家?guī)臁<颐麊螒斢枰怨尽?/p>

第十八條 專家?guī)斓膶<覒斁邆湟韵禄緱l件:

(一)誠實守信、作風正派、學術嚴謹;

(二)從事專業(yè)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豐富的專業(yè)經驗;

(三)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工程質保部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7篇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編寫、審查、批準制度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工程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安全,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進一步明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內容,規(guī)范專家論證程序,把好工程安全源頭關。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04]213號)等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標段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云南云嶺高速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云南小龍高速公路土建一標項目部。

三、程序

1、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凡項目所屬工程項目,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yè)環(huán)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內容要求。

2、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依據

國家和行業(yè)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guī)、條例、標準。項目需要解決的保證人身安全和生產安全的措施項目。

3、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內容

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塵、防雷擊、防觸電、防坍塌、防物體打擊、防機械傷害、防溜車、防高空墜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環(huán)境污染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如安全防護裝置、保險及信號裝置等。以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預防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為目的的勞動保護技術措施,如通風、防毒、除塵、防暑降溫和消除噪音等。勞動保護科研、勞動衛(wèi)生檢測、安全宣傳教育等設施,如編寫安全技術教材、舉辦安全培訓班及購置安全圖書、儀器、設備等。

4、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和審批程序

4.1、各單位在進行項目工程施工、安裝、檢修前均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應包括安全費用的投入、安全防護裝置使用、勞動保護措施、安全宣傳教育措施等內容,要針對不同工程的結構特點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針對施工場地及周邊環(huán)境等,從防護上、技術上和管理上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術措施都必須明確、具體,能指導施工。

4.2、《措施》編制完成后,審查批準執(zhí)行項目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必須審批后方可組織進行施工。

4.3、《措施》經審批后,必須遵照執(zhí)行,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由編制人出具變更通知書,經相關部門、領導審批后方可生效。

4.4、如果由于安全技術措施內容有問題,發(fā)生安全事故,按照相關規(guī)定追究編制人和審批人的責任。

5、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審查

5.1、專項方案編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 、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

2)編制依據:相關標準、規(guī)范及圖紙等。

3)施工計劃: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4)施工工藝: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藝控制、工序檢查、驗收環(huán)節(jié)等。

5)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jiān)測監(jiān)控、施工技術管理人員及作業(yè)人員專項方案安全培訓和技術交底工作等。

6)勞動力計劃: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的。

7)計算書及相關圖紙。

5.2、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項工程類別為:

1)深基坑支護及土方開挖工程:開挖深度超過3米(含3米);或深度雖未超過3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huán)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深基坑支護及土方開挖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涌泥、斷層等地質復雜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過7米(含7米);或跨度超過16米(含16米);施工荷載大于9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4kn/m的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和鋼結構、空間網架結構安裝使用的承重支撐系統(tǒng)。

4)落地式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50米;高層建筑施工分段搭設的懸挑式腳手架。

5)30米以上(含30米)高空作業(yè)工程。

6)其他需要施工安全專項方案論證的特殊工程。

7)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險程度界定如下:

危險性一般

危險性較大

危險性重大

基坑支護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h≤3m

基坑深度h

3m <h≤10m

基坑深度h

h>10m

土方開挖工程

開挖邊坡高度h

h≤6m

基坑深度h

6m <h≤15m

基坑深度h

h>15m

路基高填方工程

路基填方高度h

h≤6m

路基填方高度h

6m <h≤12m

路基填方高度h

h>12m

大模板工程

一次性立模面積a

a≤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積a

100m2<h≤300m2

一次性立模面積a

a>300m2

起重吊裝工程

吊裝重量g

g≤80t

吊裝重量g

80t<g≤170t

吊裝重量g

g>170t

腳手架工程

腳手架面積a

a≤200m2

腳手架面積a

200m2<a≤500m2

腳手架面積a

a>500m2

拆除與爆破工程

爆破工程量q

q≤5000m3

爆破工程量q

5000m3<q≤20000m3

爆破工程量q

q>20000m2

橋梁高墩工程

橋梁墩身高h

h≤25m

橋梁墩身高h

25m<h≤50m

橋梁墩身高h

h>50m

軟弱地質條件下隧道施工

圍巖級別

三級

圍巖級別

二級

圍巖級別

一級

鐵路既有線作業(yè)

既有股道

2道

既有股道

3道~6道

既有股道

7道及以上

橋涵頂進

頂進孔徑l

l≤6m

頂進孔徑l

6m≤l<15m

頂進孔徑l

l>15m

橋梁懸灌施工

主跨跨度l

l≤60m

主跨跨度l

60m<l≤120m

主跨跨度l

l>120m5.3、專家論證的主要內容

1)專項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

2)專項方案計算書和驗算依據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條件及措施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

專項方案經論證后,專家組應當提交論證報告,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的意見,并在論證報告上簽字。該報告作為專項方案修改完善和實施的指導意見。

5.4、凡應當組織專家組論證的工程,我標段在編制施工方案后,經專家組論證審查,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并經我標段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專職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5.5、專項方案經論證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應當按照論證報告進行修改,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5.6、應當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

5.7、專項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8、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jiān)督和按規(guī)定進行監(jiān)測。發(fā)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其立即整改;發(fā)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組織組織作業(yè)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域,并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撤離現場。

5.9、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

1)、已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不得隨意變動,實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得挪作它用。

2)、認真進行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中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置、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施工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否則不得進行作業(yè)。

3)、在要害部位和危險區(qū)域,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人員巡回檢查,并設明顯標志及警示牌。

4)、作業(yè)過程中需變更方案和措施,必須由原編審人員同意,并有書面簽證。

5)、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旁站監(jiān)督。危險性一般的分部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施工隊安全員必須全過程旁站監(jiān)督,項目部安全員進行監(jiān)督;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項目安全科隨時進行抽查監(jiān)督;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過程實施時,項目安全科必須全過程旁站監(jiān)督。

6)、對不認真執(zhí)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fā)現,將對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第18篇 隧道防坍施工專項管理制度

防止隧道圍巖坍塌,綜合因素很多,本規(guī)定側重于技術措施,并不再重復技術規(guī)范、規(guī)則、規(guī)定等所規(guī)定的具體內容,未提及的規(guī)范、規(guī)則、規(guī)定等內容,當然應當認真執(zhí)行。

1. 總 則

一、隧道圍巖坍塌,一般可以防止。防塌的關鍵,一是對隧道的客觀條件,特別是地質條件,在建設的全過程中應有充分的認識,并根據認識,精心編制和及時修訂隧道設計、施工方案;二是施工中,必須嚴格按設計和技術規(guī)范進行施工,杜絕施工紀律的“自由化”。只要做到“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可以防止圍巖坍塌。

二、防止圍巖坍塌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一是加強施工中與設計配合,發(fā)現圍巖與設計不符,及時提出設計變更;二是選定正確的施工方法,特別是開挖方法,減少對圍巖的擾動、最大限度發(fā)揮圍巖自穩(wěn)能力;三是認真搞好爆破施工,特別是光爆技術;四是保質保量、及時搞好支護,保證圍巖穩(wěn)定。抓住以上環(huán)節(jié),圍巖坍塌一般不會發(fā)生。

三、發(fā)生圍巖坍塌的技術原因與管理原因并存,但管理原因大于技術原因。從技術和管理兩個方面而言,應在管理上下更大的功夫。

2. 防坍管理措施

一、完善管理體制。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認真貫徹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

二、健全內部安全質量檢查管理體系,加強對施工技術標準實施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安檢或質檢工程師有權監(jiān)督工區(qū)是否按設計、按標準施工,對違反規(guī)定進行施工的有權責令停工。

三、完善經濟責任承包制和項目經理負責制的管理體制,經濟承包必須和安全質量掛鉤。凡采用偷工減料、降低標準、減少數量等手段而獲取承包效益的,必須嚴肅處理并進行行政處分和處罰。

四、充分發(fā)揮工程技術人員在保證質量、保證安全方面的作用,凡技術干部發(fā)出的關于防止坍塌、確保安全、確保質量等方面的指令,必須認真執(zhí)行。有不同意見的應先執(zhí)行而后上報裁決。拒絕執(zhí)行指令的人員,要負安全責任并給予處分。

五、加強技術培訓。各單位均應舉辦光爆、錨噴、不良地質和特殊條件下的加強支護等方面的培訓班,培訓班應注重培訓效果,不能搞形式主義,根據不同對象明確培訓重點。

六、加強同工地設計配合組協(xié)調配合。遇到特殊疑難問題時積極主動與設計配合組溝通,做好技術方案研究和設計變更工作。

七、長大隧道,不良地質、特殊地質隧道,應建立安全技術小組,專門組織、定期分析研究施工安全對策,加強量測監(jiān)控,并且編制應急預案,當有坍塌預兆時迅速作出決策。

八、明確防坍崗位責任制。項目經理應負貫徹防坍技術措施的責任,項目總工應負編制防坍措施的責任并指導實施的責任,質檢人員應負監(jiān)督防坍技術措施實施的責任。

3. 防坍技術措施

一、施工準備

(一)、施工前應對設計提供的地質資料進行詳細的了解,認真分析,進行必要的現場調查核實。落實有無偏壓、煤層、含水大的黃土、斷層、陷穴、膨脹巖(土)等特殊地段。

(二)、根據地形、地貌及地質資料,分析設計的洞口位置是否恰當,洞口和洞身的支護、襯砌設計是否適應現場實際條件,洞口仰邊坡是否穩(wěn)定等。

(三)、分析設計的施工方法和有關技術措施是否符合實際。

(四)、選擇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法的選擇原則:

1、應以地質條件為主要依據,結合工期、隧道長度、斷面、結構類型、機具設備、技術能力、經濟效益等綜合考慮。

2、盡量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但應有保證安全和質量的具體措施。

3、盡量采用大斷面或分部少的開挖方法。

4、地質多變的隧道,選擇的施工方法要有較多的適應性。

(五)、制定詳細的實施性施工組織安排,擬定防坍措施,準備必要的料具。提出主要工序網絡,及時調控,力求均?施工,避免盲止冒進。

(六)、技術干部要對施工人員(含行政領導,下同)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含新技術培訓)。

二、隧道開挖

(一)、地質描述:在開挖過程中應對地質作進一步的核對和描述,發(fā)現與設計不符,特別是圍巖類別低于設計所提供的類別或發(fā)現異常時,應立即上報或會同建設、監(jiān)理、設計單位研究處理,馬上會發(fā)生坍方的,應先采取措施制止坍方,然后請建設、監(jiān)理、設計單位補充調查處理,只要通過地質描述并加上適應的地質預報技術配合隧道施工,地質變化時,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坍方是可以防止發(fā)生的,在施工中進行地質描述,應作為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來安排。

(二)、洞口工程:正洞開挖前,應先做好仰坡,對山坡危石應及時進行處理或進行必要的錨噴加固,不留后患。洞口挖方,不得采用大爆破開挖,并宜全部做完,洞頂排水系統(tǒng)應盡早完成,使地表水不致沖刷坡面,浸入洞口巖體造成洞口坍塌。

(三)、洞身開挖

1、選擇正確的開挖方法,一般情況為:ⅱ、ⅲ級圍巖采用全斷面法開挖,ⅳ、ⅴ級圍巖采用臺階法開挖,對破碎、軟弱圍巖或大斷面施工,要采取以下一些輔助措施配合開挖:上半斷面采用環(huán)形開挖、留核心土,噴射混凝土支護中設鋼架支撐;噴射混凝土封閉開挖工作面;超前錨桿,管棚、插板;預注漿加固,設臨時仰拱封底。

2、鉆爆:必須采用光面爆破或預裂爆破,選擇合理的爆破參數,并按設計要求施工,嚴格控制爆破進尺,特別是軟弱破碎圍巖地段,ⅳ級圍巖不準超過1.5m,ⅴ級不超過1.0m,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的器材,不得直接使用火雷管,凡從事爆破作業(yè)的人員都必須結果培訓,考試合格并持證上崗。

3、仰拱開挖:一般情況同開挖一次到位,當必須二次開挖時,應采用分段跳躍法進行,不允許長距離開挖和使用鏟運機等大型機械敞開開挖,以免導致隧道坍方。

4、分部開挖法(臺階法、側壁導坑法、cd法、crd法)施工適應特別注意防止坍塌,開挖中層或落底,為確保拱部穩(wěn)定,必須在公交邊原料由0.5m~1.0m寬度的平臺。

5、開挖應盡量一次開挖到位,對于個別部位應產生瞎炮或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局部欠挖,應及時處理后再做初期支護。

6、加強水的管理,水是造成施工坍方,使圍巖喪失穩(wěn)定性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開挖過程中,應加強對地下水的疏導、堵截以及施工用水的管理,加強洞內施工排水。

三、錨噴支護

隧道開挖后,必須及時進行支護和襯砌,以維持圍巖穩(wěn)定,保證安全。作為防止坍方的有效手段,應優(yōu)先采用錨噴支護。

(一)、錨噴支護的一般要求:

(1)、嚴格按設計(含變更設計)要求施工。地質與設計不符時,應立即上報或會同建設、監(jiān)理、設計單位研究處理方案;特別是實際圍巖類別低于設計提供的類別時,有可能坍方的,應先采取正確措施制止坍方的發(fā)生,然后請建設(監(jiān)理)、設計單位補充調查處理。作為臨時支護,如設計單位所給錨噴參數不足時,可根據有關規(guī)范選定。

(2)、控制爆破(光面爆破、預裂爆破)、監(jiān)控量測會直接影響錨噴襯砌、初期支護的質量和成功與否。因此,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含設計要求)進行監(jiān)控量測,及時分析監(jiān)測資料:認真搞好控制爆破。

(3)、必須同設計單位緊密配合,共同研究,綜合分析各項施工信息,及時反饋,及時修改設計參數或改變施工方法。

(4)開挖后應及時進行錨噴支護,不允許幾茬炮放在一起噴。一般情況為先初噴一層混凝土,然后再架立鋼支撐、安設錨桿、掛網,最后把噴射混凝土作到設計厚度。

(5)、錨桿施工應注意錨桿方向應與巖面垂直,錨桿插入深度不應小于設計要求的95%,錨桿孔沿隧道周邊徑向布設,但孔不宜平行于巖層層面,錨桿孔插入錨桿后,若孔口無砂漿溢出,應將桿體撥出,重新灌漿插桿。錨桿應與鋼筋網、鋼架支撐焊接成—體。

(6)、鋼筋網應隨噴面的起伏鋪設,與受噴面的間隙一般為3cm。鋼筋的保護層不小于2cm,鋼筋網與錨桿或其它固定裝置連接牢固;成品鋼筋網安裝時,其搭接長度不少于20cm。采用雙層鋼筋網時,第二層鋼筋網應在第一層鋼筋網被噴混凝土覆蓋后鋪設。

(7)、鋼架支撐應嚴格按設計加工,保證質量;鋼架支撐必須放在原狀土、基巖或特制的基礎上;鋼架支撐與圍巖之間應盡量接近,留2—3cm的間隙,并用噴混凝土充填密實,噴混凝土應將鋼架支撐覆蓋;同一榀各節(jié)鋼支撐之間應用等強度螺栓連接或焊接牢固;鋼架支撐間距按設計以縱向連接鋼筋牢固焊接,連接成整體;地質較差時,視具體情況加密鋼支撐。

(8)、錨噴前應清除松動巖和墻(拱)腳松碴,并用風、水沖洗受噴面(當巖面受水易泥化時,只能用高壓風吹);巖面的滲漏水應妥善處理。

(9)、錨桿、鋼筋網、鋼支撐在使用前均應除銹。

(10)、確保錨噴支護質量,嚴格按技術標準施工,作到錨桿數量夠數,位置正確,注漿密實,拉拔力合格,噴層混凝土強度合格,并且保證厚度。

四、模筑砼襯砌

(一)、普通襯砌

1、襯砌工序應盡量緊跟前面的工序,以防止圍巖暴露時間過長而發(fā)生坍塌。

2、圍巖壓力較大地段的襯砌,在封頂和封口的砼達到設計強度時,才準拆除支撐的模板。

(二)、復合式襯砌的二次襯砌:

二次襯砌應在圍巖和初期支護變形基本穩(wěn)定具備下列條件時施作:

(1)、隧道周邊位移速率有明顯減緩趨勢;

(2)、水平收斂(拱腳附近)速度小于0.2mm/d,或拱頂位移度小于0.15mnl/d,位移速度取七天或七天以上的平均值;

(3)、已產生的收斂量達到總收斂量(回歸值)的80%以上;

(4)、初期支護表面沒有發(fā)展的明顯裂縫。

當不能滿足上述條件,已發(fā)生的收斂總量達到預留變形量的80%,以上圍巖變形無收斂趨勢時,應立即上報或會同建設、監(jiān)理、設計單位共同研究采取措施;對變形速率有增加趨勢、初期支護表面的裂縫在發(fā)展,分析認為可能坍塌的地段,應先采取措施,如施作仰拱、加強初期支護、或施作二次襯砌(二次襯砌本身也應加強),同時上報或會同建設、監(jiān)理、設計單位研究處理方法。一般來說,開挖后l一2個月內變形就能收斂,否則,就應引起施工人員的注意。

膨脹性圍巖,對二次襯砌的施工作時間,不宜限制在0.2mm/d的收斂速率,而應適當提前作二次襯砌,設計參數選定應考慮這個問題。

(三)、二次襯砌的施作

模板臺車灌注砼時,必須兩側輪流交替灌注,減少偏壓,使臺車受力均勻,盡量一次連續(xù)灌注完畢,模板臺車脫模要保障養(yǎng)護時間,砼未達一定強度禁止脫模。

第19篇 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編制審批制度

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編制審批制度

1 基本概念

1.1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建設工程施工準備和施工全過程的技術管理文件。一項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工程概況、施工方法,施工進度計劃,各項資源需求計劃、施工平面圖、技術質量措施、安全技術措施及技術經濟指標等。

建設工程項目由多個單位工程組成時需要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內容應全面覆蓋各個單位工程,并解決單位工程之間的銜接。

1.2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針對工程項目中的某一個重點單位、分部工程.關鍵工序或“四新”(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內容等單獨策劃一整套的施工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措施、質量要求以及必要圖紙等編制而成的施工文件,屬于一個工程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的一個組成部分。

2施工組織設計(含施工方案,下同)編制規(guī)定

2.1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前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相關人員進行方案討論,確定基本方案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編制完成后經項目經理審閱并簽字后報上級審批。公司技術負責人負責指導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

2.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基坑圍護設計作為一個特殊的施工方案,實際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由公司組織編制設計方案,不足6米的由項目部組織編制。

2.3施工組織設計可以一次編制完成,也可以分階段、分單位分冊編制。分階段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一股應由基礎階段、上部結構及裝飾階段等內容組成。分冊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在第一冊中“前言”部分應說明整個施工組織設計由哪幾個分冊組成,各分冊應順序編號。

2.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用電、腳手架、模板拆除與爆破、起重吊裝、垂直運輸設備搭拆等部分應單獨成冊,單獨填寫審批表,并作為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部分,一同上報審批。

2.5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是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一個組成部分。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項目部應在分包單位編制內容的基礎上,增加總包管理等內容,形成一個完整的專項施工方案,并填寫審批表報批。

2.6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要求”進行編制。

3施工組織設計(含施工方案)審批規(guī)定:

3.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1)單位工程面積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

2) 基坑挖土深度超過5米(包括5米)的工程;

3) 垂直運輸需使用大型塔式起重機的工程;

4) 采用爬、掛、挑腳手或其他新工藝,新技術的工程;

5) 基坑開挖深度在3米及以上的圍護設計;

6) 大型設備、構件的吊裝;

7)其他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用電、腳手架、模板拆除與爆破、起重吊裝、垂直運輸設備搭拆等專項施工方案。

3.2除上述以外的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組織審批,報公司備案。

3.3上報公司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先經項目部技術負貴人審核通過,上報時應附項目部審批意見。

3.4上報公司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需報送二份,若有修改,則在修改后應再報送一份修改稿,報公司備案的需上報一份。

3.5施工組織設計應在工程開工或階段施工前兩周報批。若該階段施工組織設計尚未上報公司已進行施工者,公司應責令其停工。

4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修改、檢查

4.1施工組織設計審批通過后,項目部應由項目經理組織方案交底會,由項目工程師進行交底。項目經理應組織項目部管理人員認真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組織施工,不允許擅自變更。若確系客觀原因要求變更者,應先提出修改方案,經審批后在實施。

4.2經修改的施工組織設計應按原審批程序進行審批。

4.3在施工組織設計實施過程中,公司均應對其進行檢查.檢查內容主要為:

1)項目部是否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組織施工;

2)若有修改,有經審批;

3)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結果。

4.4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檢查工作由公司技術負責人執(zhí)行。發(fā)現不按施工組織設計執(zhí)行情況較嚴重者,責令其立即停工并作出相應的處理。

第20篇 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專項防火制度

(1)通過宣傳欄、黑板報張貼消防安全宣傳畫報等形式,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明確消防安全觀念,提高火災防范意識,以達到消滅隱患的目的。

(2)在工地現場、宿舍等顯眼場所設置消防安全標語,提醒員工時時注意消防安全。處處留意火災隱患。

(3)動火人員在做足準備工作的情況下才能動火,并有專人作為臨護人,隨時準備滅火工作。

(4)設立消防專用給水道通向各樓層。為確保消防的水量水壓,在底層建一水池水,專為消防供水。

(5)施工現場按消防要求在重點防火部位合理配備各種不同類型的滅火器材,并放置在暢通無阻的顯眼地帶,保證滅火器材有效實用,達到滅火目的。

(6)工地出現火災時自救為主,若控制不了要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請消防隊到場滅火。

(7)工地內與施工有關的危險品、油漆、香蕉水等物品必須歸倉庫處理,任何人不準私自亂動。

(8)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亂接電線,燈具下嚴禁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四工電爐、煤油爐等自行燒水煮食。

(9)在工地設定的吸煙區(qū)內吸煙,嚴禁躺在床上吸煙,不得將煙頭亂丟亂放。

(10)加強對材料倉、油漆倉、廚房、配發(fā)電房重點防火部位的巡查工作,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審批制度匯編(20篇范文)

專項施工方案是指針對特定工程項目中某一復雜或關鍵環(huán)節(jié)所制定的詳細作業(yè)計劃。它通常包括了工程的難點、風險點以及應對措施。專家論證和審批制度,則是確保這些方案科學、安全、有效的關鍵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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