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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安全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基石,如同工器具的潤滑劑,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的順暢運轉。它旨在預防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降低財產(chǎn)損失,維護企業(yè)的正常生產(chǎn)秩序。有效的安全制度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團隊協(xié)作,體現(xiàn)企業(yè)對社會責任的擔當,同時也是企業(yè)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蓋廣泛,包括但不限于:
1. 工器具的選用標準,確保其符合安全規(guī)格。
2. 定期的工器具檢查程序,確保其功能完好。
3. 工器具的使用和操作規(guī)程,防止誤操作。
4. 危險工器具的特殊管理規(guī)定,如電氣設備、切割工具等。
5. 不合格工器具的報廢和替換流程,避免隱患留存。
注意事項
在制定和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需留意以下幾點:
1.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專業(yè)術語過多導致理解困難。
2. 實施過程中需結合實際情況靈活調(diào)整,而非僵化執(zhí)行。
3. 強調(diào)全員參與,定期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
4. 對違反制度的行為要有明確的處罰措施,以示警示。
5. 制度更新要及時,跟進行業(yè)發(fā)展和技術進步。
工器具安全檢查、試驗制度的制定與執(zhí)行,不僅關乎企業(yè)效益,更關乎每一位員工的生命安全。因此,我們必須以嚴謹?shù)膽B(tài)度,科學的方法,確保每一項安全制度都能落地生根,發(fā)揮其應有的保護作用。
工器具安全檢查、試驗制度范文
第1篇 工器具安全檢查、試驗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施工(生產(chǎn))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性能試驗,制定以下制度,望嚴格遵照執(zhí)行。
14.2.1 電動工具
(1)電動工器具
指國家標準已列入實行特性安全認證范圍的電鉆,角向磨光機、沖擊鉆、電錘、電剪刀、電沖剪、電動曲線鋸、電刨、電動砂光機、模具、電磨、電動放絲機、電動螺絲刀、角向砂輪機、電鎬、電園鋸、電動刀、木銑、修邊機等。
(2)電動工器具管理要求
1)所有的手持式電動工器具,拖線盤必須專人保管,每隔六個月,統(tǒng)一由各工地、班組、送機修電工班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并在工器具上標明檢查日期和期限,檢修部門和使用工地、班組,應同時做好檢查記錄臺帳,絕緣不良的電動工器具嚴禁使用。
2)除定期檢查之外電工班還負責日常的維修工作。
3)每次維修檢查都應認真做好記錄,寫明工具名稱、型號、編號、送修工地、班組,故障及修復情況、維修人姓名、維修日期。
4)從事電動工器具修理的人員必須經(jīng)勞動局指定單位組織的安全技術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取得由勞動局簽發(fā)的《電動工具修理安全操作證》后,才準獨立從事修理。
5)電動工具的主要檢查內(nèi)容如下:
(a)外殼、手柄無裂逢、無破損。(b)保護接地線或接零線連接正確牢固。(c)插頭完好。(d)開關動作正常、靈活、無缺損。(e)電氣保護裝置完好。(f)機械防護裝置完好。(g)轉動靈活。(h)帶電部分與外殼之間絕緣電阻大于2m? 。
6)修理好的合格電動工具在移交使用工地時,必須當面調(diào)試驗電。證明完好,交由使用工地在“檢修記錄臺帳”欄簽字后,方可領取,并注明領取日期。
7)如發(fā)現(xiàn)無法修復情況,應通知使用單位辦理報廢手續(xù)。
14.2.2? 絕緣工具
(1)電氣絕緣工具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
(2)6~10千伏的絕緣棒每年必須進行一次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為44千伏,持續(xù)5分鐘。
(3)絕緣夾鉗(35kv及以下)每年進行一次三倍線電壓的交流耐壓試驗,耐壓持續(xù)五分鐘。
(4)6~10千伏高壓驗電等每六個月試驗一次,交流耐壓試驗為40千伏高壓,持續(xù)五分鐘。35千伏以下高壓驗電筆每六個月試驗一次,交流耐壓試驗為105千伏高壓持續(xù)5分鐘。
(5)高壓絕緣繩,每半年試驗一次,以105千伏/0.5米耐交流電壓5分鐘。
(6)5kv絕緣手套,6個月復試一次。復試電壓為2.5交流千伏,持續(xù)1分鐘不擊穿,泄漏電流≤2.5毫安。
(7)6kv絕緣靴,復試周期為3個月,復試交流電壓為4kv,持續(xù)1分鐘不擊穿,泄漏電流≤4毫安。
(8)5kv絕緣鞋,復試周期為1個月,復試交流電壓為3.5kv,持續(xù)1分鐘不擊穿,泄漏電流≤3.5毫安。
(9)各種厚度的絕緣膠板定期復試防電性能如下:
14.2.3 起重工具
(1)起重用的白棕繩每月必須檢查與試驗一次。外觀檢查:繩子光滑、干燥無磨損現(xiàn)象;試驗:以2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不應有斷裂和顯著的局部延伸。
(2)鋼絲繩每月檢查一次,每年試驗一次。
檢查內(nèi)容:
1)接扣可靠,無松動現(xiàn)象;
2)鋼絲繩無嚴重磨損現(xiàn)象;
3)鋼絲繩斷裂根數(shù)在規(guī)定限度以內(nèi)。
試驗:以2倍容許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不應有斷裂及顯著的局部延伸現(xiàn)象。
(3)非經(jīng)常使用的鋼絲繩,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
(4)鐵鏈每月檢查一次,每年試驗一次。
檢查:鏈節(jié)無嚴重銹蝕、無磨損、無裂紋。
試驗:以2倍容許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
鏈條不應有斷裂、顯著的局部延伸及個別鏈節(jié)拉長等現(xiàn)象。
(5)鏈條葫蘆,每月檢查一次,每年試驗一次。
檢查:
1)鏈節(jié)無嚴重銹蝕、裂紋、磨損、無打滑現(xiàn)象;
2)齒輪桿無磨損現(xiàn)象,開口銷完整;
3)撐牙靈活能起剎車作用;
4)撐牙平面墊片有足夠厚度,加荷重后不會打滑;
5)吊鉤無裂紋變形;
6)潤滑油充足。
試驗:
1)新安裝的或經(jīng)過大修的1.25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靜力試驗后,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作動力試驗,制動性良好,無拉長現(xiàn)象。
2)一般的定期試驗,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靜力試驗。
(6)滑輪每月檢查一次,一年試驗一次。
檢查:
1)滑輪完整靈活;
2)滑輪桿無磨損現(xiàn)象,開口銷完整:
3)吊鉤無裂紋變形;
4)潤滑充分。
試驗:
1)新安裝的或經(jīng)過大修的,以1.25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作動力試驗,不應有裂紋、顯著局部延伸現(xiàn)象。
2)一般的定期試驗,為1.1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
(7)夾頭、卡環(huán)等每年檢查、試驗一鎰。
檢查:絲扣良好,表面無裂紋、磨損。
試驗:以2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
(8)電動及機動卷揚機。使用前要進行第(3)項檢查,6個月進行全面檢查一次,一年全面進行試驗一次。
檢查:
1)齒輪箱完整,潤滑良好。
2)吊桿靈活,鉚接處螺絲無松動或殘缺。
3)鋼絲繩無嚴重磨損現(xiàn)象,斷裂根數(shù)在規(guī)程規(guī)定范圍以內(nèi)。
4)吊鉤無裂紋變形。
5)滑輪滑桿無磨損現(xiàn)象。
6)滾筒凸緣高度至少應比最外層鋼絲繩索的表面高出該繩索的一個直徑,吊鉤放到最低位置時,滾筒上至少剩有5圈繩索。鏈索固定良好。
7)機械轉動部分防護罩完整,開關及電動機外殼接地良好。
8)卷揚限制器在吊鉤開起距起重構架300毫米時自動停止。
9)荷重控制器動作正常。
10)制動器靈活良好。
試驗:
1)新安裝的或經(jīng)過大修的以1.25倍容許工作荷重吊起100毫米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后,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動力試驗,制支性能良好,且無顯著的局部延伸。
2)一般的定期試驗,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靜力試驗。
(9)千斤頂
檢查:
1)頂重頭形狀能防止物件的滑動。
2)螺旋或齒條千斤頂?shù)姆乐孤輻U或齒條脫離絲扣的裝置良好。
3)螺紋磨損率不超過20%。
4)螺旋千斤頂自動裝置良好。
試驗:一年試驗一次
1)新安裝的或經(jīng)過大修的,以1.25倍容許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務試驗后,以1.1倍容許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后,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作動力試驗,不得有裂紋。
2)一般的定期試驗,以1.1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
(10)吊鉤
檢查:
1)無裂紋或顯著變形。
2)無嚴重腐蝕、磨損現(xiàn)象。
試驗:一年試驗一次,以1.25倍容許工作荷重進行10分鐘的靜力試驗,用放大鏡或其他方法檢查,不得有殘余變形,裂紋及裂口。
14.2.4 安全用具
(1)安全帶
檢查:
1)繩索無脆裂、斷脫現(xiàn)象。
2)皮帶各部按口完整,牢固無霉朽或蟲蛀現(xiàn)象。
3)銷口性能良好。
試驗:動荷試驗重量為120公斤,沖擊距離為2米。
檢查試驗周期:
1)每次使用前均應檢查。
2)新帶使用一年后抽查試驗。
3)舊帶每隔6個月抽查試驗。
(2)安全網(wǎng)
檢查與試驗質(zhì)量標準;
1)繩芯結構和鋼筋邊繩結構符合要求。
2)兩件相距1.5米各120公斤的重物同時由4.5米高度墜落沖擊完好,無損。
檢查試驗周期:每年一次,每次使用前進行外表檢查。
(3)安全帽
檢查與試驗質(zhì)量標準:
1)外表完整、光潔。
2)帽內(nèi)緩沖帶、帽帶齊全。
3)耐40~120℃高溫不變形。
4)耐水油、化學腐蝕良好。
檢查試驗周期:一年一次。
(4)安全帽技術性能(gb2811—81)
1)沖擊技能:在50±2℃、-10±2℃、浸水三種情況下5公斤鋼球自1米高度落下沖擊,頭模所受沖擊力最大值均為應超過500公斤。
2)耐穿透性能:在50±2℃、-10±2℃、浸水三種情況下用4公斤鋼錐自1米高度下落,鋼錐不應與頭模接觸。
3)耐燃燒性能:用gb2812—81規(guī)定火焰和方法燃燒10秒鐘,移開火焰后,帽殼火焰在5秒內(nèi)能自滅。
4)電絕緣性能:交流1200伏耐壓試驗一分鐘,泄漏電流不超過1.2毫安。
超過40毫米。卸載后變形不超過15毫米。
14.2.5? 起重機械
按勞動部頒發(fā)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guī)程”的規(guī)定。起重機械應根據(jù)使用情況,規(guī)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術檢驗,對新安裝、拆遷、大修或改變重要技術性能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均應按廠家出廠說明書進行負荷試驗,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起重機,禁止運行使用。
第2篇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維護制度
為進一步搞好我站安全工具器的使用管理工作,防止因安全工具器使用不合理或管理不善,造成不必要的事故,結合我站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使用管理規(guī)定。
1. 安全用具室內(nèi)所有工具器嚴格實行定置管理,編號對應存放,嚴禁亂堆亂放;
2. 嚴禁安全工器具超期使用,定期對安全工器具進行試驗,并按相關要求進行記錄,對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及時進行更換;
3. 運行值班人員每值交接班時應作好交接檢查登記,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反映,以便更換或消缺;
4. 試驗值長應按照《安規(guī)》規(guī)定,定期對絕緣手套、絕緣靴、驗電器等進行試驗工作,試驗合格后注明“試驗合格”的標簽;
5. 在檢驗過程中,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確保試驗方法正確、試驗結論正確、嚴禁出現(xiàn)因操作不當?shù)仍驅е碌谋辉囄锛霸囼炘O備損壞;
6. 安監(jiān)專責應隨時檢查和統(tǒng)計工具器的使用情況。
7. 電站安全第一責任人應對安全工器具進行不定期檢查,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相關責任人未履行職責,按電站考核實施細則進行考核。
巖寨電站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3篇 各類工器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為確保電廠員工對工作場所配置的各類工器具均能安全,正確地保管、使用,避免發(fā)生人為性的人身傷害或設備損壞事故,結合電廠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電廠使用的各類工器具包括:一般工具、電氣工具和用具、風動工具、噴燈和電力設備安全工器具、機械設備安全工器具等。
二、一般工具的使用要求
1、使用工具前應進行檢查,不完整的工具不準使用
2、在錘和手錘的錘頭須完整,錘頭和錘柄安裝牢固。錘把上不允許有油污,不準戴手套或用單手掄大錘,周圍不有人靠近。
3、用鑿子鑿堅硬或脆性物體時,須戴防護眼鏡,必要時裝設安全欄。大錘和鑿子聯(lián)合使用,二人以上作業(yè)時,作業(yè)前必須統(tǒng)一好思想和作業(yè)要領,并在具體作業(yè)中加強溝通。
4、銼刀、手鋸、木鉆、螺絲刀等的手柄應安裝牢固,沒用手柄的不準使用。
5、砂輪必須定期檢查,砂輪應無裂紋及其它不良情況,砂輪按規(guī)定配置防護罩,禁止使用沒用防護罩的砂輪。使用砂輪時,應戴防護眼睛,用砂輪磨工具時應使火星向下,不準用砂輪的側面研磨。
三、電氣工具和用具的使用要求
1、電氣工具和用具應由專人保管,并由所屬車間建立相應的工具臺帳,由專業(yè)人員每半年進行定期檢查試驗一次,并作好記錄。
2、電氣工具使用前,必須檢查電線是否完好,有無接地線;壞的或絕緣不良的不準使用;使用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接好漏電保護器和接地線;使用中發(fā)生故障,須立即找電工修理。
3、不熟悉電氣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作用,各車間負責人應加強員工相關知識的培訓工作。
4、使用電鉆等電氣工具時須戴絕緣手套,在金屬容器內(nèi)工作應使用24v以下的電氣工具,并按規(guī)定裝設漏電保護器,同時應設專人在外不間斷地監(jiān)護,控制箱等應放在容器外面。
5、使用電氣工具時,不準提著電氣工具的導線或轉動部分。在梯子上使用電氣工具,應作好防止感電墜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電氣工具工作中,因故離開工作場所或暫時停止工作以及遇到臨時停電時,須立即斷開電源。
6、用壓桿壓電鉆時,壓桿應與電鉆垂直。如壓桿的一端插在固定體中,壓桿的固定點須十分牢固。
7、正確使用行燈,行燈電壓不準超過36v,變壓器不準放在汽包,燃燒室等的內(nèi)部,變壓器的外殼須有良好的接地線,高、低壓側采用不能互相插入的插頭等。
8、電氣工具和用具的電線不準接觸熱休,不要放在濕地上,并避免載重國界車輛和重物壓在電線上。
四、風動工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1、不熟悉風動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或修理風動工具。
2、風動工具的錘子、鉆頭等工作部件,應安裝牢固,工作部件在停止轉動前不準拆換。
3、風動工具的軟管必須和工具連接牢固。在移動的梯子上使用風動工具時,必須將梯子固定牢固。
五、噴燈的安全使用要求
1、不熟悉噴燈使用方法的人員不準擅自使用噴燈
2、噴燈必須符合下列要求,才可以點火
1)油筒不漏油,噴火嘴無堵塞,絲扣不漏氣;
2)油桶內(nèi)的油量不超過油桶容積的3/4;
3)加油的螺絲塞擰緊;
3、用噴燈工作時,應遵守下列各項:
1)點火時不準把噴燈正對著人或易燃物品
2)油筒內(nèi)壓力不可過高
3)工作地點不可靠近易燃物體和帶電體
4)盡可能在空氣流通的地方工作,以免燃燒氣體充滿室內(nèi)
5)不準把噴燈放在溫度高的物體上℃
6)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噴燈內(nèi)注入汽油
7)噴燈用畢后,應放盡壓力,待冷卻后,方可放入工具箱內(nèi)
4、噴燈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噴火嘴等工作,必須待噴火嘴冷卻泄壓后方可進行
六、電氣安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1)、安全工器具宜存放在溫度為-15~+35℃、相對濕度為80%以下、干燥通風的安全工器具室內(nèi)。
2)、安全工器具室應配置使用的柜、架,并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其他物品。
3)、攜帶型接地線宜存放在專用架上,架上的號碼與接地線的號碼應一致。
4)、絕緣隔板和絕緣罩應存放在室內(nèi)干燥、離地面200mm以上的架上或專用的柜內(nèi)。使用前應擦凈灰塵。如果表面有輕度擦傷,應涂絕緣漆處理。
5)、絕緣工具在儲存、運輸時不得與酸、堿、油類和化學藥品接觸,并要防止陽光直射或雨淋。橡膠絕緣用具應放在避光的柜內(nèi),并撒上滑石粉。
2、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檢查
1)、安全工器具使用前的外觀檢查應包括絕緣部分有無裂紋、老化、絕緣層脫落、嚴重傷痕,固定連接部分有無松動、銹蝕、斷裂等現(xiàn)象。對其絕緣部分的外觀有疑問時應進行絕緣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絕緣操作桿、驗電氣和測量桿:允許使用電壓應與設備電壓等級相符。使用時,作業(yè)人員手不得越過護環(huán)或手持部分的界限。雨天在戶外操作電氣設備時,操作桿的絕緣部分應有防雨罩或使用帶絕緣子的操作桿。使用時人體應與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并注意防止絕緣桿被人體或設備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絕緣長度。
3)、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接地線的兩端夾具應保證接地線與導體和接地裝置都能接觸良好、拆裝方便,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并在大短路電流通過時不致松脫。攜帶型接地線使用前應檢查是否完好,如發(fā)現(xiàn)絞線松股、斷股、護套嚴重破損、家具斷裂松動等均不得使用。
4)、絕緣隔板和絕緣罩:絕緣隔板和絕緣罩只允許在35kv及以下電壓的電氣設備上使用,并應有足夠的絕緣和機械強度。用與10kv電壓等級時絕緣隔板的厚度不應小于3mm,用于35kv電壓等級不應小于4mm?,F(xiàn)場帶電安放絕緣隔板及絕緣罩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絕緣操作桿,必要時可用絕緣繩索將其固定。
5)、安全帽:安全帽使用前,應先檢查帽殼、帽襯、帽箍、頂襯、下頦帶等附件完好無損。使用時,應將下頦系好,防止工作中前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6、安全帶:其腰帶和保險帶、繩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材質(zhì)應有耐磨性,卡環(huán)(鉤)應具有保險裝置,操作應靈活。保險帶、繩使用長度在3mm以上的應加緩沖器。
7、腳扣和登高板:金屬部分扁形和繩(帶)損傷者禁止使用。特殊天氣使用腳扣和登高板應采取防滑措施。
3、安全工器具的試驗
1)各類安全工器具應經(jīng)過國家規(guī)定的型式試驗、出廠試驗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試驗,并做好記錄。
2)安全工器具經(jīng)試驗合格后,應在不妨礙絕緣性能且醒目的部位粘貼合格證。
3)各類絕緣安全工器具試驗與周期要求見下表
電氣安全用具的試驗周期
名 稱
電壓等級(kv)
周 期
交流耐壓(kv)
時 間
(min)
泄漏電流(ma)
附 注
絕緣棒
6~10
每年一次
44
5
35~110
四倍相電壓
絕緣擋板
6~10
每年一次
30
5
35~110
80
絕緣夾鉗
35及以下
每年一次
三倍線電壓
5
驗電筆
6~10
半年一次
40
5
發(fā)光電壓不高于額定電壓的25%
絕緣手套
高壓
半年一次
8
1
≤9
低壓
2.5
≤2.5
絕緣靴
高壓
半年一次
15
1
≤7.5
核相器電阻管
6
半年一次
6
1
1.7~2.4
10
10
1.4~1.7
絕緣繩
高壓
半年一次
105/0.5m
5
七、機械設備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要求
1、本處年指的機械設備安全器具主要包括:煤氣管路系統(tǒng)上的煤氣監(jiān)測裝置,轉動設備使用的紅外線測溫儀,測振儀等設備。
2、機械設備安全工器具臺帳由廠綜合管理科統(tǒng)一建檔。由各使用單位負責日常的使用管理工作。
3、煤氣報警監(jiān)測裝置包括在線監(jiān)測裝置和便攜式報警裝置兩類,熱工車間和鍋爐車間配合,在可能發(fā)生煤氣泄漏的區(qū)域安裝相應的煤氣監(jiān)測在線系統(tǒng);由綜合科負責,對煤氣系統(tǒng)使用,維修有關的車間班組配置一定數(shù)量的便攜式煤氣報警裝置。
4、測振儀目前僅汽機車間配置,其它專業(yè)需要測量設備振動情況時向汽機專業(yè)借用;紅外線測溫儀可有條件地在運行車間逐步配置完善。
5、安全器具使用前必須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由車間負責人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保證安全器具的正確規(guī)范操作。
6、進入煤氣區(qū)域例行巡檢,便攜式報警器必須提在手中,一旦出現(xiàn)異常,應根據(jù)現(xiàn)場方向,遵循由遠即近的排查方式,在作好自身防護的前提下盡可能查到泄漏點,并在現(xiàn)場作好必要的警戒措施。
7、所有安全器具使用前首先進行外觀檢查,并進行必要的簡單性試驗,確保安全器具的正確使用。
8、根據(jù)安全器具的檢驗要求,申請集團安全管理部門或計量檢驗部門對安全器具定期檢驗,并作好相應的記錄 。
9、對檢驗不合格的安全器具,履行停運或報廢手續(xù)。
第4篇 __物業(yè)工程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物業(yè)工程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器具都應統(tǒng)一編號,并放置在使用時方便拿取的固定地點。
二、安全工器具應按部頒《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時間進行電氣絕緣試驗,并應有試驗標牌、實驗記錄等。
三、安全工器具應指定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放、故意損壞;安全工具室應通風通光、保持干燥、清潔整齊;含有橡膠制品的工具嚴禁陽光直射暴曬、酸堿油污腐蝕、堅硬物體打擊等。
四、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須仔細檢查或試驗其是否完好,檢查正常情況下方能使用,否則不能使用。
五、安全工器具不準外借,且不允許把安全工器具作為一般工具來使用。
六、安全工器具的清點檢查應作為運行交接班的內(nèi)容之一,丟失或損壞由當班人負責賠償。
第5篇 安全工器具及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員工和從業(yè)人員在施工生產(chǎn)作業(yè)活動中使用符合標準的合格勞動防護用品,保護員工安全與健康,防止職業(yè)病和工傷事故,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個體特種防護用品采購、使用、檢驗和試驗的管理工作。
三、規(guī)范性引用文本:
1、《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
2、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工程建設安全設施、標志標識標準化圖冊;
3、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基建工程項目公司管理文件-火電建設項目項目管理手冊-安全工器具及個人防護用品管理辦法。
四、職責
1、經(jīng)理工作部負責公司本部人員人個人防護用品的采購工作。
2、安全質(zhì)量部負責組織對勞動防護用品供應商進行評價;負責公司員工個人防護用品(特指安全帽)的登記、發(fā)放工作;負責監(jiān)督項目實施全過程中,項目部對分包單位的個人防護用品、共用防護用品用具的管理與控制情況。
3、項目部監(jiān)督分包單位個體防護用品、共用防護用品用具的計劃、采購、驗收、使用、保管工作;負責為項目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相關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
4、分包單位負責為從業(yè)人員配備合格的個體防護用品、用具及共用防護用品、用具;
負責對從業(yè)人員的正確佩戴和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負責對自行采購的防護用品用具進行定期檢驗;
負責作業(yè)范圍內(nèi)所需共用防護用品的計劃、采購、驗收、使用和保管。
五、管理內(nèi)容和要求:
1、經(jīng)理工作部對所購置的個體防護用品,按標準規(guī)定的時間間隔進行檢驗。
定期檢驗、試驗標準見附件。
2、分包單位對所購置的個體防護用品、用具及共用防護用品用具,按標準規(guī)定的時間間隔進行檢驗。
3、安全質(zhì)量部、項目部定期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現(xiàn)場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和共用防護用品用具的配備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分包單位定期對項目實施過程中,本單位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和責任區(qū)域內(nèi)共用防護用品、用具的配備進行監(jiān)督檢查。
5、公司安全質(zhì)量部、分包單位還應對勞動防護用品供應商進行評審,評審內(nèi)容包括: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所應具備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產(chǎn)品檢驗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銷售防護用品用具的單位還應持有“特種防護用品經(jīng)營許可證”。
6、在委托外部單位進行勞動防護用品檢驗試驗前,委托單位應以適當方式評審,并確認受委托單位所應具有的資質(zhì)能力。
7、名詞解釋:
⑴個體防護用品、用具: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防御物理、化學、生物等外界因素傷害人體而必須配戴的安全帶、安全帽、速差自控器、電絕緣鞋、電絕緣手套、護聽器(耳罩)、防塵口罩等。
⑵共用防護用品、用具:防護作業(yè)場所中作業(yè)人員和防護進入作業(yè)場所中人員的防護用品包括:安全網(wǎng)、安全繩、吊繩等。
六、相關文件:
1、工程項目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制度;
2、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第6篇 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制度
1.為加強安全工器具和電動工具的使用、管理,確保人身設備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標準、安全管理的職責、方法、內(nèi)容。本制度適用于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管理。
3.從事檢修,運行工作的各級領導干部,專業(yè)技術人員,有關生產(chǎn)人員,均應熟悉和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
4.各部門、班組對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應有專人管理,并有專用的櫥柜或鉤架:放置時應對號入座,存放地點應干燥、通風、保持清潔,帶電作業(yè)工具的保管,應按《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所有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均應分類編號,電氣的絕緣用具(絕緣靴、絕緣手套)應由部門統(tǒng)一編號,安全帶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組為單位統(tǒng)一編號。
6.所有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試驗檢查,其試驗標準和周期,應嚴格按照部頒《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7.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每次試驗后,試驗單位和使用單位均應按規(guī)定做好試驗記錄,合格的貼上“合格”標簽,未貼合格標簽的不準使用。
8.各班組應明確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并將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情況,作為安全檢查考核的重要內(nèi)容之—。
9.在使用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前,當對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絕緣可靠性有懷疑時,應認真進行檢查或必須的試驗。
10.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時(如絕緣操作桿、電鉆)必須和輔助安全工器具(如絕緣手套)配合使用、
11.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在使用前應注意以下幾點:
11.1 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查;
11.2 不得超過試驗的有效期限;
11.3 使用電壓與設備電壓相適應;
11.4 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嚴禁移做他用,如不得將絕緣靴套在隔離開關觸頭上用以隔離電源等;
12.凡報廢的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應及時予以銷毀,以防誤用。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應予報廢。
12.1 經(jīng)檢查存在嚴重的缺陷:
12.2 使用壽命達到公司規(guī)定的有效期限:
12.3 電氣或機械試驗不合格。
13.絕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高壓驗電器
13.1 操作桿需要接地,應在護環(huán)前備有專用金屬環(huán),以便于和地線連接。
13.2 陰雨天氣,在產(chǎn)外操作電氣設備時,操作桿的絕緣部分應緊密結合,無滲透現(xiàn)象。
13.3 操作桿的使用電壓,應與設備運行電壓一致,但允許用高一級電壓等級的絕緣桿在低于該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上操作。
13.4 在絕緣桿的金屬接頭上,應用鋼印打上編號,以便統(tǒng)一保管和試驗。
13.5 絕緣操作桿必須在干燥通風的地方懸掛或垂直插放在特制的木架上。
13.6 陰雨天氣在戶外設備上使用絕緣夾鉗進行操作時,只準使用有傘型絕緣罩的夾鉗。
13.7 絕緣靴嚴禁移做它用(如當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堿靴、雨靴均不得作為電氣設備的安全工器具。
13.8 絕緣靴應放在柜內(nèi)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
1 3.9 絕緣靴存放時必須和酸、堿、油類化學藥品等隔離開。
l 3.10 絕緣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須做到外觀檢查,如有發(fā)粘或破損則禁止使用。檢查時采用充氣擠壓法,檢查有無漏氣,即使有微小漏氣,也不許使用。
13.11 真絕緣手套應放在柜內(nèi)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13.12 絕緣手套應保持干燥、清潔、若有灰塵油污時,可用45 度的低溫肥皂水清洗擦凈,并撒上滑石粉。
13.13 高壓驗電器只適用于戶內(nèi)和戶外良好的大氣下使用,凡天氣不良時,如有雨、雪、霧時,禁止戶外使用。
13.14 使用驗電器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或站在絕緣墊上,手握在護環(huán)下面的握柄部分,不得觸及以上部分,人體與帶電部分的距離應符合《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規(guī)定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并注意指示部分不得同時碰撞相鄰物體或接地部分,以防短路。
13.15 在使用高壓驗電器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保驗電良好。
13.16 驗電器用畢后要妥善保管,存放在有柔軟襯墊的匣內(nèi)并加以固定,使用和裝運途中要避免受劇烈震動。
14.標示牌和遮欄
14.1 電氣設備上、開關把手上等所掛的標示牌,除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得移動或拆除。
14.2 對字跡模糊、顏色脫落及殘缺不全的標示牌必須及時修復更換或報廢。
14.3 懸掛標示牌牢固。防止滑落或被風吹掉,電氣設備上所掛的標示牌要用絕緣繩帶,禁止使用金屬絲類,以防造成電氣設備短路或觸電傷亡事故。
14.4 所有電氣設備的試驗現(xiàn)場,檢修場所,現(xiàn)場揭開的臨時孔洞,高處作業(yè)有落物可能的地方等均應設臨時圍欄。
14.5 臨時遮攔必須設置牢固、可靠、醒目,電氣設備設置的遮攔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其他地方所沒的圍欄上根據(jù)現(xiàn)狀應懸掛警標性標示牌,如“危險”、“請勿靠近”、“當心孔洞”等標示牌。
14.6 所有標示牌不得亂丟放,臨時遮攔不得懸掛衣服或移做它用。
15.其他安全工器具
15.1 安全帽的帽殼、帽箍、下腮帶等附件,必須完好無損,并且妥善保管,保證經(jīng)常處于完好狀態(tài),不許隨意亂扔亂坐或移作它用。
15.2 安全帽帶上后,必須扎好下顎帶,防止工作中前傾后抑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15.3 安全帶每次使用前必須做到一次外觀檢查,應無破損斷裂、霉變、附件損壞或缺失等缺陷。
15.4 使用安全帶必須系在固定且牢靠的常溫物體上,禁止系在棱角鋒,利處,以防割裂破壞,安全帶應高掛或平行掛使用,禁上低掛高用,使用時活動卡子應鎖緊。
15.5 安全帶應保存在干燥良好的常溫室內(nèi),防止雨淋生霉。
15.6 在較長的瓷瓶串上作業(yè),或距離懸掛點較遠的其他地方,掛繩的長度不夠時, 可用兩個安全帶的掛繩相連或使用經(jīng)過試驗合格的專用安全繩,不得使用其他繩索,必要時,應同時配合使用合格的速差器。
15.7 梯子在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缺陷要及時修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梯子。
15.8 有關使用梯子的具體要求,按《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的具體要求執(zhí)行。
16.電動工器具
16.1 所有電動工具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檢查,絕緣有破損的,不完整的不準使用,固定或移動的電動工具無接地線的不準使用。
16.2 電動工具必須設專人管理,每六個月由電氣試驗班進行定期檢查,測試絕緣,禁止使用絕緣不良的電動工具。
16.3 不熟悉電動工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電動工具。
16.4 使用手提式電動工具,不準提著電動工具的導線或轉換部分。
16.5 在梯子上使用電動工具,應做好防止感電墜落的安全措施。
16.6 在使用電動工具中,因故障離開工作場所或暫時停止工作及遇到臨時停電時,須立即切換電源。
16.7 電氣工具的電線不準接觸熱體,不要放在濕地上, 并避免重物滾過或壓在電線上。
16.8 特別潮濕的地方或金屬容器內(nèi)使用電動工具,使用電壓應為12v。
17.報告和記錄
17.1 各級生產(chǎn)管理人員、運行維護人員,在使用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工作活動中所形成的有關報告、記錄、應按行政日常工作規(guī)定簽發(fā)、傳遞,立檔。有關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更新(異動)、檢修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以及人員的誤操作必須立檔,長期保存。
17.2 存檔的有關報告、記錄、資料由各級指定專人保管,以備查閱。
18.登高安全工具試驗標準。
名稱
試驗靜拉力(n)
試驗周期
外表檢查周期
試荷時間(min)
安全帶
大皮帶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小皮帶
1470
安全帽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升降板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腳扣
980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竹(木)梯
176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19.電氣絕緣工器具試驗標準
序號
名稱
電壓等級(kv)
周期
交流耐壓(kv)
時間
泄漏電流(ma)
附注
1
絕緣桿
6--10
每年一次
44
5
35--154
四倍相電壓
220
三倍相電壓
2
絕緣擋板
6--10
每年一次
30
5
35(20—40)
80
3
絕緣罩
35
每年一次
80
5
(20—40)
4
絕緣夾鉗
35及以下
每年一次
三倍線電壓
5
110
260
220
400
5
驗電筆
6--10
半年一次
40
5
20--35
105
6
絕緣手套
高壓
半年一次
8
1
≤9
低壓
2.5
≤2.5
7
橡膠絕緣靴
高壓
半年一次
15
1
≤7.5
8
絕緣繩
高壓
半年一次
105/0.5m
5
第7篇 項目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現(xiàn)場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機具使用狀況,是,
現(xiàn)場安全施工生產(chǎn)的一個關鍵,因此根據(jù)本工程實際情況及有關規(guī)定,為確保安全生產(chǎn),特制訂本制度。
1 機械、工器具的使用人員必須納入單位的安全管理中,在安全組織機構中要有機械管理人員參加。
2 認真組織有關安全管理和機械、機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學習培訓,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3 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檢查試驗。使用人員在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做到不使用不合格品或以小代大,對存在不能消除缺陷的堅決報廢。
4 所有機械、工器具嚴禁“帶病”使用,杜絕使用“報廢品”,不許超負荷使用。工程結束,必須把機械、工器具集中,進行專門檢查維修。
5 機械、工器具采購必須是專業(yè)生產(chǎn)廠家的合格產(chǎn)品,并且有出廠證明和試驗報告。本單位研制的機械、工器具,要經(jīng)試驗,取得可靠數(shù)據(jù)后報請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投入使用。
6 機械操作人員應參加施工安全技術的制訂工作,做好機械使用的平面布置、操作要求。如有變更,應及時向有關有員反映,提出方案并重新交底。
7 機械、機具應實行隨機掛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
8 班組使用的機具和工器具,應按規(guī)定周期檢查、保養(yǎng),并有專人建帳建卡,掛牌運行。
9 工器具的庫存擺放應整潔有序,小型機械、工器具操作使用人員必須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第8篇 標示牌及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及適用范圍
1.1.?為了更好的發(fā)揮標示牌及安全工器具在安全生產(chǎn)中的作用,使班組正確、規(guī)范地對其使用和管理,進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技術措施,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規(guī)定適用于運行部所有人員。
2.?職責
2.1.?發(fā)電運行部電氣專工負責標示牌及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每月進行一次清查工作。
2.2.?發(fā)電運行部領導及各專工(分部主任)負責抽查工器具的使用情況,同時要保障工器具的可靠使用。
3.?管理內(nèi)容與要求
3.1?標示牌的使用與管理
3.1.1?標示牌的使用范圍
3.1.1.1?《禁止合閘 有人工作》
3.1.1.1.1?懸掛在一經(jīng)合閘即可送電到已停電檢修(施工)設備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上。
3.1.1.1.2?懸掛在控制室內(nèi)已停電檢修(施工)設備的電源開關或合閘按鈕上。
3.1.1.2?《禁止操作 有人工作》(僅用于熱機)
3.1.1.2.1?懸掛在已停運檢修隔離的熱力系統(tǒng)的閥門操作手輪上。
3.1.1.2.2?懸掛在已停運檢修隔離的煙風系統(tǒng)的擋板就地操作機構把手上。
3.1.1.3?《止步 高壓危險》
3.1.1.3.1?懸掛在室外帶電工作區(qū)域的安全圍欄上。
3.1.1.3.2?懸掛在因高壓危險禁止通行的過道上。
3.1.1.3.3?懸掛在工作地點臨近帶電設備的外殼上。
3.1.1.3.4?懸掛在高壓試驗地點安全圍欄上。
3.1.1.4?《在此工作》懸掛在工作地點或檢修設備上。
3.1.1.5?《從此上下》懸掛在上下設備的樓梯處。
3.1.2?配備與存放
3.1.2.1?發(fā)電部各專業(yè)用標示牌必須存放在各值班室指定專用工具柜內(nèi)。
3.1.2.2?電氣用其它標示牌按照類別分別存放在集控室。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存放標示牌。
3.1.2.3?標示牌的檢查應列為交接班檢查項目。對擺放不合要求的應不予接班。
3.1.3?標示牌的使用管理
3.1.3.1?在辦理檢修工作票開工后,要清楚該票做檢修安全措施使用了多少標示牌及其名稱,不得漏掛標示牌。
3.1.3.2?在辦理工作票終結時,要清楚恢復措施收回的標示牌數(shù)量及其名稱,并及時將標示牌收回。
3.1.3.3?標示牌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范圍使用,熱力用標示牌和電氣用標示牌不得混用。
3.1.4?檢查與考核
3.1.4.1?標示牌列入專業(yè)管理范圍,由發(fā)電運行部專工(分部主任)監(jiān)督其執(zhí)行情況。
3.1.4.2?安全措施應懸掛標示牌而未掛者,每發(fā)現(xiàn)一處,考核50元。
3.1.4.3?工作終結恢復措施時,標示牌應當全部收回(包括圍欄繩、鏈子、鎖等 ),每發(fā)現(xiàn)少收回一塊,考核100元。
3.1.4.4?除在規(guī)定的地點存放標示牌外,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存放。在生產(chǎn)現(xiàn)場、各配電室、開關室、保護室等處每發(fā)現(xiàn)一塊丟棄的標示牌,考核當班班組50元。
3.1.4.5?各值班點熱力用、電氣用標示牌要妥善保管并及時清理干凈、保持清潔,發(fā)現(xiàn)牌子繩斷時,要及時換新繩。各值總負責人為值長,而且要安排專人負責,每發(fā)現(xiàn)一處不合格考核50元。
3.1.4.6?發(fā)現(xiàn)有損壞的牌子時,及時交回發(fā)電運行部處理?,F(xiàn)場不得使用破損的標示牌。每發(fā)現(xiàn)使用一塊,考核使用班組50元。(破損指:標示牌字跡掉漆看不清楚、變形嚴重、有明顯的裂縫、殘缺不全及斷繩等)
3.2?工器具的使用及管理
3.2.1?安全工器具包括的內(nèi)容
3.2.1.1?登高安全工器具:安全帶。
3.2.1.2?電氣安全工器具:絕緣棒、絕緣墊、驗電筆、驗電器、絕緣手套、絕緣靴、接地線等。
3.2.1.3?公用工器具:各型搬鉤、對講機、排插座、漏氫檢測儀、紅外線測溫儀、測振儀、盤車把手、粉塵檢測儀、兆歐表、各電氣操作工具、正壓呼吸器、防水套鞋等。
3.2.1.4?班組工器具:萬用表、對講機、手電筒、閥門鉤、扳手、防熱手套、防熱面罩等工器具。
3.2.2?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3.2.2.1?登高安全工器具:登高作業(yè)必須按照《安規(guī)》采取必要的防墜落措施,發(fā)現(xiàn)一次不采取安全措施的行為,考核值長、監(jiān)護人、操作人各50元。
3.2.2.2?電氣安全工器具:電氣操作使用安全工器具必須正確、規(guī)范。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有破損、空洞、無檢驗合格證等問題時,禁止使用并匯報部門處理。發(fā)現(xiàn)一次應用不用或使用方法不正確考核監(jiān)護人、操作人各50元。
第9篇 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在機械設備、工器具壽命的全過程中,通過采取多種形式的技術措施、組織措施,消除一切使機械設備、工器具遭到損壞,使人身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脅,使環(huán)境遭到污染的因素,以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從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我項目部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機械設備、起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 機械管理員歸口管理
3.2 安全員負責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3.3 各施工隊負責實施。
4、 工作內(nèi)容:
4.1 機械管理員、工具員也是機械工器具安全監(jiān)督檢查人員,應具有糾正違章,停止機械不安全作業(yè),責令整改和處罰的權力。
4.2 項目部必須有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目標,施工安全體系中必須建立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保證體系,明確各級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職責。
4.3 凡采購的機械設備、工器具必須是專業(yè)生產(chǎn)廠生產(chǎn)的合格產(chǎn)品,并具有相應的產(chǎn)品質(zhì)量證明資料、文件。
4.4 工程開工前,由機械管理員、工具員編制機械設備、工器具人員培訓計劃,對機械設備、工器具人員進行機械安全培訓教育。
4.5 工程開工前,由技術科在施工措施或作業(yè)指導書中明確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注意事項,在安全技術交底過程中應同時對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進行交底,安全作業(yè)工作票中也應體現(xiàn)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
4.6 機械設備、工器具投入使用前及使用過程中必須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嚴格檢查,并填寫相應檢查記錄,只有檢查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者應退場更換,以確保機械設備、工器具在施工使用全過程中處于完好狀態(tài)、安全保護裝置、附件齊全有效。
4.7 對起重機械設備、工器具,還必須按公司《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用具檢查和試驗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送檢,只有具有有效的合格證和準用證的機械設備、工器具方可投入使用,對起重機應驗證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8 所有投入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9 堅持“養(yǎng)修并重、預防為主”的原則,施工隊必須嚴格按要求對機械設備、工器具進行定期保養(yǎng)、及時送修,確保機械設備、工器具處于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態(tài)。
4.9.1 機械管理員、工具員根據(jù)機械設備、工器具使用情況,按保養(yǎng)間隔編制季度機械設備、工器具保養(yǎng)計劃,并落實完成。
4.9.2 機械設備、工器具保養(yǎng)分為:例行保養(yǎng)、一級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三級保養(yǎng)、轉移前保養(yǎng)、停放保養(yǎng)。各級保養(yǎng)內(nèi)容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中的要求進行。
4.9.3 除上述保養(yǎng)內(nèi)容外,所有機械設備、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和工程完工,機械設備、工器具入庫前還應集中進行一次保養(yǎng)、檢查、維修,對不能使用且無法修復的機械設備、工器具必須進行報廢處理,消除安全隱患。
4.9.4機械管理員、工具員應根據(jù)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實際情況編制年度大、項修計劃并落實執(zhí)行。
4.9.5 對機械設備、工器具在使用過程中的突發(fā)故障,機械設備、工器具使用單位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修理,嚴禁帶病運行。
4.10 中型以上的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應執(zhí)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制度,小型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實行班、組長負責制。
4.11 堅持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操作證審驗制度。
4.11.1 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操作人員應選擇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擔任。
4.11.2 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必須是參加過培訓、學習、考試且考試成績合格并在人力資源部備案的人員方可取證上崗。
4.11.3 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證每兩年審驗一次,國家相關部門的證件按相關部門規(guī)定審驗,凡審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審驗者不得繼續(xù)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
4.11.4 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人員在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時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的規(guī)定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服從現(xiàn)場人員指揮。但對于不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
4.11.5 項目部應根據(jù)施工要求編制項目部施工機械人員登記表,并收集機械隊伍資質(zhì)和人員資格證件等有關資料。
4.12 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在使用中應做到“不超負荷使用、不帶病使用、不盲目使用、不違章使用”。
4.13 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在必須超負荷作業(yè),應經(jīng)過精確計算和編制應急安全措施,但動載不得超過10%的額定負荷,靜載不得超過25%,雙機抬吊的機械不應超過該機80%額定負荷,還必須編制詳細的作業(yè)指導書和安全保證措施,總工程師批準,進行專項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全員簽字)后,方可實施,作業(yè)時,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和安監(jiān),機械管理人員必須到施工現(xiàn)場指揮和監(jiān)控實施。
4.14 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監(jiān)督、檢查
4.14.1 機械管理員、工具員應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中的要求開展日檢點、經(jīng)常檢查及一般檢查等各項檢查工作,對發(fā)現(xiàn)有違反崗位紀律、機械運轉異常或保養(yǎng)不良、事故隱患、記錄不全等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排除,并做好記錄。
4.14.2 機械管理員、工具員在每次經(jīng)常檢查及一般檢查完成后,應開展一次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例會,及時總結經(jīng)驗,并就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4.15 現(xiàn)場暫時不用的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包括封存、報停等)必須進行檢查、鑒定,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辦法》及《操作規(guī)程》中的要求進行保管,防止損壞及丟失。
4.16 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應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中的要求進行標識,對主要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應在機械設備、工器具明顯部位掛牌,標明責任人姓名、簡要崗位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7 凡由施工機械原因引起的機械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的機械損失,均定為機械設備事故,要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分析,并按公司《機械設備事故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處理。
4.18 保持機械,工具和工作場所的整齊清潔,從事危險作業(yè)的區(qū)域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第10篇 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在機械設備、工器具壽命的全過程中,通過采取多種形式的技術措施、組織措施,消除一切使機械設備、工器具遭到損壞,使人身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脅,使環(huán)境遭到污染的因素,以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從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我項目部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機械設備、起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 機械管理員歸口管理
3.2 安全員負責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3.3 各施工隊負責實施。
4、 工作內(nèi)容:
4.1機械管理員、工具員也是機械工器具安全監(jiān)督檢查人員,應具有糾正違章,停止機械不安全作業(yè),責令整改和處罰的權力。
4.2項目部必須有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目標,施工安全體系中必須建立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保證體系,明確各級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職責。
4.3凡采購的機械設備、工器具必須是專業(yè)生產(chǎn)廠生產(chǎn)的合格產(chǎn)品,并具有相應的產(chǎn)品質(zhì)量證明資料、文件。
4.4工程開工前,由機械管理員、工具員編制機械設備、工器具人員培訓計劃,對機械設備、工器具人員進行機械安全培訓教育。
4.5工程開工前,由技術科在施工措施或作業(yè)指導書中明確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注意事項,在安全技術交底過程中應同時對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進行交底,安全作業(yè)工作票中也應體現(xiàn)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
4.6機械設備、工器具投入使用前及使用過程中必須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嚴格檢查,并填寫相應檢查記錄,只有檢查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者應退場更換,以確保機械設備、工器具在施工使用全過程中處于完好狀態(tài)、安全保護裝置、附件齊全有效。
4.7對起重機械設備、工器具,還必須按公司《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用具檢查和試驗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送檢,只有具有有效的合格證和準用證的機械設備、工器具方可投入使用,對起重機應驗證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8所有投入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9堅持“養(yǎng)修并重、預防為主”的原則,施工隊必須嚴格按要求對機械設備、工器具進行定期保養(yǎng)、及時送修,確保機械設備、工器具處于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態(tài)。
4.9.1 機械管理員、工具員根據(jù)機械設備、工器具使用情況,按保養(yǎng)間隔編制季度機械設備、工器具保養(yǎng)計劃,并落實完成。
4.9.2機械設備、工器具保養(yǎng)分為:例行保養(yǎng)、一級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三級保養(yǎng)、轉移前保養(yǎng)、停放保養(yǎng)。各級保養(yǎng)內(nèi)容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中的要求進行。
4.9.3除上述保養(yǎng)內(nèi)容外,所有機械設備、工器具在投入使用前和工程完工,機械設備、工器具入庫前還應集中進行一次保養(yǎng)、檢查、維修,對不能使用且無法修復的機械設備、工器具必須進行報廢處理,消除安全隱患。
4.9.4機械管理員、工具員應根據(jù)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實際情況編制年度大、項修計劃并落實執(zhí)行。
4.9.5對機械設備、工器具在使用過程中的突發(fā)故障,機械設備、工器具使用單位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修理,嚴禁帶病運行。
4.10中型以上的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應執(zhí)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制度,小型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實行班、組長負責制。
4.11堅持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操作證審驗制度。
4.11.1 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操作人員應選擇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擔任。
4.11.2 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必須是參加過培訓、學習、考試且考試成績合格并在人力資源部備案的人員方可取證上崗。
4.11.3 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證每兩年審驗一次,國家相關部門的證件按相關部門規(guī)定審驗,凡審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審驗者不得繼續(xù)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
4.11.4 機械設備、工器具操作人員在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時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的規(guī)定操作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服從現(xiàn)場人員指揮。但對于不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
4.11.5 項目部應根據(jù)施工要求編制項目部施工機械人員登記表,并收集機械隊伍資質(zhì)和人員資格證件等有關資料。
4.12 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在使用中應做到“不超負荷使用、不帶病使用、不盲目使用、不違章使用”。
4.13 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在必須超負荷作業(yè),應經(jīng)過精確計算和編制應急安全措施,但動載不得超過10%的額定負荷,靜載不得超過25%,雙機抬吊的機械不應超過該機80%額定負荷,還必須編制詳細的作業(yè)指導書和安全保證措施,總工程師批準,進行專項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全員簽字)后,方可實施,作業(yè)時,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和安監(jiān),機械管理人員必須到施工現(xiàn)場指揮和監(jiān)控實施。
4.14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監(jiān)督、檢查
4.14.1 機械管理員、工具員應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中的要求開展日檢點、經(jīng)常檢查及一般檢查等各項檢查工作,對發(fā)現(xiàn)有違反崗位紀律、機械運轉異常或保養(yǎng)不良、事故隱患、記錄不全等情況,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或排除,并做好記錄。
4.14.2 機械管理員、工具員在每次經(jīng)常檢查及一般檢查完成后,應開展一次機械設備、工器具安全例會,及時總結經(jīng)驗,并就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4.15 現(xiàn)場暫時不用的施工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包括封存、報停等)必須進行檢查、鑒定,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辦法》及《操作規(guī)程》中的要求進行保管,防止損壞及丟失。
4.16 施工現(xiàn)場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應按公司《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工器具管理辦法》中的要求進行標識,對主要機械設備、工器具設備應在機械設備、工器具明顯部位掛牌,標明責任人姓名、簡要崗位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7 凡由施工機械原因引起的機械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的機械損失,均定為機械設備事故,要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分析,并按公司《機械設備事故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處理。
4.18 保持機械,工具和工作場所的整齊清潔,從事危險作業(yè)的區(qū)域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第11篇 施工機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為防止機械發(fā)生傷人事故和機械設備損壞事件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大型施工機械,必須報審檢驗和審批。未經(jīng)報審驗收的施工機械不得進入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有專門的操作證件。
二、 一般施工機械及工器具,在進場之前,必須進行檢修,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jiān)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裝置應完好齊全,缺損的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的或失效的機械不能使用。
三、 預防機械產(chǎn)生的對人體有害的氣體、液體、塵埃、渣滓、放射性射線,振動,噪聲等,必須配置相應措施使有害物質(zhì)限制在規(guī)定區(qū)域。
四、 工器具必須做到擺放整齊,管理制度健全,無丟失和外流有專人檢查和記錄,施工隊班組,每次使用前要進行班前檢查,對不合格的安全用具應立即銷毀,有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設備,應單獨存放。
五、 凡是機電設備,必須設置規(guī)范的接地裝置,牢固的接地,嚴禁線中串聯(lián)接地,嚴禁預約停送電時間的方式進行電氣檢修。必須先切斷電源并接上“禁止合閘”的警示標志。
六、 進入施工現(xiàn)場機械必須掛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專人負責,專人操作,做到施工員先檢查后施工的原則進行作業(yè)。
七、 工程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機械器具安全專項檢查制度,對檢查有問題的設備作好記錄,責令整修。并進行復檢后方可進行使用。
第12篇 電力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電力建設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yè),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于生產(chǎn)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chǎn)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fā)展的需要。為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為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yè)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jù)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jīng)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chǎn)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yè)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chǎn)品鑒定的報告書、生產(chǎn)許可證、還有使用說明書,以及產(chǎn)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chǎn)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后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5性能試驗檢查、抽樣比例與重點檢查項目檢查項目:
5.1施工車輛:牽引設備都應進行額定負荷、啟動、剎車試驗,必要時進行循環(huán)試驗。
5.2起重工具:抽樣4-8%,分別做100%、125%額定符合條件下的工作試驗檢查及外型尺寸有無變形或其他異常現(xiàn)象。
5.3汽、柴油、電動工具:抽樣3-6%進行額定荷載試驗,多次啟動停止,檢查是否超溫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應進行額定荷重試驗,檢查薄弱環(huán)節(jié)與使用壽命。
6所有的試驗都應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有安監(jiān)人員參加,并做好記錄。
7大型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經(jīng)必要的培訓工作,使用后應加強機具的管理維修。使用時出現(xiàn)的問題,各隊也應及時向公司安全保衛(wèi)處、技術質(zhì)量處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及工程進度。
8機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養(yǎng):
8.1各處的機械、工器具管理部門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負全責,對所發(fā)放的工具必須保證100%的完好率,否則不能發(fā)放。發(fā)放前應使用發(fā)放記錄,退回后應及時修理與保養(yǎng)。
8.2各項目部、班組在領用工器具時,除填寫領用記錄外,還應認真對工器具的外觀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還應對所使用工器具進行外觀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8.3各項目部、對、班組內(nèi)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觀檢查外,還應每月一次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保證所使用工器具處在一個合格的狀態(tài)。同時應建立維修記錄。
8.4凡因機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圍內(nèi)出現(xiàn)各種不安全現(xiàn)象,都要追究發(fā)放、維修人員的責任。
8.5所用機械工機具的周期試驗,必須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各處的領導要給予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由安監(jiān)人員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13篇 勞動防護和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職工在生產(chǎn)活動中的人身安全,確保電力安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規(guī)范電力安全工器具在檢驗、使用、保管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根據(jù)國家及電力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雷公口電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定。
1、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關愛員工,珍惜生命,努力為員工創(chuàng)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huán)境,有效預防電力設備事故,防止人身傷害事故,防止職業(yè)危害、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安全工器具嚴禁他用。
3、設立電力安全工器具配管理專(兼)職人員,負責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使用、維護、定期檢驗的等工作,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賬、安全工器具定期監(jiān)督檢查記錄及安全工器具定期檢測試驗報告。
4、加強對員工的技術培訓,使員工做到會檢查,會試驗,會使用,會正確監(jiān)督使用,做好電力安全工器具的規(guī)范化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chǎn)。
5、安全工器具應定期進行日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應另外存放,做出不使用標志,停止使用,并及時維修或更換,檢查報告及記錄存檔。
6、各運行班組交接班時應檢查所配置的安全工器具是否完整,有無使用應登記在值班運行日志上。
7、安全工器具的檢查、使用及保養(yǎng)。
(1)應進行外觀檢查,無誤后方可使用。使用絕緣安全工器具前用擦拭干凈,帶絕緣手套。
(2)進入帶電場所及檢修場所應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帶好后,應將后扣或帽箍調(diào)整到合適位置,鎖好下顎帶,防止工作中前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3)安全帶使用年限一般為3~5年,使用前進行外觀檢查,如組件是否完整,繩索是否斷裂或打結,金屬配件有無裂痕或腐蝕,掛鉤的鉤舌咬口是否平整不錯位,保險裝置是否完整可靠,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等。安全帶應系在牢固的物體上,禁止系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物件上,不得系在菱角鋒利處,安全帶藥高掛或平行栓掛,嚴禁低掛高用。
(4)進行電氣設備驗電、倒閘操作、裝拆接地線等工作應佩戴絕緣手套,使用時應將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內(nèi)。
(5)使用絕緣桿前,應檢查絕緣桿的堵頭,如發(fā)現(xiàn)破損,應禁止使用。使用絕緣桿時人體應與帶電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注意防止絕緣桿被人體或設備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絕緣長度。
(6)電容型驗電器應標有電壓等級、制造廠和出廠編號,對110kv及以上驗電器還須標有配用的絕緣桿節(jié)數(shù)。使用電容型驗電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驗電器的工作電壓應與被測設備的電壓等級相同。使用時,操作人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鞋)、手握在護環(huán)下側握柄部分,并與帶電部分保持安全距離。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認驗電器良好,如在木桿、木梯或木架上驗電,不接地不能指示者,經(jīng)值班負責人同意后,可在驗電器絕緣桿尾部接上接地線。
(7)使用絕緣靴(鞋)前及絕緣墊時應查看有無外傷、裂紋、漏洞、氣泡、毛刺、劃痕等缺陷。使用時將褲管套入靴筒內(nèi),并要避免接觸尖銳、高溫和腐蝕性物質(zhì),嚴禁挪作它用。雷雨天氣或一次系統(tǒng)接地時,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用穿著絕緣鞋靴(鞋)。
(8)絕緣隔板只允許在35kv及以下的電壓的電氣設備上使用,并應有足夠的絕緣和機械強度,用于10kv電壓等級時,絕緣隔板的厚度不應小于3mm,用于35kv電壓等級時不應小于4mm;絕緣隔板和絕緣罩使用前應檢查表面是否潔凈,端面不得有分層或開裂,絕緣罩還應檢查內(nèi)外是否整潔,應無裂紋或損傷;現(xiàn)在帶電安放絕緣擋板及絕緣罩時,應帶絕緣手套;絕緣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脫落,必要時可用絕緣繩索將其固定。
(9)梯子應能承受工作人員攜帶工具攀登時的總重量;不得接長或墊高使用,如需接長時,應用鐵卡子或繩索卡住或綁牢并加設支撐;梯子要放置穩(wěn)固,梯腳要有防滑裝置。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查試登,確認可靠后方可使用。有人在梯子上工作時,梯子必須有人扶持和監(jiān)護;梯子與地面的夾角應為65°左右,工作人員必須在距梯頂不少于2檔的梯蹬上工作;人字梯應具有堅固的鉸鏈和限制開度的拉鏈;靠在管子上、電纜槽架上使用梯子時,其上端須用掛鉤掛住或用繩索綁牢;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時,應設監(jiān)護人或設置臨時圍欄,梯子不準放在門前使用,必要時應采取止門突然開啟的措施;嚴禁人在梯子上時移動梯子,嚴禁上下拋遞工具、材料;在高壓設備區(qū)或高壓室內(nèi)應使用絕緣材料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屬梯子,搬動梯子時,應放倒兩人搬運,并與帶電部分保持安全距離。
(10)使用防毒面具時,空氣中氧氣濃度不得低于18%,溫度為-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閉容器環(huán)境,使用時根據(jù)其面型尺寸選配適宜的面罩號碼,使用前先檢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氣密性,面罩密合框應與佩戴者顏面密合,無明顯壓痛感;使用中應注意有無泄漏和濾毒罐失效;防毒面具的過濾劑有一定的使用時間,一般為30~100min,過濾劑失去過濾作用(面具內(nèi)有特殊氣味)時,應及時更換。
8、絕緣安全工器具與其他安全工器具應分開存放,不可隨地亂丟,必須定置存放,防止受潮、霉爛、變形、受熱、刺破、受強烈陽光照射等,不可和各種油類、酸類、堿類接觸,以防腐蝕。絕緣安全工器具應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工具室(柜)內(nèi),絕緣桿應架在支架上或懸掛起來,且不得貼墻防止;絕緣隔板應放置在干燥通風的地方或垂直放在專用的支架上。
9、絕緣罩使用后應擦拭干凈,裝入包裝袋內(nèi),放置于清潔、干燥通風的架子或專用柜內(nèi)。
10、驗電器應存放在防潮盒或絕緣安全工器具存放柜內(nèi),置于通風干燥處。
11、橡膠類絕緣安全工器具應存放在密閉的的柜內(nèi)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壓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觸酸、堿、油品、化學藥品或在太陽下暴曬,并應保持干燥、清潔。
12、防毒面具應存放在干燥、通風、無酸、堿、溶劑等物質(zhì)的庫房內(nèi),嚴禁重壓。防毒面具的濾毒罐(盒)的貯存期為5年(3年),過期產(chǎn)品應經(jīng)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3、遮攔繩、網(wǎng)應保持完整,清潔污垢,成捆整齊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內(nèi),不得嚴重磨損、斷裂、霉變、連接部位松脫等,遮欄桿外觀醒目,無彎曲、無銹蝕,排放整齊。
14、個人使用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驗電筆等)均由個人負責妥善保管。
第14篇 電力建設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yè),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于生產(chǎn)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chǎn)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fā)展的需要。為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為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yè)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jù)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jīng)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chǎn)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yè)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chǎn)品鑒定的報告書、生產(chǎn)許可證、還有使用說明書,以及產(chǎn)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chǎn)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后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5、性能試驗檢查、抽樣比例與重點檢查項目檢查項目:
5.1施工車輛:牽引設備都應進行額定負荷、啟動、剎車試驗,必要時進行循環(huán)試驗。
5.2起重工具:抽樣4-8%,分別做100%、125%額定符合條件下的工作試驗檢查及外型尺寸有無變形或其他異常現(xiàn)象。
5.3汽、柴油、電動工具:抽樣3-6%進行額定荷載試驗,多次啟動停止,檢查是否超溫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應進行額定荷重試驗,檢查薄弱環(huán)節(jié)與使用壽命。
6、所有的試驗都應按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有安監(jiān)人員參加,并做好記錄。
7、大型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經(jīng)必要的培訓工作,使用后應加強機具的管理維修。使用時出現(xiàn)的問題,各隊也應及時向公司安全保衛(wèi)處、技術質(zhì)量處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及工程進度。
8、機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養(yǎng):
8.1各處的機械、工器具管理部門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負全責,對所發(fā)放的工具必須保證100%的完好率,否則不能發(fā)放。發(fā)放前應使用發(fā)放記錄,退回后應及時修理與保養(yǎng)。
8.2各項目部、班組在領用工器具時,除填寫領用記錄外,還應認真對工器具的外觀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還應對所使用工器具進行外觀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8.3各項目部、對、班組內(nèi)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觀檢查外,還應每月一次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保證所使用工器具處在一個合格的狀態(tài)。同時應建立維修記錄。
8.4凡因機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圍內(nèi)出現(xiàn)各種不安全現(xiàn)象,都要追究發(fā)放、維修人員的責任。
8.5所用機械工機具的周期試驗,必須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各處的領導要給予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由安監(jiān)人員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15篇 安全工器具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是保證人身安全,改善勞動作業(yè)環(huán)境的重要手段,是整個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nèi)容,是防止發(fā)生電力生產(chǎn)事故的有力保障,為加強對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管理,并結合站內(nèi)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由安全員負責管理,每周檢查維護一次,并按規(guī)定督促定期試驗;
2、安全工器具的日常維護與檢查實行檢查卡制,運行人員應認真檢查并填寫“安全用具檢查卡”;
3、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應設置專用房間存放,房間干燥明亮,防盜設施完善;
4、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應擺放整齊并實行定置,定位管理,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與存放位置均應編號,存放應對號入座;
5、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有問題時,應及時停止使用,并進行必要的試驗檢查或更換;
6、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應建立清冊,保證物卡相符,試驗報告齊全,不得隨便動用,并進行必要的試驗檢查或更換;
7、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試驗合格后,應貼上合格證標簽,寫明本次試驗時間和下次試驗時間,同時在安全臺帳中做好記錄;
8、新購置或長期擱置不用的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在使用前必須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9、不合格或已損壞的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不得在安全用具室存放;
10、不貼試驗合格證的安全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不得使用;
11、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不得接觸高溫、明火和酸堿物質(zhì),以及接觸有銳角的堅硬物體和化學藥品等。
第16篇 安全工器具及電氣工器具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
1)電氣安全工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手套、絕緣桿、高壓驗電器、驗電筆、攜帶式接地線、攜帶式行燈變壓器、接線盤(包括漏電保護器)等。
2)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安全帶、梯子、升降平臺等。
3)勞動防護用具:安全帽、防燙服、酸堿服、護目鏡、耳塞(護耳)、安全圍欄、警示帶、警告牌等。
2 電氣工器具定義
1)手持式電氣工具:電鉆、沖擊鉆、電錘,曲線鋸、電磨、研磨機、坡口機、電動扳手、手提砂輪機、角向磨光機、吹塵器、手提式電動液壓壓接鉗等。
2)移動式電氣機具:型材切割機、電動切管套絲機、軸承加熱器、交直流電焊機、小型空壓機、電動拉馬、磨地機、高壓水槍、吸塵器、臨時油泵、潛水泵等。
3)固定式電氣工具:臺鉆、砂輪機、烘箱等。
1.7.5 管理內(nèi)容與要求
1 為確保工器具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各部門應定期對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作安全檢查和檢驗。任何新投用的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都應編號建檔、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應設專人保管,建立檢測檔案和周檢記錄,每周檢查一次,記錄工器具維修和外觀檢查情況。
3 根據(jù)《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
——電氣工器具檢驗周期為六個月。
——電氣安全工器具如絕緣靴、絕緣手套檢驗周期為半年;絕緣隔板、膠墊檢驗為1年;行燈變、接線盤(包括漏電保護器)、檢修箱漏電保護器為新增項目,檢驗周期參照電氣工器具為六個月。
——登高作業(yè)安全用具如安全帶檢驗周期為1年;竹(木)梯、鋁合金梯檢驗周期為半年。
——勞動防護用具如購買的安全帽每批次,必須抽3頂送有資質(zhì)的檢驗機構進行檢測。
4 電氣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由電氣高壓試驗人員自檢,部門、班組應在檢驗周期到期前半月內(nèi)及時聯(lián)系送檢。
5 試驗人員應建立所試驗的工具檢驗臺賬,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由各班組和部門工具管理員負責保管,保存期限二年。
6 安全工器具和電氣工器具必須選用具有產(chǎn)品生產(chǎn)許可證,并經(jīng)檢驗合格的生產(chǎn)公司家產(chǎn)品。
7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電氣安全工器具管理
(1)絕緣棒(夾鉗、墊等)、驗電器使用前必須檢查有無傷痕,是否符合使用電壓等級。
(2)絕緣靴、絕緣手套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如發(fā)現(xiàn)粘、龜裂或破損等禁止使用,存放時,上面不得壓其它重物,以防剌損,不得與酸、堿、油類和化學藥品接觸,防止陽光直射和風吹雨打。電氣運行現(xiàn)場絕緣手套不得少于兩雙。
(3)絕緣工具使用時須謹防接觸鋒利的物件或油、易腐物件,用后須放于特制的布袋內(nèi)或箱內(nèi),按定置管理規(guī)定存放,應保證通風干燥。
(4)絕緣工具受損的或超周期的禁止使用。
(5)臨時電源接線板必須裝有觸電保安器,每次使用前應試驗是否正常。
(6)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周圍均是金屬導體的場所和容器內(nèi)工作時,不應超過34v,在潮濕的金屬容器內(nèi)、有爆炸危險的場所(如煤粉倉、溝道內(nèi))、脫硫煙道系統(tǒng)等處工作時,不應超過13v。
(7)行燈電源應由便攜式或固定式降壓變壓器供給,變壓器不應放在金屬容器或特別潮濕場所的內(nèi)部
(8)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應可靠地接地,高壓側應使用單相三腳扁插頭,不準使用自耦變壓器。
2)接地線的管理
(1)所有接地線均需明顯的編號,平時存放應按編號對號入座。
(2)各班在裝拆接地線后,均應嚴格履行登記手續(xù),并在模擬圖上掛上或取下接地標記。在交接班時必須交代清楚。
(3)每班在巡查時,必須檢查接地線是否完整、齊全。
(4)接地線使用完畢后,必須按統(tǒng)一制度整理好,對號掛在規(guī)定位置。
(5)禁止使用斷股、夾頭損壞和無編號的接地線。
3)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管理
(1)安全帶:鐵環(huán)、鐵鏈、掛鉤有裂紋或變形,繩子斷股或腐爛,皮帶有損傷等禁止使用。
(2)腰繩:安全繩斷股或腐爛、磨損嚴重(包括局部)禁止使用。
(3)升降板、腳扣:蹬板有傷痕,繩子斷股或腐爛,鉤子有裂紋;腳扣表面有裂紋,皮帶不完整或有傷痕等禁止使用。
(4)竹(木)梯有斷檔、缺檔、腐朽、裂紋的禁止使用。梯腳上應綁有防滑橡皮。
(5)登高安全工具應放在通風干燥處,嚴防受潮損壞。
4)勞動防護用具管理
(1)凡進入生產(chǎn)現(xiàn)場工作、學習、參觀者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2)合盛熱電有限公司職工由于不戴安全帽進入生產(chǎn)現(xiàn)場造成人身傷害時,其待遇不按工傷處理。非本合盛熱電有限公司人員由此發(fā)生事故的由管理該人員的部門負責處理。
(3)合盛熱電安培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在生產(chǎn)場所未戴安全帽者,除責令立即改進外,以違章考核處理。重犯者除批評教育外從嚴處理。
(4)職工要愛護自己使用的安全帽,不準無故損壞和挪作它用。使用過程中安全帽損壞的,應立即向本部門、單位兼職安全員報告,并及時調(diào)換。
(5)職工應對自己的安全帽妥善保管,定期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遺失要及時補領,并酌情付費。
(6)安全帽的計劃、發(fā)放、到期更換由安培部歸口進行管理。
(7)安全帽生產(chǎn)單位必須有生產(chǎn)許可證,每頂安全帽必須有鑒定合格證,使用周期以安全帽有效期為限。
(8)為方便管理,不同類別的使用人員用不同顏色的安全帽來區(qū)別。
8 電氣工器具管理
1)電氣工具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絕緣不合格或電線破損的電氣工器具不應使用,手持式電氣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應有接頭。
2)不熟悉電氣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應立刻找專業(yè)人員修理。
3)嚴格使用ⅰ類電氣工具。使用外殼為金屬材料的電氣工具時,應戴絕緣手套。必須同時使用漏電保安器。漏電保安器使用前應進行試驗檢查。
4)電氣工器具的電線不應接觸熱體,不應放在潮濕的地上,經(jīng)過通道時必須采用架空或套管等其他保護措施,嚴禁重載車輛或重物壓在電線上。
5)使用塑料外殼的電氣工器具應防止碰、磕損壞外殼,且嚴禁與汽油及其他有機溶劑接觸。
6)使用電氣工具時,不應提著導線和轉動部分。
7)在金屬容器內(nèi)和狹窄場所工作時,必須使用34v以下的電氣工具,或選用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設專人不間斷地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可以隨時切斷電動工具的電源。電源聯(lián)接器和控制箱等應放在容器外面、寬敞、干燥場所。
1.7.6 檢查與考核
1 每年春、秋季安全生產(chǎn)大檢查由副工程師組織對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管理進行檢查。
2 班組管理的安全、電氣工器具應每周由班組安全員檢查,部門安全員對本部門的安全工器具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3 單位、班組必須設立《安全、電氣工器具登記表》,并及時將各種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的試驗結果、檢查、維護和使用情況詳細地記入表內(nèi)。
4 全工器具必須嚴格遵守使用規(guī)定,實行定人、定點、定位妥善管理,嚴禁移作他用。
5 不符合《安規(guī)》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電氣工器具按違章處理,單位、班組分級進行考核。
1.7.7 附錄
1 移動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2 手持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3 電動工器具試驗記錄表
移動式電動工器具檢查記錄表
檢測時間:年月 日 檢測人:
序號 | 規(guī)格型號 | 管理編號 | 檢測項目 | 備注 | ||||
電器外殼和防護是否完好 | 電源線和保護接地(接零)線連接是否正確 | 設備上的開關是否靈活有效 | 開關有無受潮和銹蝕情況 | 周圍場地(環(huán)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
檢測時間:年月 日 檢測人:
序號 | 規(guī)格型號 | 管理編號 | 檢測項目 | 備注 | ||||
外殼、把手是否完好 | 卡頭是否牢固,轉動是否靈活 | 開關自動復位是否失靈、聲音是否正常 | 導線連接是否牢固、無破損 | 插頭是否正確、完好 |
報告編號:
試驗日期 | 溫度(℃) | 濕度(%) | |||
名 稱 | 型 號 | 編 號 | 線圈對外殼絕緣(mω) | 結 論 | 備 注 |
檢測儀器 |
第17篇 小型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規(guī)范我公司施工(生產(chǎn))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在購置、使用及檢驗等各階段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生產(chǎn))中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正確與安全使用,保障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同時充分發(fā)揮其效能,提高施工(生產(chǎn))水平,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施工(生產(chǎn))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 1 條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購置
1、 購置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必須購買有制造和試驗資質(zhì)的廠家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
2、 所購置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其質(zhì)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chǎn)品標準,并有產(chǎn)品合格證和出廠使用證明書(標明制造廠名稱、地址、生產(chǎn)許可證、生產(chǎn)日期和產(chǎn)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項等)。
3、 自制或改裝的機具,必須按sd165《電力建設施工機具設計基本要求〈輸電線路施工機具篇〉》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經(jīng)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質(zhì)保資料(包括有關檢測記錄),使用或管理單位應妥善保管。
第 2 條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使用與管理
1、 各使用(管理)單位應按照本《辦法》,制定相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檢查維護和試驗等管理細則以及有關機械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并報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備案。倉庫及有關管理部門,應建立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進出庫制度和相應的臺帳。
2、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特種作業(yè)所涉及的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不懂操作規(guī)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員操作。
3、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單位,應派專人進行經(jīng)常性的檢查(包括外觀檢查、電氣部分絕緣檢查、傳動部分和機械設備性能檢查等)、維護保養(yǎng)(指清洗、除銹、涂潤滑油、刷漆等)以及專人保管。
4、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須按產(chǎn)品出廠使用說明書或產(chǎn)品銘牌上規(guī)定的額定荷載使用;銘牌脫落的機械設備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應由有關部門重新做好永久性標識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的外觀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破損、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 機具外露的傳動裝置(軸、齒輪及皮帶等)、轉動部分及牙口,必須裝設保護裝置,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
6、 機具各種儀表(包括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等監(jiān)測儀表)以及制動器(剎車)、限位、安全閥、閉鎖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7、 固定式施工(生產(chǎn))機械設備應安裝在牢固的基礎上,并設立安全操作規(guī)程標牌。移動式施工(生產(chǎn))機械設備使用時應處于水平狀態(tài),放置平穩(wěn)。
8、 電動機具外殼接地必須良好,絕緣必須可靠。所有電動機具的電源線,應使用橡皮電纜或動力電纜,電動機具使用時其電源側(指電源箱內(nèi))必須裝設漏電斷路器(觸電保安器)裝置。
9、 電動、風動機具在運行中嚴禁進行檢修或調(diào)整。檢修、調(diào)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能源斷開。不得將機具、附件放在機器和設備上;不得站在移動式梯子或其它不穩(wěn)固的地方使用電動、風動機具。
10、 電動機械設備工作前應先空轉1-2分鐘,待運轉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 機械設備運轉時,嚴禁以手觸摸其轉動和傳動部分或直接調(diào)整皮帶或進行潤滑等工作。
12、 機械設備除規(guī)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 3 條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檢驗
1、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檢驗應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部分)、(架空電力線路部分)的有關條款,同時參照公司《常用機具報廢標準》和《常用機具定期試驗規(guī)定》執(zhí)行。
2、 起重工器具的檢查周期為一個月,其試驗周期為一年。
3、 起重工器具的機械設備性能試驗采取抽查方式進行,抽查的比例為該規(guī)格起重工具數(shù)量的30%,,在30%數(shù)量里試驗有不合格的,應全數(shù)試驗。對小于10件的應全數(shù)試驗。
4、 試驗應由經(jīng)過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試驗方式為過載靜負荷試驗。
5、 試驗前應對被試品外觀檢查,對已到報廢標準的不再進行試驗,直接作報廢處理。
6、 年度經(jīng)抽查試驗已合格的當批起重工器具,應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標加以區(qū)別:2002年為白色;2003年為紅色;2004年為黃色;2005年為綠色。四年為一輪,以后繼續(xù)以此方法標識。
無此標識或不按年度規(guī)定顏色標識的應視為當年度未做試驗鑒定,現(xiàn)場禁止使用。
7、 所有試驗合格的工器具均應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的格式參照附件四執(zhí)行。
第18篇 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生產(chǎn))現(xiàn)場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機具使用狀況是現(xiàn)場安全施工(生產(chǎn))的一個關鍵。因此根據(jù)本工程實際情況及有關規(guī)定,為確保安全施工(生產(chǎn)),特制定本制度。
1、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人員必須納入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中。本工程的安全組織機構中要機械管理人員參加。
2、明確各類機械、機具的使用、維護人員,明確各級人員應負有的安全職責。
3、認真組織有關安全管理和測量/計量設備,機械、機具、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學習和培訓,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4、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的使用人員必須經(jīng)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
5、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檢查試驗。使用人員在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做好不適用不合格或以小代大。
6、開工前,項目部組織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供應、技術、安全等部門的人員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一次全面地檢查試驗,對存在的問題的設備及時修理,對存在的不能消除缺陷的堅決不得用于本工程。
7、所有機械、設備嚴禁“帶病”使用,杜絕使用“報廢品”,不許超負荷使用。
8、測量/計量、機械、設備必須是專業(yè)生產(chǎn)廠家的合格產(chǎn)品,并具有出廠證明和試驗報告。
9、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參加施工(生產(chǎn))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工作,做好機械使用的平面設置、操作要求。如有變更,應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映,提出方案由工地負責人和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新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審定,并重新交底。
10、機械、機具應實行隨機掛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
11、班組使用的機具和設備,應按規(guī)定周期檢查、保養(yǎng)、并有專人建賬建卡,掛牌運行。
12、設備的庫存擺放應整潔有序。
13、中小型、設備操作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14、電力建設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jiān)督、事故調(diào)查處理按(電力建設施工機械管理文件匯編)內(nèi)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制度主要依據(jù)《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電力建設施工機械管理文件匯編》。
第19篇 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生產(chǎn))現(xiàn)場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機具使用狀況是現(xiàn)場安全施工(生產(chǎn))的一個關鍵。因此根據(jù)本工程實際情況及有關規(guī)定,為確保安全施工(生產(chǎn)),特制定本制度。
1、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人員必須納入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中。本工程的安全組織機構中要機械管理人員參加。
2、明確各類機械、機具的使用、維護人員,明確各級人員應負有的安全職責。
3、認真組織有關安全管理和測量/計量設備,機械、機具、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學習和培訓,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4、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的使用人員必須經(jīng)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
5、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檢查試驗。使用人員在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做好不適用不合格或以小代大。
6、開工前,項目部組織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供應、技術、安全等部門的人員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一次全面地檢查試驗,對存在的問題的設備及時修理,對存在的不能消除缺陷的堅決不得用于本工程。
7、所有機械、設備嚴禁“帶病”使用,杜絕使用“報廢品”,不許超負荷使用。
8、測量/計量、機械、設備必須是專業(yè)生產(chǎn)廠家的合格產(chǎn)品,并具有出廠證明和試驗報告。
9、測量/計量設備,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參加施工(生產(chǎn))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工作,做好機械使用的平面設置、操作要求。如有變更,應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映,提出方案由工地負責人和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新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審定,并重新交底。
10、機械、機具應實行隨機掛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
11、班組使用的機具和設備,應按規(guī)定周期檢查、保養(yǎng)、并有專人建賬建卡,掛牌運行。
12、設備的庫存擺放應整潔有序。
13、中小型、設備操作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14、電力建設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jiān)督、事故調(diào)查處理按(電力建設施工機械管理文件匯編)內(nèi)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制度主要依據(jù)《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電力建設施工機械管理文件匯編》。
第20篇 項目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現(xiàn)場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機具使用狀況,是,
現(xiàn)場安全施工生產(chǎn)的一個關鍵,因此根據(jù)本工程實際情況及有關規(guī)定,為確保安全生產(chǎn),特制訂本制度。
1 機械、工器具的使用人員必須納入單位的安全管理中,在安全組織機構中要有機械管理人員參加。
2 認真組織有關安全管理和機械、機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學習培訓,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3 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檢查試驗。使用人員在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做到不使用不合格品或以小代大,對存在不能消除缺陷的堅決報廢。
4 所有機械、工器具嚴禁“帶病”使用,杜絕使用“報廢品”,不許超負荷使用。工程結束,必須把機械、工器具集中,進行專門檢查維修。
5 機械、工器具采購必須是專業(yè)生產(chǎn)廠家的合格產(chǎn)品,并且有出廠證明和試驗報告。本單位研制的機械、工器具,要經(jīng)試驗,取得可靠數(shù)據(jù)后報請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投入使用。
6 機械操作人員應參加施工安全技術的制訂工作,做好機械使用的平面布置、操作要求。如有變更,應及時向有關有員反映,提出方案并重新交底。
7 機械、機具應實行隨機掛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規(guī)程)。
8 班組使用的機具和工器具,應按規(guī)定周期檢查、保養(yǎng),并有專人建帳建卡,掛牌運行。
9 工器具的庫存擺放應整潔有序,小型機械、工器具操作使用人員必須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