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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20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有哪些制度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是保障工地安全運行的關鍵一環(huán),它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層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職責,確保責任到人。

2.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巡查,及時發(fā)現并消除隱患。

3.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安全意識。

4. 應急預案制度:制定應對各類事故的應急措施,以備不時之需。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是指在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為確保安全生產而建立的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它旨在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預防安全事故,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工程項目的正常秩序。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是其中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定期會議,討論、分析安全狀況,提出改進措施,強化安全管理。

重要內容

安全生產例會應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1. 事故報告與分析:報告近期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深入剖析原因,吸取教訓。

2. 風險評估與控制:評估現有風險,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 安全標準執(zhí)行情況:檢查各項安全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確保合規(guī)操作。

4. 安全文化建設:推動安全文化的形成,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制度流程

1. 會議籌備:提前確定參會人員,準備會議議題及相關資料。

2. 召開會議:由安全管理部門主持,各部門匯報安全工作情況。

3. 討論與決策:針對存在問題,集思廣益,制定解決方案。

4. 形成會議紀要:記錄會議決議,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

5. 跟進執(zhí)行:監(jiān)督決議的落實,確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實施。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是通過制度化的方式,持續(xù)優(yōu)化安全管理,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只有將這些制度真正落地,才能在實際操作中減少安全風險,實現工程的高效、安全完成。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例會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工程局、局屬工程公司應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區(qū)域公司、分公司應每月召開一 次,工程項目經理部應每周召開一次。

二、安全生產例會由各級行政一把手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例會還應包括分包作業(yè)隊伍有關負責人。

三、安全生產例會要適時研究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和有效性,分析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保證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糾正和預防措施,對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同時落實好安全獎罰。

四、安全生產例會要履行簽到手續(xù),對會議內容和形成的決議要留有詳細的記錄.

第2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檢查制度5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五)

1、為了貫徹以預防為主的方針,除了對施工安全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外,每日要旬查一次,每旬要進行小檢查,每月進行1至2次大檢查,一般安排在周末進行,檢查包括普通檢查、專業(yè)檢查和季節(jié)性檢查,也可相互結合進行。

2、所隊(廠分公司)每月末組織一次檢查,工地進行周檢查,對于查出不安全隱患要采取措施,按“三定”(定人、定期間、定措施)措施整改,重點要放在高處作業(yè)防護、施工用電、機械傷害、消防防火上。

3、施工班組進行日檢查、及時消除隱患,每天施工結束后必須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工長(班組長上班前要在交待任務的同時,交待安全措施。

4、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目標要求和具體計劃,實行領導負責,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查出隱患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有些限于客觀條件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應訂出計劃限期解決。

5、安全部門在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應及時填寫“安全施工隱患通知單”分送各施工隊負責人,各施工隊負責人限期落實整改,并將事故隱患整改反饋上報安全部門。

6、對舊的有關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器材在使用前必須經同有關部門進行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3篇 風電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風電場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加強___風電場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確保___風電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___風電場、_局安監(jiān)〔2008〕461號文件《水電_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辦法》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或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都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發(fā)現一般事故隱患,項目部工程技術部門應立即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認真加以落實。同時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治理臺帳,按月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月報表。對短時間內難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采取防范、監(jiān)控措施,確保過渡期內的安全。

四、項目部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填寫重大事故隱患快報表,上報分局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并對重大事故隱患組織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五、經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由項目部總工組織工程技術部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六、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七、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及時向項目部所屬部室班組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分局安全部門報告。

八、因治理隱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應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有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作業(yè)。

九、項目部應建立并落實從第一責任人到各級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jiān)控責任制。

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使用資金制度,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專款專用。

十一、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項目部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jiān)控治理。

十二、安全環(huán)保部每季、每年對本項目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統(tǒng)計分析報告,統(tǒng)計分析表由項目部負責人簽字。

十三、項目部在工程分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項目部對承包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tǒng)一協調和監(jiān)督管理的職責。

十四、項目部所屬班組、部室應積極支持配合,安全環(huán)保部和有關部門的對事故隱患的監(jiān)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十五、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fā)動職工發(fā)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舉報。對發(fā)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督檢查制度,每月25日組織對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重點施工部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十七、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納入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范圍,并把落實情況作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標。對重大事故隱患不上報或隱瞞不報,不采取措施積極整改的責任人,將進行制度處罰。

第4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制度9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制度(九)

第一條、安全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廣泛的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等,要經常進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勞動紀律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

第二條、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要經常進行學習各級行政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考試,考試成績記入安全技術合格證內作為考核受獎的依據這一。

第三條、凡新入廠(場)或新調入施工人員(包括學徒工、合同工、臨時工、勞務工、實習生或其他從未進行過施工的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方可進入現場車間,三級安全教育的程序和內容如下:

一級教育處隊勞工部門會同安全員進行。

1、安全生產重要意義

2、應執(zhí)行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

3、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

二級教育由項目經理會同安全員進行

1、本工程施工概況與應注意安全事項

2、施工現場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

3、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

4、安全防火注意事項

三級教育由施工員會同各施工隊負責人進行。

內容:

1、崗位操作安全注意事項;

2、工、器具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3、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4、第四條、對于特殊工種如電氣及起重機械操作、焊接、受壓機器、司爐工、架子工、廠內車輛駕駛員等,必須進行經勞動部門的操作技能培訓,并經嚴格考試合格發(fā)證方可準許操作.

第五條、工人調換新的工作,增添新的機械設備、采用新的操作方法等,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方法和新崗位的安全操作培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準進行實際操作。

第六條、施工班組應堅持每天進行班前講評活動,提鋼為:

工藝過程應注意安全事項;

1、容易發(fā)生事故的工序及預防措施;

2、檢查班前操作場所各部位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可靠;

3、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和總結一周來的安全工作,對遵章守紀人員進行表揚,對違章人員要進行批評。

第七條、各施工隊每月初一次,利用1―2小時進行安全活動及安全日活動由各民工隊,班組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組織進行,其主要活動內容:

1、學習慣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令、指示、規(guī)章制度和措施。

2、學習討論事故通報及其它安全資料。

3、總結上月的安全工作,討論改進安全措施及布置本月安全工作。

4、提出重點要害部位安全防護及消防防火措施,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事項。

5、進行其它與安全工作有關的活動。

第5篇 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 目的:為了保證本項目的生產順利進行,更好地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部。

3. 內容:

3.1. 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參加上級召開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人員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領會會議精神,及時將會議精神、會議資料傳達給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經項目部研究后,以各種形式(如會議、文件、板報等)將上級指示精神貫徹落實。

3.2. 內部會議

本項目在堅持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的基礎上,形成以下四種安全生產會議:

_生產調度會

總結當天的生產安全情況,對生產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蹤落實。

_周生產例會

在每周六的生產例會上,總結、布置生產工作的同時,總結、布置安全工作的同時。并結合施工生產,針對性地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學習。

_月度生產會議

每月底的月度生產會議上,應認真總結一個月的安全生產情況,查找生產過程中出現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實到人。研究下一個月安全工作的重點,制訂整體工作方案,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具體落實。

_安全生產專題分析會

針對本項目部出現了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或發(fā)生了安全事故或上級緊急通知等情況,不定期召開。

第6篇 住宅樓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制度

住宅樓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制度

根據市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并結合本工程:面積大工期緊,工程量大等實際情況制定關于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設施驗收)安全交底安全活動等四項制度。要求所有進入本施工現場人員以班組為單位進行檢查,并用個承包合同中規(guī)定以確保制度及各項措施的落實。

安全文明管理規(guī)章制度

1、由公司分管經理和各科室一名副科長組成安全領導小組,設現場科專職安全員,下屬項目各項目經理領導的安全文明管理機構及到各班組的管理網絡。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①、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支部和國家有關部門總公司;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

②、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在每個新工程開工前,必須問職工宣傳貫徹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令、講解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系統(tǒng)地進行三級教育,做到崗位和職工全數持證上崗。

③、工地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員要利用各種會議,宣傳欄,班前后形式職工學習,執(zhí)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和具體規(guī)定有本工地制定的安全制度必須教育全體職工期懂得和理解。

④、對新工人首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要進行安全知識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并于職工簽定安全合同,身體檢查合格。

⑤、對特殊工種的主要負責人配合安全員對工人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須進行本工程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操作。

⑥、各安全設施,機具、超重機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架子工應對腳手架,料臺負責,鋼工機具手應對本工種機具安全使用負責,木工應對本工種機械安全操作負責,電工應對施工用電的安全使用負責,攪拌機手應對本機安全使用負責,卷揚機手應對龍門架安全使用負責,嚴禁擅自拆動安全設施和非操作手操作機具。

⑦、木工房嚴禁吸煙,不允許有可能導致燃火的易燃物存放,刨花木削必須每天清理,并配備足夠的泡沫滅火器。

⑧、木工支模拆模施工,必須日產日清,殼子板不得隨意亂放,要集中分類歸堆不影響施工的地方,并配足滅火器。

⑨、鋼工機具必須專人負責操作,成品和半成品料應有序堆放整齊,操作層工完不得留有余料,不歸堆亂放,應整齊堆放現場指定地點。

⑩、瓦工在施工中不得向下拋扔材料和雜物,使用人行跳板必須保證500cm寬厚度不小于5cm,且加橫木條防滑,跨度不得大于2.5m。

11、基礎作業(yè)深度3m時,上下必須從人行通道。

12、進入現場人員一律要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帶,不允許帶帽進場后不戴放在邊上作業(yè)。

13、冬季施工應做好防凍、防滑和勞保工作。

第7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例會制度7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例會制度(七)

一、項目部每周由項目經理主持召開全體施工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各班組長會議。

二、查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苗頭,學習安全法規(guī),交流經驗和體會。

三、講評上周安全情況,提出注意事項,匯報解決有關安全工作實際問題。

四、進行安全宣講,分析安全事故原因、特點、結合工程實際,分析階段安全形勢,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總結上周安全工作經驗、教訓、指定并布置下周安全生產工作重點。

六、嚴格考勤、記錄、無故缺席應予罰款,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第8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考核獎罰制度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鼓勵先進,懲罰三違,公司制定獎罰條款如下:

一、獎勵:

1、凡創(chuàng)雙標、單標的項目,都必須是目標管理內工程項目,其建筑面積在2500m2以上,建筑結構層次不限。

2、確定創(chuàng)標項目,發(fā)包與承包雙方必須簽訂創(chuàng)標獎罰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創(chuàng)標項目確定后,分級上報主管部門,有分級主管部門分期到現場驗收考核,一般分基礎設施初建階段、主體工程驗收階段、拆架子前期階段,有施工單位向分級主管部門報告聯系驗收考核。

4、獎貼金兌現,憑主管驗收部門發(fā)證為依據(文件)由總公司年終表彰大會上兌現,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施工過程中分期預付合同規(guī)定的部分金額。

5、在市級以上大檢查中被通報表揚的工程項目,獎勵2000元。

6、獎貼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確定的金額極大部份是補貼施工單位增設現場設施的,也可以從獎額中抽出一部分獎給施工現場有關管理人員,以鼓勵大家創(chuàng)標的積極性,獎額有項目承包者自行決定。

7、獎貼金由公司負責兌現,公司、辦事處預付。

8、對創(chuàng)標的施工單位,在今后業(yè)務分配上建議從優(yōu)。

9、公司組織質安大檢查中的獎罰,由檢查組臨時決定。

10、合同創(chuàng)標,經主管部門驗評不達標的工程項目,按合同規(guī)定處罰條款處罰,有發(fā)包方負責收取,此款全部上交總公司,年終清交匯算時結清,同時對承包者將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

二、處罰:

1、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工地其項目經理給予行政上降級及在一年內給予少分業(yè)務或不給業(yè)務的處分,情節(jié)惡劣清退,經濟處罰依據簽具的《工程項目承包合同》和簽具的工程管理目標責任承諾的有關條款處理。

2、在省級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者罰現金10000元,在市級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者罰現金5000元,在總公司例行的大檢查中按jgj59-99的要求打分不滿75分者罰,缺一分罰100元。

3、安全職能部門出具的整改單,必須按規(guī)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執(zhí)報出具部門復查驗收,若不送回執(zhí)又不如整改者處50元-200元的罰款(獎罰款由安全部門開收付憑證,收付款由財務科負責辦理)。

附:違章處罰細則

序號

違章 內 容 及 額 定

罰款對象

處罰標準

1

不戴安全帽每人罰

項目經理

5

2

高空、懸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

項目經理

50

3

井架、吊籃乘人每人各罰

個人

50

4

井架、吊籃乘人每人各罰

開 機 工

100

5

施工現場無“五牌一圖”

項目經理

200

6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不編制

項目經理

100

7

安全生產資料不真實、殘缺不齊

項目經理

200

8

無安全生產三級協議書簽具

項目經理

200

9

強令職工冒險違章作業(yè)

指 揮 者

200

10

安全生產夫檢查、無活動

項目經理

100

11

高空作業(yè)時亂拋材料、工具、雜物

項目經理

50

12

非操作人員亂開或玩弄機電設備

項目經理

200

13

作業(yè)時穿拖鞋、高跟鞋、塑料底鞋

項目經理

5

14

無故翻爬井架、腳手架

工 人

10

15

不按規(guī)定布設安全網

項目經理

100

16

井架防護每缺一項

項目經理

50

17

電機設備無接地或接零每處

項目經理

20

18

特種工無證上崗(除停止操作外)

項目經理

200

19

易燃地區(qū)不設滅火設備每處

項目經理

50—100

20

腳手架未經驗收使用

項目經理

50

21

發(fā)現觸保器失靈每只

項目經理

100

22

閘刀無蓋或無插頭直接電源每處

項目經理

20

23

易燃易爆處吸煙(每人)

個人

10

24

擅自使用(明火)電爐

個人

50

序號

違章 內 容 及 額 定

罰款對象

處罰標準

25

工地發(fā)現小孩

項目經理

50

26

外地工無身份、計劃生育證(清退)

項目經理

50

27

乙炔氣與氧氣存放不符合規(guī)定

項目經理

100

28

打 群 架

項目經理

100

29

架子上面嘻鬧

個人

5

30

食堂人員燒火時離伙房

個人

5

31

工地進行賭博(沒收賭具)

個人

100—200

32

偷竊財物按現價

個人

1—5倍

33

酒后高空作業(yè)

個人

50

34

發(fā)現不滿十八周歲的童工作業(yè)

項目經理

3000

35

吊盤內卸料不拉保險杠每次

項目經理

100

36

穿背心、赤膊作業(yè)

個人

20

第9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a、安全檢查制度

① 項目安全領導小組每周檢查一次,安全工程師每天對項目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各專業(yè)施工工程師對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視,各作業(yè)班組每天自檢。

② 安全檢查要有具體的檢查內容和對象,檢查內容要有針對性,要有檢查記錄及結果。

③ 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進行詳細記錄,對重大問題及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并通知有關人員進行應急處理。

④ 對安全檢查的評定結果,檢查人員和被檢查人要簽字,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檢查人要進行復檢,復檢合格后銷案。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業(yè),對于隨時會引發(fā)事故的安全隱患,務必停工整改。

③堅持逐日檢查勞動保護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安全技術規(guī)章制

度的執(zhí)行情況。

⑥ 認真檢查個人勞動用品發(fā)放、使用和保管情況。

⑦ 做好季節(jié)性與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工作。

⑧ 積極配合當地主管部門的檢查,對收到的隱患整改通知書,認真整改及時回執(zhí)。

⑨ 建立健全安全檢查資料臺帳。

b、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① 工程開工前,對工人進行綜合性安全技術交底。

② 各工序、單項工程施工前,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工作由項目各專業(yè)施工工程師進行,嚴禁安全工程師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③ 安全技術交底不但口頭講解,同時必須有書面文字材料,口述時應表達清楚,書面形式應文字清晰,記錄好交底時間、地點,并履行雙方簽字手續(xù),專業(yè)施工工程師、生產班組、安全工程師各執(zhí)一份。

④ 安全技術交底既要符合施工組織設計,又要有較強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內容完整全面,同時要考慮環(huán)境影響。

⑤ 安全技術交底后要隨時檢查實施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⑥ 遇到工程難度大、生產工藝復雜、安全技術要求高的生產項目,必須由總工程師會同各專業(yè)工程師,制定嚴密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后,方可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⑦ 安全技術交底要做記錄保存,完善安全技術交底臺帳,進行存檔。

c、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① 項目每月組織管理人員學習各項管理制度和各種法律法規(guī)。

② 做好新工人進場三級安全教育、轉換工種安全教育、特殊工種安全教育。

③ 制定日常安全教育計劃,做好工人日常安全教育。

④ 項目對工人進行危險設備、區(qū)域防護、個人防護、消防設施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

⑤ 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做好安全教育。

⑥ 對教育的效果實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準其上崗,不合格者繼續(xù)進行教育,直至合格為止。

⑦ 做好教育考核記錄,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資料臺帳。

d、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① 每天上班前各班組要針對當天的工作內容,由班組長對操作工人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環(huán)境及氣候條件方面的交底。

② 上崗前各班組班組長要對本班施工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作業(yè)環(huán)境、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及其它安全防護設施設置情況進行檢查,確無隱患方可上崗。

③ 各班組每周由班組長組織一次安全活動,并邀請本班的主管工程師和安全工程師參加,小結一周本班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表揚先進糾正不足,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做到警鐘長鳴。

④ 對上崗前的交底、檢查及安全活動的情況要做好記錄,并入安全資料。

⑤ 對不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班組,項目管理人員有權停止該班組作業(yè),進行學習整頓,直至提高認識后再開工。

第10篇 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為明確項目部管理人員在施工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對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對象: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施工員、項目安全員、項目材料員、各班組長等。

二、考核人:

1、公司負責考核項目經理。

2、項目經理負責考核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施工員、項目安全員、項目材料員、各班組長等。

三、考核期:

1、公司對項目經理每半年考核一次。

2、項目經理對項目部管理人員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評分形式。

五、考核評價:考核分值滿分為100分,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為優(yōu)良,考核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為不合格。

六、考核獎罰:根據項目部制定的獎罰制度在工程項目結束或年度經濟分配中進行獎罰兌現。

第11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教育

管理文件: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開工時,工人上崗前(尤其新人)一定要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準上崗,具體操作實施由公司、工地項目部、班組三級分別組織進行,經過安全教育后,在安全教育登記表上,教育和被教育者均應由本人簽字,方可進入現場施工,三級安全教育的課題從以下內容進行:

公司教育內容: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重要性,事故發(fā)生后應急措施和及時報告。

項目部安全教育內容:施工現場安全基本常識,安全注意事項,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知識,防毒、防塵、防火知識及緊急情況安全處置,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huán)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班組教育內容: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工人變換工種后,要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識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12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8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八)

1、安全生產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項目部所有管理人員和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方針,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guī)章制度。

2、項目經理部對新進場工人和調換工種的職工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3、電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fā)證后,方準獨立操作,且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yè)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的防治知識教育。

4、積極參加公司及當地政府職能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其中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安全員、施工員、班組長是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重點。

5、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第13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約談問責制度

一、各單位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本制度接受約談:

1、所屬項目發(fā)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2、不及時貫徹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和要求的;

3、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的;

4、未按時完成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整治任務的;

5、工程局認為有必要約談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單位生產經理、安全總監(jiān)、項目經理進行約談:

1、所屬項目發(fā)生重傷、火災、爆炸等事故的;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到位、安全生產職責不落實,現場管理混亂,經工程局督促或處罰仍不認真整改的;

3、對重大安全隱患聽之任之,不認真督促整改的;

4、未組織落實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使安全生產所需人力、物力和資金的投入得不到保證的;

5、所屬工程項目因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問題被當地政府部門通報、批評、處罰,新聞媒體曝光,造成負面影響的;

6、工程局認為有必要約談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取消責任單位負責人的年度評優(yōu),職位、職稱晉升等資格,并按照工程局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1、所屬項目發(fā)生 2 人(含 2 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2、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治理和整改不重視、不布置、不要求,造成負面影響的;

3、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造成嚴重后果的;

4、違反規(guī)定遲報、謊報、漏報,或隱瞞生產安全事故的;

5、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

對于情節(jié)嚴重,給工程局生產經營活動造成重大影響的,由工程局安全總監(jiān)上報工程局領導班子決定對責任單位相關負責人的處罰。

四、工程局董事長或總經理主持對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約談、問責。工程局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及安全管理部總經理主持對各單位生產經理、安全總監(jiān)、工程項目負責人的約談。

五、約談、問責一般以談話的形式進行,約談、問責前,由工程局安全管理部通知約談、問責對象,告知約談、問責的時間、地點、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約談、問責時,應安排專人記錄,形成約談、問責紀要并及時發(fā)送被約談、問責單位;約談、問責后,被約談、問責單位應在 15 日內將約談、問責要求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

六、對無故不接受約談、問責或不認真落實約談、問責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被約談人的責任。

第14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工程項目施工安全,依據《公司項目部改革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獎勵按《公司項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獎勵范圍、獎勵辦法進行獎勵。

第三條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指標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限度,按《公司項目部改革方案》第十五條進行處罰。

第四條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造成一般事故及一般事故以上等級的事故,按《公司項目部改革方案》第十四條進行處罰。

第五條 對安全隱患的處罰原則:安全檢查過程中,首次發(fā)現的安全隱患下達安全隱患通知書。項目部應對嚴重隱患立即整改,對一般隱患按整改期

限進行整改。對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重復發(fā)生的對項目部加倍處罰。

第六條 對于嚴重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對該項目部處以元罰款。

第七條 對于一般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對該項目部處以元罰款。

第八條 安全隱患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不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九條 嚴重安全隱患界定:

⒈安全管理方面:

⑴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未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⑵施工組織設計:未經審批;無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未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未落實等。

⑶安全技術交底:無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不全面;未履行簽字手續(xù)。

⑷安全檢查:無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無記錄;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措施、定資金、定時限;

⑸安全教育:無安全教育制度;新入廠的工人未按規(guī)定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無具體安全教育內容等

⑹特種作業(yè):特種從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或無證操作的。

⒉文明施工:

⑴施工現場:隨意吸煙、道路不暢通、在建工程兼作住宿、施工區(qū)與辦公區(qū)、生活區(qū)劃分不明顯的。

⑵材料堆放:材料未按規(guī)定存放、未做到工完場地清、易燃易爆物品未分類存放等。

⑶現場防火:未辦理消防合格證;無消防措施、制度或無滅火器材;滅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無消防水源(高層建筑)或不能滿足消防要求;無動火審批手續(xù)和動火監(jiān)護的;

3、腳手架:

⑴施工方案:無施工方案;高度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審批的;未按施工方案搭設。

⑵立桿基礎:立桿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方案設計要求;立桿缺少底座、墊板;無掃地桿;無排水措施。

⑶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腳手架高度7米以上,架體與建筑結構未按方案進行拉結或拉結不堅固。

⑷桿件間距與剪刀撐:立桿、大橫桿、小橫桿間距超過規(guī)定要求;不按規(guī)定設置剪刀撐;剪刀撐未沿腳手架高度連續(xù)設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⑸腳手板與防護欄桿:腳手板未滿鋪;腳手板材質不符合要求;探頭板;腳手架外側未設置密目式安全網或網間不嚴密;施工層不設1.2米高防護欄桿和18厘米高擋腳板。

⑹交底與驗收:腳手架搭設前無交底;腳手架搭設未按分段分步辦理驗收手續(xù);無量化的驗收內容。

⑺小橫桿設置:不按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設置小橫桿的;小橫桿中固定一端的;單排架子小橫桿插入墻內小于24厘米的。

⑻桿件搭接:鋼管立桿采用搭接的。

⑼架體內封閉:施工層以下每隔10米未用平網或其他措施封閉;施工層腳手架內立桿與建筑物之間間距大于20厘米未進行封閉的。

⑽腳手架材質:未與租賃單位簽訂質量擔保協議、查驗和保存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用于承重腳手架和模板支架的鋼管、扣件及緊固件未進行外觀檢查,扣件未抽取樣本進行力學性能和扭力矩指標復驗;鋼管彎曲、銹蝕嚴重;鋼管上打孔。

⑾通道:架體不設上下通道;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

⑿卸料平臺:未經設計計算;搭設不符合方案要求;未進行搭設完畢后未進行驗收;支撐系統(tǒng)與腳手架連結;無限定荷載標牌。

⒀掛腳手架試壓:掛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應未按2kn/m2均布荷載試壓不少于4小時,未對懸掛點及掛架的焊接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⒁掛腳手架間距:間距大于2米。

⒂驗收:掛腳手架進場搭設前未逐片檢驗的;掛腳手架安裝完畢后未進行驗收。

⒃荷載:掛腳手架超載(施工荷載為1kn/m2)使用;每跨作業(yè)人員超過2人;荷載集中堆放。

⒄掛腳手架架體防護:每片掛腳手架外側未同時裝有立桿,設置兩道防護欄桿,其下部設置擋腳板;掛腳手架外側未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腳手架下部的建筑有門窗等洞口時未進行防護;腳手板底部未采用密目網與平網雙層網兜嚴。

⒅安裝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高處作業(yè)不系安全帶、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等。

4、基坑支護:

⑴施工方案:基礎施工無支護方案;不按支護方案要求采用措施;基坑深度超過5米,無專項方案、未經專家論證、未經上級審批。

⑵臨邊防護: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施工無臨邊防護;臨邊及其他防護不符合要求。

⑶坑壁支護:坑槽載挖設置安全邊坡不符合要求;特殊支護的作法不符合專項方案;支護設施已產生局部變形未采取措施調整。

⑷排水措施: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措施;深基礎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無防止臨近建筑物危險沉降措施。

⑸坑邊荷載:積土、料具堆放距槽邊距離小于1米或設計規(guī)定;機械設備施工與槽邊距離不符合要求,又無防護措施。

⑹上下通道:人員上下無專用通道;設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

⑺土方開挖:施工機械進場未經驗收;挖土作業(yè)時,人員進入挖土機作業(yè)半徑內;挖土機作業(yè)位置不牢、不安全;司機無證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程序挖土。

⑻基坑支護變形監(jiān)測:未按規(guī)定進行基坑支護變形的監(jiān)測;未按規(guī)定對毗鄰建筑物和管線、道路進行沉降觀測。

⑼作業(yè)環(huán)境:基坑內作業(yè)人員無安全立足點;垂直作業(yè)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光線不足未設置足夠照明。

5、模板工程:

⑴施工方案:無施工方案;未根據砼輸送方法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⑵支撐系統(tǒng):現澆砼模板的支撐系統(tǒng)無設計計算;支撐系統(tǒng)不符合設計要求;

⑶立柱穩(wěn)定:支撐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無墊板或用磚墊高;不按規(guī)定設置縱橫向支撐;立柱間距不符合規(guī)定;

⑷施工荷載:模板上施工荷載超過規(guī)定;模板上堆料不均勻。

⑸模板存放:大模板存放無防傾倒措施;各種模板堆放過高。

⑹支拆模板:2米以上高處作業(yè)無可靠立足點;拆除區(qū)域未設置警戒線且無監(jiān)護人;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模板

⑺模板驗收:模板拆除前未經拆模申請批準;模板工程無驗收手續(xù);支拆模板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⑻砼強度:模板拆除前無砼強度報告;砼強度未達規(guī)定提前拆模。

⑼運輸道路:在模板上運輸砼無走道墊板;走道墊板不穩(wěn)不牢。

⑽作業(yè)環(huán)境:作業(yè)面孔洞及臨邊無防護措施;垂直作業(yè)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

6、"三寶"、“四口”:

⑴安全帽:安全帽不符合標準;不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帽。

⑵安全網:在建工程外側未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安全網規(guī)格、材質不符合要求;安全網未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

⑶安全帶:安全帶不符合標準;未按規(guī)定系掛安全帶。

⑷樓梯口、電梯井口防護:無防護措施;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電梯井內未每隔兩層(不大于10米)少于一道平網。

⑸預留洞口、坑井防護:無防護措施;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

⑹通道口防護:無防護措棚;防護不嚴密;防護棚不牢固、材質不符合要求。

⑺陽臺、樓板、屋面等臨邊:臨邊無防護;臨邊防護不嚴、不符合要求。

7、施工用電:

⑴施工用電方案:未按規(guī)定編制施工用電方案或未經審批;未施工用電方案敷設臨時用電

⑵外電防護:小于安全距離又無防護措施;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閉不嚴。

⑶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tǒng):工作接地與重復接地不符合要求;

⑷配電箱、開關箱:不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開關箱(末級)無漏電保護或保護器失靈;漏電保護裝置參數不匹配;電箱內無隔離開關;違反“一機、一閘、一箱”;安裝位置不當、周圍雜物多等不便操作;閘具損壞、閘具不符合要求;配電箱內多路配電無標記;電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

⑸現場照明:照明專用回路無漏電保護;燈具金屬外殼未作接零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電壓供電;潮濕作業(yè)未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使用36v安全電壓照明線路混亂和接頭處未用絕緣布包扎;手持照明燈未使用36v及以下電源供電。

⑹配電線路:電線老化、破皮未包扎;線路過道無保護;電纜架設或埋設不符合要求;未使用五芯線(電纜);使用四芯電纜外加一根線替代五芯電纜。

驗收:臨時用電敷設完畢后未進行驗收;或無驗收記錄

⑺電器裝置: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量不匹配、安裝不符合要求;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

⑻變配電裝置: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

⑼用電檔案:接地極無阻值搖測記錄、無電工巡視維修記錄或填寫不真實

8、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

⑴安全管理:使用無起重機械登記編號、未檢測的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從無營業(yè)執(zhí)照方租賃設備;未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安全協議書。

⑵架體:無安拆方案、安拆方案未經審批;未按方案要求進行安拆;架體基礎不符合要求;架體垂直偏差超過規(guī)定;架體外側無立網防護或防護不嚴。

⑶限位保險裝置:吊籃無??垦b置;??垦b置未形成定型化;無超高限位裝置;使用摩擦式卷揚機超高限位采用斷電式;高架提升機無下極限限位器、緩沖器或無超載限制器。

⑷與建筑結構連接:連墻件的位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連墻桿連接不牢;連墻桿與腳手架連接;連墻桿材質或連接做法不符合要求。

⑸鋼絲繩:鋼絲繩磨損超過報廢標準;鋼絲繩銹蝕缺油;繩卡不符合規(guī)定;鋼絲繩無過路保護;鋼絲繩拖地。

⑹樓層卸料平臺:卸料平臺兩側無防護欄桿或防護不嚴;平臺腳手板搭設不嚴、不牢;平臺無防護門或不起作用;防護門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地面進料口無防護棚或不符合要求。

⑺吊籃:吊籃無防護門;安全門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高架提升機不使用吊籠;違章乘坐吊籃上下;吊籃提升使用單根鋼絲繩。

⑻安裝驗收:無驗收手續(xù)和驗收人簽字;驗收單無量化驗收內容。

⑼傳動系統(tǒng):卷揚機地錨不牢固;卷筒鋼絲繩纏繞不整齊;滑輪翼緣破損或與架柔性連接;卷筒上無防止鋼絲繩滑脫保險裝置。

⑽聯絡信號:無聯絡信號;信號方式不合理、不準確。

⑾卷揚機操作棚:卷揚機無操作棚;操作棚不符合要求。

⑿避雷:防雷保護范圍以外無避雷裝置;避雷裝置不符合要求。

9、 外用電梯(人貨兩用電梯):

⑴安全裝置:梯籠安全裝置未經試驗或不靈敏;門連鎖裝置不起作用。

⑵安全防護:地面梯籠出入口無防護棚;防護棚材質、搭設不符合要求;卸料口無防護門;有防護門不使用;卸料臺口搭設不符合要求。

⑶司機:無證上崗作業(yè);作業(yè)前不按規(guī)定試車;不按規(guī)定交接班或無交接班記錄。

⑷荷載:超過規(guī)定承載人數無控制措施;超過規(guī)定重量無控制措施。

⑸安裝與拆卸:未制定安裝拆卸方案或未經審批;未對拆裝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用沒有資格證的拆裝隊伍;拆裝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拆裝作業(yè)未設置警戒區(qū)未設專人監(jiān)護。

⑹安裝與驗收:使用未經檢測的電梯;安裝后未經驗收。

⑺架體穩(wěn)定:架體垂直度超過說明書規(guī)定;架體與建筑結構附著不符合要求;架體附著裝置與腳手架連接。

⑻聯絡信號:無聯絡信號;信號不準確。

⑼電氣安全:電氣安裝不符合要求;電氣控制無漏電保護裝置。

⑽避雷:在避雷保護范圍外無避雷裝置;避雷裝置不符合要求。

10、塔吊:

⑴安全管理:未與租賃方、安裝方簽訂租賃合同、安裝合同、安全管理協議;使用無統(tǒng)一編號起重機械;使用無營業(yè)執(zhí)照方起重機械;使用無安裝資質的單位安拆起重機械;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等無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起重機械未安拆無方案或方案未經審批;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未經檢測機構檢驗;起重機械驗收合格后未到建委備案。

⑵力矩限制器:無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不靈敏。

⑶限位器:無超高、變幅、行走限位;限位器不靈敏。

⑷保險裝置:吊鉤無保險裝置;卷揚機卷筒無保險裝置。

⑸附墻裝置與夾軌鉗:塔吊高度超過規(guī)定不安裝附墻裝置;附墻裝置安裝不符合說明書要求;無夾軌鉗;有夾軌鉗不用。

⑹塔吊指揮:信號工無上崗證;高塔指揮不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⑺路基與軌道:路基不堅實、不平整、無排水措施;枕木鋪設不符合要求;道釘與接頭螺栓數量不足;軌距偏差超過規(guī)定;軌道無極限限位阻擋器;高塔基礎不符合要求。

⑻電氣安全:行走塔吊無卷線器或失靈;塔吊與架空線路小于安全距離又無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道軌無接地或接零;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

⑼多塔作業(yè):兩臺以上塔吊作業(yè)無防碰撞措施;措施不可靠。

⑽安裝驗收:安裝完畢無驗收資料或責任人簽字;驗收單上無量化驗收內容。

11、起重吊裝:

⑴施工方案:起重吊裝作業(yè)無方案;作業(yè)方案未經審批。

⑵起重機:起重機無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鉤無保險裝置;起重機未取得準用證;起重機安裝后未經驗收。

⑶鋼絲繩與地錨:起重鋼絲繩磨損、斷絲超標;滑輪不符合規(guī)定;纜風繩安全系數小于3.5倍;地錨埋設不符合設計要求。

⑷吊點:不符合設計規(guī)定位置;索具使用不合理、繩徑倍數不夠。

⑸司機指揮:司機無證上崗;非本機型司機操作;指揮無證上崗;高處作業(yè)無信號傳遞的。

⑹地耐力:起重機作業(yè)路面地耐不符合說明書要求;地面鋪墊措施達不到要求。

⑺起重作業(yè):被吊物體重量不明就吊裝;有超載作業(yè);每次作業(yè)前未經試吊檢驗。

⑻高處作業(yè):結構吊裝未設置防墜落措施;作業(yè)人員不系安全帶或安全帶無牢靠措施;人員上下無專設爬梯、斜道。

⑼作業(yè)平臺:起重吊裝人員作業(yè)無可靠立足點;作業(yè)平臺腳手板未滿鋪。

⑽構件堆放:樓板堆放超過1.6米高度;其他物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規(guī)定;大型構件堆無穩(wěn)定措施。

⑾警戒:起重吊裝作業(yè)無警戒標志;未設專人警戒。

⑿操作工:起重工、電焊工無證上崗。

12、施工機具:

⑴電刨子:安裝后未驗收;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無人操作時未切斷電源;電刨子和電鋸合用一臺電機的多功能木工機具缺少防護措施。

⑵電鋸:安裝后未驗收;無鋸盤防護罩、分料器、傳動部位無防護罩;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無人操作時未切斷電源。

⑶手持電動工具:i類手持電動工具無保護接零;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不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用品;使用手持電動工具隨意接長電源線或更換插頭。

⑷鋼筋機械:安裝后未經驗收;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鋼筋冷拉作業(yè)區(qū)及對焊作業(yè)區(qū)無防護措施;傳動部位無防護。

⑸電焊機:安裝后未驗收;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無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或防觸電裝置;一次線長度超過規(guī)定或不穿管保護;焊把線接頭超過3處或絕緣老化;電源不使用自動開關;電焊機無防雨罩。

⑹攪拌機:安裝后未經驗收;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達不到要求;操作手柄無保險裝置;攪拌機無防雨防砸棚和作業(yè)臺不安全;攪拌機無保險掛鉤或掛鉤不使用;傳動部位無防護罩;作業(yè)平臺不平穩(wěn)。

⑺氣瓶:各種氣瓶無標準色標;氣瓶間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無隔離措施;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時平放;氣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氣瓶無防震圈、防護帽。

⑻翻斗車:制動裝置不靈敏;司機無證駕駛;行車載人;違章行車。

⑼潛水泵: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保護裝置不靈敏、使用不合理。

13、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違反現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操作規(guī)程、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可能引發(fā)傷害的其它行為。

第十條 一般隱患指除嚴重隱患以外的其它違反現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操作規(guī)程、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一條 罰款繳納:罰款由財務部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二條 對拒簽收罰款單的項目部,由檢查人員雙人簽字后將罰款單送達財務部,對拒簽收罰款單的項目部將加倍處罰。

第十三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北京市地方法規(guī)不符,應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北京市地方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5篇 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制度怎么寫

1. 目的:為了保證本項目的生產順利進行,更好地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項目部。

3. 內容:3.1. 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參加上級召開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人員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領會會議精神,及時將會議精神、會議資料傳達給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

經項目部研究后,以各種形式(如會議、文件、板報等)將上級指示精神貫徹落實。

3. 2. 內部會議本項目在堅持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的基礎上,形成以下四種安全生產會議:生產調度會總結當天的生產安全情況,對生產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蹤落實。

周生產例會在每周六的生產例會上,總結、布置生產工作的同時,總結、布置安全工作的同時。

并結合施工生產,針對性地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學習。

月度生產會議每月底的月度生產會議上,應認真總結一個月的安全生產情況,查找生產過程中出現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實到人。

研究下一個月安全工作的重點,制訂整體工作方案,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具體落實。

安全生產專題分析會針對本項目部出現了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或發(fā)生了安全事故或上級緊急通知等情況,不定期召開。

第16篇 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a、安全檢查制度

① 項目安全領導小組每周檢查一次,安全工程師每天對項目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各專業(yè)施工工程師對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視,各作業(yè)班組每天自檢。

② 安全檢查要有具體的檢查內容和對象,檢查內容要有針對性,要有檢查記錄及結果。

③ 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進行詳細記錄,對重大問題及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領導小組,并通知有關人員進行應急處理。

④ 對安全檢查的評定結果,檢查人員和被檢查人要簽字,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檢查人要進行復檢,復檢合格后銷案。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業(yè),對于隨時會引發(fā)事故的安全隱患,務必停工整改。

③堅持逐日檢查勞動保護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安全技術規(guī)章制

度的執(zhí)行情況。

⑥ 認真檢查個人勞動用品發(fā)放、使用和保管情況。

⑦ 做好季節(jié)性與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工作。

⑧ 積極配合當地主管部門的檢查,對收到的隱患整改通知書,認真整改及時回執(zhí)。

⑨ 建立健全安全檢查資料臺帳。

b、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① 工程開工前,對工人進行綜合性安全技術交底。

② 各工序、單項工程施工前,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工作由項目各專業(yè)施工工程師進行,嚴禁安全工程師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③ 安全技術交底不但口頭講解,同時必須有書面文字材料,口述時應表達清楚,書面形式應文字清晰,記錄好交底時間、地點,并履行雙方簽字手續(xù),專業(yè)施工工程師、生產班組、安全工程師各執(zhí)一份。

④ 安全技術交底既要符合施工組織設計,又要有較強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內容完整全面,同時要考慮環(huán)境影響。

⑤ 安全技術交底后要隨時檢查實施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⑥ 遇到工程難度大、生產工藝復雜、安全技術要求高的生產項目,必須由總工程師會同各專業(yè)工程師,制定嚴密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后,方可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⑦ 安全技術交底要做記錄保存,完善安全技術交底臺帳,進行存檔。

c、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① 項目每月組織管理人員學習各項管理制度和各種法律法規(guī)。

② 做好新工人進場三級安全教育、轉換工種安全教育、特殊工種安全教育。

③ 制定日常安全教育計劃,做好工人日常安全教育。

④ 項目對工人進行危險設備、區(qū)域防護、個人防護、消防設施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

⑤ 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做好安全教育。

⑥ 對教育的效果實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準其上崗,不合格者繼續(xù)進行教育,直至合格為止。

⑦ 做好教育考核記錄,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資料臺帳。

d、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① 每天上班前各班組要針對當天的工作內容,由班組長對操作工人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環(huán)境及氣候條件方面的交底。

② 上崗前各班組班組長要對本班施工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作業(yè)環(huán)境、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及其它安全防護設施設置情況進行檢查,確無隱患方可上崗。

③ 各班組每周由班組長組織一次安全活動,并邀請本班的主管工程師和安全工程師參加,小結一周本班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表揚先進糾正不足,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做到警鐘長鳴。

④ 對上崗前的交底、檢查及安全活動的情況要做好記錄,并入安全資料。

⑤ 對不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班組,項目管理人員有權停止該班組作業(yè),進行學習整頓,直至提高認識后再開工。

e、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

① 單位特殊作業(yè)工種包括:架子工、起重工、信號工、電工、焊工、機械工、機動車駕駛員、起重機司機等十幾個工種。

② 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③ 特種作業(yè)人員應進行登記造冊,并記錄上崗證號碼及年限,另附上崗證復印件一份存檔。

④ 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上崗前,必須對其進行專項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⑤ 按照規(guī)定參加當地有關部門的培訓考核,當上崗證超越規(guī)定的有效期限時,應進行復審,否則視為無證上崗。

⑥ 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認真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有權制止本工種其它作業(yè)人員違章作業(yè)。

⑦ 安全工程師加強對特種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對違章作業(yè)者及時處理,以防引發(fā)安全事故。

f、安全值班制度

① 項目施工期間,正常上班以外的時間必須安排值班管理人員。

② 安全值班表懸掛于工地現場辦公室明顯處,并明

確值班人員的安全責任。

③ 值班人員對當班期間的大小事務有全權處理權,對于重大事情或自己處理不了而又必須立即解決的事情,務必及時通知項目施工技術組組長及相關管理人員。

④ 值班人員認真填寫值班記錄,交班時對于當班期間未處理完畢的工作務必及時交給相關管理人員或接班人員處理。

⑤ 值班記錄的填寫內容真實詳盡。

g、事故、事件報告調查處理統(tǒng)計制度

① 事故、事件發(fā)生后,當事人或最先發(fā)現事故者應立即報項目部,并做力所能及的救護。

② 項目部接報后,應立即赴現場搶救傷員,排除險情,制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組織保護好事發(fā)現場。

③ 組織調查組對事故、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事故、事件的嚴重性向中方主管部門及當地主管部門匯報。

④ 根據調查結果分析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

⑤ 根據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的措施,同時根據事故后果和事故責任者應負的責任,提供處理意見。

⑥ 填寫事故、事件調查表,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⑦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干涉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⑧ 認真填寫事故、事件統(tǒng)計表,并把事故調查資料存檔處理。

h、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① 特殊勞動防護用品全部由項目部在有生產資質的廠商處購買優(yōu)質的產品,并由相關職能部門及項目安全領導小組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發(fā)放使用。

② 一般的防護用品,應選擇已取國家有關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

③ 勞動防護用品將根據實際需要,本著同工種、同勞動條件、同標準的原則發(fā)放。

④ 特殊防護用品定期進行檢驗,不合格、失效的一律淘汰、更換,一般防護用品也按要求定期更換。

⑤ 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fā)放、使用、更換、報廢管理臺帳。

⑥ 做好防護用品的三證收集臺帳。

⑦ 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對防護用品的使用、保管、發(fā)放、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

第17篇 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及時發(fā)現本項目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管理缺陷、各種隱患和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fā)生。不斷提高安全防護和安全管理水平,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項目部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規(guī)定是: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系統(tǒng)的安全檢查,班組每天都要檢查,重大安全隱患的分項工程每天檢查。

二、除了要堅持定期檢查外,還要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包括上級檢查、專業(yè)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以及重大節(jié)假日、重大活動的安全檢查。

三、 必須加強對安全檢查工作的領導,項目經理要經常參加安全檢查, 特別是對隱患及其整改方案必須親自確認,并簽署意見。

四、 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由各級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人員以及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代表共同承擔。

五、 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查責任:查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否認真貫徹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范等,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職責,是否為安全生產提供了充足的資源,是否處理好安全與進度、安全與效益的關系。

查制度: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與落實。

查措施:施工現場各種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規(guī)范和標準。

查隱患和違章:施工現場是否存在事故隱患和“三違”現象。

六、 每次檢查安全檢查都要制定明細的檢查表,并嚴格按照檢查表實施系統(tǒng)性的檢查,避免隨意性和漏項。

七、 安全生產檢查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對檢查出的隱患和違章現象

要由檢查負責人簽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或違章處罰通知單,隱患整改要定人、定期、定措施。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臨時預防措施,對危害人身安全的緊急隱患和重大隱患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八、 發(fā)生重傷以上事故的要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被有關部門責令停工的工序,通過整頓要報上級批準后,方可復工。作業(yè)班組應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后及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特別是作業(yè)前對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解決和上報,解決后方可開始作業(yè)。

九、 定期的檢查應寫出檢查通報發(fā)給各有關部門對照整改。

十、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日常安全檢查過程中,依據公司的安全管理

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等,有權對違章人員進行制止、處罰和根據情況采取責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整改等應急措施。對不聽從管理的人員、班組或承包單位,有權向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日常安全檢查結果負責。日常檢查中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加以指出、不責令整改的或隱患得不到整改的,也不向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的,一旦發(fā)生事故要追究其監(jiān)管責任。

第18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費用包括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費用和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

二、各單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

三、各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

四、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在施工程項目特點編制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要滿足本單位安全生產需要。

五、施工項目在開工前應按照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本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要滿足本項目安全生產需要。

六、施工項目按照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進行相應的物資采購和實物調撥,并建立項目安全用品采購和實物調撥臺帳。

七、專業(yè)工程分包,分包工程款中含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的,工程項目應要求分包單位按照項目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確保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的投入。

八、利用安全生產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九、各單位應將安全生產費用的實際投入使用情況進行匯總和分析,并填寫《安全生產費用月度使用登記表》。

十、各單位依照規(guī)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計入“專項儲備”科目。

十一、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評審和考核時,應把安全生產費用的投入和管理作為一項必查的重要內容,檢查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安全生產費用投入額度、安全用品實物臺帳和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投入情況,及時糾正由于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足,致使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

十二、施工項目對分包安全生產費用投入須進行認真檢查,防止并糾正不按照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標準和數量進行安全生產費用投入、現場安全設施不到位及操作員工個人防護不達標的現象。

第19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5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費用由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費用和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用兩部分組成。

二、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費用包括

1、企業(y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費用;

2、安全檢測設備購置、更新、維護費用;

3、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監(jiān)控、治理費用;

4、事故應急救援器材、物資、設備投入及維護保養(yǎng)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費用;

5、安全保證體系、安全評價及檢驗檢測支出;

6、保障安全生產的施工工藝與技術的研發(fā)支出;

7、安全獎勵經費等。

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包括

1、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防護口罩、護目眼鏡、耳塞、絕緣鞋、手套、袖套等個人防護用品;

2、臨邊、洞口安全防護設施

臨邊安全防護設施(樓層臨邊、陽臺臨邊、樓梯臨邊、卸料平臺側邊、基坑周邊等)的材料、人工費;

洞口安全防護設施(預留洞口、電梯井口、樓梯口、通道口等)的材料、人工費;

為安全生產設置的安全通道、圍欄、警示繩等。

3、臨時用電安全防護

臨近高壓線隔離防護的材料、人工費;

配電柜(箱)及其防護隔離設施、漏電保護器、低壓變壓器、低壓配電線、低壓燈泡等。

4、腳手架安全防護

安全網、踢腳板等的材料、人工費。

5、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

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卷揚機等中小型機械設備防砸、防雨設施的材料、人工費;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維護、保養(yǎng)、更新等費用。

6、消防設施、器材

消防水管、消防箱、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沙池、消防鏟等購置、安裝費;

7、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措施費

確保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及安全生產所進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掃的人工費等。

8、安全教育培訓費用(含資料、差旅、培訓費等)。

9、安全標志、標語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牌等購置、制作及安裝費用。

10、安全評優(yōu)費用。

11、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專家論證支出。

12、與現場安全隱患整改等有關的支出。

13、季節(jié)性安全費用:夏季防暑降溫藥品、飲料;冬季防滑、防凍措施費用。

14、施工現場急救器材及藥品。

15、其它安全專項活動費用。

四、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礦山工程為 2.0%;

(二)電力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為 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為 1.0%。

五、為職工提供的意外傷害保險、職業(yè)病防治、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等所需費用,不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形成固定資產的,應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fā)生的支出,待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七、依照規(guī)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計入“專項儲備”科目。

八、“專項儲備”科目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項下“專項儲備”項目反映。

第20篇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六)

1、現場安全教育制度

1)項目負責人組織項目全體員工,認真學習國家和北京市以及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guī)章制度,在組織施工生產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

2)參加施工的工人在進入崗位前,均要由項目安全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技術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要持證上崗。

3)項目負責人應對全體在施人員進行上崗后的經常性教育,使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保持較高的平穩(wěn)狀態(tài)。

4)項目負責人組織每周一次安全會議并簽到。參加人員:各專業(yè)負責人、外包隊安全員、外包隊管理人員。

2、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1)項目負責人應堅持每天都到現場巡視,及時發(fā)現施工中的不安全隱患,及時排除險情,糾正施工中的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監(jiān)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執(zhí)行。

2)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作好安全措施。

3)項目負責人應做好安全日志,認真記錄每天的安全生產情況和發(fā)現處理的問題,并及時上報。

(1)加強對外部勞務隊進場的安全教育和上崗前的安全培訓。

(2)抓好持證上崗工作。從事技術性崗位和特殊作業(yè)人員在進場時,必須將上崗證交項部核查,項目部保存上崗證的復印件。

(3)做好施工操作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抓好外地務工人員的宿舍管理。夏季宿舍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并有防蠅蟲的措施。冬季室內若有取暖設備,有防止煤氣中毒的設施。宿舍必須符合防火規(guī)范要求。

3、現場安全用電制度

1)非專業(yè)電工嚴禁亂動電氣設備,項目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電焊工操作證的人員進行電氣作業(yè)。

2)非專業(yè)電工不得進入配電室,不準打開配電箱,變壓器周圍的防護欄,不經項目主管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動。

3)在潮濕場所(如地下室、管溝)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v。

4)工地的所有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在上崗前要經過各專業(yè)的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

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匯編(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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