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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管理制度職責分工(15篇)

更新時間:2024-05-09 查看人數:38

焊接管理制度職責分工

焊接管理制度職責分工主要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焊接工藝規(guī)程的制定與執(zhí)行

2. 焊接人員的培訓與資格認證

3. 焊接設備的管理和維護

4. 焊接質量的控制與檢驗

5. 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實施

6. 焊接工作環(huán)境的管理

包括哪些方面

1. 焊接工藝規(guī)程:明確焊接方法、參數、材料選擇、預處理和后處理等細節(jié),確保焊接過程的一致性和質量。

2. 培訓與認證:對焊接人員進行定期培訓,考核其技能水平,頒發(fā)相應資格證書,保證操作人員的專業(yè)能力。

3. 設備管理:設備的采購、保養(yǎng)、維修和報廢,確保設備正常運行,減少因設備問題導致的焊接缺陷。

4. 質量控制:設立質量檢查環(huán)節(jié),對焊縫外觀、內部結構、力學性能等進行檢驗,防止不合格產品的產生。

5. 安全操作: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提供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預防焊接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事故。

6. 工作環(huán)境:保持焊接區(qū)域的清潔,控制溫度、濕度等環(huán)境因素,以利于焊接效果和人員健康。

重要性

焊接管理制度職責分工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升焊接效率:明確的職責分工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職責不清導致的工作延誤。

2. 保證焊接質量:嚴格的工藝規(guī)程和質量控制,能有效防止質量問題,提升產品整體性能。

3. 確保安全生產:通過安全操作規(guī)程,減少工傷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

4. 降低運營成本:良好的設備管理可以延長設備使用壽命,減少維修和更換成本。

5. 符合法規(guī)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yè)標準,避免因違規(guī)操作引發(fā)的法律風險。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編寫焊接操作手冊,明確每個環(huán)節(jié)的職責和操作步驟。

2. 定期培訓:組織焊接人員參加專業(yè)培訓,更新知識,提高技能水平,并進行考核認證。

3. 設立專職質檢員:負責焊接過程的質量監(jiān)控,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指導改正。

4. 設備維護計劃:制定設備保養(yǎng)和檢修計劃,確保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5. 實施安全巡查:設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6. 創(chuàng)建良好工作環(huán)境:改善通風設施,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減少焊接煙塵和有害氣體的影響。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焊接管理制度職責分工將更加明確,從而提高焊接工作的規(guī)范化、專業(yè)化程度,促進企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

焊接管理制度職責分工范文

第1篇 金屬焊接與切割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1.電焊機的安全使用標準

1.1電焊機的使用應符合該機技術說明書的規(guī)定;

1.2電焊機必須裝有獨立的專用電源開關,電源線和焊接電纜的接頭應接觸良好;

1.3防止電焊機受到碰撞或劇烈振動;室外使用的電焊機必須有防雨雪的措施;

1.4電焊機設備的外殼必須接零和保護,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1.5焊機應放置在離電源開關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并在周圍留有安全通道;

1.6嚴禁用連接建筑物的金屬構架、管道和設備等作為焊接電源回路;

1.7禁止在焊機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啟動電焊機前焊鉗與工件不能短路;

1.8采用連接片改變焊接電流的焊機,在調節(jié)焊接電流前應切斷電源;

1.9電焊機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及時檢修;

1.10工作完畢或臨時離開工作場地時,必須及時切斷電焊機電源;

1.11焊接電纜線橫過馬路或通道時,必須采取保護措施;禁止焊接電纜與油脂等易燃物接觸;

1.12電焊機必須經常保持清潔;清掃塵埃時必須切斷電源;

1.13整流式電焊機應安裝在干燥通風的地方,以利于硅整流元件的散熱。

2.氣(液)瓶的安全儲存管理

2.1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 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中的有關規(guī)定。

2.2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它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2.3氣瓶進庫一律不得用電磁起動機械搬運,進庫氣瓶應旋緊瓶帽,氣瓶應套上兩個防震圈,氣瓶搬運、進庫及堆放時不得敲擊、碰撞、拋擲。

2.4盛裝易發(fā)生聚合反應、分解反應或有腐蝕性氣體的氣瓶,必須規(guī)定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應執(zhí)行先進先出的原則。

2.5空瓶與重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重瓶不得在陽光下暴曬,也不宜雨淋。

2.6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現場設置防毒用具和滅火器材。

2.7氣瓶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應遵照以下儲存規(guī)定:氣瓶分類儲存規(guī)定。

2.8氣瓶放置應整齊,并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留有通道。橫放時,頭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過5層。

2.9退庫的空瓶瓶內的氣體,應留有余壓。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 兆帕;液化氣體氣瓶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對于退庫空瓶應逐個檢查瓶閥,旋緊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庫。

3.氧氣瓶的安全使用標準

3.1氧氣瓶在出廠前必須按照《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嚴格進行技術檢驗;檢驗合格后,應在氣瓶的球面部分作明顯標志;

3.2充灌氧氣瓶時必須首先進行外部檢查,并認真鑒別瓶內氣體,不得隨意充灌;

3.3氧氣瓶在運送時必須戴上瓶帽,并避免相互碰撞,不能與裝可燃物氣體的氣瓶、油料以及其他可燃物同車運輸;搬運氣瓶時,必須使用專用小車,并固定牢固;不得將氧氣瓶放在地上滾動;

3.4氧氣瓶一般應直立放置,且必須安放穩(wěn)固,防止傾倒;

3.5取瓶閥時,只能用手或板手旋轉,禁止用鐵器敲擊;

3.6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之前,應擰開瓶閥,吹盡出氣口內的雜質,并輕輕地關閉閥門;裝上減壓器后,要緩慢開啟閥門,以避免引起減壓器燃燒和爆炸;

3.7在瓶閥上安裝減壓器時,與閥口連接的螺母要擰得堅固,以防止開氣時脫落,人體要避開閥門噴出方向;

3.8嚴禁氧氣瓶閥、氧氣減壓器、焊炬、割炬、氧氣膠管等粘上易燃物質和油脂,以免引起火災或爆炸;

3.9夏季使用氧氣瓶時,必須放置在涼棚內,嚴禁陽光照射;冬季不要放在距暖氣或火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3.10冬季要防止氧氣瓶閥凍結;如有凍結現象,只能用熱水和蒸汽解凍,嚴禁用明火烘烤,也不準用鐵器敲擊,以免引起瓶閥斷裂;

3.11氧氣瓶內的氣體不能全部用完,最后要留0.5mpa的壓力,以便充氧時鑒別氣體的性質和防止空氣或其它可燃氣體倒流入氧氣瓶內;

3.12氣瓶庫房和使用氣瓶時,都要遠離高溫、明火、熔融金屬飛濺物和可燃易爆物質等;要有10m以上的安全距離;

3.13氧氣瓶必須做定期檢查,合格后才能繼續(xù)使用;

3.14氧氣瓶著火時,應迅速關閉閥門,停止供氣,使火焰自行熄滅;如鄰近建筑物或易燃物失火,應盡快將氧氣瓶移到安全地點,防止受火場高熱而引起爆炸。

4.乙炔氣瓶的安全使用標準

使用乙炔氣瓶時除必須遵守氧氣瓶的安全使用標準外,還應當嚴格遵守以下各點:

4.1乙炔瓶不應遭受劇烈振動和撞擊,以免引起乙炔瓶爆炸;

4.2乙炔瓶在使用時應直立放置,不能躺臥,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燒或爆炸;

4.3乙炔減壓器與乙炔瓶閥的連接必須可靠,嚴禁在漏氣情況下使用;

4.4開啟乙炔瓶閥時應緩慢,不要超過一轉半,一般只需開啟3/4轉;

4.5乙炔瓶體表面的溫度不應超過40οc,因溫度高會降低丙酮對乙炔的溶解度,使瓶內乙炔壓力急劇增高;

4.6乙炔瓶內的乙炔氣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0.3mpa以上的壓力;用后應將瓶閥關緊,以防漏氣;

4.7當乙炔瓶閥凍結時,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時可用400以下的溫水解凍;

4.8使用乙炔瓶時,應裝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傳入乙炔瓶內。

5.氣焊與氣割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5.1氣焊與氣割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工作;

5.2在禁火區(qū)內進行焊割作業(yè)前,必須實行動火審批規(guī)定,由有關部門出具動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5.3在焊接作業(yè)場地10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4焊割作業(yè)前必須檢查焊割工具是否完好和性能正常,特別應檢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閥是否安全好用;

5.5使用氧氣時,應站在出氣口的側面,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必須直立放置,不準臥放;

5.6焊割所用氣瓶離電閘及正在散發(fā)熱量的物體及設備要有不小于4m的安全距離,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5m;

5.7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戴有色護目鏡或使用防護面具;

5.8應經常檢查所用氣瓶上的壓力表是否完好、性能是否正常,并要按規(guī)定向計量單位送檢,以確保計量準確;

5.9在容器內或艙室內焊割時,要按規(guī)定辦理受限空間作業(yè)許可證后方可作業(yè);停止工作后,應將焊割炬關好,并帶出容器;

7.5.10作業(yè)過程中要注意防火防爆;

7.5.11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7.6電弧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7.6.1手工電弧焊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獨立作業(yè);

7.6.2在禁火區(qū)內進行焊割作業(yè)前,必須實行動火審批規(guī)定,由有關部門出具動火許可證后,方可作業(yè);

7.6.3搬運、檢修焊機,更換保險絲、改變級性等必須切斷電源開關后方可進行;

7.6.4安裝、檢修焊機或更換保險絲等應由電工進行,焊工不得擅自進行操作;

7.6.5在焊接作業(yè)場地10m范圍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7.6.6焊工的手或身體的任一部分不能接觸導電體;在潮濕地點作業(yè)時,地面應鋪設橡膠絕緣墊;

7.6.7工作前要檢查設備、工具的絕緣層有無破損、接地是否良好;

7.6.8工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7.6.9推、拉電源閘刀時要戴絕緣手套,站在側面,動作要快,以防電弧火花灼傷臉部;

7.6.10在容器內作業(yè)要按規(guī)定辦理受限空間許可證后,方可進行作業(yè),所使用的行燈電源要為安全電壓;

7.6.11焊接作業(yè)中要注意防火防爆;

7.6.12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7.7手工電弧切割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除遵守手工電弧焊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7.7.1電弧切割時電流較大,要防止焊機發(fā)熱;

7.7.2電弧切割時煙塵大,操作者應佩戴送風式面罩;作業(yè)場地必須采取排煙除塵措施,加強通風;

7.7.3電弧切割時大量高溫液態(tài)金屬及氧化物從電弧下被吹出,應防止燙傷和火災;

7.7.4電弧切割時噪聲較大,操作者應戴耳塞。

7.8登高焊接與切割的安全技術

7.9作業(yè)前必須辦理高處作業(yè)許可證;

7.10登高焊接與切割作業(yè)應避開高壓線、裸導線及低壓電源線;不可避開時,上述線路必須停電,并在電閘上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告牌;

7.11電焊機及其他焊接與切割設備與高處焊割作業(yè)點的下部地面保持10m以上的距離,并應設監(jiān)護人,以備在情況緊急時立即切斷電源或采取其他搶救措施;

7.12登高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yè)者,衣著要靈便,戴好安全帽,穿膠底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要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不能用耐熱性差的尼龍安全帶,而且安全帶應牢固可靠,長度適宜;

7.13登高的梯子應符合安全要求,梯腳需防滑,上下端放置應牢靠,與地面夾角不應大于600;使用人字梯時夾角約為400為宜,并用限跨鐵鉤掛住;不準兩人在一個梯子上(或人字梯的同一側)同時作業(yè);禁止使用盛裝過易燃易爆物質的容器(如油桶、電石桶等)作為登高的墊腳物;

7.14腳手板的寬度單人道不得小于0.6m,雙行人不得小于1.2m,上下坡度不得上于1:3,板面要釘防滑條并裝扶手;板材需經過檢查,強度足夠,不能有機械損傷和腐蝕;使用安全網時要張挺,要層層翻高,不得留有缺口;

7.15所使用的焊條、工具、小零件等必須裝在牢固無孔洞的工具袋內,防止落下傷人;焊條頭不得亂扔,以免燙傷、砸傷場面人員或引起火災;

7.16在高處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yè)時,為防止火花飛濺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應把動火點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點;對確實無法移動的可燃物要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例如用石棉板覆蓋;在允許的情況下還可將可燃物用水淋濕,增強耐火性能;高處焊割作業(yè),火星飛得遠,散落面大,應注意風向風力,對下風方向的安全距離應根據實際情況增大,以確保安全;焊割作業(yè)結束后,應檢查是否留有火種,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場;

7.17嚴禁將焊接電纜或氣焊、氣割的橡皮軟管纏繞在身上操作,以防觸電或燃爆;登高焊割作業(yè)不得使用帶有高頻振蕩器的焊接設備。

7.18焊接安全管理的“十不燒”:

7.18.1不是焊工不燒;

7.18.2要害部門和重要場所未經批準不燒;

7.18.3不了解焊接地點周圍情況不燒;

7.18.4用可燃材料作保溫隔音的部位不燒;

7.18.5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燒;

7.18.6不了解焊接物內部情況不燒;

7.18.7密閉或有壓力的容器不燒;

7.18.7焊接部位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燒;

7.18.8附近有與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部位不燒;

7.18.9禁火區(qū)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燒。

第2篇 壓力管道施工過程中焊接質量管理措施

壓力管道工程質量的好壞是影響壓力管道安全運行的重要因素,除保證材料的品質外,焊接過程的質量控制是鋼制壓力管道工程施工的關鍵過程。焊接過程的質量控制對保證壓力管道工程的質量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想獲得優(yōu)質的管道焊接質量,必須使焊接全過程處于嚴格的受控狀態(tài)。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有效保證壓力管道的焊接質量。影響焊接質量的因素有很多,如焊接方法、焊接設備、原材料的質量、焊接材料的質量及其控制與選擇、坡口的加工質量及管道組對質量、焊接環(huán)境(環(huán)境溫度、相對濕度、風速等)、現場條件(如登高或地溝作業(yè)等)、焊工素質、焊接工藝的正確性及其具體實施情況等等。實踐證明,從上述諸多因素中,歸納整理為若干關鍵環(huán)節(jié),抓住這幾個關鍵環(huán)節(jié)不放,就能有效地使焊接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tài),從而有效地保證壓力管道的焊接質量。下面就有關環(huán)節(jié)進行分析闡述。

一、人員素質

對壓力管道焊接而言,最主要的人員是焊接責任工程師,其次是質檢員、探傷人員及焊工。

1.焊接責任工程師是管道焊接質量的重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一系列焊接技術文件的編制及審核簽發(fā)。如焊接性試驗、焊接工藝評定及其報告、焊接方案以及焊接作業(yè)指導書等。因此,焊接責任工程師應具有較為豐富的專業(yè)知識和實踐經驗、較強的責任心和敬業(yè)精神。經常深入現場,及時掌握管道焊接的第一手資料;監(jiān)督焊工遵守焊接工藝紀律的自覺性;協(xié)助工程負責人共同把好管道焊接的質量關;對質檢員和探傷員的檢驗工作予以支持和指導,對焊條的保管、烘烤及發(fā)放等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2.質檢員和探傷人員都是直接進行焊縫質量檢驗的人員,他們的每一項檢驗數據對評定焊接質量的優(yōu)劣都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質檢員和探傷員首先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并應熟悉相關的標準、規(guī)程規(guī)范。還應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秉公執(zhí)法,嚴格把握檢驗的標準和尺度,不允許感情用事、弄虛作假。這樣才能保證其檢驗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與權威性,從而保證管道焊接質量的真實性與可靠性。

3.焊工是焊接工藝的執(zhí)行者,也是管道焊接的操作者,因此,焊工的素質對保證管道的焊接質量有著決定性的意義。一個好的焊工要擁有較好的業(yè)務技能,熟練的實際操作技能不是一朝一夕便能練成的,而是通過實際鍛煉、甚至強化培訓才能成熟,最后通過考試取得相應的焊接資格。這一點相關的標準、法規(guī)對焊工技能、焊接范圍等都作了較為明確的規(guī)定。一個好的焊工還須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敬業(yè)精神,具有較強的質量意識,才能自覺按照焊接工藝中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操作。在焊接過程中集中精力,不為外界因素所干擾,不放過任何影響焊接質量的細小環(huán)節(jié),做到一絲不茍,最終獲得優(yōu)良的焊縫質量。

4.作為管理部門人員,應建立持證焊工檔案,除了要掌握持證焊工的合格項目外,還應重視焊工日常業(yè)績的考核??啥ㄆ诔椴?將每名焊工所從事的焊接工作,包括射線檢測后的一次合格率的統(tǒng)計情況,存入焊工檔案。同時制訂獎懲制度,對焊接質量穩(wěn)定的焊工予以嘉獎。這為管理人員對焊工的考核提供了依據。對那些質量較好較穩(wěn)定的焊工,可以委派其擔任重要管道或管道中重要工序的焊接任務,使焊縫質量得到保證。

二、焊接設備

1.焊接設備的性能是影響管道焊接的重要因素。其選用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①滿足工件焊接時所需要的必備的焊接技術性能要求。

②擇優(yōu)選購有國家強制ccc認證焊接設備的廠家生產的信譽度高的設備,對該焊接設備的綜合技術指標進行對比,如焊機輸入功率、暫載率、主機內部主要組成、外觀等。

③考慮效率、成本、維護保養(yǎng)、維修費用等因素。

④從降低焊工勞動強度、提高生產效率考慮,盡可能選用綜合性能指標較好的專用設備顯得尤為重要。目前在國內外,許多焊接設備生產廠家都是專機專用,并打出了品牌。因此選用焊接設備的原則首選專用,設備性能指標優(yōu)中選優(yōu)。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焊接質量的穩(wěn)定并提高。

2.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對順利進行焊接作業(yè)、提高設備運轉率及保證焊接質量起著很大的作用,同時也是保證操作人員安全所必需的。因此焊工對所操作的設備要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隱患。對于經常損壞的配件,提前做好儲備,要在第一時間維護設備。另外設備上的電流、電壓表是考核焊工執(zhí)行工藝參數的依據,應配備齊全且保證在核定有效期內。

三、焊接材料

焊接材料對焊接質量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特別是焊條和焊絲是直接進入焊縫的填充材料,將直接影響焊縫合金元素的成份和機械性能,必須嚴格控制和管理。焊接材料的選用應遵循以下原則:

①應與母材的力學性能和化學成分相匹配。

②應考慮焊件的復雜程度、剛性大小、焊接坡口的制備情況和焊縫位置及焊件的工作條件和使用性能。

③操作工藝性、設備及施工條件、勞動生產率和經濟合理性。

④焊接工人的技術能力和設備能力。另外,焊接材料按壓力管道焊接的要求,應設焊材一級庫和二級庫進行管理。對施工現場的焊接材料貯存場所及保管、烘干、發(fā)放、回收等應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確保所用焊材的質量,保證焊接過程的穩(wěn)定和焊縫的成分與性能符合要求。

四、焊接工藝

1.焊接工藝文件的編制。焊接工藝文件是指導焊接作業(yè)的技術規(guī)定或措施,一般是由技術人員完成的,按照焊接工藝文件編制的程序與要求,主要有焊接性試驗與焊接工藝評定、焊接工藝指導書或焊接方案、焊接作業(yè)指導書等內容。焊接性試驗一般是針對新材料或新工藝進行的,焊接性試驗是焊接工藝評定的基礎,即任何焊接工藝評定均應在焊接性試驗合格或掌握了其焊接特點及工藝要求之后進行的。經評定合格后的焊接工藝,其工藝指導書方可直接用于指導焊接生產。對重大或重要的壓力管道工程,也可依據焊接工藝指導書或焊接工藝評定報告編制焊接方案,全面指導焊接施工。

2.焊接工藝文件的執(zhí)行。由于焊接工藝指導書及焊接工藝評定報告是作為技術文件進行管理的,是用來指導生產實踐的,一般是由技術人員保存管理。因此在壓力管道焊接時,往往還須編制焊接作業(yè)指導書,將所有管道焊接時的各項原則及具體的技術措施與工藝參數都講解清楚,并將焊接作業(yè)指導書發(fā)放至焊工班組,讓全體焊工在學習掌握其各項要求之后,在實際施焊中切實貫徹執(zhí)行。使焊工的施工行為都能規(guī)范在有關技術標準及工藝文件要求的范圍之內,才能真正保證壓力管道的焊接質量。為了保證壓力管道的焊接質量,除了在焊接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設計規(guī)定及焊接工藝文件的規(guī)定外,還必須按照有關國家標準及規(guī)程的規(guī)定,嚴格進行焊接質量的檢驗。焊接質量的檢驗包括了焊前檢驗(材料檢驗、坡口尺寸與質量檢驗、組對質量及坡口清理檢驗、施焊環(huán)境及焊前預熱等檢驗)、焊接中間檢驗(定位焊質量檢驗、焊接線能量的實測與記錄、焊縫層次及層間質量檢驗)、焊后檢驗(外觀檢驗、無損檢測)。只有嚴格把好檢驗與監(jiān)督關,才能使工藝紀律得到落實,使焊接過程始終處于受控狀態(tài),從而有效保證壓力管道的焊接質量。

五、施焊環(huán)境

施焊環(huán)境因素是制約焊接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施焊環(huán)境要求要有適宜的溫度、濕度、風速,才能保證所施焊的焊縫組織獲得良好的外觀成形與內在質量,具有符合要求的機械性能與金相組織。因此施焊環(huán)境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焊接的環(huán)境溫度應能保證焊件焊接所需的足夠溫度和使焊工技能不受影響。當環(huán)境溫度低于施焊材料的最低允許溫度時,應根據焊接工藝評定提出預熱要求。

2.焊接時的風速不應超過所選用焊接方法的相應規(guī)定值。當超過規(guī)定值時,應有防風設施。

3.焊接電弧1m范圍內的相對濕度應不大于90%(鋁及鋁合金焊接時不大于80%)。

4.當焊件表面潮濕,或在下雨、刮風期間,焊工及焊件無保護措施或采取措施仍達不到要求時,不得進行施焊作業(yè)。

六、結束語

壓力管道的作業(yè)一般都在室外,敷設方式有架空、沿地、埋地,甚至經常是高空作業(yè),環(huán)境條件較差,質量控制要求較高。由于質量控制環(huán)節(jié)是環(huán)環(huán)相扣,有機結合,一個環(huán)節(jié)稍有疏忽,導致的都是質量問題。而焊接是壓力管道施工中的一項關鍵工作,其質量的好壞、效率的高低直接影響工程的安全運行和制造工期,因此過程質量的控制顯得更為重要。根據壓力管道的施工要求,必須在人員、設備、材料、工藝文件和環(huán)境等方面強化管理。有針對性地采取嚴格措施,才能保證壓力管道的焊接質量,確保優(yōu)質焊接工程的實現。

第3篇 交直流焊接設備管理責任制

1.總則

1.1交直流焊接設備的日常管理由使用車間、班組及其指定的專責工負責。

1.2交直流焊接設備日常出現的機械缺陷由使用單位電焊工自行處理,電氣缺陷和絕緣測試工作由使用單位聯(lián)系電氣車間處理。

1.3因使用維護不當造成交直流焊接設備不好用,影響機組主輔設備檢修、投運、備用時,按廠可靠性管理制度考核。

2.電焊機、變阻器的安全使用規(guī)定

2.1電焊機的工作環(huán)境應與焊機技術說明書的規(guī)定相符。電焊機應保持清潔,應平穩(wěn)地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的地方,不準靠近高熱以及易燃易爆危險的場所;室外使用的電焊機必須有防雨雪的防護措施。

2.2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焊機時,工作地點與易燃易爆物品最小水平距離為5米以上。在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及附近進行焊接工作時,應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工作票手續(xù),并必須備有消防器材。

2.3電焊機必須裝有獨立的專用電源開關,當電焊機超負荷時,應能自動切斷電源。嚴禁多臺電焊機共用一個電源開關。

2.4在電焊機電源開關合閘前,應檢查電焊機外殼是否已接地,導線絕緣是否良好,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設備和工具。

2.5電焊機一次電源線長度不宜超過2米,二次線使用軟橡膠專用電纜,長度至少5米,一般不宜超過30米,盡可能使用整根二次線。若二次線有接頭時不允許超過三個,接頭應接好并做好絕緣處理。

2.6電焊機不允許超負荷使用,其運行溫升,不應超過電焊機規(guī)定的溫升限值。

2.7電焊設備外殼應的良好的保護接地(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不得多臺設備串聯(lián)接地。電焊機的高低壓接線端應有屏蔽罩。

2.8禁止利用氧氣、乙炔、氫氣、油管道等易燃易爆管道作為電焊機接地裝置的自然接地極和二次導線,防止產生火花而引起爆炸。

2.9變阻器在使用前應檢查各部分螺絲應緊固,然后方可投入使用。變阻器鎳絲老化后應及時更換、變阻器鎳絲不得與外殼接觸。

2.10臨時離開工作現場或停止使用時,必須切斷電焊機一次電源。

3、電焊機、變阻器、直流焊網箱的檢驗要求

3.1長期停用(3個月以上)或檢修后的電焊機、變阻器、直流焊網箱在第一次送電前,必須檢查電氣接線是否正確可靠,并用500v搖表測量絕緣電阻,應不低于1mω;

3.2電焊機、變阻器、直流焊網箱每年應根據設備狀態(tài)進行維修。每年進行1次絕緣電阻測量;

第4篇 焊接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焊接作業(yè)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動火作業(yè)證,對動火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干凈,如附近溝池可能存在可燃氣體、液體,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乙炔焰焊(割)作業(yè)安全必須做到:

⑴ 焊接作業(yè)工具要符合質量標準,焊炬、控制閥要運用、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器要靈敏有效,氣體軟管耐壓合格,無破損。

⑵ 氧氣鋼瓶,溶解乙炔氣鋼瓶不得靠近熱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氣鋼瓶不得臥放,鋼瓶內氣體用完后必須留有余壓。

⑶ 中壓乙炔發(fā)生器的安全附件要靈敏可靠。

⑷ 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

⑸ 乙炔發(fā)生器(或氣瓶)和氧氣瓶之間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與明火點保持10米以上的距離。

⑹ 高壓電源線及管線下禁止放置乙炔發(fā)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鋼瓶。

3.電弧焊割必須做到:

⑴ 電焊機要設立獨立的電源開關。

⑵ 電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進行保護,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⑶ 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絕緣良好,易辨認。

⑷ 在特殊環(huán)境和條件下進行焊接(電、氣、焊)作業(yè)時,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5.在多人作業(yè)或交叉作業(yè)場所從事電焊作業(yè)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光刺傷他人眼睛。

第5篇 5s焊接車間管理規(guī)定

方針:規(guī)范現場、現物,提升人的品質;推行5s管理,塑造焊接車間一流形象。

目標:車間整齊干凈,一目了然

5s組長:張偉杰

5s組員:訾轢文徐加余

職責:對焊接車間5s管理推進,實施過程監(jiān)督以及改善方法結果評定。

5s進度

3s1s 2s 5s執(zhí)行期 5s執(zhí)行期成熟期

10/1510/31 11/15 11/30 12/15 12/31

檢查要點:

1、有沒有用途不明之物

2、有沒有內容不明之物

3、有沒有閑置的容器、紙箱

4、有沒有不要之物

5、焊架臺之下,物料架之下有否置放物品

6、有沒有亂放個人的東西

7、有沒有把東西放在通路上

8、物品或料箱有沒有和通路平行或成直角地放

9、是否有損壞料裝箱等

10、相同零件是否散置在幾個不同的地方

11、工夾具、檢具等是否放在所定位置上

12、移動是否容易

13、危險品有否明確標示,滅火器是否有定期點檢

14、作業(yè)員的腳邊是否有零亂的零件

15、作業(yè)員的周圍是否放有必要之物(工具、零件等)

整理之要與不要的分類標準范例

(一)要

1、正常的設備、機器或電氣裝置

2、附屬設備(滑臺、工作臺)

3、臺車、推車、叉車

4、正常使用中的工具

5、正常的工作椅、板凳

6、尚有使用價值的消耗用品

7、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8、尚有利用價值的廢料 (凸焊做破壞性試驗用)

9、料架、料箱及防塵用品

10、使用中的垃圾桶、垃圾袋

11、使用中的樣品

12、辦公用品、文具

13、使用中的清潔用品

14、其它(私人用品)

(二)不要

1、地板上的

a、廢紙、灰塵、雜物、煙蒂

b、油污、積水

c、不再使用的設備、工夾具、檢具

d、不再使用的辦公用品

e、破料箱、抹布、籃框

f、呆料或過期樣品

2、桌子或櫥柜中的

a、破舊的書籍、報紙

b、破椅墊

c、老舊無用的報表、帳本

d、損耗的工具、樣品

3、吊著的

a、工作臺上過期的作業(yè)指示書

b、不再使用的配線配管

c、不堪使用的手工夾具

員工在5s管理活動中的責任

1、自己的工作環(huán)境須不斷整理、整頓,物品、材料及資料不可亂放

2、不用的東西要立即處理,不可使其占用作業(yè)空間

3、通路必須始終保持清潔和暢通

4、物品、工具及文件等要放置于規(guī)定場所

5、滅火器、開關箱、機械手、凸焊機、氣體焊機、懸掛焊機等周圍要時刻保持清潔

6、物品、設備的放置要做到仔細、正確、安全,較大較重的要堆在下層

7、保管的工具、設備及所負責的責任區(qū)要整理

8、紙屑、布屑、材料屑等要集中于規(guī)定場所

9、不斷清掃,保持清潔

10、注意上級的指示,并加以配合。

5s責任區(qū)域劃分:

區(qū)域

責任人

執(zhí)行標準

co2區(qū)和懸掛焊區(qū)

許建華 劉義

l 設備清潔無油污粉塵

l 地面無垃圾粉塵水跡

l 工作臺周邊干凈整潔雜物

l 工具定點放置,用完后歸位

l 料箱整齊擺放,產品標識清楚

l 對不用不生產的產品及時處理

l 區(qū)域整齊標識清楚一目了然

機械手區(qū)

黃培炎 石磊

l 同上

凸焊區(qū)

馮周博 王玉龍

l 同上

沖壓件倉庫區(qū)

陳正月 王長軍

l 物料定點定位整齊擺放

l 地面無垃圾零件

l 做到先進先出

l 料箱整齊擺放并標識清楚,對半年及以上產品未生產的產品分開標識清楚(呆料、產品更新不用等)

成品區(qū)及成品發(fā)貨區(qū)

龔琴芳 黃健顏

l 同上

標準件倉庫區(qū)

俞其珍

l 同上

檢夾具區(qū)

程馬蘭

l 檢具、夾具定點定位整齊擺放

l 檢夾具表面清潔,對不良檢具要及時報修

l 檢具、夾具分類并標識清楚,對長時間不用的檢具或夾具進行防塵防銹維護

l 地面清潔無垃圾

備注:1. 各區(qū)域責任人合理分配下屬完成5s目標,鏟車工輔助各區(qū)責任人

2.車間管理人員日常跟蹤檢查

5s管理檢核表(現場)

1、現場擺放物品(如原物料、成品、半成品、垃圾等定時清理,區(qū)分要用與不要用的)

2、桌面及抽屜定時清理

3、材料或成品、半成品等置放清楚

4、夾具、檢具、工具等正確使用,擺放整齊

5、機器上不擺放不必要的物品、工具或未擺放牢靠

6、非立即需要或過期(如:三天以上)資料、物品入柜管理或廢棄

7、茶杯、私人用品及衣物等定位置擺放

8、資料、保養(yǎng)卡、點檢表定期記錄,定位放置

9、手推車、小拖車、油壓車等定位放置

10、料箱整齊擺放與定位

11、作業(yè)場所予以劃分,并加注場所名稱

12、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掃把等)定位擺放,定量管理

13、加工中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擺放整齊

14、通道、走道保持暢通,通道內不得擺放任何物品

15、所有生產用夾具、零件等整齊定位擺設

16、目前或短期生產不用之物品,收拾定位

17、個人離開工作崗位,物品整齊放置

18、下班前打掃、收拾工作區(qū)域

19、掃除垃圾、紙屑、煙蒂、塑膠袋、破布

20、清理擦拭機器設備、工作臺

21、成品、不合格品等隨時清理

22、清除地上、作業(yè)區(qū)的油污 、積水

23、長期不用(如:一月以上)物品、材料、設備等加蓋防塵防銹

24、地上、門窗、墻壁之清潔

25、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早退、無故缺席)

26、工作態(tài)度是否良好(有無談天、說笑、離開工作崗位、呆坐、看小說、打磕睡、吃東西)

27、服裝穿戴整齊,不穿拖鞋

28、干部能確實督導部屬、部屬能自發(fā)工作

29、使用公物時,能確實歸位,并保持清潔(如餐具等使用)

30、停工前確實打掃和整理

31、遵照工廠的規(guī)定做事,不違背廠規(guī)

特殊情況:

1. 對于員工提出的5s推進合理化建議,經5s小組評審后確有重大成效者,車間將提交公司,由公司依照公司員工管理規(guī)定進行相應的獎勵。

2. 對于嚴重違反5s推進執(zhí)行,屢教不改者,車間將提交公司,由公司依照公司員工管理規(guī)定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6篇 焊接操作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電焊工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二、電焊使用的工具必須安全絕緣,焊機的外殼和工作臺,必須有良好的接地。

三、焊接現場,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作業(yè)時應備有消防器材,應保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

四、在易燃易爆工作區(qū)域內作業(yè),需到工程室辦理動火證方可進行作業(yè)。

五、在工作前必須穿戴齊全個人防護用品。焊接人員在觀察電弧時,應使用帶有濾光鏡的頭罩或手持面罩、護目鏡。

六、在焊接、切割密閉空心工件時,必須留有氣孔。在容器內工作,必須設人監(jiān)護,并有良好的通風設施,照明電壓采用12v安全電壓。禁止在有油漆或噴涂過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七、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液體的工作進行操作前,必須先進行檢查,經過沖洗,除掉有毒、易燃、易爆物質后,解除容器及管道壓力,消除容器密閉狀態(tài)(如敞開口、打開蓋)方可進行作業(yè)。

八、高處作業(yè)應系安全帶,采取防護措施,不準將工作回線纏在身上,不得站在不穩(wěn)固的物品上進行,地面應有人監(jiān)護。

九、不宜在雨、雪及大風天氣進行露天作業(yè),如特殊需要時,應采取遮蔽、防觸電和防止火花飛濺的措施。

十、在狹小或潮濕地點焊接時,應墊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觸電的措施,并設監(jiān)護人。

十一、焊接設備及相關設備應放置穩(wěn)妥,使之不會對附近或過往人員構成妨礙。

十二、焊接人員在作業(yè)結束或臨時中斷后,應切斷電源并仔細檢查作業(yè)場所周圍及防護措施,確認無任何危險后方可離開。

第7篇 電機焊接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1、 電焊機應放置在防雨、電焊機的下面必須要用絕緣物與金屬構件進行隔離,防止電焊機的絕緣損壞,造成焊機的外殼帶電(可以用木板、膠木板、木方墊在電焊機的下面)存放通風良好的地方,要有防雨、防砸的措施、焊接施工的現場和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在施工焊的下方設置防止電焊火花及氣焊切割火花墜落到下面的安全措施,并在施焊的下方配備專職的看火巡查人員。

2、 電焊機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于5m,電源線必須穿膠皮管防護,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安全可靠的防護罩,接線端的連接線螺栓必須緊固、保證接線良好,防止因接觸不良可能產生的異常電火花,而引起的導線發(fā)熱、避免發(fā)生電氣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電焊機必須設置專用的開關箱、漏電保護必須動作靈敏可靠。

3、 電焊機的二次焊把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線長度不得大于30米,雙線必須到位不得采用、借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使用,二次線的選擇應按照電焊機額定電和被焊工件的額電流來選擇導線的安全載流,防止因導線的載流量不夠引起導線發(fā)熱引起的火災事故。

4、 電焊機操作人員,,經過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并在有效期內,持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件,在本施工現場接受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辦理安全資格上崗證,在保衛(wèi)消防部門辦理用火、動火證明,方可在施工現場作業(yè)。

5、 電焊焊接的施焊人員,看火人必須在施焊的下方設置一個1m×1m的接火盒,并配備滅火器和水桶,保證有效性并經常對其進行檢查。

6、 電焊工、看火人必須對施焊現場的作業(yè)場地進行全面檢查,清除周圍和施焊下面的易燃物、施焊完畢要認真細檢查有無隱火存在的安全隱患,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離開。

7、 電焊工操作人員,上班前要對焊接機械認真檢查是否完好,有無損壞、電箱、開關、電線是否完好,下班時要拉閘斷電、鎖好電閘箱的開關,確認無安全隱患方后可離開作業(yè)場地,

8、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氧氣瓶、乙炔瓶的安全距離在6米以上,氧氣瓶的下面必須要墊木板,乙炔瓶禁止到放,嚴禁將乙炔瓶到防在地面使用和在地面滾動,必須安裝合格的防回火器,氣管不得拖地必須懸掛,防止氣管被壓壞發(fā)生火災事故。

以上項規(guī)定根據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制度,違反施工安全的管理人員最低罰款500元.此項安全制度要求主管領導、工長、班組長、電氣焊操作人員,分包的安全員簽字。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

中建一局建設發(fā)展公司

國家游泳中心項目經理部

2006年1月12日

第8篇 焊接與切割打磨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guī)定明確了大慶石化120萬噸/年乙烯改擴建工程建設現場焊接、切割和打磨的相關要求。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大慶石化120萬噸/年乙烯改擴建工程建設的所有項目。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三條焊接、切割作業(yè)的電焊工、氣焊工屬特種作業(yè)工種,必須持政府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

第四條焊接、切割、打磨作業(yè)人員必須配戴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護目鏡、阻燃服、面罩等。

第五條作業(yè)前由專業(yè)人員檢查確認焊接、切割、打磨設備完好,使用中遵守相應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

第六條應有專人負責焊接、切割、打磨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經常對所有焊接及切割設備進行檢查。

第七條焊接、切割作業(yè)應遠離可燃物,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高處焊接、切割作業(yè)要有防火花飛濺措施,并在適當的地方放置滅火器。

第八條當作業(yè)區(qū)域有其他人員時,應在作業(yè)區(qū)周圍采取遮擋措施,避免弧光直接照射他人。

第九條作業(yè)前需要申辦《用火作業(yè)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yè)還需要申辦《有限空間作業(yè)票》;高處焊接作業(yè)還需要辦理《高處作業(yè)票》。

第十條不允許在有可燃介質的儲罐或金屬容器上進行切割或焊接作業(yè)。

第三章焊接作業(yè)

第十一條電焊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條電焊機電源線應選用滿足載荷需要的無接頭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其性能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gb5013)的要求。

第十三條交流弧焊機變壓器一側電源線長度不大于5m,電源進線處須設防護罩。

第十四條電焊機應滿足“一機一閘一保護”的要求,其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

第十五條電焊機的二次線應采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第十六條焊接作業(yè)相關的電纜、接頭和焊把等不得損壞,不得使用絕緣層損壞或芯子暴露的焊接電纜(導線)。

第十七條焊接作業(yè)相關的電纜、接頭和焊把等不得損壞,不得使用絕緣層損壞或芯子暴露的焊接電纜(導線),焊把3米以的電纜不得絞接。

第十八條電焊機應正確接地。始終確保接地線牢固接在接地桿,接地桿穩(wěn)固地根植在地下(至少300mm),所有連接應牢固。

第十九條不要將電纜橫穿通道和樓梯,不得將電纜敷設在水中,禁止將焊機把線纏繞在身上登高或移動位置。

第二十條嚴禁露天冒雨從事電焊作業(yè)。焊接作業(yè)時,焊工不得站在水里。

第二十一條不使用時,應關閉電焊機電源。

第二十二條隨著作業(yè)進度清理作業(yè)區(qū)域,保證現場安全、整潔、文明。

第四章切割作業(yè)

第二十三條現場使用的氣瓶外表無明顯腐蝕、損傷、撞痕,氣瓶附件齊全,瓶閥無松動、瓶帽牢固。

第二十四條氣瓶運輸時:

(一)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記,運輸車輛應配備有滅火器材。

(二)戴好防震圈和瓶帽,妥善固定,防止暴曬。

(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四)氧氣瓶不得與盛裝可燃性物質氣瓶及其它易燃物混裝,隨車人員嚴禁車上吸煙。

(五)氣瓶運輸時,頭部應朝同一方向橫放,垛高不得超過車箱高度,且不超過五層。立裝的氣瓶,車廂壁板高度應在瓶高的2/3以上。

第二十五條氣瓶儲存時:

(一)氣瓶儲存最好采用帶蓋的鐵籠或庫房。儲存區(qū)溫度不超過39℃,干燥,通風,不受陽光直射和雷雨侵襲。

(二)氧氣瓶與可燃氣體氣瓶要分區(qū)儲存,間距10m以上。

(三)實瓶和空瓶分開擺放,有明顯區(qū)分標識。

(四)存儲區(qū)設置負責人標牌,并配備足夠、適宜的消防器材。

(五)同一存儲區(qū)的乙炔瓶數量不得超過5瓶。

第二十六條氣瓶使用時:

(一)氣瓶擺放要固定、防曬、防跌落、防外力撞擊,乙炔瓶必須直立使用。

(二)氣瓶使用時必須安裝合格的減壓閥和壓力表(檢定期內),乙炔表上必須安裝回火防止器。

(三)乙炔瓶與氧氣瓶間距不小于5m,與明火不小于10m,與熱源不小于1m。

(四)氣瓶使用時減壓表及專用氣帶必須完好無損,氣帶不得破裂、漏氣。氧氣帶為紅色膠管,乙炔帶為黑色膠管,嚴禁混用。使用專用的夾具固定氣帶,接頭不得松動、漏氣。避免氣帶接觸火星及熱源。不允許油或油脂接觸氧氣瓶和氣帶接頭。

(五)在高處切割作業(yè)時,使用防火布接住火星。防止工件墜落,如果工件存在墜落的危險應在下面設置防護欄或警告標志。

(六)氣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保留至少0.05mpa的剩余壓力。

(七)氣帶使用時要擺放整齊、整潔,不得亂拉亂拽。氣帶不用時應盤繞起來并存放在適當的地方。每次使用后應關閉氣瓶上的閥門,釋放調節(jié)閥和氣帶內的壓力。

第五章打磨作業(yè)

第二十七條使用前檢查確認磨光機和磨光輪無任何缺陷或損壞。

第二十八條磨光機使用電源線要符合《臨時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不得老化、破皮,不得有絆倒危險,不得敷設在水中,可能時應架高。

第二十九條磨光機使用滿足“一機一閘一保護”要求,其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s。

第三十條不要站在水中使用磨光機或者不要弄濕磨光機。

第三十一條調整護罩或更換砂輪片要先切斷電源,使用合適的工具更換砂輪片。

第三十二條使用磨光機時要始終配戴面罩或護目鏡。

第三十三條盡可能使用側向手柄的砂輪磨光機。打磨時應使身體避免與抖動的磨光機接觸。

第三十四條打磨較小金屬工件,應將其固定在工作臺或其他較大的穩(wěn)定物體上,如大件的金屬板、工字梁等。

第三十五條不得使用切割砂輪片打磨物件,切割砂輪片不能用于承受側向壓力。

第三十六條砂輪的最大轉速不得低于磨光機額定轉速。

第9篇 焊接、切割作業(yè)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焊接與切割作業(yè)設備的本質安全要求與人員的安全行為,防止燃爆、灼傷、觸電等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從事焊接與切割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 安全環(huán)境管理部負責修造船舶、水工與鋼結構等工程中焊接與切割安全設施、作業(yè)過程的監(jiān)控與管理。

3.2 安全環(huán)境管理部組織焊接與切割作業(yè)人員等特種作業(yè)人員取證。

3.3 生產保障部負責焊接與切割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3.4 焊接與切割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標準審定由安全環(huán)境管理部負責,具體發(fā)放方法與實施過程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4工作程序

4.1 氣焊與切割設備及操作安全

4.1.1 氧氣瓶與乙炔(丙烷)瓶的安全

4.1.1.1 氧氣的管道,應涂上國家規(guī)定的淡藍色,乙炔為中黃色。

4.1.1.2 氧氣瓶、乙炔瓶、丙烷氣瓶應有防震圈、瓶帽,所有氣瓶不準曝曬,不允許上船。

4.1.1.3 距氧氣瓶、乙炔氣瓶和丙烷氣瓶10m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標志;氧氣瓶與乙炔瓶(丙烷氣瓶)間距不得小于5m。

4.1.1.4 禁止使用氧氣代替壓縮空氣吹工作服、乙炔管道,或用作試壓和氣動工具的氣源。

4.1.1.5 禁止用氧氣對局部焊接部位通風換氣或用乙炔氣火焰局部照明。

4.1.1.6 乙炔瓶搬運、裝卸、使用時應豎直放穩(wěn),不準橫躺臥放,不得遭受劇烈振動或撞擊,乙炔瓶存放地點的環(huán)境溫度不準超過40℃。

4.1.1.7 氧氣、乙炔氣瓶,不應用空,氣瓶內必須留有不小于98-196kpa(1-2kgf/cm2)表壓的余氣。

4.1.1.8 乙炔發(fā)生器、回火防止器、氧氣瓶、減壓器等均應采取防止凍結措施,一旦凍結應用熱水解凍,禁止采用明火烘烤或用棍棒敲打解凍。

4.1.1.9 嚴禁讓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紗和工具等接觸氧氣瓶以及氧氣管道閥件。

4.1.1.10 禁止在氧氣瓶、乙炔瓶或集中供氣的匯流排等導管的減壓器上掛放任何物件,如焊炬、電焊鉗、膠管、電焊電纜等。

4.1.1.11 氣瓶著火時應用co2滅火器、干粉滅火器滅火。

4.1.2 減壓器的安全使用

4.1.2.1 氧氣、氫氣、乙炔氣等設備的減壓器,必須選用符合氣體特性的專用減壓器,禁止在焊接、切割設備上,使用未經檢查合格的減壓器。

4.1.2.2 各種氣體專用的減壓器,禁止相互替用。減壓器在專用氣瓶上應安裝牢固。

4.1.2.3 同時使用兩種不同氣體進行焊接時,不同氣瓶減壓器的出口端都應各自裝有單向閥,防止相互倒灌。

4.1.2.4 禁止用棉、麻繩或一般橡膠等易燃物料作為氧氣、乙炔減壓器的密封墊圈。

4.1.2.5 溶解乙炔氣瓶、液體二氧化碳等用的減壓器必須保證減壓器位于瓶體最高部位,防止瓶內液體流出。

4.1.2.6 減壓器卸壓的順序是:先關閉高壓氣瓶的瓶閥,然后放出減壓器的全部余氣,放松壓力調節(jié)桿使表針降到零位。

4.1.2.7 氧、乙炔(丙烷)膠管裝好后,一手將膠管彎曲捏緊,一手將減壓器頂針螺絲緩緩地頂進去,看低壓表升高后是否正常,有無泄漏,氧氣低壓表的調試壓力不超過1mpa。乙炔低壓表使用壓力不超過0.15mpa,在無異常情況下方可使用。

4.1.2.8 減壓器使用時如發(fā)現壓力表指針頻繁擺動,表盤指針遲滯不動或有誤差,低壓表直通或被油污染、損壞、漏氣等情況,則立即停止使用,由質量管理部負責修理,禁止焊工自行調整。

4.1.3 氧氣、乙炔(丙烷)膠管安全要求

4.1.3.1 氧、乙炔膠管必須選用能滿足各自不同壓力要求的膠管,不得混用或替用。

4.1.3.2 焊接與切割中使用的氧氣膠管為藍色,所有燃氣膠管為紅色。

4.1.3.3 氧氣、乙炔氣膠管與回火防止器、匯流排等導管連接時,管徑必須互相吻合,并用管卡嚴密固定。

4.1.3.4 乙炔(丙烷)膠管管段的連接,應使用含銅70%以下的銅管、低合金鋼管或不銹鋼管。

4.1.3.5 焊接、切割工作前,應吹凈膠管內殘存的氣體,檢查膠管有無磨損、扎傷、刺孔、老化、裂紋等情況,如有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4.1.3.6 禁止使用回火燒損的膠管。

4.1.4 焊炬和割炬的安全要求

4.1.4.1 焊工在使用焊割炬前應檢查焊割炬的氣路是否通暢,射吸能力、氣密性等技術性能,并作定期檢查維護。

4.1.4.2 焊割炬要內孔光滑,氣路暢通,閥門和各部件連接嚴密,調節(jié)靈敏,使用型號與焊割工藝性能相匹配。

4.1.4.3 焊炬發(fā)生回火時,先關閉乙炔氣閥,再迅速關閉氧氣閥;割炬回火時先關閉氧氣預熱閥后,再迅速關閉乙炔氣閥。

4.1.4.4 禁止在使用中把焊割炬的嘴頭與平面磨擦來消除嘴頭堵塞物,應用相適應的通針消除嘴頭堵塞物。

4.1.4.5 由于回火引起氧、乙炔膠管燃燒時,如來不及關閉氣瓶和管路閥門時,可將離著火點較遠處的膠管彎曲以切斷氣源。

4.1.4.6 焊割炬零件燒損、磨損后,要用符合標準的合格零件更換。焊割時不得將膠管放在人體雙腿內側或繞在瓶上。

4.1.4.7 設置在切割機上的電氣開關應與切割機上的割炬氣閥門隔離,以防電火花引爆。

4.1.4.8 多頭切割機開關箱不得封閉,應半敞開式,使空氣自然流通,且電氣開關箱與氣閥控制箱相互隔離。

4.1.4.9 大功率多頭切割機應采用磨擦點火器或用其他長柄點火器點火,不得使用一般火柴點火。

4.2 電焊設備的操作安全

4.2.1 電焊機的基本安全要求

4.2.1.1直流電焊機空載電壓高于90v,交流電焊機空載電壓高于80 v時,電焊機必須采用空載自動斷電裝置等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

4.2.1.2 電焊機的工作環(huán)境應與焊機技術說明書上的規(guī)定相符。如在氣溫過低或過高、濕度過大、氣壓過低以及在腐蝕性或爆炸性等特殊環(huán)境中作業(yè),應采取防護措施。

4.2.1.3 防止電焊機受到碰撞或劇烈震動(特別是整流式焊機)。室外使用的電焊機必須有防雨雪的防護設施。

4.2.1.4 各種電焊機必須有獨立的電源開關,禁止用供電閘刀開關直接啟動或關閉電焊機,防止電弧傷害。其容量應符合要求,當電焊機超負荷時,應能自動切斷電源。禁止多臺焊機共用一個電源開關。

4.2.1.5 電源控制裝置應裝在電焊機附近人手便于操作的地方,焊機帶電外露部分必須有良好隔離防護罩,周圍留有安全通道。

4.2.1.6 電焊機的一次電源線,長度一般不宜超過5 m ;當有臨時任務需要較長的電源線時,應沿墻或立柱用瓷瓶隔離布設,其高度必須距地面2.5m以上,不允許將電源線拖在地上;電源線不允許有接頭,并系有紅色高壓標記。

4.2.1.7 使用插頭插座連接的電焊機,插銷孔的接線端應用絕緣板隔離,并裝在絕緣板平面內。

4.2.1.8 電焊機應由設備部門統(tǒng)一管理,每臺焊機應有編號、臺帳、修理記錄及使用責任人。

4.2.2 電焊機的安全使用和維護

4.2.2.1 接入電源網路的電焊機不允許超負荷使用,電焊機運行時的溫升不應超過相應電焊機標準規(guī)定的溫升限值。

4.2.2.2 必須將電焊機平穩(wěn)地安裝在通風良好、干燥的地方,不準靠近高熱以及易燃易爆危險的環(huán)境。

4.2.2.3 禁止在電焊機上放置任何物件和工具,啟動電焊機前,焊鉗與焊件不能短路。

4.2.2.4 電焊機必須經常保持清潔,清掃塵埃必須斷電進行;焊接現場有腐蝕性、導電性氣體或飛揚粉塵時,必須對電焊機進行隔離保護。

4.2.2.5 電焊機受潮應當用人工方法進行干燥;受潮嚴重的,必須進行檢修。

4.2.2.6 每半年進行一次電焊機維修保養(yǎng),當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焊機電源,及時進行檢修。

4.2.2.7 要經常檢查旋轉式直流電焊機的電刷和整流子的接觸情況,要求電刷對整流子表面壓力均勻,使所有電刷通過電流一致,電刷磨損或損壞時,必須及時更換。

4.2.2.8 電焊機輸入和輸出的電源接線必須連接緊固,二次線不允許有三個以上接頭。

4.2.2.9 電焊鉗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性能與隔離能力,手柄要有良好的絕緣層。

4.2.2.10 工作完畢或臨時離開工作場地時,必須及時切斷電焊機電源。

4.2.3 電焊機及工件接地安全

4.2.3.1 各種電焊機(交流、直流)、電阻焊機、組合電焊機等設備外殼,電氣控制箱、焊機棚等金屬框架,都應有可靠的保護性接地(或接零),以防止觸電事故,用于接地(或接零)的導線其截面積大于相應截面的1/2。

4.2.3.2 焊機的接地裝置必須經常保持良好,定期檢測接地系統(tǒng)的電氣性能。

4.2.3.3 多臺焊機接地時應用并聯(lián)接法,嚴禁使用串聯(lián)接法。銅線接地線其截面積應不小于14mm2,必須將接地用螺帽擰緊。

4.2.3.4 禁止利用廠房的金屬結構、軌道、錨鏈、鋼索、氧氣管道、乙炔管道各類設備或其他金屬結構搭接起來作焊接電源回路。

4.2.3.5 專用的電焊工作臺架應與接地裝置連接。

4.2.4 手工電弧焊操作安全

4.2.4.1 手工電弧焊用的各種焊機長時間不用,必須先測量絕緣電阻。新電焊機絕緣電阻值初級應不小于0.5mω(指設備線圈間、線圈對機身),次級應為0.2mω;舊焊機絕緣電阻應在0.2mω以上,經有關部門確認設備正常方可使用。

4.2.4.2 電焊機處工作狀態(tài)時不得將焊接電源線背在肩上。

4.2.4.3 暫停焊接時不得將焊條仍夾在焊鉗上。

4.2.4.4 不得在雨淋情況下進行焊接。

4.2.4.5 禁止將過熱的焊鉗浸在水中冷卻后使用。

4.2.4.6 操作前應檢查電源線和焊接電纜是否良好,啟動開關(包括保險絲)等是否正常,接地螺栓或接地線是否連接良好。

4.2.4.7 當啟動整流器式弧焊機、旋轉式直流弧焊機和交流弧焊機時或在焊接過程中發(fā)現以下現象之一時(見表1),應停機檢修。

4.2.4.8 夏季焊接作業(yè)不得直接用手換焊條。

4.2.5 碳弧刨工的操作安全

4.2.5.1 氣刨工使用的工具設備應參照手工電弧焊有關安全規(guī)定。

4.2.5.2 氣刨工使用的碳棒必須與焊機功率相匹配。

4.2.5.3 碳刨作業(yè)時,氣刨工應穿戴齊全個人防護用具,采取防飛濺傷人、損物,引起燃爆的措施,在清除氧化渣皮時應戴上防護眼鏡。

4.2.5.4 在狹窄容器或封閉艙室內使用碳弧氣刨,應有局部通風和專人監(jiān)護等安全措施。

4.2.5.5 通風條件不良的船舶艙室內,其他各工種不應與碳刨同時作業(yè)。

焊機故障

整流式弧焊機

旋轉式直流弧焊機

交流弧焊機

a.風扇不轉動,轉向不對或有異常聲響

b.變壓器有異常聲響、煙味和火花

c.電壓表空載電壓大于100v、電流表有擺動或有指示

d.整流元件出現擊穿或短路現象

e.焊機電纜引線螺栓松動,發(fā)熱或發(fā)紅等

a.電焊機發(fā)出異常聲響,不轉動或轉速不正常

b.焊機嚴重發(fā)熱,換向器火花變大,炭刷損壞

c.焊機受到機械碰撞或振動

d.電流表、電壓表指示有異常

a.變壓器發(fā)出異常聲響,變壓器有煙味或火花

b.有風扇的變壓器,風扇轉向不對或送電后不轉

4.2.6 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的操作安全

4.2.6.1 二氧化碳焊接時,應加強通風換氣措施。

4.2.6.2 二氧 化碳預熱器應用36v安全電壓,如超過安全電壓則應加裝防觸電裝置。

4.2.6.3 二氧化碳焊槍冷卻裝置要密封性良好,不得破損漏水。

4.2.6.4 氣體保護焊機作業(yè)結束后,立即切斷電源和氣源。禁止用手觸摸焊槍導電嘴,避免燙傷。

4.2.6.5 盛裝保護氣體的高壓氣瓶應小心輕放豎立固定,防止傾倒,氣瓶與熱源應大于3m。

4.2.7 氬氣保護焊操作安全

4.2.7.1 用釷鎢合金棒作電極時注意防止放射性傷害,電極棒用后應放在鉛封盒子內。

4.2.7.2 焊工打磨釷鎢合金棒,應在專用的良好通風裝置的砂輪上或抽氣式砂輪上進行,砂塵用吸塵罩回收后妥善處理,操作時戴好防塵口罩,磨削完畢后應洗手洗臉。

4.2.7.3 采用高頻振引弧器,為防止脈沖高頻電流對人體輻射傷害,高頻引弧器應裝延遲繼電器,當電弧正常后能自動切斷高頻引弧裝置電源。

4.2.7.4 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用金屬編織的屏蔽套并可靠接地。

4.2.8 埋弧焊的操作安全

4.2.8.1 埋弧焊用電纜必須符合電焊機額定焊接電流的容量,電纜絕緣性能良好,各種導線注意理順,防止扭轉受阻或被熔渣燒壞。

4.2.8.2 在焊接中應保持焊劑連續(xù)覆蓋,以防止焊劑中斷突然產生強烈弧光灼傷眼睛。

4.2.8.3 灌裝、清掃、回收焊劑應采取防塵措施,防止焊工吸入焊劑粉塵。

4.2.8.4 半自動焊的焊接手把應放在妥當位置,以防短路。

4.2.8.5 電器控制箱應配有防護罩。

4.2.8.6 焊接機頭小車、送焊絲電動機應使用低壓或直流電源。

4.2.9 等離子弧焊接與切割的操作安全

4.2.9.1 等離子弧割炬應保持電極和噴嘴同心,要求供水系統(tǒng)密封良好不漏氣、不漏水。

4.2.9.2 等離子弧焊接、切割作業(yè)點,應設有工作臺并采用有效的局部排煙和凈化裝置或設水溶工作臺等。

4.2.9.3 應保證工作氣體和保護氣體供給充足,并設有氣體流量裝置。

4.2.9.4 使用釷鎢電極棒時,其安全防護措施與釷鎢極氬弧焊相同。

4.2.9.5 等離子焊接時,必須采取防高溫灼傷、觸電、塵毒危害等措施。

4.2.10 電渣焊的操作安全

4.2.10.1 電焊造渣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防止白熾光強烈輻射,防止鐵水飛濺灼傷。

4.2.10.2 焊前認真檢查供水冷卻系統(tǒng)是否完好,如成形滑塊、進排水管不暢通或有泄漏,則排除故障后方可操作。

4.2.10.3 當滑塊墊板與焊接貼面不緊密,金屬溶液發(fā)生滲漏時,嚴禁用潮濕的石棉布堵塞。

4.2.10.4 操作平臺要求平整寬敞、四周有防護欄桿、上下扶梯方便,夜間施工要有良好照明。

4.2.11 電阻焊的操作安全

4.2.11.1 裝有電容貯能裝置的電阻焊機,在封閉的控制箱門上應有聯(lián)鎖機構,當開門時應使電容 短路,手動操作開關時應符合電容短路安全措施。

4.2.11.2 復式、多工位操作的電焊機,應在每個工位上裝有緊急制動按鈕。

4.2.11.3 手提式電焊機的構架應能承受操作時的震動,吊掛的變壓器應有防墜落措施。

4.2.11.4 焊機的腳踏開關,應有牢固的防護罩,防止意外開動。

4.2.11.5 電阻焊機作業(yè)點,應設有防止工件火花飛濺的防護擋板或防護屏。

4.2.11.6 電焊機控制箱裝置的檢修與調整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

4.2.11.7 焊縫作業(yè)應該注意電極旋轉方向,防止?jié)L輪切傷手指。

4.3 船塢與船上焊接安全

4.3.1 焊接設備安全

4.3.1.1 在修造船舶中,焊接設備與機棚禁止上船,如確需上船時,應事先提出申請,填寫申請單”,經生產保障部審批,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上船。

4.3.1.2 船塢放置電焊機時應備有防護罩,防止潮濕、日曬和下落物等,以防損壞焊機。

4.3.1.3 氧氣軟管、乙炔軟管不得與焊接電纜混絞在一起。

4.3.2 焊接操作安全

4.3.2.1 在惡劣天氣進行露天焊接時,必須采取防風、防雨、防雪以及防滑等安全措施,否則應停止工作;在狹窄艙內工作時,必須設有通風裝置。

4.3.2.2 狹窄部位工作時(只能允許一名焊接工操作的場所),應由有安全知識并能盡責的監(jiān)護人進行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認真負責并堅守崗位。

4.3.2.3 在封閉性和半封閉型容器、罐、桶和艙室中工作時,必須事先進行清艙和通風,排除可燃、易爆和有害于健康的氣體,保證作業(yè)區(qū)含氧量高于18%,并應斷開筒體或容器上的管路接頭,必要時還應在氣源側加盲板封閉方可施工。

4.3.2.4 在船塢里,不得隨意拉動船上固定照明,狹艙內采用帶有安全外罩36v以下工作燈,工作燈變壓器必須接地,且不準上船,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作為工作燈電源,在鍋爐和水柜等特殊危險場合下,應采用電壓為12v 的工作燈。

4.3.2.5 在鍋爐、狹艙和油柜內不得同時進行電焊、氣焊和氣割作業(yè),對以聚脂、合成泡沫等作為絕緣材料層的容器和管道上進行電焊、氣焊、氣割時,應注意采取防火措施。

4.3.2.6 在船上艙內工作時,應先將焊接電纜、氧氣和乙炔軟管拉到工作場所后,再開動電焊機、氧氣和乙炔供氣閥。嚴禁帶電的電纜線作長距離拖動。

4.3.2.7 焊割工在高處作業(yè),應備有梯子、帶有欄桿的工作平臺、標準安全帶、安全繩、工具袋及完好的工具和防護用品。

4.3.2.8 露天作業(yè)遇到大雨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焊接、切割工作。

4.3.2.9 登高焊接、切割,應根據作業(yè)高度和環(huán)境條件,定出危險的范圍,禁止在作業(yè)下方及危險區(qū)內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員。

4.4 焊接與切割防火防爆安全

4.4.1 船舶在噴涂油漆和艙內木工作業(yè)時,劃定的禁火區(qū)內嚴禁進行焊接、切割和氣刨作業(yè)。

4.4.2 凡易燃易爆的場所、容器、管道、密閉艙室以及涂裝過的狹小艙室和雙層底,需進行明火作業(yè)時,應由施工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動火申請單”,經施工部門領導和安全環(huán)境管理部審批,并對施工現場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

4.4.3 艙室內在噴涂油漆及涂敷后,必須經測爆檢查并確認合格,才能進行焊接、切割和氣刨作業(yè)。

4.4.4 在從事壓力容器或壓力管道等焊接、切割作業(yè)前,必須泄壓并排除管道內的易燃品和毒品或有害氣體,經檢查確認合格后,才能進行焊接、切割、氣刨和打磨作業(yè)。

4.4.5 在修船作業(yè)中若工作周圍環(huán)境無法進行事先檢查,如因人孔、艙口蓋以及門上鎖不能進艙、柜和居住室等,則不得進行焊接、切割和氣刨作業(yè),遇到此類情況工人有權拒絕操作。

4.4.6 焊工在焊接、切割中應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4.4.7 在公司規(guī)定的禁火區(qū)內,不準焊接、切割。需要焊接時,必須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動火區(qū)或在安全區(qū)進行。

4.4.8 焊接、切割作業(yè)時,如附近墻體和地面上留有孔、洞、縫隙以及運輸皮帶連通孔口等部位留有孔洞,都應采取封閉或屏蔽措施。

4.4.9 焊接、切割車間或工作地區(qū)必須配有足夠的水源、干砂、滅火工具和滅火器材。存放的滅火器材應是經過檢驗合格的,有效的。根據撲救物料的燃燒性能,選用滅火器材。

4.4.10 焊接、切割工作完畢應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種,經專人檢查確認完全消除危險后,方可離開現場。

4.4.11 修船時遇到船上放有炸藥和爆炸物品等,必須將上述物品卸到陸地安全地方,并經安全環(huán)境管理部確認取得動火證明,才能進行焊接、切割、氣刨和打磨作業(yè)。

4.4.12 修船中進入封閉艙室進行焊接、切割、氣刨等作業(yè)之前,必須事先進行清艙排氣。使艙內可燃氣體的濃度低于爆炸下限1%,并經檢查確認合格。

4.4.13 禁止在帶壓力或帶電壓以及同時帶有壓力、電壓的容器、罐、柜、管道、設備上進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在不可能泄壓狀態(tài)下切割時,應向上級主管安全部門申請,批準后方可動火。

4.4.14 應防止由于焊接、切割中的熱能傳到結構或設備中,使工程中的易燃保溫材料、或滯留的易燃易爆氣體發(fā)生著火爆炸。

4.5 焊接與切割的勞動保護

4.5.1 焊接作業(yè)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癥以及妨礙本作業(yè)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者。

4.5.2 焊割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持有效安全操作證。

4.5.3 從事電焊的工作人員,應了解所操作電焊機的結構和性能,能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并掌握觸電急救的方法。

4.5.4 在封閉容器、罐、桶、艙室中焊接、切割,應先打開施焊工作物的孔、洞,使內部空氣流通,以防焊工中毒、燙傷,必要時應有專人監(jiān)護;工作完畢和暫停時,焊、割炬和膠管等都應隨人進出,禁止放在工作點。

4.5.5 焊工所需各類防護用品應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

4.5.6 焊工用面罩有手持式和頭戴式兩種,面罩和頭盔的殼體應由難燃或不燃的且無刺激皮膚的絕緣材料制成。罩體應能遮住臉面和耳部,結構牢靠、無漏光。

4.5.7 氣焊、氣割作業(yè),應根據焊接、切割工作板的厚度,選用相應型號的防護眼鏡片。

4.5.8 焊接、切割的準備、清理工作,如打磨焊口,清除焊渣等,應使用鏡片不易破碎的防渣眼鏡。

4.5.9 焊工穿用的工作服不應潮濕,工作服的口袋應有袋蓋,上身應遮住腰部,褲長應罩住鞋面,工作服不應有破損、孔洞和縫隙,不允許沾有油脂。

4.5.10 在焊接、切割時,為了防止火星、熔渣灼傷,焊工應按有關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4.5.11 焊接與切割作業(yè)的工作服,不能用一般合成纖維織物制做。

4.5.12 焊工在可能導電的焊接場所工作時,所用的手套應該由具有絕緣性能的材料(或附加絕緣層)制成,并經耐電壓5000v試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4.5.13 焊工防護鞋應具有絕緣、抗熱、不燃、耐磨損和防滑的性能。防護鞋的橡膠鞋底,應經耐電壓5000v的試驗合格;在有積水的地面焊接切割時,焊工應穿用經過耐電壓6000v試驗合格的防水橡膠鞋。

4.5.14 為了防止非熔化極氬弧焊和等離子焊使用高頻振蕩器產生的高頻電磁場對焊工的危害,應控制加班加點,并做好屏蔽防護工作。

4.6 焊接作業(yè)場所通風

4.6.1 專門的焊接車間或焊接工作量大的工作場所,應考慮設置固定式、崗位式焊接煙氣凈化裝置或考慮全室通風,全室通風換氣量一般不應少于每個焊工57m3/min的進風通風量。

4.6.2在封閉容器或狹小艙室焊接時,應使用小型焊接煙塵凈化器或采用有效的通風。

4.6.3 固定工位的焊接可采用局部通風的換氣辦法,其罩口風量、風速應根據罩口至焊接作業(yè)點的控制距離計算控制風速,一般罩口風速應大于1m/s,罩口的形式應結合焊接作業(yè)點的特點。

4.6.4 船舶艙室焊接應采用送風和排風式風機,進行艙室通風。

4.6.5 選用低噪聲通風除塵設施,保證工作地點環(huán)境機械噪聲值不超過85db。

4.6.6 焊接、切割等工作,如遇到粉塵和有害氣體又無法采用局部通風措施時,應采用送風呼吸器。

4.6.7 焊工在進行等離子焊機焊接或切割時,應采用密閉罩及凈化系統(tǒng)。

第10篇 焊接區(qū)管理規(guī)章制度

1、服從車間統(tǒng)一安排和調配。

2、焊接焊縫要飽滿,不得有假焊、夾渣、氣孔、焊接表面質量符合要求,并打好個人鋼印。

3、使用行車必須垂直起吊,杜絕斜吊。

4、保持場地整潔、衛(wèi)生,堆料要整齊。

5、認真使用好公司發(fā)放的勞動防護用品。

以上幾條必須嚴格執(zhí)行,如違章,一切責任后果及經濟損失由違章本人自負,損失公司的機械設備照價賠償。

第11篇 焊接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為了節(jié)省焊材,保證焊接工程質量,保持安全、清潔、文明的施工環(huán)境,特制定焊材回收制度。

1、每個焊工只允許領用、退回自己本人使用的焊材,不允許幾個焊工所需的焊材由一個焊工領用、退回,并要求當天退回剩余焊材及焊材頭。

2、焊工在焊接施工過程中,不得亂拋亂丟焊材頭及剩余焊材,必須放回焊條保溫筒內,下班后交回焊材庫,由焊材管理人員點收,并填好《焊材回收記錄單》。

3、焊接時,焊條頭焊后余留長度不得超過50mm,焊絲頭焊后余留長度不得超過60mm,特殊位置焊接時,允許部分焊材頭剩余長度超過這個限度。

4、焊條回收率:要求地面組裝階段達到97%,安裝階段不得低于95%。達到這個要求的,按實際回收數給予適當獎勵;焊絲回收,一根焊絲回收帶色標的兩根焊絲頭,回收要求同焊條頭。獎勵金額按實際回收數給予適當獎勵。焊材回收率低于90%的焊工,給予扣款處理,扣款數額為:領用數與實際回收差額部分×0.5元/根。

5、焊條烘焙員每月把每個焊工當月的焊材領用數及焊材頭回收數進行統(tǒng)計,把統(tǒng)計結果上交給物資部和工藝部,由兩部門審核后報主管經理批準,依照規(guī)定獎懲。

6、焊材回收若出現異常情況(如當天退回焊材數超過當天領用數等),該焊工當月不予建獎,并每次扣罰50元。

7、焊工領用出去沒使用完的焊條當天下班前退回焊材庫,并重新焊干,此批焊材應做好識別標記,第二天發(fā)放焊材時,此批焊材應優(yōu)先發(fā)放。焊條重新烘干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第12篇 焊接作業(yè)安全管理程序

1 目的和適用范圍

1.1 目的

規(guī)定焊接人員個人防護、作業(yè)環(huán)境及設備管理等的基本要求。

1.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焊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標準和文件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本程序中引用而構成為本程序的條文。在程序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程序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527-207-2004 記錄控制程序

q/527-240-2004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3 職責

3.1 焊接培訓管理中心負責對焊工操作資格的培訓、考試、發(fā)證及證件管理。

3.2 施工技術人員負責制訂相應的危險控制措施,將焊接可能引起的危險及后果以適當的方式(如安全技術交底)告知實施(操作)人員。

3.3 項目保衛(wèi)部門(焊接培訓管理中心)負責組織配置現場防火及滅火設備,并以適當的方式(文件、警告標志)標明允許進行焊接的區(qū)域,建立相應的消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措施。

3.4 項目安全部門通過適當的方式使有關人員了解施工區(qū)域進行焊接作業(yè)可能引發(fā)的危害,并使其了解相應的預防措施,對作業(yè)過程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

3.5 匯能機械租賃公司負責提供經過檢查認可合格的設備(諸如焊接機具、調節(jié)器、調壓閥、焊機及焊鉗),使用部門對其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組織焊接設備使用過程的安全可靠性檢查。

3.6 安全環(huán)境監(jiān)察部負責組織焊接人員的定期健康檢查。

3.7 焊接人員應了解實施操作時可能產生的危險和熟悉控制危險的相應措施。

4 程序

4.1 作業(yè)人員的管理

4.1.1 焊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1.2 從事焊接人員、新焊接人員職業(yè)性身體檢查,由安全環(huán)境監(jiān)察部按規(guī)定組織進行。

4.1.3 凡患嚴重的呼吸系統(tǒng)器質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和明顯的肝、腎疾病等人員不宜進行焊接作業(yè)。

4.2 作業(yè)人員的個人防護

4.2.1 焊接人員進行作業(yè)時,應穿戴專用工作服、絕緣鞋、耐火防護手套等符合專業(yè)防護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衣著不得敞領卷袖。

4.2.2 焊接工作時,應有防止觸電、爆炸和防止金屬飛濺物引起火災的措施,并應防止灼傷。

4.2.3 焊接人員在觀察電弧時,應使用符合要求的帶有濾光鏡的頭罩或手持面罩或其他合適的防護用品。輔助人員也應配戴類似的眼鏡保護裝置。

4.2.4 當身體前部需要對火花和輻射作附加保護時,應使用經久耐火或其他材質的圍裙。

4.2.5 當需要對腿作附加保護時,應使用耐火的護腿或其他等效的用具。

4.2.6 在進行仰焊或其他作業(yè)過程中,必要時佩戴皮制或其他耐火材質的套袖或披肩罩,也可在頭罩下佩帶耐火質地的斗篷以防頭部灼傷。

4.2.7 當利用通風手段無法將作業(yè)區(qū)域內的空氣污染降到允許限值或這類控制手段無法實施時,應使用呼吸保護裝置,如長管面具、防毒面具等。

4.2.8 焊工在打藥皮、層間清理或返工焊縫使用角向磨光機時,應戴白光眼鏡。

4.3 焊接作業(yè)環(huán)境管理

4.3.1 焊接作業(yè)的工作場所應有良好的照明,應采取措施排除有害氣體、粉塵和煙霧等,在人員密集的場所進行焊接工作時,應設擋光屏。

4.3.2 不應在儲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周圍10m范圍內進行焊接工作。

4.3.3 在焊接地點5m范圍內,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確實無法清除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或防護措施。

4.3.4 不宜在雨、雪及大風天氣進行露天焊接,如特殊需要時,應采取遮蔽、防止觸電和防止火花飛濺的措施。

4.3.5 在帶有壓力的容器和管道、運行中的轉動機械及帶電設備上,不應進行焊接工作。

4.3.6 在已貯油的油區(qū)進行焊接工作,應嚴格執(zhí)行油區(qū)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4.3.7 在充氫設備運行區(qū)進行焊接工作,應制訂可靠的安全措施,并須經項目總工批準后方可進行。

4.3.8 焊接工作臺(或區(qū)域)應可靠接地;在狹小或潮濕地點施焊時,應墊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觸電的措施,并設監(jiān)護人。

4.3.9 進行埋弧焊工作時,應防止由于焊劑突然停止供應而引起弧光輻射對眼睛的傷害。

4.3.10 等離子切割若用手工操作,應有專門的防止觸電及排煙塵等防護措施。

4.3.11 用氬弧焊有色金屬及等離子切割時,宜戴靜電防護口罩。

4.3.12 下列施工場所在進行焊接前應開具工作票。工作票的管理按《消防安全管理程序》執(zhí)行。

a) 易燃易爆品存放區(qū)、制氫站;

b) 坑井、金屬容器內;

c) 規(guī)定的禁火區(qū),進入調試階段的設備運行區(qū)等。

4.4 焊接設備的管理

4.4.1 焊接設備及相關設備應放置穩(wěn)妥并保持良好的秩序,使之不會對附近的作業(yè)或過往人員構成妨礙。

4.4.2 施工現場的焊接設備宜按區(qū)域集中布置。并在上方明顯處懸掛“安全操作規(guī)程”。焊機及其外接點均宜有相應的標牌及編號,電焊機前后宜留有寬度為1m的安全通道。一、二次線應布置整齊,固定牢靠。

4.4.3 露天布置的焊接設備應布置在干燥的場所,并應有棚蔽。

4.4.4 焊接設備裸露的導電部位、轉動部位必須裝設防護罩。

4.4.5 焊接設備應有單獨電源控制器裝置。若采用高頻引焊時,應對電源進行屏蔽。

4.4.6 電焊機的外殼必須可靠接地,接地電阻符合要求,并不得多臺串聯(lián)接地。

4.4.7 焊鉗及電焊導線的絕緣應良好;導線截面應與工作參數相適應。焊鉗應具有良好的隔熱能力。二次導線的接頭應連接好并用耐熱絕緣膠布包上。

4.5 焊接特殊條件作業(yè)的管理

4.5.1 高處焊接作業(yè)

4.5.1.1 遵守有關高處作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

4.5.1.2 不得站在油桶、木箱等不穩(wěn)固或易燃的物品上進行工作。

4.5.1.3 工作開始前應清除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離、防護措施。

4.5.1.4 不得隨身帶電焊導線或氣焊軟管登高或從高處跨越。焊接軟線(管)應在切斷電源和氣源后用繩索提吊。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不得亂扔焊條(絲)頭。

4.5.1.5 在高處進行焊接工作時,宜設專人進行拉合閘和調節(jié)電流工作。

4.5.2 金屬容器及坑井內焊接作業(yè)

4.5.2.1 在金屬容器及坑井作業(yè)時,應采取防止觸電的措施,如金屬容器應可靠接地等措施,行燈變壓器不應帶入金屬容器或坑井內。

4.5.2.2 在金屬容器內不得同時進行電焊、氣焊作業(yè)。

4.5.2.3 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應設通風裝置。

4.5.2.4 不應用氧氣作為通風的風源。

4.5.2.5 焊工所穿衣服、鞋、帽等必須干燥,腳下應墊絕緣墊。

4.5.2.6 在金屬容器內進行焊接作業(yè)時,入口處應設專人監(jiān)護并設焊機二次回路的切斷開關,監(jiān)護人應與內部作業(yè)人員保持聯(lián)系,電焊工作中斷時應及時切斷焊接電源。

4.5.2.7 在封閉式容器或坑井內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應系安全繩,繩的一端交由容器外的監(jiān)護人拉住。

4.5.2.8 不應將漏氣的焊炬和橡膠軟管帶入容器內;焊炬不得在容器內點火。在作業(yè)間歇或作業(yè)完畢后,應及時將氣焊工具拉出容器。

4.5.2.9 下坑井、深溝、封閉容器內作業(yè)前,應先檢查其內是否積聚有可燃、可爆、有毒等氣體,如有異常,應認真排除,在確認可靠后,方可進入工作。

4.5.2.10 進入經水壓試驗后的金屬容器前,應先檢查空氣門,確認無負壓后方可打開人孔門。

4.5.2.11 下班時應清點人數。

4.6 焊接作業(yè)的安全檢查

4.6.1 焊接人員在作業(yè)時,應經常注意作業(yè)地點周圍的安全狀態(tài)。有危及安全的情況時,應采取積極防護措施。

4.6.2 焊接人員在作業(yè)結束(或臨時中斷)后,應切斷電源并仔細檢查作業(yè)場所周圍及防護措施,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4.6.3 項目保衛(wèi)部門應對重要區(qū)域或危險性較大的焊接作業(yè)項目,開工前進行消防檢查,并經常性地進行作業(yè)過程消防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必要時,派專人進行全過程監(jiān)護、檢查。

4.6.4 項目安全部門應對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點焊接作業(yè),進行經常性地檢查、監(jiān)督各相關單位有關安全措施落實。

4.6.5 資產管理部、匯能機械租賃公司、項目機械部門應經常性地組織焊接設備的安全性檢查和安全使用性檢查。

5 記錄

下列記錄按《記錄控制程序》進行控制。

焊接作業(yè)人員的資格證書,由焊接培訓管理中心管理;

--身體檢查記錄,由安全環(huán)境監(jiān)察部保存;

--消防安全檢查記錄,由項目保衛(wèi)部門形成并保存;

--安全檢查記錄,由項目安全部門形成并保存;

--焊接設備安全檢查記錄,由檢查部門形成并保存。

第13篇 焊接材料管理制度范文

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_管理方式

焊接材料采取二級管理方式,實行閉環(huán)管理,做到可追溯性。

嚴把焊接材料進場關,對有證件的焊接材料經過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_合格的庫房

一、二級焊材庫采取磚結構房屋,建在較為干燥的地方,并加高地基,內外抹灰,庫房內吊頂,要求密封性能好,通風條件好,具有保溫、防潮功能。

庫房內配備加熱器、除濕器、空調、溫濕度表和排風扇以控制室內的溫、濕度符合標準,控制庫房溫度不低于5℃,濕度不大于60%;

二級庫還配備焊條烘干箱、焊條恒溫箱,供應全施工現場使用經烘干處理合格的焊材。

_焊材的存放

所有焊接材料存放在離地面和墻面200mm的貨架上,按牌號、規(guī)格、批號分區(qū)擺放整齊,明顯清楚標識。

_焊材的發(fā)放、烘焙、領用和回收

嚴格執(zhí)行公司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規(guī)定,實行全過程跟蹤,形成閉環(huán)管理,做到可追溯。

制定嚴格的焊材保管、烘焙、發(fā)放制度,嚴格按說明書和工藝要求進行烘焙焊條,并做好記錄。

焊材領用、發(fā)放一律憑焊接技術員寫的焊接材料限額領料單進行核實發(fā)放,領用時使用保溫筒盛裝,焊條隨用隨取,剩余焊條、焊絲必須當日回收。

_ 焊接三氣供應

現場的氧氣、乙炔、氬氣采用瓶裝供氣。鎢極采用鈰鎢極,所用氬氣純度不低于99.95%。

第14篇 焊接作業(yè)場所消防管理規(guī)定

1 氣焊、氣割工末經國家技術考核,無操作證者,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2 乙炔氣瓶、氧氣瓶與明火及各種熱源的距離不準小于10米。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之間的距離不準小于5米。乙炔氣軟管與氧氣軟管不準繞在一起。在室內作業(yè),乙炔氣瓶、氧氣瓶和焊把應分別放置。

3 氧氣瓶要安裝高、低壓氣壓表,乙炔氣瓶要安裝控制回火裝置,要經常檢查管線以及各種連接部位是否漏氣。檢查時應使用肥皂水,嚴禁明火試漏。

4 要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在公司確定動火區(qū)外作業(yè)必須嚴格履行動火審批手續(xù)后,方能作業(yè)。

5 進行焊、割作業(yè)前,要清除現場的易燃、可燃物,確保安全后方可作業(yè)。在高空焊、割時,乙炔氣瓶、氧氣瓶不準放在焊割部位下方,并須保持一定水平距離,焊割件下方要有接火盤。

6 盛裝過或盛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危險化學物品的容器和設備,未經徹底清洗干凈,不得進行焊割。有壓力的管道、高壓瓶和帶氣鍋爐不得進行焊割。

7 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工具作業(yè),焊割軟管不得從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穿過,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與氧氣瓶及導管接觸。

8 焊割結束或離開工作場地時,必須切斷氣源,并對現場進行仔細檢查,確保無誤后方能離開。

9 夏季作業(yè)時,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在陽光下曝曬,搬運時嚴禁滾動、撞擊。

10 對本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員應熟悉其放置地點及使用方法。

第15篇 焊接及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發(fā)電機房、生活駐地、工地臨時工棚等要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滅火器要定期進行檢驗,失效的要及時進行更換。

2.在火災危險區(qū)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

3. 嚴禁在辦公室、休息室、宿舍等房間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在易燃、易爆環(huán)境中,嚴禁吸煙,嚴禁采用明火作業(yè),嚴禁進行火花加工和帶電作業(yè)。

5.易燃、易爆物品按有關規(guī)定存放。

6.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管理人員,嚴禁穿絲綢、化纖等易產生靜電的服裝。

7. 宿舍及工地照明、電力線路必須按規(guī)范架設,符合要求,嚴禁私自亂接;工棚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電熱器不要直接放在可燃物(木質、塑料等)制成的臺板上。

8.照明燈與易燃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保持大于300mm;碘鎢燈等高熱燈保持大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當間距不夠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9.熬制加熱時,應選擇空曠場地,并遠離易燃、易爆物且應避開地下管線。

10. 冬季使用電熱毯、電暖器、電爐、空調等電器設備取暖時要做到用前檢查,用后保養(yǎng),避免因線路老化、年久失修或經常搬運碰破電線而引發(fā)火災事故。采暖爐取暖的煙筒要與易燃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出門時要將采暖爐門和各種電器開關關閉。

11. 在使用煤氣、液化石油氣時,室內要具備良好的通風條件,并要經常檢查。一旦發(fā)現有漏氣現象,切勿開燈、打電話,更不能動用明火,要迅速打開門窗通風,排除隱患。

12. 配備通訊設備,制定應急預案并成立義務消防隊,發(fā)現險情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向當地消防部門報告。

13.焊接工藝評定管理

執(zhí)行公司焊接工藝評定控制,焊接工藝評定管理工作由公司所屬焊檢公司負責實施,由項目焊接技術人員根據工程焊接情況和要求(規(guī)格、材質)提出申請,由焊檢公司出據由公司總工批準能夠覆蓋整個工程焊接的工藝評定一覽表,作為項目工程焊接編制焊接工藝卡的依據及指導性文件來執(zhí)行。

14、焊機管理

(1)公司所有焊機統(tǒng)一有機具站管理調拔,各專業(yè)工區(qū)需用焊機直接向本項目機具站工區(qū)租賃.

(2)焊機由公司機具站負責維護保養(yǎng).按《設備管理維修制度 》執(zhí)行。

(3)焊接熱處理設備由熱機公司負責管理,使用的計量儀表應處于有效期內。

15、焊接材料管理

(1)焊材采購采用專業(yè)工區(qū)計劃報批,由項目經營部(物資)統(tǒng)一采購,采購嚴格執(zhí)行公司質保程序,焊材進庫必須驗證,方準入庫,驗證由項目安質部(質量)焊接專工負責,驗證焊材質保書及包裝質量,并隨機抽取焊材,檢查內部質量,檢查合格后,填寫焊接材料驗收記錄表。進入焊材一級庫,焊材保管嚴格按公司焊材儲存與保管制度執(zhí)行,庫房設施達到要求,焊材進入一級庫后,再有各專業(yè)工區(qū)按各自工區(qū)所承擔的焊接工作量,所需焊材領用,多余焊材進入焊材二級庫,二級庫由專業(yè)工區(qū)自行負責建立,焊材保管必須達到公司制定的焊材儲存與保管制度要求才能儲存,否則不允許儲存,焊材烘干由專業(yè)工區(qū)自行負責烘干.發(fā)放.

16、焊接材料的儲存和保管

(1)焊材必須在干燥通風的室內存放,焊材儲存庫內,不允許放置有害氣體和腐蝕性介質,室內保持整潔。

(2)焊材存放在專用架子上,嚴防焊條受潮。

(3)焊材堆放時應按種類、牌號、規(guī)格、入庫時間分類堆放,每垛應有明確標記,避免混亂。

(4)焊材在供應給使用單位之后至少在6個月之內可保證使用,入庫的焊材應做到先入庫的先使用。

(5)特種焊材儲存與保管應高于一般性焊材,特種焊材應堆放在專用倉庫或指定區(qū)域。

(6)對受潮或包裝損壞的焊材未經處理不許入庫

(7)一般焊材一次出庫量不能超過一天的用量,已經出庫的焊材焊工必須保管好,當天使用不完的焊材當天退回焊材庫。

(8)焊材儲存庫內,應設置去濕機、溫濕儀且運行正常。低氫型焊材室內溫度不低于5℃,相對空氣濕度低于60%。

17、焊接材料烘焙規(guī)范及操作規(guī)程

(1)焊條的烘干規(guī)范烘干溫度各保溫時間,嚴格按焊條生產廠推薦的烘干規(guī)范或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進行。國外焊材的烘干規(guī)范,按提供的焊材質保書上要求進行烘干。下表為國產焊材的烘干規(guī)范:

焊條類別

酸性焊條

堿性低氫型焊條

堿性不銹鋼焊條

保溫時間

1h

1h

1h

烘干溫度

150℃±10℃

350℃-400℃

250℃±10℃

(2)焊條烘干時應徐徐升溫、保溫、緩慢冷卻,嚴禁將冷的焊條放入已升至高溫的烘箱中,或者將烘至高溫的焊條從高溫爐中突然取出冷卻, 以防止焊條藥皮因驟冷驟熱而產生開裂或脫落現象。

(3)同一烘干箱每次只能裝入同種烘干規(guī)范的焊條進行烘干。對烘干規(guī)范相同,但批號、牌號、規(guī)格不同的焊條, 堆放時必須有一定的物理間隔,且焊條堆放不宜過高,保證焊材烘干均勻。

(4)烘干后的焊材,應貯放在溫度為120-150度的恒溫保溫箱中,隨用隨取。

(5)當焊條在施工現場放置超過4小時后,應對焊條重新烘干處理,但焊條反復烘干次數不得超過3次.

18、二級庫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1)入庫的焊接材料,由焊材庫管理人員協(xié)同焊接技術員及質檢人員,驗證焊材質保書及包裝質量;

(2)為保證焊接材料的保管質量,必須做到:

a.焊材庫內應裝配驅濕機和空調,配備溫度、濕度儀,保證庫內干燥整潔,溫度不低于5℃,相對空氣濕度低于60%。

b.焊接材料應存放在專用架子上,堆放架離地面和墻壁各應保持300毫米以上的距離,焊材的堆放不宜過高。

(3)焊條的烘干,嚴格遵循《焊接材料烘干規(guī)范及操作規(guī)程》要求進行,并進行質量抽查,確保烘干焊條質量。

(4)每個分項工程開工前,由焊接技術員預先填寫《焊接材料領用通知單》,焊材庫管理人員據此對需要的焊條進行烘干,并作好烘干記錄。

(5)焊工領用焊材前,必須填寫《焊接材料領用單》,由班長或焊接技術員簽字,送到焊材庫。焊材庫管理人員按領用單要求發(fā)放焊材。由焊材庫人員整理好《焊接材料發(fā)放單》,以作統(tǒng)計用。

(6)焊工領取的焊條,必須放入可攜式焊條保溫筒內,隨用隨取;不得將未用完的焊材和焊條頭丟棄在施工現場,焊工應及時將其退回焊條庫,由焊材庫管理人員在《焊接材料發(fā)放單》上作好回收記錄。根據每個焊工焊材回收情況的好壞,實行經濟獎懲制度。

(7)由焊材庫管理人員,統(tǒng)計每個月的焊材總消耗量及每個焊工月焊材消耗量,交給焊接技術人員,以掌握焊材消耗情況及庫存數量。

(8)對存放超過規(guī)定年限,檢查質量不合要求及烘干超過三次后的焊材,劃定專門區(qū)域堆放,并由焊接技術員、焊接質檢人員對此類焊材作出報廢處理,或移作較低要求級使用.

焊接管理制度職責分工(15篇)

焊接管理制度職責分工主要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部分:1.焊接工藝規(guī)程的制定與執(zhí)行2.焊接人員的培訓與資格認證3.焊接設備的管理和維護4.焊接質量的控制與檢驗5.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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