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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yè)公司行政獎罰作業(yè)規(guī)程怎么寫

更新時間:2024-05-15 查看人數:92

物業(yè)公司行政獎罰作業(yè)規(guī)程怎么寫

包括什么內容

1. 獎勵制度

- 表揚與獎勵的標準

- 獎勵程序

- 獎勵形式與額度

2. 處罰制度

- 違規(guī)行為定義

- 紀律處分流程

- 處罰等級與標準

3. 申訴機制

- 申訴程序

- 申訴期限

- 復議規(guī)則

4. 實施與監(jiān)督

- 執(zhí)行責任部門

- 監(jiān)督與檢查

- 定期評估與調整

編制指南

1. 制定原則 1.1 公正公平:獎罰制度應基于員工的實際工作表現,避免個人偏見。 1.2 透明度:獎罰標準需公開,確保所有員工了解并理解。 1.3 鼓勵與約束并重:獎勵優(yōu)秀行為,同時也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

2. 制定流程 2.1 調研分析:收集員工意見,分析過往獎罰案例,識別改進點。 2.2 制定草案:依據公司政策和行業(yè)實踐,制定初步規(guī)程。 2.3 征求反饋:公示草案,征求員工及管理層意見。 2.4 完善修訂:根據反饋調整,確保規(guī)程合理可行。 2.5 批準實施:由公司高層審批后,正式發(fā)布執(zhí)行。

3. 操作要點 3.1 明確標準:具體描述獎勵和處罰的觸發(fā)條件,避免模糊地帶。 3.2 量化指標:盡可能使用量化的評價標準,便于操作和比較。 3.3 定期回顧:每年至少一次對規(guī)程進行評估和更新,保持其時效性。

復審規(guī)定

1. 復審啟動 1.1 自動復審:規(guī)程實施一年后自動啟動復審程序。 1.2 特殊情況:如遇到重大事件或員工普遍反映問題,可提前復審。

2. 復審流程 2.1 數據收集:收集過去一年的獎罰執(zhí)行記錄,分析效果。 2.2 回顧討論:組織相關部門和員工代表參與復審會議,討論規(guī)程的適應性。 2.3 修改建議:根據復審結果提出修改建議,形成新的草案。 2.4 決策與公布:提交公司決策層審批,通過后更新并公布新規(guī)程。

3. 申訴處理 3.1 提交申訴:員工對獎罰決定有異議時,可書面形式提出申訴。 3.2 申訴審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必要時可設立專門小組調查。 3.3 申訴結果:申訴處理結果應在收到申訴后的1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訴人。

本規(guī)程旨在建立一個公平、公正、透明的行政獎罰環(huán)境,激勵員工積極投入工作,同時規(guī)范行為,維護公司秩序。各層級管理者需嚴格遵守,確保獎罰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物業(yè)公司行政獎罰作業(yè)規(guī)程怎么寫范文

物業(yè)公司行政獎罰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1.0目的規(guī)范行政獎罰的標準及獎罰程序,確保公司行政獎罰有法可依,適度合理。

2. 0適用范圍適用于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人員的行政獎罰處理。

3. 0職責3.1總經理負責公司機關員工和管理處員工記大過與記大功以上行政獎罰決定的審批。

3. 2管理處主任負責管理處員工記大過與記大功(含)以下決定的審批。

3. 3人事負責公司行政獎罰工作的組織實施與決定復核。

3.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行政獎罰工作的提出。

4.0程序要點

4.1獎罰原則有功必獎,有過必罰,依法管理,執(zhí)法必嚴;

獎罰面前,人人平等。

4.2獎罰形式

4.2.1 獎勵: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晉升工資、晉職。

4.2.2 處罰: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級(薪)、解聘(勸退、解雇、自動離職)。

4.3獎罰標準

4.3.1 嘉獎1次獎1天崗位工資,警告1次扣1天崗位工資。

4.3.2 記小功1次獎3天崗位工資,記小過1次扣3天崗位工資。

4.3.3 記大功1次獎當月崗位工資,記大過1次扣當月崗位工資。

4.3.4 一年累計嘉獎3次者,加記小功1次;

一年累計記小功3次者,加記大功一次。

4.3.5 一年累計警告3次者,加記小過1次;

一年累計記小過3次者,加記大過一次。

4.3.6 一年累計記大功兩次,晉升一級工資,一年累計記大過兩次給予解聘。

4.4獎罰條件

4.4.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建議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獎勵:a)對提高公司信譽,做出顯著成績者;

b)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c)為保護公司、員工和顧客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

d)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績者;

e)嚴格控制費用,節(jié)約開支有顯著成績者;

f)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者;

g)在抗洪、滅火、防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者;

h)接待業(yè)主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評者;

i)工作中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影響較大者;

j)有效舉報違法、違規(guī)行為者;

k)在公司的重大活動服務過程中表現突出者;

l)其他應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行為。

4.4.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建議晉升、調薪獎勵:a)表現優(yōu)異,半年之內的月度績效考評分數有3次列本部門第一考;

b)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c)有突出才能,為公司急需者;

d)為同行業(yè)競相爭取者。

4.4.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警告處罰:a)上班時間處理私人事務者;

b)拖延執(zhí)行上級指令及時效制規(guī)定,影響工作進度,尚未造成損失者;

c)儀容不整,影響公司形象者;

d)在辦公室或公共場所發(fā)泄個人不滿情緒,造成不良影響者;

e)無故串崗、閑聊、亂丟果皮、雜物者;

f)未經主管領導同意私自調班、調休者;

g)使用 性或辱罵性語言者;

h)其他不認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為,需給予警告處分者。

4.4.4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記小過處分:a)一年內給予警告處分3次者;

b)違反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造成嚴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損失者;

c)捏造請假理由或偽造有薪假期證明,經查證屬實者;

a)公司機關員工工作時間睡覺者;

e)未經許可出借公司財物者;

f)辱罵同事或管理人員,情節(jié)嚴重者;

g)向他人誤傳個人或他人薪金數額者;

h)拾遺不報,造成不良影響者;

i)隨身攜帶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意他人打卡,涂卡、冒簽卡一次者;

j)曠工一天者;

k)擅自挪用公款在1000元(含)以下者;

l)管理處員工對住戶服務時,違反時效制規(guī)定,造成住戶投訴者;

m)其他有礙生產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經濟損失,須給予記小過處分者。

4.4.5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記大過處分:a)一年內給予記小過3次者;

b)造謠惑眾,挑撥是非,有事實證明但尚未告成惡劣影響者;

c)管理處員工工作時間睡覺者;

d)違反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損者;

e)私配辦公室、宿舍及營業(yè)區(qū)鑰匙者;

f)隨身攜帶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意他人打卡,涂卡、冒簽卡兩次以上者;

g)曠工兩天者;

h)明知有病而有意拒絕接受公司指定體檢、治療或防疫注射者;

i)故意浪費公司財務者;

j)擅自挪用公款1000~2022元者;

k)服務態(tài)度差,遭住戶合理投訴者;

l)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需給予記大過處分者。

4.4.6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建議給予降職、降薪處分:a)管理不善者;

b)多次重復違反公司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c)一年內記大過一次,記小過兩次者;

d)績效考評連續(xù)兩個月考評分數均為末位者;

e)其他須給予降職、降薪的處分者。

4.4.7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經營勸退。

勸退人員如果在試用期的,公司無須提前即可通知員工辦理正常離職手續(xù)。

勸退人員屬公司正式員工(含聘用工),一般情況下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或以一個月工資作補償后即該辭退員工(勞動合同特殊約定的按《合同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辦理):a)績效考評分數在60分以下者;

b)連續(xù)3個月考評分數均為末位者;

c)半年度或年度績效考評分數不合格者;

d)其他須給予勸退處分者。

4.4.8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解雇。

解雇員工無須提前通知,不給予工資以外的任何經濟補償,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關責任的權利:a)一年內給予記大過處分兩次者;

b)賭博、吸毒、盜竊或參與其他違法活動,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c)泄竅公司機密,貪污、挪用公款在2022元以上者;

d)在公司無理取鬧且先動手打人者;

e)造謠惑眾,挑撥是非或以強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罷工,情節(jié)嚴重者;

f)利用職務之便,收取他人賄賂為自已牟取私利者;

g)利用社會不良分子解決公司內部問題者;

h)擅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有損公司利益、聲譽者;

i)故意損壞公司設備、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j)遇非常事變,借故逃避義務,致使公司財物蒙受損失者;

k)對公司員工及其家屬實施威脅、暴行者;

l)長期遲到、早退者;

m)疏于職守,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n)向公司提供虛假證明或資料者;

o)服務態(tài)度惡劣,損害住戶或客戶利益,影響公司聲譽者;

p)竊取公司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q)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定,須給予解雇者。

4.5獎罰程序

4.5.1 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提出,辦公室給予《獎罰單》。

4.5.2 審核。

部門依據獎罰條件或(及)《績效考評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以下審核,并將審核意見記錄在“部門意見”欄,并簽名確認:a)建議內容是否真實、清楚、完整;

b)獎罰標準是否恰當。

4.5.3 辦公室復核。

辦公室依照用人部門上述程序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記錄在“辦公室意見”欄,并簽名確認:a)部門意見真實、獎罰恰當的按正常手續(xù)辦理;

b)經核查,用人部門意見不真實或獎罰標準欠恰當的,經與部門溝通后,由部門重新填寫《獎罰單》。

部門堅持已見的,辦公室須將調查情況附于《獎罰單》后一齊報總經理審批。

4.5.4 審批。

管理處主任負責管理處員工記大過與記大功以下決定的審批。

總經理負責其他決定的審批:a)用人部門和辦公室意見統(tǒng)一時,總經理(管理處主任)在一日內給予審批意見,由辦公室按正常手續(xù)辦理;

b)用人部門和辦公室門意見不統(tǒng)一時,總經理(管理處主任)在兩日內給予審批意見。

4.5.5 資料處理:a)涉及調薪的資料處理:――辦公室將審批后的《獎罰單》復印一份,復印件公布在“員工公告欄”內;

――原件附在《轉正/晉升/降職/調薪表》后,按《轉正/晉升/降職/調薪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處理。

b)勸退、解雇、自動離職人員資料的處理:――辦公室將審批后的《獎罰單》復印一份,復印件公布在“員工公告欄”內;

――原件附在《員工離職表》后按《員工離職、內部調職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辦理。

c)嘉獎、記小功、記大功、警告、記小過、記大過人員資料的處理:――辦公室將審批后的《獎罰單》復印兩份,原件存入員工本人人事檔案并記錄;

――一份復印件公布在“員工公告欄”內;

――一份復印件于次月初報財務部核發(fā)獎罰工資。

4.5.6 員工對獎罰有異議的按《員工投訴與行政復議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處理。

4.5.7 記錄:a)辦公室文員將員工獎罰情況記錄在《員工花名冊》及員工人事檔案的《員工記錄表》內;

b)辦公室文員將員工獎罰情況記錄在人事月報的《當月獎罰統(tǒng)計表》內,并于次月初與《獎罰單》一齊報財務部核發(fā)獎罰工資。

4.6本規(guī)程作為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勸退、解雇等人事處理工作的依據之一。

5.0記錄《獎罰單》6.0相關支持文件

6.1《轉正/晉升/降職/調薪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2《員工離職、調職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3《員工投訴行政復議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4《人事月報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獎罰單部門獎罰人員姓名職位工號獎罰事實記錄:建議人簽名/日期:部門負責人意見:簽名/日期:管理處主任意見:簽名/日期:辦公室意見:簽名/日期:總經理意見:簽名/日

第2篇 物業(yè)公司行政獎罰作業(yè)規(guī)程

物業(yè)公司行政獎罰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1.0目的

規(guī)范行政獎罰的標準及獎罰程序,確保公司行政獎罰有法可依,適度合理。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下人員的行政獎罰處理。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公司機關員工和管理處員工記大過與記大功以上行政獎罰決定的審批。

3.2管理處主任負責管理處員工記大過與記大功(含)以下決定的審批。

3.3人事負責公司行政獎罰工作的組織實施與決定復核。

3.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行政獎罰工作的提出。

4.0程序要點

4.1獎罰原則

有功必獎,有過必罰,依法管理,執(zhí)法必嚴;獎罰面前,人人平等。

4.2獎罰形式

4.2.1獎勵: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晉升工資、晉職。

4.2.2處罰: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級(薪)、解聘(勸退、解雇、自動離職)。

4.3獎罰標準

4.3.1嘉獎1次獎1天崗位工資,警告1次扣1天崗位工資。

4.3.2記小功1次獎3天崗位工資,記小過1次扣3天崗位工資。

4.3.3記大功1次獎當月崗位工資,記大過1次扣當月崗位工資。

4.3.4一年累計嘉獎3次者,加記小功1次;一年累計記小功3次者,加記大功一次。

4.3.5一年累計警告3次者,加記小過1次;一年累計記小過3次者,加記大過一次。

4.3.6一年累計記大功兩次,晉升一級工資,一年累計記大過兩次給予解聘。

4.4獎罰條件

4.4.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建議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獎勵:

a)對提高公司信譽,做出顯著成績者;

b)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c)為保護公司、員工和顧客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

d)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績者;

e)嚴格控制費用,節(jié)約開支有顯著成績者;

f)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者;

g)在抗洪、滅火、防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者;

h)接待業(yè)主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評者;

i)工作中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影響較大者;

j)有效舉報違法、違規(guī)行為者;

k)在公司的重大活動服務過程中表現突出者;

l)其他應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行為。

4.4.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建議晉升、調薪獎勵:

a)表現優(yōu)異,半年之內的月度績效考評分數有3次列本部門第一考;

b)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c)有突出才能,為公司急需者;

d)為同行業(yè)競相爭取者。

4.4.3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警告處罰:

a)上班時間處理私人事務者;

b)拖延執(zhí)行上級指令及時效制規(guī)定,影響工作進度,尚未造成損失者;

c)儀容不整,影響公司形象者;

d)在辦公室或公共場所發(fā)泄個人不滿情緒,造成不良影響者;

e)無故串崗、閑聊、亂丟果皮、雜物者;

f)未經主管領導同意私自調班、調休者;

g)使用褻瀆性或辱罵性語言者;

h)其他不認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為,需給予警告處分者。

4.4.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記小過處分:

a)一年內給予警告處分3次者;

b)違反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造成嚴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損失者;

c)捏造請假理由或偽造有薪假期證明,經查證屬實者;

a)公司機關員工工作時間睡覺者;

e)未經許可出借公司財物者;

f)辱罵同事或管理人員,情節(jié)嚴重者;

g)向他人誤傳個人或他人薪金數額者;

h)拾遺不報,造成不良影響者;

i)隨身攜帶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意他人打卡,涂卡、冒簽卡一次者;

j)曠工一天者;

k)擅自挪用公款在1000元(含)以下者;

l)管理處員工對住戶服務時,違反時效制規(guī)定,造成住戶投訴者;

m)其他有礙生產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經濟損失,須給予記小過處分者。

4.4.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記大過處分:

a)一年內給予記小過3次者;

b)造謠惑眾,挑撥是非,有事實證明但尚未告成惡劣影響者;

c)管理處員工工作時間睡覺者;

d)違反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損者;

e)私配辦公室、宿舍及營業(yè)區(qū)鑰匙者;

f)隨身攜帶考勤卡,代他人打卡,授意他人打卡,涂卡、冒簽卡兩次以上者;

g)曠工兩天者;

h)明知有病而有意拒絕接受公司指定體檢、治療或防疫注射者;

i)故意浪費公司財務者;

j)擅自挪用公款1000~2000元者;

k)服務態(tài)度差,遭住戶合理投訴者;

l)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需給予記大過處分者。

4.4.6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建議給予降職、降薪處分:

a)管理不善者;

b)多次重復違反公司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但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c)一年內記大過一次,記小過兩次者;

d)績效考評連續(xù)兩個月考評分數均為末位者;

e)其他須給予降職、降薪的處分者。

4.4.7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經營勸退。勸退人員如果在試用期的,公司無須提前即可通知員工辦理正常離職手續(xù)。勸退人員屬公司正式員工(含聘用工),一般情況下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或以一個月工資作補償后即該辭退員工(勞動合同特殊約定的按《合同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辦理):

a)績效考評分數在60分以下者;

b)連續(xù)3個月考評分數均為末位者;

c)半年度或年度績效考評分數不合格者;

d)其他須給予勸退處分者。

4.4.8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建議給予解雇。解雇員工無須提前通知,不給予工資以外的任何經濟補償,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關責任的權利:

a)一年內給予記大過處分兩次者;

b)賭博、吸毒、盜竊或參與其他違法活動,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c)泄竅公司機密,貪污、挪用公款在2000元以上者;

d)在公司無理取鬧且先動手打人者;

e)造謠惑眾,挑撥是非或以強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罷工,情節(jié)嚴重者;

f)利用職務之便,收取他人賄賂為自已牟取私利者;

g)利用社會不良分子解決公司內部問題者;

h)擅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有損公司利益、聲譽者;

i)故意損壞公司設備、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j)遇非常事變,借故逃避義務,致使公司財物蒙受損失者;

k)對公司員工及其家屬實施威脅、暴行者;

l)長期遲到、早退者;

m)疏于職守,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n)向公司提供虛假證明或資料者;

o)服務態(tài)度惡劣,損害住戶或客戶利益,影響公司聲譽者;

p)竊取公司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q)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定,須給予解雇者。

4.5獎罰程序

4.5.1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提出,辦公室給予《獎罰單》。

4.5.2審核。部門依據獎罰條件或(及)《績效考評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以下審核,并將審核意見記錄在“部門意見”欄,并簽名確認:

a)建議內容是否真實、清楚、完整;

b)獎罰標準是否恰當。

4.5.3辦公室復核。辦公室依照用人部門上述程序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記錄在“辦公室意見”欄,并簽名確認:

a)部門意見真實、獎罰恰當的按正常手續(xù)辦理;

b)經核查,用人部門意見不真實或獎罰標準欠恰當的,經與部門溝通后,由部門重新填寫《獎罰單》。部門堅持已見的,辦公室須將調查情況附于《獎罰單》后一齊報總經理審批。

4.5.4審批。管理處主任負責管理處員工記大過與記大功以下決定的審批??偨浝碡撠熎渌麤Q定的審批:

a)用人部門和辦公室意見統(tǒng)一時,總經理(管理處主任)在一日內給予審批意見,由辦公室按正常手續(xù)辦理;

b)用人部門和辦公室門意見不統(tǒng)一時,總經理(管理處主任)在兩日內給予審批意見。

4.5.5資料處理:

a)涉及調薪的資料處理:

――辦公室將審批后的《獎罰單》復印一份,復印件公布在“員工公告欄”內;――原件附在《轉正/晉升/降職/調薪表》后,按《轉正/晉升/降職/調薪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處理。

b)勸退、解雇、自動離職人員資料的處理:

――辦公室將審批后的《獎罰單》復印一份,復印件公布在“員工公告欄”內;

――原件附在《員工離職表》后按《員工離職、內部調職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辦理。c)嘉獎、記小功、記大功、警告、記小過、記大過人員資料的處理:

――辦公室將審批后的《獎罰單》復印兩份,原件存入員工本人人事檔案并記錄;

――一份復印件公布在“員工公告欄”內;

――一份復印件于次月初報財務部核發(fā)獎罰工資。

4.5.6員工對獎罰有異議的按《員工投訴與行政復議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處理。

4.5.7記錄:

a)辦公室文員將員工獎罰情況記錄在《員工花名冊》及員工人事檔案的《員工記錄表》內;

b)辦公室文員將員工獎罰情況記錄在人事月報的《當月獎罰統(tǒng)計表》內,并于次月初與《獎罰單》一齊報財務部核發(fā)獎罰工資。

4.6本規(guī)程作為員工轉正、晉升、降級、調薪、勸退、解雇等人事處理工作的依據之一。

5.0記錄

《獎罰單》

6.0相關支持文件

6.1《轉正/晉升/降職/調薪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2《員工離職、調職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3《員工投訴行政復議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6.4《人事月報管理標準作業(yè)規(guī)程》

獎罰單

部門

獎罰人員姓名

職位

工號

獎罰事實記錄:

建議人簽名/日期:

部門負責人意見:

簽名/日期:

管理處主任意見:

簽名/日期:

辦公室意見:

簽名/日期:

總經理意見:

物業(yè)公司行政獎罰作業(yè)規(guī)程怎么寫

包括什么內容1.獎勵制度-表揚與獎勵的標準-獎勵程序-獎勵形式與額度2.處罰制度-違規(guī)行為定義-紀律處分流程-處罰等級與標準3.申訴機制-申訴程序-申訴期限-復議規(guī)則4.實施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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