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軌道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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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軌道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重型軌道車作為鐵路施工和維護的重要設備,其安全操作規(guī)程至關重要。以下是關鍵的操作環(huán)節(jié):
1. 車輛檢查:在啟動前,必須對軌道車進行全面檢查,包括發(fā)動機、剎車系統(tǒng)、燈光、信號裝置以及行車軌道狀況。
2. 駕駛準備:駕駛員需持有有效駕駛證件,并熟悉車輛性能及操作方法,確保身體狀況良好,無飲酒或服用影響駕駛的藥物。
3. 起動與行駛:起動時應緩慢平穩(wěn),遵循信號指示,不得超速或擅自偏離指定線路。
4. 裝載與卸載:裝載貨物時要確保平衡,防止超載,卸貨時要確保周圍安全,避免貨物滑落。
5. 應急處理:遇到緊急情況,如剎車失靈、軌道異常等,要立即停車并啟動應急程序,通知相關人員。
6. 停車與保養(yǎng):停車時應選擇安全地點,關閉電源,進行必要的日常保養(yǎng)工作。
篇2
重型軌道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重型軌道車是鐵路系統(tǒng)中的重要設備,主要用于軌道維護、施工和救援作業(yè)。為確保操作安全,以下是一些關鍵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前檢查:
- 仔細檢查車輛各部件,包括發(fā)動機、剎車系統(tǒng)、燈光、信號裝置等,確保其功能正常。
- 確認燃油量充足,電氣設備無漏電現(xiàn)象。
2. 啟動與行駛:
- 按照規(guī)定程序啟動車輛,避免突然啟動或急剎車,保持平穩(wěn)駕駛。
- 行駛中注意觀察前方線路情況,遵守速度限制,特別是在曲線、坡道和視線不良地段。
3. 工作操作:
- 在進行軌道作業(yè)時,必須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信號燈。
- 使用吊車或裝載設備時,確保負載平衡,避免超載。
4. 應急處理:
- 遇到緊急情況,立即按下緊急停車按鈕,并向相關人員報告。
- 熟悉并掌握車輛的應急設備使用方法,如滅火器、逃生設備等。
5. 維護保養(yǎng):
- 定期進行車輛保養(yǎng),及時更換磨損部件,保證設備良好狀態(tài)。
- 記錄每次操作后的車輛狀況,為后續(xù)維護提供參考。
篇3
重型軌道車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檢查與準備
1. 檢查軌道車的動力系統(tǒng),包括發(fā)動機、燃油、機油和冷卻液的狀態(tài),確保其正常。
2. 確認剎車系統(tǒng)功能良好,制動器無異常磨損。
3. 檢查車輛懸掛、轉向及傳動裝置,確保無松動、損壞或異常聲音。
4. 核實電氣系統(tǒng),包括燈光、信號和儀表工作正常。
5. 檢查車載工具和安全設備,如滅火器、警告標志和應急設備。
二、操作流程
1. 啟動前,鳴笛示意周圍人員注意。
2. 輕踩油門,啟動發(fā)動機,待轉速穩(wěn)定后,緩慢釋放離合器,平穩(wěn)起步。
3. 行駛過程中,保持規(guī)定的速度,根據(jù)路況適時調整擋位。
4. 停車時,提前減速,選擇平坦安全地點,拉起手剎,關閉電源。
5. 在軌道作業(yè)時,嚴格遵守信號指示,確保與其它車輛、設備的安全間距。
三、維護保養(yǎng)
1. 定期進行機油更換、濾芯清潔、剎車片檢查等保養(yǎng)工作。
2. 每次作業(yè)后,清理車輛上的塵土和雜物,防止影響設備性能。
3. 存放時,應將車輛停放在干燥通風的車庫內,避免雨雪侵蝕。
重型軌道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1.出車前的準備
1.1司機必須崗前培訓合格。“四證”齊全、有效,方可出乘.
1.2由副司機清點、檢查“通訊信號裝置”、“安全防護用品”、主要工具、備品數(shù)量是否齊全、可靠;有關備品鑒定期有效。
2 .發(fā)動機啟動前的檢查
2.1檢查燃油箱、冷卻水箱的油、水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值。
2.2檢查柴油機油底殼、車軸齒輪軸箱、液力變速箱、空氣壓縮機等部位的液面高度是否達標。
2.3檢查各皮帶輪張緊度是否合適。
2. 4檢查各風包及油水分離器的集水和油污是否排凈。
2.5檢查各部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2. 6檢查并確各操作手柄在“指定位置”。
3 發(fā)動機的啟動
3.1打開電源總開關。
3. 2啟動發(fā)動機時必須擰緊手制動。
3.3連續(xù)啟動時間不得超過10s,每次啟動間隔30s,連續(xù)三次仍無法啟動應停機檢查。
3.4發(fā)動機中速運轉3-5min檢查:
3.4.1操縱端各儀表讀數(shù)是否正常。
3.4.2總風包壓力是否升到0.686mpa(7kg/cm2)。
3. 5確認三項安全設備技術狀態(tài)是否良好、可靠。
3. 6制動試驗檢查;
3. 6.1動車前,經司機確認由副司機撤除止輪器。
3.6.2在制動保壓狀態(tài)下,泄漏每分鐘不得大于20kpa。檢查制動器是否安全、可靠。
3. 7檢查車輛之間的連接是否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標準。
3. 8確保各部件運轉情況良好后,方可出乘作業(yè)。
4 行駛注意事項
4.1嚴禁超長、超重、偏載。
4. 2司機要密切注意地面信號變化,如與機車信號不一致時,必須以地面信號為準。
4. 3必須執(zhí)行“高聲呼喚,手比眼看”的呼喚應答制度。
4. 4運行中本務機嚴禁關閉監(jiān)控裝置。當監(jiān)控裝置發(fā)生故障無法恢復時,司機應及時向車站和列車調度報告,并作好記錄。
4. 5必須按機車監(jiān)控裝置所規(guī)定的行駛速度駕駛.。
4.6制動操作
4.6.1正常停車制動應分次減壓,初次減壓量為50kpa,最大量為140kpa。
4.6.2緊急情況停車,緊急制動同時切斷發(fā)動機動力,并立即撒沙。開車前檢查各部位,確認無異常方準再次啟動。
4.7使用逆轉機轉換行駛方向必須在停車后進行。
4.8通過車站、道口、道岔、曲線、橋梁、路、施工地段時應加強了望,適當減速并鳴笛(限鳴區(qū)域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9下坡道操縱,嚴禁發(fā)動機熄火、空擋溜放。保證風壓不低于500kpa。
4.10雨、雪、霧、霜及大風等惡劣條件下行駛時,要加強了望,及時鳴笛,必要時開燈行駛,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4.11中間站停車超過5分鐘,副司機應下車檢查走行裝置、制動系統(tǒng)狀態(tài)和軸箱溫度,并觀察各部有無漏油、漏水、漏風情況。
4. 12在區(qū)間被迫停車不能繼續(xù)運行時,應立即通知車站值班員,并作到:
4.12.1鳴示一長三短聲的報警信號,并電告兩端車站;
4.12.2立即按規(guī)定設好防護,影響鄰線行車時,應立即進行防護;
4.12.3需要救援時,立即通知車站值班員,已求救援后,不得繼續(xù)動車。
4.13中間站等會列車時,應在保壓位停車,開車前緩解,并確認制動風壓符合規(guī)定。
4.14需要站內停車過夜時,車上應設置雙面紅色燈光防護,并使用手制動,車上應有留守人員, 并通知調度。
4.15停留超過20分鐘在開車前,司機必須進行制動試驗,列車管壓應不低于500kpa。
4.16新軌道車磨合運行
4.16.1最初1000km運行期間內,不能滿負荷、長距離、高速度下運行,負荷應不超過額定值的70%。
4.16.2第一次更換發(fā)動機、變速速箱、換向箱、車軸齒輪箱、空壓機潤滑油、液力變速箱傳動油,應將原油全部放掉并進行清洗,不得將不同牌號的油混合使用。
5. 調車、轉線、連掛車輛作業(yè)
5.1必須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速度:
5.1.1空線上運行時,不得超過40km/h;
5.1.2推進運行時,不得超過30km/h;
5.1.3調車作業(yè)有乘坐人員或裝載危險品超線貨物的車輛時,不得超過30km/h;
5.1.4接近被連掛車輛時,按規(guī)定限速,距被掛車2米前一度停車;
5.1.5在盡頭線上調車時,應有10米的安全距離;
5.1.6遇特殊情況,必須接近于10m時,副司機須下車指揮,嚴格控制速度。
5. 2由車站進入專用線時:
5.2.1應執(zhí)行一度停車確認制.
5.2.2信號不清不準動車;
5.2.3按規(guī)定限速
5.2.4需停車時,必須停在警沖標內方,并做好防溜、防撞;
5.3連掛推進時(要先試拉),速度不得超過30km/h,嚴禁跨越區(qū)間推行。
5. 4在封鎖區(qū)間或“天窗”時間內應作到:
5.4.1指定人員用對講機及手持信號位于車輛運行前端引導,以便及時停車;
5.4.2按規(guī)定速度運行;
5.5下列情況禁止學習司機駕駛軌道車:
運輸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夜間行車、搶險運輸、人員運輸、站場轉線、復線逆行、在封鎖施工區(qū)間內運行。
5. 6電氣化線上使用軌道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5.6.1嚴禁攀登軌道車車棚頂;
5.6.2任何人員及其攜帶的物體與接觸網(wǎng)設備的帶電部分需保持2m以上距離;
5.6.3裝卸鋼軌、軌枕、長大工具及物料時,只許平移,嚴禁豎立;
5.6.4所有工具不得高抬;
5.6.5不得用竹竿等物做測量貨物裝卸高度等接近接觸網(wǎng)的作業(yè);
5. 7出乘人員必須按“防火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6收車后作業(yè)
6.1停車前,應低速運轉3-5分鐘,使發(fā)動機各部均勻冷卻。
6.2將制動手柄放在制動位置,換向手柄置“0”位。車輛前后下好止輪器。
6.3放凈儲風缸、油水分離器的積水和雜物。
6.4冬季應放凈發(fā)動機缸體體及水箱內的冷卻水。
6.5關閉電源,做好防火工作。
6. 6認真填寫運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