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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在工程質量管理中,考核制度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常見的考核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工程質量標準執(zhí)行情況:評估項目團隊是否嚴格遵守設計規(guī)范、施工標準和行業(yè)規(guī)定。
2. 施工過程控制:考察對材料檢驗、工序驗收、質量記錄等方面的管理力度。
3. 故障與缺陷處理:檢查對質量問題的識別、報告和糾正措施的執(zhí)行效率。
4. 安全生產與環(huán)境保護:衡量工程實施過程中對人員安全和環(huán)境影響的控制水平。
5. 團隊協作與溝通:評估團隊成員間的信息共享、協調配合能力。
內容是什么
這些考核內容的具體實施應包括定期的質量檢查、內部審計和第三方評估。檢查過程中,不僅要關注最終結果,更要重視過程控制,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符合質量要求。例如,通過現場抽查、材料檢驗報告審核等方式,確保使用的材料和工藝符合標準。對安全生產和環(huán)保的考核,需定期進行安全培訓,確保員工了解并遵守相關規(guī)程,減少事故風險。
在團隊協作與溝通方面,可以通過團隊建設活動、項目會議記錄、工作匯報等手段,評估團隊的協作效率和信息流通效果。對于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改進措施,并跟蹤整改情況,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規(guī)范
制定明確的考核標準和評分體系是保證公平、公正的關鍵。標準應涵蓋上述各項內容,并細化為可量化的指標,如合格率、及時處理問題的比例等。建立嚴格的考核流程,包括考核發(fā)起、執(zhí)行、評審和反饋等環(huán)節(jié),確保考核的嚴謹性和透明度。
此外,考核結果應與激勵機制掛鉤,如績效獎金、晉升機會等,以激發(fā)團隊成員的積極性和責任感。對考核結果進行定期分析,找出問題根源,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
重要性
工程質量考核制度的實施,旨在提高工程項目的質量和安全性,保障投資效益,維護企業(yè)聲譽。它不僅有助于發(fā)現問題,防止?jié)撛陲L險,還能提升團隊的專業(yè)技能和協作能力,促進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質量考核制度,是企業(yè)管理層必須高度重視的一項工作。通過有效的考核,我們能夠打造出一支高效、專業(yè)、質量意識強的工程團隊,從而確保每一個工程項目都能達到預期的質量標準,贏得客戶的信賴與滿意。
工程質量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掘進工程質量考核制度
(一)為加強井下掘進工作面巷道的工程質量,促進工程質量管理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掘進專業(yè)“管理制度”對掘進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成立工程質量考核領導小組,由技術部門負責編制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考核標準和考核計劃,由煤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掘進過程中因地質條件變化需改變巷道布置、斷面、支護參數時,技術部門及時調整考核計劃。
(三)煤礦設立專職工程質量考核員,每個掘進工作面每班設一名兼職工程質量管理員進行工程質量現場監(jiān)督檢查,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做好原始檢查記錄。
(四)專職工程質量考核員上井后,根據檢查原始記錄,認真填寫工程質量考核評定表。
(五)掘進工作面必須配齊質量檢查的各種工器具。現場檢查必須使用工器具進行,取得現場準確的數據資料。
(六)每月技術部門必須組織相關人員按掘進巷道工程質量標準及設計要求對掘進巷道工程質量進行一次驗收,做好記錄。
(七)掘進工作面必須進行施工技術工作月度總結,認真填寫《掘進巷道施工技術工作月度總結表》;掘進巷道單項工程完工后要進行竣工驗收,編制《掘進巷道竣工驗收報告》。
第2篇 某礦掘進工程質量考核制度
(一)為加強井下掘進工作面巷道的工程質量,促進工程質量管理程序化、標準化、科學化。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掘進專業(yè)“管理制度”對掘進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成立工程質量考核領導小組,由技術部門負責編制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考核標準和考核計劃,由煤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掘進過程中因地質條件變化需改變巷道布置、斷面、支護參數時,技術部門及時調整考核計劃。
(三)煤礦設立專職工程質量考核員,每個掘進工作面每班設一名兼職工程質量管理員進行工程質量現場監(jiān)督檢查,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做好原始檢查記錄。
(四)專職工程質量考核員上井后,根據檢查原始記錄,認真填寫工程質量考核評定表。
(五)掘進工作面必須配齊質量檢查的各種工器具?,F場檢查必須使用工器具進行,取得現場準確的數據資料。
(六)每月技術部門必須組織相關人員按掘進巷道工程質量標準及設計要求對掘進巷道工程質量進行一次驗收,做好記錄。
(七)掘進工作面必須進行施工技術工作月度總結,認真填寫《掘進巷道施工技術工作月度總結表》;掘進巷道單項工程完工后要進行竣工驗收,編制《掘進巷道竣工驗收報告》。
第3篇 工程質量考核檢查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掘進巷道工程質量管理,杜絕頂板事故出現,強化工程質量管理力度,將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落實到實際工作中,確保掘進巷道的工程質量,特制定掘進巷道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
一、成立掘進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小組:
隊長、副隊長、技術員每天不定期對三班進行監(jiān)督檢查,確保各項工程質量達標。
跟班隊長、班組長對當班工程質量全面檢查,確保質量合格。
二、工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工程質量管理小組職責:全面組織負責本隊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zhí)行公司和礦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會議精神,主持安排、落實、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二)、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公司和礦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會議精神,制定落實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和制度,安排、落實、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三)、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礦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制度和工程質量管理各項工作,制定本隊的工程質量制度和工作,處理隱患和解決工程質量問題。
三、工程質量管理目標:
實現錨桿(索)零失效,錨桿(索)無松動,確保支護質量合格。
四、管理要求:
(一)、必須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檢查驗收、考核制度。
(二)、跟班干部必須對當班的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當班跟班干部必須在下班前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當班發(fā)現問題當班解決。
(三)、在管理考核制度上必須做到精細化、詳細化到每個施工環(huán)節(jié),每個施工工序必須落實到人頭上,誰施工誰負責,升井后由跟班干部給予考核,當天兌現。
(四)、實行專人負責現場管理、監(jiān)督檢查驗收工程質量,每班由班組長負責對當班工程質量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要求現場立即停工整改,工程質量對照標準要求檢查,并有檢查記錄。
(五)、每個班組必須配備一把力距扳手,把當班所打的錨桿螺帽上緊,做到無松動,托盤緊貼壁面,頂錨桿扭力不小于120nm,幫錨桿扭力不小于80nm。
(六)、每個掘進面必須有一臺拉拔機,按規(guī)定對錨桿錨索錨固力進行檢測(拉拔試驗),頂錨桿拉拔力不小于80kn,幫錨桿拉拔力不小于60kn,錨索拉拔力不小于320kn,每次拉拔檢測必須有記錄。如小于或失效應立即重新補打錨桿錨索。
(七)、必須把當天進度及工程質量存在的問題上報調度中心,不匯報或匯報不實者對單位給予考核
五、工程質量考核辦法
嚴格貫徹執(zhí)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中的巷道掘進工程質量標準及檢查驗收評分辦法和設計及作業(yè)規(guī)程,嚴格貫徹執(zhí)行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嚴把工程質量關。
(一)、每個錨桿孔都要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使用錨固劑數量,且扭矩力和拉拔力滿足設計要求。錨固劑使用數量少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錨桿扭矩達不到規(guī)定的;錨桿拉拔力達不到規(guī)定的,一處不符合要求處罰責任人20工分,連帶班組長15工分,跟班隊長10工分。
(二)、錨桿安裝必須牢固,托盤基本密貼壁面,未接觸部位必須楔緊,不松動,錨桿支護的排距為1000mm,間距為900mm(如特殊情況在規(guī)程措施中明確),錨索的間距為1600mm,排距為1000mm,間排距允許偏差為-100mm--100mm。錨桿外露長度控制在10mm~50mm;錨索的外露長度控制在150mm--250mm有偏差超過允許值的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一處不符合要求處罰責任人20工分,連帶班組長15工分,跟班隊長10工分。
(三)、錨桿質量必須合格,使用不合格的錨桿,對使用班組處罰10工分/根。
(四)、采用不合格托盤的,每處處罰責任人10工分。
(五)、錨桿外露超長鋸短的,每根處罰責任人10工分。
(六)、按照設計缺失錨桿的,每缺少一根處罰責任人40工分。
(七)、錨索托盤松動或未上托盤,每處處罰責任人100工分。
(八)、錨索未按照設計缺失的,每缺一根處罰責任人100工分。
(九)、采用錨網加鋼帶支護時,每一排鋼帶與鋼帶必須連成一體。鋼帶不搭接的,每處處罰10工分。
(十)、網與網必須連成整體,且搭接長度不小于100mm,網片搭接處必須用鐵絲連接,雙扣連網,連扣為三花形布置,扣間距不大于100mm,每扣鐵絲不小于2股,連網扣牢固。有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條的,每一處處罰10工分。
(十一)、金屬網未鋪到底,每米處罰10工分。
(十二)、巷道偏離中線設計最大允許值偏差的,每米處罰20工分。
(十三)、巷道寬度偏差值小于設計允許值的,每處處罰20工分。
(十四)、巷道高度偏差值小于設計允許值的,每處處罰20工分。
(十五)、巷道寬度偏差值大于設計允許值的,每處處罰20工分。
(十六)、巷道高度偏差值大于設計允許值的,每處處罰20工分。
以上規(guī)定必須要嚴格執(zhí)行,領導小組務必要認真檢查、驗收、考核、落實。如果工程質量出了問題組長負主要責任。
第4篇 礦井工程質量標準化考核制度
為使我礦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共分八項,滿分100分,分別是:安全管理5分,工程設備質量管理25分,事故處理5分,隱患及整改35分,安全技術管理及職工安全培訓5分,三違情況10分,安全儀器儀表及安全設施使用與管理5分,文明生產10分。根據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完成情況單項考核,分別評分,小項分扣完為止。
二、各單位得分低于90分(含90分)者,每少5分(含5分)下浮月工資總額的1%,依此類推。
三、各單位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實現安全無事故,完成生產任務工程,質量標準化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按采隊4000元、掘進隊2000元,巷修隊1000元、服務隊500元的標準獎勵。
四、工程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負責對各單位如實考核,勞資科、財務科落實獎懲。
五、每月提取0.2元/噸作為工程質量標準化獎勵基金。獎勵資金來源于獎勵基金和工程質量罰款。
第5篇 公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考核告知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推進法制化、規(guī)范化進程,構建誠信體系與公路建設市場聯動,明確質量、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質量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2年版)、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部《公路建設監(jiān)督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qū)公路建設管理辦法》、《公路工程質量檢驗標準》(2004年版)、《臨河區(qū)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臨河區(qū)農村公路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等法律、法規(guī)、制度,結合臨河區(qū)農村公路建設實際,特制訂臨河區(qū)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考核告知制度(以下簡稱“告知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交通局組織的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對全區(qū)農村公路和地方公路建設工程的新建、改建、續(xù)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其主要從業(yè)人員施工期間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查行為。
第三條 本制度中告知指建設過程中由臨河區(qū)交通局主管部門或其監(jiān)督機構向中標企業(yè)法人單位告知其在項目管理中違反質量安全生產的有關法規(guī)、技術規(guī)程、強制性條文規(guī)定造成在施工過程中可能導致人員群死群傷和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四條 本制度告知事項由區(qū)交通局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提出并對督查或監(jiān)督記錄負責,分管領導、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后發(fā)出。本制度將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結果納入實績考核。
第五條 本制度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長效管理”的原則。
第二章 施工企業(yè)質量管理告知內容
第六條 施工單位進場要求:
1、駐地建設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2-0.5分;
2、工程概況、組織機構、質量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崗位責任制、施工組織計劃等項目圖標不健全或未上墻及相關施工規(guī)程規(guī)范用書不健全的每項扣除0.2分;
3、進場人員不滿足招投標文件要求,包括人員姓名與招投標文件不符、人員資審低于招標文件、人員數量不滿足招投標文件要求,項目經理、總工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5分,其他人員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機械或拌合設備不能滿足合同及施工工藝要求;試驗、測量儀器、整理資料必須的電腦、打印機、復印機不滿足工地要求的,主要機械或拌合設備不足的,扣除0.2分,試驗、測量儀器不足的,扣除0.2分;
5、各項進場原材料未辦許可證未批復進行施工作業(yè)的,扣除0.3分;
6、已開工未能履行開工報告批復手續(xù)的,扣除0.2分。
第七條 施工單位內業(yè)資料管理情況:
1、無內業(yè)資料管理制度,責任人不明確的,扣除0.2分;
2、內業(yè)資料原始數據有錯誤、抄襲、復印、偽造,有意涂改、弄虛作假現象或施工原始記錄缺失的,扣除0.4分;
3、分部、分項工程劃分不符合要求或未經業(yè)主、監(jiān)理簽證就進行下步工序作業(yè)的,扣除0.2分;
4、內業(yè)資料整理無序,歸檔不規(guī)范,不整齊、整潔,原始資料不齊全或簽字不齊全或以筆記代替表格,填寫不規(guī)范、用語不當,日期、計算有誤的,扣除0.3分;
第八條 施工現場管理情況:
1、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施工材料亂堆亂放,施工機械亂停亂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對有關的上級單位要求不落實或超時限辦理,不按要求書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時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2分;
3、使用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構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進行返工;
4、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有一次不在現場、在崗不作為,有失職行為的,扣除0.3分;
5、違反設計要求、不符合施工規(guī)范違規(guī)操作進行工序作業(yè)的,扣除0.2分,并進行返工;
6、應通知監(jiān)理檢驗的關鍵工序、隱蔽工程無影像資料或不報驗的,扣除0.2分;
7、不按規(guī)程進行自檢,檢測項目自檢率低于規(guī)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三章 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告知內容
第九條 施工人員駐地管理情況;
1、駐地工人宿舍整潔衛(wèi)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離廚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項要求的,扣除0.4分;
2、駐地廚房衛(wèi)生、廚師健康證及食品衛(wèi)生安全協議未落實的,扣除0.3分;
3、非專職電工私拉亂接電源的,扣除0.3分;
第十條 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內業(yè)情況:
1、新入場的施工人員未經過施工單位施工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專職安全員未持證上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產內業(yè)資料、安全生產使用費用臺賬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保險責任:企業(yè)應健全保險責任制度,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工人意外保險不落實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員日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由施工單位工地安全員組織進行,日常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檢查每天都要進行,安全生產要警鐘長鳴,每周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學習。日常培訓教育、組織安全生產學習和安全生產檢查要有記錄并建立臺賬;日常培訓教育、組織安全生產學習和安全生產檢查(要求有日志)情況每周上報區(qū)交通局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不滿足此項要求的,扣除0.4分;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1、大型機械作業(yè)及瀝青攤鋪期間施工人員不配穿(戴)安全帽及安全反光馬夾的發(fā)現一次扣除0.5分,連續(xù)兩次檢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各種警示標示、標志牌、安全生產宣傳標語(條幅)、宣傳欄應按規(guī)定規(guī)范、整齊安放,缺失者扣除0.5分,連續(xù)兩次檢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危險地點、危險區(qū)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或設置警示標志的,扣除0.4分;
4、起吊設備起吊及自卸車作業(yè)必須由專人指揮、無安全警示、警戒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的,扣除0.3分;
5、“三類人員”(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缺失者有一例,扣除0.3分;
6、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工作人員隨時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施工企業(yè)工地安全員必須堅守崗位,脫崗一次扣除0.4分;在崗不盡職盡責的,扣除0.3分;
7、不按區(qū)交通局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工作人員提出的整改時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發(fā)現一次,扣除0.4分;
8、施工單位應制定與其施工性質相關聯的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活動,無應急預案、沒有開展演練活動的,扣除0.3分;
第四章 施工監(jiān)理管理告知內容
第十二條 施工監(jiān)理進場情況:
1、駐地建設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3分;
2、工程概況、組織機構、質量保證體系、安全監(jiān)督體系、工程管理制度、監(jiān)理崗位責任制等項圖表未上墻及工程監(jiān)理規(guī)程規(guī)范用書不落實的,扣除0.4分;
3、進場人員不滿足招投標文件要求包括人員姓名與招投標文件不符、人員資審低于招標文件、人員數量不滿足招投標文件要求的,監(jiān)理工程師、專業(yè)監(jiān)理不符合規(guī)定的,扣除0.5分,其他人員不符合規(guī)定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交通工具、辦公設備不能滿足合同及施工工藝要求的扣除0.2分,試驗、測量儀器不滿足工地要求的,扣除0.2分;
5、重要配比、材料、構配件等許可標準不符合要求或不準確造成施工失誤的,扣除0.2分;
6、已開工未履行開工報告批復手續(xù)的,扣除0.2分。
第十三條 施工監(jiān)理內業(yè)資料管理情況:
1、無內業(yè)資料管理制度,責任人不明確的,扣除0.2分;
2、抽檢原始資料數據有錯誤、抄襲、復印、偽造、有意涂改、弄虛作假現象或抽檢原始記錄缺失、施工方替整理資料的,扣除0.2-0.5分;
3、分部、分項工程劃分不符合要求或質量評定不及時,未經業(yè)主簽證就進行下步工序作業(yè)的,扣除0.2分;
4、內業(yè)資料整理無序,歸檔不規(guī)范,不整齊、整潔的;原始資料不齊全或簽字不齊全或以筆記代替表格,填寫不規(guī)范,用語不當,日期、計算有誤的,扣除0.2分;
5、監(jiān)理月報及監(jiān)理日志不填寫、填報不及時或不真實的,扣除0.2分。
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監(jiān)理監(jiān)管情況:
1、監(jiān)管不力導致施工現場混亂,施工材料亂堆亂放,機械亂停亂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對有關的上級單位文件要求不落實或超時限辦理,不按要求書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時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3分;
3、監(jiān)管不力導致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構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立即進行返工;
4、現場監(jiān)理人員有一次不在場或在崗不作為、有失職行為的,扣除0.2分;
5、應通知業(yè)主單位檢驗的關鍵程序、隱蔽工程而不通知的、無隱蔽工程影像資料的,扣除0.2分;
6、監(jiān)管不力導致違反設計要求的、不符合施工規(guī)范違規(guī)操作進行工序作業(yè)的,扣除0.2分,并立即進行返工;
7、不按規(guī)程進行抽檢或不進行抽檢檢驗,檢驗項目抽檢頻率低于規(guī)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五章 施工現場監(jiān)理安全生產管理告知內容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監(jiān)理對施工人員駐地管理情況;
1、駐地工人宿舍整潔衛(wèi)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離廚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項要求的,扣除0.4分;
2、駐地廚房衛(wèi)生、廚師健康證及食品衛(wèi)生安全協議未落實的,扣除0.3分;
3、非專職電工私拉亂接電源的,扣除0.3分;
第十六條 施工監(jiān)理監(jiān)督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內業(yè)情況:
1、新入場的監(jiān)理人員未經過監(jiān)理單位施工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監(jiān)督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未持證上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產內業(yè)資料、安全生產使用費用臺賬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為工人購買意外險不落實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員日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由施工單位工地安全員組織進行,日常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檢查每天都要進行,安全生產要警鐘長鳴;每周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學習,日常培訓教育、組織安全生產學習和安全生產檢查要有記錄并建立臺賬;日常培訓教育、組織安全生產學習和安全生產檢查(要求有日志)情況每周上報區(qū)交通局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不滿足此項要求的,扣除0.4分;
5、監(jiān)理安全生產每周上報不及時及監(jiān)理安全生產日志不填寫、填報不及時或不真實的,扣除0.3分。
第十七條 施工監(jiān)理監(jiān)督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1、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大型機械作業(yè)及瀝青攤鋪期間施工人員不配穿(戴) 安全反光馬夾及安全帽情況,如違反一次扣除0.5分,連續(xù)檢查兩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負責監(jiān)督施工現場各種警示標示、標志牌、安全生產宣傳標語(條幅)、宣傳欄應按規(guī)定規(guī)范、整齊安放,缺失者的,扣除0.5分,連續(xù)檢查兩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負責監(jiān)督危險地點、危險區(qū)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或安設警示標志情況,如違反要求的,扣除0.4分;
4、負責監(jiān)督施工場地起吊設備起吊及自卸車作業(yè)必須由專人指揮、無安全警示、警戒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情況,如違反的,扣除0.3分;
5、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三類人員”(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缺失者每人扣除0.3分;
6、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工作人員隨時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管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每脫崗一次扣除0.4分;在崗不盡職盡責扣除0.3分;
7、負責監(jiān)督施工企業(yè)按區(qū)交通局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工作人員提出的整改時限要求完成整改,如違反扣除0.4分;
8、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制定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活動,無應急預案、沒有開展演練活動情況的,扣0.3分。
第六章 告知程序和處理
第十八條 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對施工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督檢查后,應及時向施工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提出監(jiān)督檢查結果及整改意見,對發(fā)現的問題責令施工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限期整改;施工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將整改結果及時反饋給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
第十九條 工程建設期間施工或監(jiān)理單位有涉及違規(guī)違章事項的,由臨河區(qū)交通局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向施工或監(jiān)理單位發(fā)出“告知函”,施工或監(jiān)理單位收到“告知函”后以簽字為確認違規(guī)違章事實。
第二十條 施工或監(jiān)理單位收到“告知函”后,應派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到現場督促整改,在規(guī)定的整改期限內完成并由該項目建設指揮部、監(jiān)理單位驗收合格后,將整改后書面、影像資料報至發(fā)出“告知函”的監(jiān)督機構。
第二十一條 “告知函”扣分累計分數決定業(yè)主單位向施工(監(jiān)理)單位發(fā)放第一筆工程款項的時間,扣至1分推遲一個月發(fā)放,扣至2分推遲2個月發(fā)放,扣至3分推遲3個月發(fā)放,扣至4分推遲半年發(fā)放,扣至5分列入黑名單并報至巴彥淖爾市公路系統、市政務中心通報,三年內不允許進入巴彥淖爾市公路建設市場。
第二十二條 本告知制度由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交通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告知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臨河區(qū)交通局
2022年4月15日
第6篇 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考核告知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推進法制化、規(guī)范化進程,構建誠信體系與公路建設市場聯動,明確質量、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質量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版)、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部《公路建設監(jiān)督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qū)公路建設管理辦法》、《公路工程質量檢驗標準》(2004年版)、《臨河區(qū)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臨河區(qū)農村公路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等法律、法規(guī)、制度,結合臨河區(qū)農村公路建設實際,特制訂臨河區(qū)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考核告知制度(以下簡稱“告知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交通局組織的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對全區(qū)農村公路和地方公路建設工程的新建、改建、續(xù)建項目的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其主要從業(yè)人員施工期間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查行為。
第三條? 本制度中告知指建設過程中由臨河區(qū)交通局主管部門或其監(jiān)督機構向中標企業(yè)法人單位告知其在項目管理中違反質量安全生產的有關法規(guī)、技術規(guī)程、強制性條文規(guī)定造成在施工過程中可能導致人員群死群傷和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四條? 本制度告知事項由區(qū)交通局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提出并對督查或監(jiān)督記錄負責,分管領導、單位主要領導批準后發(fā)出。本制度將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結果納入實績考核。
第五條? 本制度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長效管理”的原則。
第二章?? 施工企業(yè)質量管理告知內容
第六條? 施工單位進場要求:
1、駐地建設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2-0.5分;
2、工程概況、組織機構、質量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崗位責任制、施工組織計劃等項目圖標不健全或未上墻及相關施工規(guī)程規(guī)范用書不健全的每項扣除0.2分;
3、進場人員不滿足招投標文件要求,包括人員姓名與招投標文件不符、人員資審低于招標文件、人員數量不滿足招投標文件要求,項目經理、總工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5分,其他人員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機械或拌合設備不能滿足合同及施工工藝要求;試驗、測量儀器、整理資料必須的電腦、打印機、復印機不滿足工地要求的,主要機械或拌合設備不足的,扣除0.2分,試驗、測量儀器不足的,扣除0.2分;
5、各項進場原材料未辦許可證未批復進行施工作業(yè)的,扣除0.3分;
6、已開工未能履行開工報告批復手續(xù)的,扣除0.2分。
第七條? 施工單位內業(yè)資料管理情況:
1、無內業(yè)資料管理制度,責任人不明確的,扣除0.2分;
2、內業(yè)資料原始數據有錯誤、抄襲、復印、偽造,有意涂改、弄虛作假現象或施工原始記錄缺失的,扣除0.4分;
3、分部、分項工程劃分不符合要求或未經業(yè)主、監(jiān)理簽證就進行下步工序作業(yè)的,扣除0.2分;
4、內業(yè)資料整理無序,歸檔不規(guī)范,不整齊、整潔,原始資料不齊全或簽字不齊全或以筆記代替表格,填寫不規(guī)范、用語不當,日期、計算有誤的,扣除0.3分;
第八條? 施工現場管理情況:
1、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施工材料亂堆亂放,施工機械亂停亂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對有關的上級單位要求不落實或超時限辦理,不按要求書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時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2分;
3、使用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構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進行返工;
4、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有一次不在現場、在崗不作為,有失職行為的,扣除0.3分;
5、違反設計要求、不符合施工規(guī)范違規(guī)操作進行工序作業(yè)的,扣除0.2分,并進行返工;
6、應通知監(jiān)理檢驗的關鍵工序、隱蔽工程無影像資料或不報驗的,扣除0.2分;
7、不按規(guī)程進行自檢,檢測項目自檢率低于規(guī)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三章? 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告知內容
第九條? 施工人員駐地管理情況;
1、駐地工人宿舍整潔衛(wèi)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離廚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項要求的,扣除0.4分;
2、駐地廚房衛(wèi)生、廚師健康證及食品衛(wèi)生安全協議未落實的,扣除0.3分;
3、非專職電工私拉亂接電源的,扣除0.3分;
第十條? 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內業(yè)情況:
1、新入場的施工人員未經過施工單位施工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專職安全員未持證上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產內業(yè)資料、安全生產使用費用臺賬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保險責任:企業(yè)應健全保險責任制度,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工人意外保險不落實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員日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由施工單位工地安全員組織進行,日常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檢查每天都要進行,安全生產要警鐘長鳴,每周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學習。日常培訓教育、組織安全生產學習和安全生產檢查要有記錄并建立臺賬;日常培訓教育、組織安全生產學習和安全生產檢查(要求有日志)情況每周上報區(qū)交通局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不滿足此項要求的,扣除0.4分;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1、大型機械作業(yè)及瀝青攤鋪期間施工人員不配穿(戴)安全帽及安全反光馬夾的發(fā)現一次扣除0.5分,連續(xù)兩次檢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各種警示標示、標志牌、安全生產宣傳標語(條幅)、宣傳欄應按規(guī)定規(guī)范、整齊安放,缺失者扣除0.5分,連續(xù)兩次檢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危險地點、危險區(qū)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或設置警示標志的,扣除0.4分;
4、起吊設備起吊及自卸車作業(yè)必須由專人指揮、無安全警示、警戒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的,扣除0.3分;
5、“三類人員”(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缺失者有一例,扣除0.3分;
6、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工作人員隨時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施工企業(yè)工地安全員必須堅守崗位,脫崗一次扣除0.4分;在崗不盡職盡責的,扣除0.3分;
7、不按區(qū)交通局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工作人員提出的整改時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發(fā)現一次,扣除0.4分;
8、施工單位應制定與其施工性質相關聯的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活動,無應急預案、沒有開展演練活動的,扣除0.3分;
第四章 施工監(jiān)理管理告知內容
第十二條 施工監(jiān)理進場情況:
1、駐地建設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3分;
2、工程概況、組織機構、質量保證體系、安全監(jiān)督體系、工程管理制度、監(jiān)理崗位責任制等項圖表未上墻及工程監(jiān)理規(guī)程規(guī)范用書不落實的,扣除0.4分;
3、進場人員不滿足招投標文件要求包括人員姓名與招投標文件不符、人員資審低于招標文件、人員數量不滿足招投標文件要求的,監(jiān)理工程師、專業(yè)監(jiān)理不符合規(guī)定的,扣除0.5分,其他人員不符合規(guī)定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交通工具、辦公設備不能滿足合同及施工工藝要求的扣除0.2分,試驗、測量儀器不滿足工地要求的,扣除0.2分;
5、重要配比、材料、構配件等許可標準不符合要求或不準確造成施工失誤的,扣除0.2分;
6、已開工未履行開工報告批復手續(xù)的,扣除0.2分。
第十三條 施工監(jiān)理內業(yè)資料管理情況:
1、無內業(yè)資料管理制度,責任人不明確的,扣除0.2分;
2、抽檢原始資料數據有錯誤、抄襲、復印、偽造、有意涂改、弄虛作假現象或抽檢原始記錄缺失、施工方替整理資料的,扣除0.2-0.5分;
3、分部、分項工程劃分不符合要求或質量評定不及時,未經業(yè)主簽證就進行下步工序作業(yè)的,扣除0.2分;
4、內業(yè)資料整理無序,歸檔不規(guī)范,不整齊、整潔的;原始資料不齊全或簽字不齊全或以筆記代替表格,填寫不規(guī)范,用語不當,日期、計算有誤的,扣除0.2分;
5、監(jiān)理月報及監(jiān)理日志不填寫、填報不及時或不真實的,扣除0.2分。
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監(jiān)理監(jiān)管情況:
1、監(jiān)管不力導致施工現場混亂,施工材料亂堆亂放,機械亂停亂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對有關的上級單位文件要求不落實或超時限辦理,不按要求書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時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3分;
3、監(jiān)管不力導致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構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立即進行返工;
4、現場監(jiān)理人員有一次不在場或在崗不作為、有失職行為的,扣除0.2分;
5、應通知業(yè)主單位檢驗的關鍵程序、隱蔽工程而不通知的、無隱蔽工程影像資料的,扣除0.2分;
6、監(jiān)管不力導致違反設計要求的、不符合施工規(guī)范違規(guī)操作進行工序作業(yè)的,扣除0.2分,并立即進行返工;
7、不按規(guī)程進行抽檢或不進行抽檢檢驗,檢驗項目抽檢頻率低于規(guī)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五章 施工現場監(jiān)理安全生產管理告知內容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監(jiān)理對施工人員駐地管理情況;
1、駐地工人宿舍整潔衛(wèi)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離廚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項要求的,扣除0.4分;
2、駐地廚房衛(wèi)生、廚師健康證及食品衛(wèi)生安全協議未落實的,扣除0.3分;
3、非專職電工私拉亂接電源的,扣除0.3分;
第十六條 施工監(jiān)理監(jiān)督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內業(yè)情況:
1、新入場的監(jiān)理人員未經過監(jiān)理單位施工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監(jiān)督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未持證上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產內業(yè)資料、安全生產使用費用臺賬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為工人購買意外險不落實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員日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由施工單位工地安全員組織進行,日常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檢查每天都要進行,安全生產要警鐘長鳴;每周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學習,日常培訓教育、組織安全生產學習和安全生產檢查要有記錄并建立臺賬;日常培訓教育、組織安全生產學習和安全生產檢查(要求有日志)情況每周上報區(qū)交通局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不滿足此項要求的,扣除0.4分;
5、監(jiān)理安全生產每周上報不及時及監(jiān)理安全生產日志不填寫、填報不及時或不真實的,扣除0.3分。
第十七條 施工監(jiān)理監(jiān)督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1、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大型機械作業(yè)及瀝青攤鋪期間施工人員不配穿(戴) 安全反光馬夾及安全帽情況,如違反一次扣除0.5分,連續(xù)檢查兩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負責監(jiān)督施工現場各種警示標示、標志牌、安全生產宣傳標語(條幅)、宣傳欄應按規(guī)定規(guī)范、整齊安放,缺失者的,扣除0.5分,連續(xù)檢查兩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負責監(jiān)督危險地點、危險區(qū)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或安設警示標志情況,如違反要求的,扣除0.4分;
4、負責監(jiān)督施工場地起吊設備起吊及自卸車作業(yè)必須由專人指揮、無安全警示、警戒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情況,如違反的,扣除0.3分;
5、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三類人員”(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缺失者每人扣除0.3分;
6、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工作人員隨時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管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每脫崗一次扣除0.4分;在崗不盡職盡責扣除0.3分;
7、負責監(jiān)督施工企業(yè)按區(qū)交通局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工作人員提出的整改時限要求完成整改,如違反扣除0.4分;
8、負責監(jiān)督施工單位制定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活動,無應急預案、沒有開展演練活動情況的,扣0.3分。
第六章 告知程序和處理
第十八條 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對施工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督檢查后,應及時向施工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提出監(jiān)督檢查結果及整改意見,對發(fā)現的問題責令施工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限期整改;施工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將整改結果及時反饋給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
第十九條 工程建設期間施工或監(jiān)理單位有涉及違規(guī)違章事項的,由臨河區(qū)交通局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向施工或監(jiān)理單位發(fā)出“告知函”,施工或監(jiān)理單位收到“告知函”后以簽字為確認違規(guī)違章事實。
第二十條 施工或監(jiān)理單位收到“告知函”后,應派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人到現場督促整改,在規(guī)定的整改期限內完成并由該項目建設指揮部、監(jiān)理單位驗收合格后,將整改后書面、影像資料報至發(fā)出“告知函”的監(jiān)督機構。
第二十一條 “告知函”扣分累計分數決定業(yè)主單位向施工(監(jiān)理)單位發(fā)放第一筆工程款項的時間,扣至1分推遲一個月發(fā)放,扣至2分推遲2個月發(fā)放,扣至3分推遲3個月發(fā)放,扣至4分推遲半年發(fā)放,扣至5分列入黑名單并報至巴彥淖爾市公路系統、市政務中心通報,三年內不允許進入巴彥淖爾市公路建設市場。
第二十二條? 本告知制度由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交通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告知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臨河區(qū)交通局
2015年4月15日
第7篇 工程質量標準化考核制度
1、嚴格按規(guī)程和國家質量標準施工,施工后不符合規(guī)程和質量標準要求的要按項進行處罰并及時返工。
2、支護材料必須符合設計、作業(yè)規(guī)程及規(guī)范的規(guī)定,否則嚴禁使用。若使用要求強制返工并進行處罰。
3、使用的錨桿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款50元/根;托盤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款50元/個;螺母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款50元/個;錨索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款50元/根;錨固劑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款50元/條;金屬網不符合規(guī)定的罰款50元/片。
4、巷道凈寬與設計尺寸誤差:中心線至任一幫距離-50—+150㎜,無中心線測全寬-50㎜—+200㎜,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巷道凈高與設計尺寸誤差:腰線至頂底板距離-50—150㎜,無腰線測全高-50㎜—+200㎜,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 。無腰線巷道必須按規(guī)定層位施工,嚴禁擅自挑頂或臥底,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
5、錨桿(錨索)必須成排成行,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錨桿(索)間排距與設計尺寸誤差-100㎜—+100㎜,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錨桿(索)角度應與巷道輪廓線垂直其夾角在75°—90°之間,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
6、錨桿外漏長度(露出托盤)≤ 50㎜,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錨索外漏長度≤300mm,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錨桿螺絲,錨索鎖箍要緊固,使之不小于初錨力,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
7、錨桿(索)的錨固力≥90%,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
8、金屬網鋪設及連接符合規(guī)程要求,掛網時將網拉緊,緊貼幫頂壁面,網間綁扎牢固,按規(guī)程規(guī)定連接,網上不準有離層的煤矸墜網,不合要求罰款50—100元/處;
9、錨桿(錨索)按規(guī)程規(guī)定布置,不得滯后,控定距離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嚴禁空頂作業(yè),否則罰款50—100元/次。
10、巷道成型好,平整度≤150㎜,不合要求罰款50—100元/處。
11、噴漿巷道成型好,噴層厚度、骨料配比等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平整度≤150㎜,不合要求罰款50—100元/處/項。
12、架棚巷道凈寬:中線至任一幫距離-30—50mm;無中線測全寬-30—50mm,不合要求罰款50—100元/處/項;巷道凈高:腰線至頂梁底面、底板距離-30—50mm;無腰線測全高-30—50mm,不合要求罰款50—100元/處/項;無腰線巷道必須按規(guī)定層位施工,嚴禁擅自挑頂臥底,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
13、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傾后仰應符合規(guī)定,允許±1°,不合格罰款50—100元/架棚;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偏差不得超過1°,不得退山,不合格罰款50—100元/架棚。
14、支架間的撐(拉)桿安設位置、數量符合設計要求,且牢固可靠,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項;背件按要求背緊背牢,且排列位置和數量符合設計要求,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項。
15、柱窩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底板松軟應穿鞋,不符合要求罰款50—100元/架棚/項;支架間距允許偏差±100mm,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支架梁扭距≤100mm,不合格罰款50—100元/架棚;支架梁水平度<50mm,棚梁親口嚴密,不合格罰款50—100元/架棚/項;局部冒頂處的支護必須接頂嚴實,牢固可靠,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
16、砌碹巷道的凈寬:中心線距任何一幫距離-30—50mm;無中心測全寬-30—50mm,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項;巷道凈高:腰線至頂板、底板距離-30—50mm;無腰線測全高-30—50mm,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項。
17、砌碹巷道墻高誤差-30—50mm,不合格罰款50—100元/m;墻基礎深誤差-30—50mm,不合格罰款50—100元/m。碹拱半徑誤差-30—50mm,不合格罰款50—100元/m;砌體厚度誤差-30—50mm,不合格罰款50—100元/m。
18、墻基礎和墻,料石間要壓茬、錯茬,嚴禁重逢,灰漿要飽滿,嚴禁出現瞎逢、干逢,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項;拱頂料石要立擺成放射狀與半徑方向一致,嚴禁平擺、平放,灰漿要飽滿,嚴禁出現瞎逢、干逢,不合格罰款50—100元/處/項;灰漿配比要符合要求,不合格罰款50—100元/m;碹后嚴禁空幫、空頂,必須用不燃物料充填嚴實,不合格罰款50—100元/m。
第8篇 工程質量考核、檢查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掘進巷道工程質量管理,杜絕頂板事故出現,強化工程質量管理力度,將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落實到實際工作中,確保掘進巷道的工程質量,特制定掘進巷道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
一、成立掘進工程質量驗收管理小組:
隊長、副隊長、技術員每天不定期對三班進行監(jiān)督檢查,確保各項工程質量達標。
跟班隊長、班組長對當班工程質量全面檢查,確保質量合格。
二、工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工程質量管理小組職責:全面組織負責本隊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zhí)行公司和礦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會議精神,主持安排、落實、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二)、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公司和礦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會議精神,制定落實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和制度,安排、落實、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三)、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礦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制度和工程質量管理各項工作,制定本隊的工程質量制度和工作,處理隱患和解決工程質量問題。
三、工程質量管理目標:
實現錨桿(索)零失效,錨桿(索)無松動,確保支護質量合格。
四、管理要求:
(一)、必須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檢查驗收、考核制度。
(二)、跟班干部必須對當班的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當班跟班干部必須在下班前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當班發(fā)現問題當班解決。
(三)、在管理考核制度上必須做到精細化、詳細化到每個施工環(huán)節(jié),每個施工工序必須落實到人頭上,誰施工誰負責,升井后由跟班干部給予考核,當天兌現。
(四)、實行專人負責現場管理、監(jiān)督檢查驗收工程質量,每班由班組長負責對當班工程質量進行現場監(jiān)督檢查,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要求現場立即停工整改,工程質量對照標準要求檢查,并有檢查記錄。
(五)、每個班組必須配備一把力距扳手,把當班所打的錨桿螺帽上緊,做到無松動,托盤緊貼壁面,頂錨桿扭力不小于120n?m,幫錨桿扭力不小于80n?m。
(六)、每個掘進面必須有一臺拉拔機,按規(guī)定對錨桿錨索錨固力進行檢測(拉拔試驗),頂錨桿拉拔力不小于80kn,幫錨桿拉拔力不小于60kn,錨索拉拔力不小于320kn,每次拉拔檢測必須有記錄。如小于或失效應立即重新補打錨桿錨索。
(七)、必須把當天進度及工程質量存在的問題上報調度中心,不匯報或匯報不實者對單位給予考核
五、工程質量考核辦法
嚴格貫徹執(zhí)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中的巷道掘進工程質量標準及檢查驗收評分辦法和設計及作業(yè)規(guī)程,嚴格貫徹執(zhí)行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嚴把工程質量關。
(一)、每個錨桿孔都要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使用錨固劑數量,且扭矩力和拉拔力滿足設計要求。錨固劑使用數量少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錨桿扭矩達不到規(guī)定的;錨桿拉拔力達不到規(guī)定的,一處不符合要求處罰責任人20工分,連帶班組長15工分,跟班隊長10工分。
(二)、錨桿安裝必須牢固,托盤基本密貼壁面,未接觸部位必須楔緊,不松動,錨桿支護的排距為1000mm,間距為900mm(如特殊情況在規(guī)程措施中明確),錨索的間距為1600mm,排距為1000mm,間排距允許偏差為-100mm--100mm。錨桿外露長度控制在10mm~50mm;錨索的外露長度控制在150mm--250mm有偏差超過允許值的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一處不符合要求處罰責任人20工分,連帶班組長15工分,跟班隊長10工分。
(三)、錨桿質量必須合格,使用不合格的錨桿,對使用班組處罰10工分/根。
(四)、采用不合格托盤的,每處處罰責任人10工分。
(五)、錨桿外露超長鋸短的,每根處罰責任人10工分。
(六)、按照設計缺失錨桿的,每缺少一根處罰責任人40工分。
(七)、錨索托盤松動或未上托盤,每處處罰責任人100工分。
(八)、錨索未按照設計缺失的,每缺一根處罰責任人100工分。
(九)、采用錨網加鋼帶支護時,每一排鋼帶與鋼帶必須連成一體。鋼帶不搭接的,每處處罰10工分。
(十)、網與網必須連成整體,且搭接長度不小于100mm,網片搭接處必須用鐵絲連接,雙扣連網,連扣為三花形布置,扣間距不大于100mm,每扣鐵絲不小于2股,連網扣牢固。有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條的,每一處處罰10工分。
(十一)、金屬網未鋪到底,每米處罰10工分。
(十二)、巷道偏離中線設計最大允許值偏差的,每米處罰20工分。
(十三)、巷道寬度偏差值小于設計允許值的,每處處罰20工分。
(十四)、巷道高度偏差值小于設計允許值的,每處處罰20工分。
(十五)、巷道寬度偏差值大于設計允許值的,每處處罰20工分。
(十六)、巷道高度偏差值大于設計允許值的,每處處罰20工分。
以上規(guī)定必須要嚴格執(zhí)行,領導小組務必要認真檢查、驗收、考核、落實。如果工程質量出了問題組長負主要責任。
第9篇 煤礦掘進巷道工程質量檢測驗收制度考核標準
一、成立巷道工程質量驗收小組:
為確保本制度及標準的嚴格執(zhí)行,礦成立專職巷道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小組,負責檢查驗收巷道工程質量的各項工作。
組長:徐 佳
副組長:羅許華、李萬軍、謝奉階
組員:生產技術部1個專職技術員,3個檢測工,共4人。
小組辦公室設在技術科,本小組的具體事宜,專職技術員負責檢查驗收報表的填寫記錄工作,檢查驗收員負責我礦巷道工程質量的檢測及驗收,各掘進隊組必須配備專職驗收員1-2名。
二、主要工作職責
1、檢查驗收員須認真學習《作業(yè)規(guī)程》、《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內容,熟悉掌握掘進施工驗收標準和有關計量器具的使用、操作與維修,熟悉掘進施工工藝,具有一定的現場施工經驗及自保、互保的意識和能力。
2、檢查驗收員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遵循《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檢查驗收原則及標準,認真做好巷道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查及驗收。
3、檢查驗收工對各種檢測數據要認真記錄、及時整理,對于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安排整改,并做好復查工作。
4、檢查驗收工作與現場施工負責人一起進行,以便確認和安排整改。
5、程質量驗收過程中發(fā)現的隱患,要現場落實解決,現場解決不了的要以“整改單”形式責成有關施工隊組限期解決。
6、查出問題不整改的或巷道進尺未經工程質量小組檢查驗收的不得上報進尺。
7、進礦支護材料的抽樣檢驗工作由供應部門負責。
8、每天入井到各掘進工作面進行檢查,發(fā)現的問題督促整改,每月對掘進各工作面檢查驗收一次,并將檢查結果記錄;
9、負責按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對存在問題逾期不整改的加倍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企勞科。
10、負責各種掘進巷道工程質量月底驗收工作。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的由企劃部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二、檢查標準及檢查方法
(一)、錨桿支護工程
第1 條錨桿的桿體及配件的材質、品種、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不同規(guī)格的錨桿進礦后,同一規(guī)格的錨桿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樣檢驗應不少于一次。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或出廠試驗報告和抽樣檢驗報告,并在施工中實查。
第2 條樹脂卷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每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樹脂藥卷進礦后抽樣檢驗應不少于一次。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或出廠試驗報告和抽樣檢驗報告,并在施工中實查。
第3 條錨桿安裝應牢固,托板密貼壁面、不松動。錨桿的擰緊扭矩φ18左旋螺紋錨桿不小于100n·m。
檢查數量:驗收時按《煤礦錨桿支護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錨桿預緊力或力矩檢測抽樣率不低于5%,每300根頂、幫錨桿抽樣各一組(共15根)進行檢測,不足300根時,按300根進行。
錨桿預緊力或力矩不低于設計預緊力矩的90%為合格。
檢驗方法:用扭力扳手扳動、觀察。檢驗數據記錄在表1中。
第4條錨桿的錨固力φ18左旋螺紋頂錨桿不小于69kn,φ18左旋螺紋幫錨桿不小于49kn。
檢查數量:驗收時按《煤礦錨桿支護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錨桿錨固力檢測抽樣率為3%,每300根頂、幫錨桿各抽樣一組(共9根)進行檢查,不足300根時,按300根進行。
錨桿的錨固力最低值不小于設計值的90%為合格。
檢驗方法:用錨桿拉力計做抗拔力試驗,檢驗數據記錄在表1。
表1錨桿拉拔力扭矩試驗記錄表巷道名稱:距離
錨桿序號
時間
巖性
錨桿長度
mm
錨桿直徑
mm
孔徑
mm
錨固長度
mm
錨固劑
拉拔力
kn
扭矩
n·m
備注
試驗人:
記錄人:
年月日
第5條錨桿的安裝規(guī)格的允許偏差見表2
檢查數量:隨機抽查。
檢驗方法:尺量、半圓儀抽樣實查或抽查,并做好檢測記錄。
表2錨桿安裝規(guī)格的允許偏差
項次
項目
允 許 偏 差/mm
1
間距排距
±100
2
錨桿孔深度
0~+100
3
錨桿方向與井巷輪廓線(或巖層層理)角度(極限)
≤15°
4
錨桿外露長度
≤40
第6條預應力錨索的材質、規(guī)格、結構、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不同規(guī)格的錨索進礦后,同一規(guī)格的錨桿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抽樣檢驗應不少于一次。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出廠試驗報告和抽樣檢驗報告,并在施工中實查。
第7條預應力錨索的鉆孔方向偏斜角應不大于設計值的10°
檢驗方法:插桿掛半圓儀抽查。
第8條預應力錨索安裝的有效深度應不小于設計深度的95%,錨索型號及設計深度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
第9條預應力錨索鎖定后的預應力應不小于設計值的90%。設計值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
第10條 預應力錨索的間、排距應不大于和不小于設計值的100mm,間、排距應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
第11條 預應力錨索安裝后外露鋼絞線長度不宜超過150-200mm。
第12條 錨桿支護井巷工程凈斷面規(guī)格尺寸允許偏差見表3
表3錨桿支護井巷工程凈斷面規(guī)格尺寸允許偏差
序號
項目
允許偏差(mm)
斜井
平硐
巷道
凈寬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主要巷道
0~+100
一般巷道
-50~+200
無中線測全寬
一般巷道
-50~+200
凈高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主要巷道
0~+100
一般巷道
-50~+150
無中線測全高
一般巷道
-50~+200
硐室
凈寬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機電硐室
0~+100
非機電硐室
-20~+100
凈高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機電硐室
-30~+100
非機電硐室
-30~+100
(二)、噴射混凝土支護工程
第1條噴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劑的質量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要求。
檢查數量:每批水泥、骨料、外加劑進場后抽樣檢查應不少于一次。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或出廠試驗報告和抽樣檢驗報告
第2條噴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外加劑摻量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要求。
第3條噴射混凝土的抗壓強度的檢驗應符合《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
檢查數量和檢驗方法:按《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做試塊見證取樣,并送檢;中間或竣工驗收時抽查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第4條噴射混凝土試塊(芯樣)數量應符合表4的規(guī)定。
表4噴射混凝土試塊(芯樣)數量
序號
工程種類
工程量
試塊(芯樣)數量
備注
1
立井、暗井
每20~30m
不少于1組
每組試塊塊,芯樣每組塊,應在井巷類似條件下養(yǎng)護
、材料或配合比變更時,應另作一組
2
斜井、平硐、巷道
每30~50m
不少于1組
硐室
1000m3以上
不少于5組
500~1000m3
不少于3組
500m3以下
不少于2組
4
其他獨立工程
50~100m3或小于50m3以下
不少于1組
第5條噴射混凝土支護井巷工程凈斷面規(guī)格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的規(guī)定。
表5噴射混凝土支護井巷工程凈斷面規(guī)格尺寸允許偏差
序號
項目
允許偏差(mm)
立井
井筒凈半徑
有提升
0~+150
無提升
-50~+150
斜井
平硐
巷道
凈寬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主要巷道
0~+150
一般巷道
-50~+150
無中線測全寬
一般巷道
-50~+200
凈高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主要巷道
0~+150
一般巷道
-50~+150
無腰線測全高
一般巷道
-50~+200
硐室
凈寬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機電硐室
0~+100
非機電硐室
-20~+150
凈高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機電硐室
-30~+100
非機電硐室
-30~+150
檢查數量:選點實查。
檢驗方法:掛中、腰線尺量檢查。
第6條噴射混凝土厚度應不小于設計值的90%。
檢查數量:中間或竣工驗收時,選檢查點。在檢查點斷面內均勻選3個測點。
檢驗方法:打眼尺量檢查,或抽查。
第7條噴射混凝土的表面平整度和基礎深度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的規(guī)定。
表6噴射混凝土支護表面平整度和基礎深度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目
允許偏差
檢驗方法
1
表面平整度(限值)
≤50mm
用1m靠尺和塞尺量檢查點上1m內的最大值
2
基礎深度
≤10%
尺量檢查點兩墻基礎深度
第8條鋼筋網在噴射混凝土的位置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鋼筋網到巖面見得噴后不小于30mm;鋼筋網外保護層的噴厚不小于20mm,不大于40mm。
第9條各種金屬網的材質、規(guī)格、品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金屬網的網格應焊接、壓接或綁扎牢固。
三、考核標準
1.架棚巷道
(1)巷道斷面符合設計要求,超寬、超高值不得超過規(guī)定,中線至兩幫距離誤差不得超過-30mm~50mm,有一處不合格扣100元,巷道不得超挖,超挖處除扣除200元外,扣除所用材料費用:
(2)金屬棚前傾、后仰的角度不得超過±0.50 ,有一處不合格扣200元;
(3)金屬棚支架迎山有力,角度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0.50 ,有一處不合格扣150元;
(4)巷道盤幫、構頂要嚴實,有一處缺構木或構木松動扣50元;
(5)金屬棚腿需放在挖出柱窩里的實底上,有一處柱窩深度不夠或不在實底上扣100元;
(6)金屬棚梁保持水平,有一處水平超過40mm扣100元;
(7)金屬棚扭距符合規(guī)定,有一處扭距超過80mm扣100元;
(8)棚梁接口符合規(guī)定,有一處錯口超過5mm扣200元;
(9)金屬棚支架間距符合規(guī)定,有一處超過50mm扣100元。
2.錨噴巷道
(1)巷道斷面符合設計要求,超寬、超高、欠挖不得超過規(guī)定,有一處不合格扣200元,超挖處除扣除200外另扣除多使用的材料費;
(2)錨桿(索)安裝牢固,托板密貼壁面。有一處錨桿不合格扣100元,有一處錨索不合格扣200元;
(3)錨桿(索)排間距誤差不得超過±100mm,一處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4) 螺母扭矩最低值不小于設計值,有一根不符合要求扣200元;
(5)錨桿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小于設計值的90%,有一根不符合要求扣300元;
(6)錨桿方向與巷道輪廓線或巖層層理垂直,偏差≤15°;錨索鉆孔軸線與設計軸線偏差≤2°,有一處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7)錨桿外露長度露出托板≤50mm,錨索外露長度露出托板≤300mm,有一處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8)鋪聯網緊貼壁面,連網牢固,扣距≤100mm,壓茬為一個網格,充分展開,有一處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9)巷道的噴厚不小于設計值,且巷道內不露筋,發(fā)現一處不合格扣100元;
(10)巷道表面平整度≤50mm,發(fā)現一處不合格扣100元。
3.混合支護巷道
(1)巷道斷面符合設計要求,超寬、超高值不得超過規(guī)定,有一處不合格扣100元;
(2)巷道砌層水平度:毛料石≤60mm,粗料石≤50mm,發(fā)現一處不合格扣100元;
(3)巷道墻體表面平整度:毛料石≤40mm,粗料石≤40mm,發(fā)現一處不合格扣100元;
(4)巷道鐵梁搭接口長度壓墻基不得少于400mm,發(fā)現一處不合格扣200元;
(5)巷道背板安裝符合設計要求,背緊背牢,發(fā)現一處不合格扣100元,壁后應無空洞,發(fā)現一處扣除500元;
第10篇 煤礦掘進巷道工程質量檢測驗收制度及考核標準
一、成立巷道工程質量驗收小組:
為確保本制度及標準的嚴格執(zhí)行,礦成立專職巷道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小組,負責檢查驗收巷道工程質量的各項工作。
組長:徐 佳
副組長:羅許華、李萬軍、謝奉階
組員:生產技術部1個專職技術員,3個檢測工,共4人。
小組辦公室設在技術科,本小組的具體事宜,專職技術員負責檢查驗收報表的填寫記錄工作,檢查驗收員負責我礦巷道工程質量的檢測及驗收,各掘進隊組必須配備專職驗收員1-2名。
二、主要工作職責
1、檢查驗收員須認真學習《作業(yè)規(guī)程》、《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內容,熟悉掌握掘進施工驗收標準和有關計量器具的使用、操作與維修,熟悉掘進施工工藝,具有一定的現場施工經驗及自保、互保的意識和能力。
2、檢查驗收員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遵循《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中規(guī)定的檢查驗收原則及標準,認真做好巷道工程質量監(jiān)督、檢查及驗收。
3、檢查驗收工對各種檢測數據要認真記錄、及時整理,對于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安排整改,并做好復查工作。
4、檢查驗收工作與現場施工負責人一起進行,以便確認和安排整改。
5、程質量驗收過程中發(fā)現的隱患,要現場落實解決,現場解決不了的要以“整改單”形式責成有關施工隊組限期解決。
6、查出問題不整改的或巷道進尺未經工程質量小組檢查驗收的不得上報進尺。
7、進礦支護材料的抽樣檢驗工作由供應部門負責。
8、每天入井到各掘進工作面進行檢查,發(fā)現的問題督促整改,每月對掘進各工作面檢查驗收一次,并將檢查結果記錄;
9、負責按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對存在問題逾期不整改的加倍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上報企勞科。
10、負責各種掘進巷道工程質量月底驗收工作。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的由企劃部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二、檢查標準及檢查方法
(一)、錨桿支護工程
第1 條?錨桿的桿體及配件的材質、品種、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不同規(guī)格的錨桿進礦后,同一規(guī)格的錨桿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樣檢驗應不少于一次。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或出廠試驗報告和抽樣檢驗報告,并在施工中實查。
第2 條?樹脂卷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每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樹脂藥卷進礦后抽樣檢驗應不少于一次。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或出廠試驗報告和抽樣檢驗報告,并在施工中實查。
第3 條錨桿安裝應牢固,托板密貼壁面、不松動。錨桿的擰緊扭矩φ18左旋螺紋錨桿不小于100n·m。
檢查數量:驗收時按《煤礦錨桿支護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錨桿預緊力或力矩檢測抽樣率不低于5%,每300根頂、幫錨桿抽樣各一組(共15根)進行檢測,不足300根時,按300根進行。
錨桿預緊力或力矩不低于設計預緊力矩的90%為合格。
檢驗方法:用扭力扳手扳動、觀察。檢驗數據記錄在表1中。
第4條?錨桿的錨固力φ18左旋螺紋頂錨桿不小于69kn,φ18左旋螺紋幫錨桿不小于49kn。
檢查數量:驗收時按《煤礦錨桿支護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錨桿錨固力檢測抽樣率為3%,每300根頂、幫錨桿各抽樣一組(共9根)進行檢查,不足300根時,按300根進行。
錨桿的錨固力最低值不小于設計值的90%為合格。
檢驗方法:用錨桿拉力計做抗拔力試驗,檢驗數據記錄在表1。
表1?錨桿拉拔力扭矩試驗記錄表巷道名稱:距離
錨桿序號 | 時間 | 巖性 | 錨桿長度 mm | 錨桿直徑 mm | 孔徑 mm | 錨固長度 mm | 錨固劑 | 拉拔力 kn | 扭矩 n·m | 備注 |
試驗人: | 記錄人: |
年月?日
第5條?錨桿的安裝規(guī)格的允許偏差見表2
檢查數量:隨機抽查。
檢驗方法:尺量、半圓儀抽樣實查或抽查,并做好檢測記錄。
表2?錨桿安裝規(guī)格的允許偏差
項次 | 項目 | 允 許 偏 差/mm |
1 | 間距排距 | ±100 |
2 | 錨桿孔深度 | 0~+100 |
3 | 錨桿方向與井巷輪廓線(或巖層層理)角度(極限) | ≤15° |
4 | 錨桿外露長度 | ≤40 |
第6條?預應力錨索的材質、規(guī)格、結構、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不同規(guī)格的錨索進礦后,同一規(guī)格的錨桿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抽樣檢驗應不少于一次。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出廠試驗報告和抽樣檢驗報告,并在施工中實查。
第7條?預應力錨索的鉆孔方向偏斜角應不大于設計值的10°
檢驗方法:插桿掛半圓儀抽查。
第8條?預應力錨索安裝的有效深度應不小于設計深度的95%,錨索型號及設計深度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
第9條?預應力錨索鎖定后的預應力應不小于設計值的90%。設計值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
第10條 預應力錨索的間、排距應不大于和不小于設計值的100mm,間、排距應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
第11條 預應力錨索安裝后外露鋼絞線長度不宜超過150-200mm。
第12條 錨桿支護井巷工程凈斷面規(guī)格尺寸允許偏差見表3
表3錨桿支護井巷工程凈斷面規(guī)格尺寸允許偏差
序號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
斜井 平硐 巷道 | 凈寬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主要巷道 | 0~+100 | |
一般巷道 | -50~+200 | ||||
無中線測全寬 | 一般巷道 | -50~+200 | |||
凈高 |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主要巷道 | 0~+100 | ||
一般巷道 | -50~+150 | ||||
無中線測全高 | 一般巷道 | -50~+200 | |||
硐室 | 凈寬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機電硐室 | 0~+100 | |
非機電硐室 | -20~+100 | ||||
凈高 |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機電硐室 | -30~+100 | ||
非機電硐室 | -30~+100 |
第1條?噴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劑的質量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要求。
檢查數量:每批水泥、骨料、外加劑進場后抽樣檢查應不少于一次。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或出廠試驗報告和抽樣檢驗報告
第2條?噴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外加劑摻量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要求。
第3條?噴射混凝土的抗壓強度的檢驗應符合《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
檢查數量和檢驗方法:按《煤礦井巷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做試塊見證取樣,并送檢;中間或竣工驗收時抽查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第4條?噴射混凝土試塊(芯樣)數量應符合表4的規(guī)定。
表4噴射混凝土試塊(芯樣)數量
序號 | 工程種類 | 工程量 | 試塊(芯樣)數量 | 備注 |
1 | 立井、暗井 | 每20~30m | 不少于1組 | 每組試塊塊,芯樣每組塊,應在井巷類似條件下養(yǎng)護 、材料或配合比變更時,應另作一組 |
2 | 斜井、平硐、巷道 | 每30~50m | 不少于1組 | |
硐室 | 1000m3以上 | 不少于5組 | ||
500~1000m3 | 不少于3組 | |||
500m3以下 | 不少于2組 | |||
4 | 其他獨立工程 | 50~100m3或小于50m3以下 | 不少于1組 |
表5噴射混凝土支護井巷工程凈斷面規(guī)格尺寸允許偏差
序號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
立井 | 井筒凈半徑 | 有提升 | 0~+150 | ||
無提升 | -50~+150 | ||||
斜井 平硐 巷道 | 凈寬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主要巷道 | 0~+150 | |
一般巷道 | -50~+150 | ||||
無中線測全寬 | 一般巷道 | -50~+200 | |||
凈高 |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主要巷道 | 0~+150 | ||
一般巷道 | -50~+150 | ||||
無腰線測全高 | 一般巷道 | -50~+200 | |||
硐室 | 凈寬 | 中線至任一幫距離 | 機電硐室 | 0~+100 | |
非機電硐室 | -20~+150 | ||||
凈高 | 腰線至頂、底板距離 | 機電硐室 | -30~+100 | ||
非機電硐室 | -30~+150 |
檢驗方法:掛中、腰線尺量檢查。
第6條?噴射混凝土厚度應不小于設計值的90%。
檢查數量:中間或竣工驗收時,選檢查點。在檢查點斷面內均勻選3個測點。
檢驗方法:打眼尺量檢查,或抽查。
第7條?噴射混凝土的表面平整度和基礎深度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的規(guī)定。
表6噴射混凝土支護表面平整度和基礎深度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 | 檢驗方法 |
1 | 表面平整度(限值) | ≤50mm | 用1m靠尺和塞尺量檢查點上1m內的最大值 |
2 | 基礎深度 | ≤10% | 尺量檢查點兩墻基礎深度 |
鋼筋網到巖面見得噴后不小于30mm;鋼筋網外保護層的噴厚不小于20mm,不大于40mm。
第9條?各種金屬網的材質、規(guī)格、品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金屬網的網格應焊接、壓接或綁扎牢固。
三、考核標準
1.架棚巷道
(1)巷道斷面符合設計要求,超寬、超高值不得超過規(guī)定,中線至兩幫距離誤差不得超過-30mm~50mm,有一處不合格扣100元,巷道不得超挖,超挖處除扣除200元外,扣除所用材料費用:
(2)金屬棚前傾、后仰的角度不得超過±0.50 ,有一處不合格扣200元;
(3)金屬棚支架迎山有力,角度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0.50 ,有一處不合格扣150元;
(4)巷道盤幫、構頂要嚴實,有一處缺構木或構木松動扣50元;
(5)金屬棚腿需放在挖出柱窩里的實底上,有一處柱窩深度不夠或不在實底上扣100元;
(6)金屬棚梁保持水平,有一處水平超過40mm扣100元;
(7)金屬棚扭距符合規(guī)定,有一處扭距超過80mm扣100元;
(8)棚梁接口符合規(guī)定,有一處錯口超過5mm扣200元;
(9)金屬棚支架間距符合規(guī)定,有一處超過50mm扣100元。
2.錨噴巷道
(1)巷道斷面符合設計要求,超寬、超高、欠挖不得超過規(guī)定,有一處不合格扣200元,超挖處除扣除200外另扣除多使用的材料費;
(2)錨桿(索)安裝牢固,托板密貼壁面。有一處錨桿不合格扣100元,有一處錨索不合格扣200元;
(3)錨桿(索)排間距誤差不得超過±100mm,一處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4) 螺母扭矩最低值不小于設計值,有一根不符合要求扣200元;
(5)錨桿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小于設計值的90%,有一根不符合要求扣300元;
(6)錨桿方向與巷道輪廓線或巖層層理垂直,偏差≤15°;錨索鉆孔軸線與設計軸線偏差≤2°,有一處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7)錨桿外露長度露出托板≤50mm,錨索外露長度露出托板≤300mm,有一處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8)鋪聯網緊貼壁面,連網牢固,扣距≤100mm,壓茬為一個網格,充分展開,有一處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9)巷道的噴厚不小于設計值,且巷道內不露筋,發(fā)現一處不合格扣100元;
(10)巷道表面平整度≤50mm,發(fā)現一處不合格扣100元。
3.混合支護巷道
(1)巷道斷面符合設計要求,超寬、超高值不得超過規(guī)定,有一處不合格扣100元;
(2)巷道砌層水平度:毛料石≤60mm,粗料石≤50mm,發(fā)現一處不合格扣100元;
(3)巷道墻體表面平整度:毛料石≤40mm,粗料石≤40mm,發(fā)現一處不合格扣100元;
(4)巷道鐵梁搭接口長度壓墻基不得少于400mm,發(fā)現一處不合格扣200元;
(5)巷道背板安裝符合設計要求,背緊背牢,發(fā)現一處不合格扣100元,壁后應無空洞,發(fā)現一處扣除500元;